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龙骑士的强大无庸置疑,且不谈这些兽人们独特的战技,他们的坐下的地龙在沙漠中也是让旅人最为头疼的生物,没有之一。
名为龙却连亚龙也不算的种群,喜好群居,并且习惯性的耐渴耐饥。
和蜥蜴一样拥有着可怕且丑陋的外表,却没有任何学者在哪本书上对他们进行过详细调查研究。学者并非胆小之辈,他们热爱未知,然而直到如今都未曾有地龙的图册,那只能说明勇敢的先行者早已葬身沙漠。。
这些野兽起源于哪,是否属于沙漠的土著生物。他们被冠以龙之名,又有何意义?或许仅仅只是因为某位吟游诗人的随口传唱的谣言变为真实吗。
然而说了这么多最后大家都知道地龙最终归属于暴掠氏族,或许是因为他们拥有着共同的残忍的基因或许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萨满的远古契约,深藏在地底深处的黑暗魔法,深渊中的恶魔的交易。
太多的传闻了,自从中部平原被这些野兽给吞噬殆尽。这些地龙骑士数量稀少,在暴掠氏族中也仅仅只有三白头。
可是他们的战名,却让暴掠氏族一跃成为人类最为头疼的氏族之一。
毕竟即使再骁勇的战马在这些地龙面前都是畏惧着裹足不前,更何况每当战争前夜,兽人骑士们必定会刻意减少食物,以使得这些可怜的沙漠野兽能变得更加暴虐和凶残。
然后地龙,他只热爱杀戮,而不分敌我。这种情况在西线也是一件很令人的头痛的事情。所以伊姆什常常将这个氏族的战争武器当作杀手锏。
地龙很强大,可是一个再强壮的壮汉他在水中也搏斗也很难赢得牙齿尖锐的鲨鱼,除非他深谙水性。
现在,这些不服水土的地龙骑士们并没有多少能够靠近誓言勇士的战斗系列。
坦白而言,这里更适合森林猎手们的生存。虽然波伦没有北方寒冷,虽然这里的气候潮湿能够让弓弦变得无力,可是地龙骑士那低矮的个头在杀戮的阵列中,却是多么好的活靶子。
泥泞的地面使得地龙的爆发变成了极为缓慢的挪动,因为距离够近,森林猎人的手指甚至能算出吊射的差距。而风翼氏族的蜥蜴人也是好死不活的挡住了地龙骑士一往无前的冲势。
这是一场很轻松的射兔子比赛,也是一场凶狠的自相残杀,就像是春日无粮之时,森林中小孩最长爱干的事情,把地龙当作兔子。
兔子很狡猾,地龙也不差,他们身子同样矫健,可是他们仍然改变不了畜生的本质,就像兔子喜欢用脑袋去撞树,而不是用脑袋思考。
这是纯粹本性,可惜混乱终究伴随着灭亡,脑袋中箭的骑手滚入了死亡的战阵中。死去主人的地龙也是开始无比暴躁撕咬着自己的同伙,他们饿了太久了,也失控了太早了。
竟然提前开始了屠杀,发狂的屠杀着还是盟友的风翼氏族。
埃塞尔伯特伯爵的决定很正确的,胜利似乎只要在加把劲就唾手可得。他让号令官吹响了嘹亮的军号,让杀入敌阵地誓言勇士慢慢的退出杂乱的战场,北方的勇士们在重新整队,他们打算以刃墙之势将眼前的杂碎们给通通绞烂。
这时候不能撤,也根本也没法撤,留给兽人统帅唯一的法子就是让自己的军队更加贴近敌人将北方人也全部拖入混战的泥潭。
可是因为有着足够多的底牌,芬瑞斯迟疑了,做出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毕竟暴掠氏族拥有着从白鹰城赶来的其他两路强大的援军,他没必要将所有底牌压入这场战斗,芬瑞斯似乎觉得即使如此战局他还是稳操胜券。
他愚蠢的决定收兵,或许更大的原因是觉得不能将自己最精锐的族人折在波伦这个泥潭,于是从兽人的战阵中吹响的竟然是撤军号。
芬瑞斯完全打算抛弃了风翼氏族手下的那群蜥蜴人,地龙的骑士们也是勒紧了野兽的缰绳,将这些陷入嗜血的动物努力给拖回了后阵。
他们的族人确实有几分本事,在如此狂暴之中还能稍微遏制住这些野兽的本性。可是似乎芬瑞斯似乎忘记了,这块战争的土地是个河谷地,为什么埃塞尔伯特无法拜托他的追击只能选择和他决斗也是因为波伦这块土地是块河谷地。
