在十一年前,我其实不过是喜欢打鼓,但是却不擅长打鼓。
在十一年前,我和我哥叶原野还没那么疏远。
我和他,跟着祖母在荷兰有名的钻石之都阿姆斯特丹靠着开了一家巴掌大的玉石店混饭吃。当时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拿着店里面那些不值钱的玉石满大街地兜售。
我的英语很烂,我只会向那些来旅游的同胞兜售那些根本不值钱的成色可疑的便宜玉石。
我总是能恰如其分地说出那些玉石的优点,我忽悠人的天赋在十一岁那一年已经登峰造极炉火纯青。
我总是能恰如其分地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我说:“先生,来了阿姆斯特丹这样的宝石天堂,不给家里人带一些礼物吗?买一块吧,我今天还没吃饭呢。”
业绩好的时候,晚上吃完饭叶原野就会带我去附近的酒吧看别人打鼓。
在荷兰,未满20岁的人不能进入酒吧,而叶原野用廉价的玉石收买门童带着我溜进去躲在角落里面。我开心,却不敢笑闹,怕下一刻就要被赶出去。
晚上回来,祖母会拉着我和叶原野,在狭窄的空间里面点那些零零散散的钱币,她让我在她的额头上亲吻,她的声音苍老但温馨,她说:“秋葵,等我攒够钱了,就送你去读宝石鉴定,然后你可以进这里最大的钻石加工厂去上班。”
希望总是很美,而绝望也能让人措手不及。
后来,那个小小的店铺被迫关掉,叶原野拖着我去海边撒掉了这个对我抱着巨大期望的老人家的骨灰,然后带我回国。
他比我大5岁,比我成熟懂事,比我更容易爬起来。
他失学去打工供我读书,可是我总是读不好,我浪费掉了他辛苦挣来的钱,叛逆到跑去和那些社会小青年学打鼓。
叶原野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会管我的,他抓住我的手腕,冲我吼:“叶秋葵,你的这双手,以后都是要用来摸玉石的,不是用来敲这个不务正业的鼓的。别那么蠢好吗?”
后来他酗酒的习惯越来越严重,他变得不再管我的死活,他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叶秋葵,我特么的真后悔带着你这个阿斗回国,你简直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我听信了这句话,我觉得我就是烂泥。直到我遇到了肖光华,他在QQ上对我说:“叶秋葵,你的眼眸像一颗闪闪发亮的宝石。”
我想,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我有点觉得自己喜欢上那个男孩子的吧。
可是,回忆总是伤人的,那个打破我对自己的否定的男孩子,最后也是以不辞而别的方式离开了我。
而现在,那个带着我逃离了不辞而别的初恋的男人,他丢给我一把宝石鉴定的资料,让我去重拾起这个带着故事的技能。
当然,不过是他想我去帮他勾引一个人,而这个是必须具备的技能。
这世界上的事情,总是那么恰如其分地巧合。
可是我恨透了这样的巧合,我把那些资料狠狠地撕碎,丢在地上,还要站起来泪流满面地把它们狠狠地踩在脚下践踏。
在这一刻,我也恨透了关宇。是真正的恨,在爱情与亲情的较量中,对他的爱情败下阵来,我恨他让我不得不回忆起了这一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