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观后感
这真是让人感到好奇博雅正在疑惑之时,一个不小心就会如此发现,这叫一个生气,但博雅就觉得很不对劲,毕竟跟了秦明这么久,直觉告诉他那妹子不要看脸,肯定是个妖怪,但如水却沉迷太深,无法自拔,根本不用相信自己心中所爱是个妖魔。
那话又说回来,今天妹子不是妖怪,和尚谈恋爱那也是不对的,虽然博雅不会夺人所爱,但她却发誓一定要挽救如水这个女孩,我认为是你管他干啥,他成天闲扯淡,没事找事。
“对博雅祈求又狠不下心,只能陪他一起走了,天又黑了就这样跟着秦明来到如水的居所,秦明先试过了一道隐形捷径,这样他自己和博雅躲里面,谁都看不见,方便观察,然后让如水在外面老实呆着等女孩,如果女孩是人他俩可以不出来,如果妹子是妖怪再出来降妖也不迟,这一招果然够厉害,晚上女孩如期而至,终于吹灭烛火,不可描述之时,不看你这男人唯一的喜笑声,破坏了现场的气氛,难不成孤立出了他们还有别人吓的女孩赶紧离开,相约明晚再去看看怎么回事,女孩就是传闻中用樱花外杀人的妖怪,男人的嬉笑声正是依附在她身上的死灵所为。”
秦明看着如水告诉他,如果再这样下去小命不保,想活下去就得听他的,随后平民在如水身上写满了福州金门,只要有这些符文在身,樱花就看不见了,但绝对不能发出声音,否则所有符文都会失效,开口说话之时就是他生命终结之人,交代完注意事项秦明拉走了,博雅把选择权留给了如水,第1天樱花挂在屋中,一遍一遍的呼喊着,如水的名字却没有人回答,第2天在博雅大人的陪护下安然度过,第3天樱花挂在那里不愿离去,我知道你在这里我能感受到你的气息,你不想看到我的真容了,你不想我吗?
为什么不愿意见我呀?
忍不住煎熬取长补短的行为戒律,他当然想看到他不管他是什么样。
然而让他看到了樱花块的如山真面目能不反悔吗?
一个苍老无比的恐怖,吓得都是有点脸红的,一个自己面前又造出来了,就连我都想与他们同时出现在屋子里,还有那个一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神秘院里,他告诉秦明自己是少将传闻中那个最为痴情的男子,而樱花块就是传闻中的小野,当年的小野貌美无双,只要是男人看上一眼,就会很喜欢,在他石榴裙下的男人之一,为了得到小野的芳心,他付出的实在是太多,不仅仅是金钱能够衡量,他许下承诺每天夜晚都会去探望小野,只要坚持100天,小野就会和他一起回家,然而就在第99页意外却突然暴毙身亡,但他对于小野的执念实在太强了,所以死后并没有转世投生,而是附在了小野身上变成了怨灵。
这么多年小野不断的追求新的爱情,他沉迷于男人们的追求与以及他们痴迷的目光,所以一直辗转于不同的男人之间,就忘记了青春一时,随着岁月的碾压他的容颜早已不在,但他却不愿相信这一切,他始终觉得自己还是曾经那个人见人爱的小野,没有人可以逃脱他的魔力,所以如果男人不爱他,那就一定是那个男人的问题,而这样的男人都是渣男都该死,老太婆你也这么大年纪了,咋还这么小公主任性呢小野踏着如水,一脸心气的问他你是不是还爱着我,就是人多了害羞了,没关系,喜欢就大声说出来。
“不要让他们知道你还是爱我的,终于如水一脸惊慌地看着他,坚定的摇着头,太扎心了,就在小野暴跳如雷准备害他之时,秦明及时压着他内心的小野和如水,这才转危为安,几天之后,当秦明再次看到小野时,他已经坦然释怀,他坚定的斩断自己的长发,就如同斩断多年以来内心凝结的情思以来,刻骨铭心,他意识到曾经的他做的有多么离谱,夺走了多少年轻而无辜的少年,他伤心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敞不开自己的心扉,现在他只想和少将平静的生活,随后这一人一魂消失在荒野之中,再无踪迹。”
青春其实就是这么短暂,岁月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但是有一句话又叫白发三花君莫笑,岁月匆匆拜美人。
其实衰老并不可怕,没有任何人能抗拒时间的流逝,既然无法抗拒,为什么不焕然出去岁月也许并没有那么可怕,他虽然带走了年轻的容颜,却留下了智慧风韵的积淀,因为美丽从来就不是年轻的代名词。
