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丧钟正在敲响
这个流氓教徒想霸占她,玩弄她,但还没机会得逞。
王公寿这个教徒在女人身上不知道花了多少的心血,真是费尽心机,呕心沥血。
其目的是在于千方百计的想尽各种办法,使用各种手段,去如何玩弄女人。
他生长在南方,他的家庭在解放前的江南一带,是个大资本家,并在农村拥有大量的土地,他还是个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的大少爷。
他在高中没毕业时,因为品质恶劣,被开除出校,他家中有钱有势,但又仰仗教会的势力,在上海市的某一个小学内任教。
他对教书根本不感兴趣,他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去教书的。
他所感兴趣的是:在教学期间,利用教师的身份,待下学以后,将漂亮的女生留下来,假借温习功课,进行个别谈话为幌子,留下以后,趁四下无人之际,便是他作恶的有利时机,他别有用心的先给些糖果啊,水果啊之类的东西,进行腐蚀利诱去干坏事,吃也如此,不吃也是如此。
然而在那个时代,他干了伤天害理,伤尽天良的坏事以后,由于他家有钱有势,又有教会洋人的庇护,他可以逍遥法外,逍遥自在。他是过去教会中的一霸,这在当时来说,又将如之奈何?
解放前的上海,是个十里洋场的花花世界,他在这个大染缸里生活着,宿私娼,逛窑子,诸如此类的事儿,那是他的拿手好戏,家常便饭,司空见惯。
上海解放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时代结束了。
这个教徒感到了工人当家对他的威慑,预感到穷途末日的到来,教堂的钟声虽然敲着,但没有往常带劲,这是在给教徒们敲丧钟。
他在上海坏事做多了,实在是混不下去了,为了逃避罪责,必须设法离开。
恰好此时,北方几个有名的大学在沪联合招生,他利用了某种力量,使用了某些不正当的手段,混进了现在这所大学,来到北方了。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是由其阶层的本性决定的,也是有其根源的。作为大资本家大地主家中的一个大少爷,虽然混进了大学以后,劣行未除,旧病复发。
他来到北方以后,首先是与当地的教会挂上了钩。勾结起来,又继续干着那卑鄙肮脏的勾当,不过,他改变了策略,换了方式方法,从公开到隐蔽,变得更加狡猾,更加阴险毒辣了。
他用其伪装的假象,来哄骗大家,他却躲藏在阴暗的角落里,干起无耻的勾当来,这是一般的人们意料不到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有谁想到他去搞那些鬼名堂呢,但在特殊情况下,他是极个别的;然而,这是为一般人所想象不到的。
他虽是烟花场中玩弄女人的老手,他对他所认为的猎物,他在追她,追逐了一段时间,耗费了一些精力,还没捕获到手,使她驯服,让他玩弄,去任意摆布。
这真能使他伤透脑筋,绞尽脑汁。他每天去酒馆内,喝上几杯闷酒,借酒浇愁。有时喝的酩酊大醉,有时却是三分醉,去耍酒疯。
有一天,只见他坐在小酒馆内,一会儿叼着烟卷,猛吸几口之后,仰起头来,在吐烟圈,一边吐着,一边看着烟圈,在想对策。一会儿又抱着酒壶,猛喝几口之后,独自忧愁。本想借酒浇愁,却有白愁不解,还得独坐凝思呆想。
他不禁暗自沉思起来,这样子下去可不行呀,得赶快想办法,怎样才能占有她,虽然伤害了她的表哥,半死不活的,躺在医院里,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成,还是不行。即使她表哥死了,她可以另找对象,另找个如意郎君,他不能占有她,岂不是肥皂泡沫吹上天后,一会儿便炸了,成为泡影了么!
因为她不爱他,讨厌他,躲避他,不理睬他。天啊!这可是该咋办呢?硬的不行,软的又有什么办法可想,才能将她弄到手中!
主啊,神啊,上帝啊!请急速帮助吧,请赶快保佑吧,但愿上帝保佑,阿门!
他托着腮帮子,一根接一根抽着,一杯接一杯喝着,在搜索枯肠,苦思冥想。
过了一会儿,他停下酒来,忽有所思,若有所悟,他用手敲着自己的脑袋瓜子说道:“唉!我真糊涂,我是个忠实的教徒,难道忘了主,神,上帝了么!也就是啊,必须依靠主啊,神啊,上帝啊的力量,借助于这个偶像,去征服她,去猎取她,去占有她。
上一次便是洋爸爸--教父----主教帮的忙,面授机宜,从而使国光礼伤在球场,躺进了医院,这一次也还是短不了去请教那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主教。
我得拜主教为师,在玩弄女人方面,我虽然不是个新手,但还得甘拜下风,想主教学习。当然,主啊,神啊,上帝啊,那是谁也见不着的,因为根本不存在,可不敢公开去讲。可是,主教,神父却是大有人在,这是活的榜样,是我学习的样板。”
每想及此,他不再颓唐,萎靡不振,而是精神焕发,劲头十足了。
邻座的酒友认为他是个疯子,或是个神经病的患者,时而这样,时而那样,颇觉得奇怪。
他可不管这块,不顾左右邻座酒友对他的张望。因为他的精力全力以赴集中在一个心眼上。
他突然站起来身来,离开座位说道:“对,就这样,我得离开这儿,我得去教堂,我得去找洋爸爸,我得求救主啊,神啊,上帝啊,愿上帝保佑!”
他想到这,心中顿开茅塞,豁然开朗,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的笑着唱了起来。
他一边笑,一边唱那乱七八糟的荒淫的曲调儿:
“哈哈。。。。。哈哈哈。。。。。。二八佳人来找我,主动地送货上门,为何还不快点去收拾她,。。。。。。
路上的行人,看见他这副德行样子,躲得远远地,远而避之,免得惹是生非,以防这歹人耍酒疯去无理取闹或是行凶伤人,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以防为主,敬鬼神而远之。
他喝得醉醺醺的,一手拿着酒瓶儿,踉踉跄跄的,东倒西歪的,指向教堂走去。
这是大白天,正是中午的时间。
当!当!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