在这里就连行军都必须要小心翼翼,更何况是暂时的撤退。
森林猎手们不会让对手安然离去,正如追杀者是芬瑞斯的话,他们所做的毫无二致。
重甲的誓言勇士确实不是很好的追杀者,可是两翼身着轻甲的猎人们在大陆上却是数一数二轻步兵。
他们不用弓箭,用着灵敏的举止,手执半尺长的猎刀能够很轻易的就能将陷入泥潭的战败者给割去了脑袋。
即使波伦在泥泞,奔跑对于猎人们而言似乎并无艰难。在这里他们追得上重甲的蜥蜴人,追的上慌乱的风翼氏族之民甚至他们的步伐还能赶得上已经渐入疲惫的地龙骑士。
毕竟这些动物嗜血,且不听号令,他们执拗的想返回战场却也让猎手们给逮住机会。
一如以往在森林狩猎一般,投矛,弓箭和捕网让这里彻底划入了北方的猎场。
这将会成为北方猎人们有史以来最盛大的狩猎,他们的猎物是同样危险的地龙和驾驭着地龙的凶残氏族战士。可是氏族战士被那些被勒令下马的中部平原的骑士们对付,他们穿插到已经接近崩溃的蜥蜴士兵们的左侧,用全副武装教会了那些长得怪模怪样的野兽什么叫做礼仪。
在平地上,这些贵族老爷们又有几个打得过嗜杀残忍的地龙骑士。可是这是山地,这是坡地,这是河谷地。
箭矢拉开了这场战争序幕,箭矢同样也将彻底的终结这场战争。科斯特敏锐的像只狼一样盯住了他的目标,其实他盯了很久了,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猎取暴掠氏族酋长芬瑞斯的脑袋。
他十分的清楚,要离开现在这个幻境只能借助精灵的夜莺,用规则铸就的神器往往能够毁灭规则,而夜莺因为这个世界也必定存在。
战争年代,他必须拥有正当的军令才能获得前往精灵森林的权力,然而这军令便是重铸阿尔弗雷德之刃。
在真正的历史中,西方战场上,阿尔弗雷德之刃已经被苍穹之咬咬伤。是那位骑士,那位在洛肯和他比剑的骑士,克洛维爵士获得重铸断剑的殊荣,而他获得这个殊荣的原因也正是因为他斩杀了暴掠氏族酋长芬瑞斯。
然而,现在的科斯特决定了,今日要由他来剥夺这个荣耀。他顾不上河谷地无法进行合适的疾驰,当然同样他也顾不上这是安德烈最喜欢的西方战马。
最灿烂的蔷薇花的旗帜像是一朵热火搅动了兽人们本已混乱的黑色的战阵中。
克洛维,他看到安德烈那个命定的对手之时,这个男人两手的双剑像是风车一样为他扫尽了一切前行的通途。这是谦让,在华丽的剑舞舞步结束之时,克洛维爵士还有时间向他表达了骑士的敬礼,毕竟能够如此深入敌阵不是高贵的骑士还会是什么?
科斯特当然也以长剑回礼,虽然他的本性是那么的邪恶,但是这是骑士们的礼仪。之所以中部的领主们不同于北方蛮人的所在,便是他们会在战争中也能保持足够的优雅。
很近了,很近了,他很远就看到那个蹲坐在老狼上的兽人,华丽的盔甲是根本无法辨认错的野兽。他露出嘴巴的尖牙上挂着两个金灿灿的圆环,当然酋长也是驾驭着战狼准备和科斯特来一场骑士的搏杀。
芬瑞斯现在选择逃跑就不是愚蠢所能评定的,那是傻瓜。更何况现在他失去了对部队掌控可是他仍然不失为一个善于恶斗的勇士。
决斗中最蠢蛋的决定就是将他的后背留给敌人,这个追上来的小兔崽子一定会要了他的命,芬瑞斯知道的。
然而战神护佑,暴掠氏族的战神护佑!
这是骑战,极高速度的冲锋,需要的不是强大的战力,而是一分捕抓一瞬的洞察和九分十足的幸运!
命运之神眷顾着科斯特,不要忘记了他是精灵,他的眼睛能够捕抓最细小的一瞬间。同样也不要忘记了法兰泽尔的皮谢尔不会让安德烈死的这么突然,在他的长矛捅入芬瑞斯的胸膛同时,闪光射断了芬瑞斯狂暴的战斧。
精灵最强大的风矢之力,似乎他应该要向救他命的这位精灵表示感谢,除了因为安德烈是为精灵外,为了重铸阿尔弗雷德之刃,他必须要有个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