垃圾结下不解之缘的男人,他爸爸阿龙是扫大街的清道夫,在扫垃圾的过程中遇见了同回清道夫的春天,两人因为一起扫垃圾而日久生情,至于他奶奶沉迷曲乡无法自拔,天天去和别人说话真帅,但是男主就是男主就算扫大街人家也会有奇遇的,这一天他就被僵尸咬了一下,我说这僵尸还真是个条件有哪里不好,是一个重口味大叔,还奇怪春天并没有像传闻那样头发病毒,然后到处咬人,他什么事都没有除了手有点疼,大概这就是光环的作用吧,他也因此结识了一群怪叔叔,他们专治各种僵尸类疑难杂症,常年也不让他哭,手中的扫把就是最好的武器,身边的大号垃圾桶装的东西。
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公务员待遇高着呢,这次他们出任务时刚好遇见被僵尸咬了一口的春天,正要将他控制制服,发现他竟然丝毫没有中毒的迹象,回去一调查才发现原来他就是当年阿龙的儿子,阿龙夫妇当年死于僵尸之苦,阿龙的妻子临死之前产生了长时间。
将失独的原因强行解释最为致命,大家就理解为在光环的照耀下,什么巧合都不是事实,花式套路之下,就加入了第1批定队,从此成了一名光荣的捉鬼战士,但似乎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他每天的训练任务就是比如扫地啊,卷磨线啊,画幅之类的,他以为周边也不过如此深。
或许叫僵尸媳妇更贴近,这会儿叫小夏,他不但吞了春天的手机,他咬破了春天的手,喝了他的血华丽的退出了自己,外形恢复了自己身体的样子,还别说竟然意外的好看,好看到春天已经不忍心把火化了,果然颜值奇正,就连捉鬼人都能忘记想一下还真听不错的。
心情好了就偶尔挖一个头卖个萌,心情不好就唠叨也不会吵架,简直是萌的不行你说僵尸不会说话,别忘了人家肚子里还有个会说话的手机在,还可以提供多种模式,简直是居家必备,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白天学习抓僵尸晚上就和自己的僵尸女朋友看京剧,这小日子你要多滋润就多滋润,那别忘了他可是陪葬品它是一把年轻地主的殉葬者,你把别人留给自己的小老婆抢走了,人家能不找你吗?
“而且由于组织内部纷争同为公务员的同哥妄图用科学的力量取缔VCD的存在,就在东方势力暗暗蓄力的时候,张春天的正式入职考试开始了,他也做出了自己的特征,将是并不完全是坏的,他们是可控制的,所以根本不用全部杀光,他决定在自己考试当天将小夏的事情向师傅们坦白一步,谁知就在他准备解释时意外发生,被他偷偷藏在屋里的小夏,听见他的喊声,以为他有威胁进一步阳光对身体的服饰强行冲进了办公室,师傅们一看要金屋藏娇藏的还是僵尸,所以不打僵尸还不快快束手就擒,僵尸除掉否则将为过人间,这就是师傅们终身信奉的人生信条,他们根本不愿听张春天的解释,他强行带走了小夏,最后的结果就是不欢而散,恰在此时由头和发动,他先是迅速控制了维斯尼的办公室,然后用科学的力量,他们研发的特效药来消灭他,那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僵尸王在这100多年里早已进化,而且最可怕的特效药无效,王不但冲破了众人的防线,还咬伤了人体,果然是一种拳法,威士忌脚踢牛头哥拼命,天下为我独尊的驾驶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时,终于停了温暖的阳光洒向大地。
几缕阳光也从窗户的缝隙中透射进了商场的大厅,赶紧的快把这小崽子扔阳光下晒死丫头,张春天一看立功的好机会啊,看这一次我怎么消灭你。
一个箭步就冲到了僵尸旁边照着那僵尸就是一个功夫硬是把他给绑了起来,谁知由于操作不慎竟然把自己也给绑了进去,这就尴尬了,但是为了立功赶紧拉上去,不用管我,一声大义凛然的大吼,自己都快被自己摔倒了。
咱别忘了想象自己也是个僵尸,在阳光的照射下僵尸王瞬间化为了灰尘,但是为主角的女朋友死也要死的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