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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章 赌一局生死

  黄土山得雨越下越大,狂风呼啸着,山里的树木摇晃的特别厉害,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路上已经看不到一个人影,孟雷就这样撑着借来的雨伞行走在风雨当中。

  孟雷冒着大雨跪在低矮的坟堆前,记忆中的一幕幕画面变得越发清晰起来,眼眶里的泪水忍不住流出,混着雨水。

  狂风在山林里呼啸着,发出"呜呜"的声响,回旋在孟雷的双耳,买来的钱纸根本就没法烧了,蜡烛同样没法点着,装在口袋里的香烟已经不成样子,孟雷恭恭敬敬的跪在坑洼的泥地里,用低沉的嗓音喊道:"老爷子,小孟今天来看你了,您要是在天有灵,保佑我今晚手屠仇人,替你报仇雪恨!"

  雨水顺着头皮流过脸颊,四周除了风雨,再也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他抬手抹掉脸上的雨水,认认真真的给薛老爷子磕了三个响头,又从怀里掏出那把锋利的匕首握在掌心。

  "就你一个人也敢过来送死?"孟雷缓缓站起来,冷若冰霜的脸上,肌肉在轻微的颤动着。

  黑哥已经从山间的小路一步一步的走出来,鸭舌帽遮住了他的脸,看不清是什么表情,声音听上去有些恶毒,"你这又是何苦呢?过了今晚,就能天天陪着那老东西了,何必急于一时?"

  雨下的太大,视线受到了严重的阻碍,黑哥心里清楚,虽然自己手里握着沙漠之鹰,以对方的身手而言,这个距离,开枪肯定是无法命中的。

  "很不错,能把我们逼到这个地步,你算是第一个!"

  "我是不是应该觉得很荣幸?"孟雷近乎咬牙切齿的笑道。

  这群畜生,不分青红皂白就敢痛下杀手,不管怎么说,王姨都是无辜的。

  脑海里,王姨穿着旗袍的背影逐渐浮现,就像发生在昨天,然而另一个声音又在告诉他,一切都被这群畜生毁了,原本平淡却安稳的生活,原本与世无争,庸碌无为的安稳日子,因为那狗屁的雇佣军彻底成了泡影。

  孟雷眼底的杀意越来越浓,犹如实质般的杀气喷涌而出,他对于自己的生死可以看得很淡,却不能让人肆意伤害自己的亲人,城中村的宁静因此打破,王姨因此丢了性命,仅仅因为薛老头,这群畜生就要赶尽杀绝?

  和大家一起相处久了,街坊邻居间就成了亲人,朋友,老爷子的恩情还没来得及报答,就莫名其妙惹上这么大的祸事,甚至连命都丢了?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这群畜生竟然疯狂到如此地步了吗?连老人和妇孺都不放过?

  "狗屁的雇佣军,只要我孟雷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要将你们连根拔起!"孟雷在心底暗暗发誓,这一刻,他跟雇佣军之间,不仅仅是私人恩怨那么简单,这个组织,就是一颗毒瘤,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因此而丧失生命。

  孟雷从不认为自己是超人,也不觉得自己有改变世界的能力,只要还有一口气,他跟雇佣军之间就是个你死我亡的局面。

  "很气愤?又能怎么样呢?"黑哥原本也是一个热血的青年,只是这个社会总有很多事情叫人无奈,自己还不是沦为了雇佣军的棋子,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一次任务丧失性命。

  "去死!"孟雷也懒得跟对方废话,原地一个加速,奋力奔跑起来,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在运动,狮子搏兔尚且全力以赴,何况自己还不见得是人家的对手。

  孟雷并没有直线冲过去,那样只会成为别人的靶子,对方的枪法他是见识过的,从侧面接近目标,沿途尽量寻找树木来掩藏身形,这时候,往往就成了双方速度和耐心的竞技,无论是谁,稍有差池,输掉的将会是自己的性命。

  孟雷显然还不想死,他一定要亲手杀了这群畜生,为薛老头和王姨报仇。

  黑哥死死的盯着急速冲过来的残影,端起手枪试图瞄准,可是沿途的树木实在太多,弹夹里只有六颗子弹,也就是说,他只有六次瞄准的机会,对方不可能给他换弹夹的机会。

  不急,眼镜他们应该就要到了,这种环境和地形,最适合发挥眼镜的实力了,风雨声大,能很好的掩盖狙击枪发出的细微声响,模糊猎物的视线,使得命中的机会大大增加。

  "你最好再跑快点,哈哈!"黑哥放肆大笑着,宣泄着心里嗜血的杀念,南阳这个鬼地方,兄弟们早就待的腻味了,等这件事情了结以后,他打算带着兄弟们出去乐呵乐呵,根据雇佣军组织的传统,小队只要再完成三个任务,大家就能够得到自由。

  那才是男人该过的生活吧,可以找个心仪的姑娘,结婚生子,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

  奔跑中的残影没有给出任何的回应,趁着大雨,每接近对方一步,自己的胜面都能增加些许,眼下这个社会,早不是小说里的冷兵器时代,只要是道上混的,随便一个人身上都揣着一把手枪,如果不能近身,匕首永远是赢不了手枪的。

  除了奔跑,孟雷暂时想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按照这个速度下去,再有几步,就该进到对方手枪的射程了,他在保持高速奔跑的同时,依然要以最快的速度,选择最有利的地形,上次两人匆匆交手,以对方表现出来的判断和实战能力,今晚这一战,胜负果真难料。

  眼镜就蛰伏在不远处的一棵松木上,正好可以听到孟雷和黑哥的对话,他并没有出声提醒队长自己到了,而是根据现场的情况,选择了最有效的行动方式,手脚麻利的将阻击枪组装好,顺着树干滑下来,弯着腰往前挪了一小段距离,猫在黑哥身后的一处枯草丛里,眯起一只眼睛,将枪口对准黑哥胸前几步远的位置。

  他相信,以那小子展现出来的能力,突进到黑哥身前几米应该不会太难,那个时候,双方必定要展开肉搏,这个时候,对方必然无暇他顾,没有能力对阻击做出有效的反应,成功的几率将会成倍增加。

  之所以敢选在双方肉博的时候开枪,是因为眼镜对自己的枪法非常自信,别说是两个人,就是一堆人扭打到一块,他仍旧可以准确的击杀目标。

  十五米,已经进入手枪的有效射击距离,如果不是因为下雨,距离会更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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