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赛马大会,经过唐毅力推,报纸忽悠,弄得声势浩大,不光俺答派了人,朵颜三卫,土蛮部,还有鄂尔多斯部等等都有代表。
如果筹备的时间更充裕,或许能来的人更多。
大明朝已经多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恍惚之间,甚至有种万国来朝的气象,朝廷上下都被惊动了,官员们忐忑不安,不得不派出了大宗伯高拱和大司马江东。
其实唐毅觉得有些过了,两个大九卿啊,实在是大动干戈,小题大做。
通常情况,穷人家请客,才会恨不得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还生怕怠慢了客人,总是满怀歉疚,到了富人那里,随便找个小地方,应付一下还叫格调!
唐毅心目中,大明应该有种强国的心态,还是级强国的那种。
虽千万人吾往矣!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你恨老子又如何?老子就在这里。
爱来不来,招待你是人情,不招待是本分,哪怕给个白眼,也要赔笑脸,不老实就揍你!
招待外人,最好不要谨小慎微,处处精心准备,生怕丢了面子,其实越是小心,就越没有面子,四外的蛮夷都是畏威不怀德。
越是抬举他们,就越是蹬鼻子上脸,不知道自己什么东西,相反,不待见他们,反而战战兢兢,知道反思自己的错误,学会跟上老大的步伐。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懂得自尊自重,特别是那些靠着左右逢源,靠着无耻生存的小国,更是如此!
这就是强者心态,很显然,自从朱老四之后,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反倒越一副小媳妇的扭捏做派,唐毅很不欣赏。
不过单纯从赛马大会来说,一下子来两位重臣,等于是在锦上添了两朵耀眼的花,风头一下子就起来了,唐毅的脸上也有光彩,正好显示他的号召力。
这已经不是赛马比赛,而是大明国力和意志的展示,千钧重担,不容有失,唐毅觉得压力一下子就大了起来。
“芳溪公,要说良马,的确是有,只是眼下还没有运到天津。”唐毅只好实话实话。
“什么?”江东一下子就站了起来,翻着白眼,怒道:“唐大人,你搞什么鬼,好嘛,客人都来了,菜还没有下锅,你让我们吃夹生饭啊?”
我又没请,你们是恶客上门好不!
心中腹诽,嘴上老实解释道:“芳溪公,是这样的,好马的确是有,而且根据情报,已经从东南起运,不日就会到达天津。”唐毅解释道:“这一批马来自中东,也就是大食。”
“哪里有好马?”江东好奇道。
“嗯,中东土地贫瘠,多是沙漠戈壁,一望无垠,要是没有好马,人早就活不下去了,几千年的繁衍优选,中东的阿拉伯马,聪颖,热情,警惕性高,容易相处训练,甚至接近敌人的时候,不会出嘶鸣,惊动敌人,是骑士最好的伙伴……对了,还有,这些马肩高五尺出头。”
说了那么多优点,江东都无动于衷,可是听到了高度之后,老头子激动地胡须都颤抖起来,吓得唐毅以为他要昏过去,连忙跑过来搀扶。
“芳溪公,您老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是高兴啊!”江东仰天大笑,浑身的肌肉都跟着颤抖,激动地咳嗽了好几声,脸都变紫了。
老人家最怕情绪激动,唐毅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好不容易,江东恢复过来,老头仰脸看了看不解其意的高拱。
“肃卿,你知道五尺是多高吗?”
高拱心中笑,他又不是三岁孩子,连五尺是多高还不知道?自己身高差不多六尺左右,在脖子处比了比。
“五尺应该这么高吧。”
“那你知道蒙古马多高?”江东又笑着问道。
高拱吸了口气,“好像不高,对了,我们骑的不就是蒙古马吗?”高拱闭着眼睛,回想上马的情景,貌似最高的战马依旧到胸口而已!
高拱不自觉把另一只手放在胸口,缓缓抬起两个胳膊,放在眼前。
天啊!
从胸口到脖子以上,足足差了半尺多!
哪怕以前没有什么概念,高拱也明白了过来,难怪江东激动呢,他都要跳起来了。阿拉伯马普遍比蒙古马高了半尺到一尺以上,也就是说蒙古马放在唐毅弄来的战马面前,矮了一头不止,简直就是马和驴的差别!
这要是两边放在一起,这边骑着高头大马,那边骑着比驴高不了多少的蒙古马,不用比赛,光是一个出场,就能把蒙古人吓死。看看他们还有什么脸吹嘘骑射无双。
难怪唐毅要请蒙古人过来,参加什么赛马大会呢,敢情是让他们扮演丑角儿,来烘托大明的新战马。
好,真是太好了!
一边是高大威严,雄壮无比,一边是矮小可怜,宛如侏儒,二者的差距,天上和地下,白云和泥土,只要不是眼睛瞎了,就会被明朝强悍的实力折服,拜倒在地。
高拱仿佛听到了大明百姓雷鸣般的欢呼,提振士气,鼓舞人心,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顺带着打击蒙古人的气焰,最好让他们感到绝望,再也不敢打明朝的主意,那才好呢!
受了这么多年的气,总算能吐出来了,痛快,痛快啊!
而且有了好的种马,就有了强大的骑兵,远征大漠,燕然勒功,美妙的前景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心怀大志的高拱越想越高兴,简直手舞足蹈起来,江东也是老脸涨红,频频挥拳。
“唐大人,当年汉武帝兴兵六万人,远征大宛,就是为了抢夺汗血马。由此可见,好的战马关乎一国之兴衰,唐大人为大明夺得种马,功劳之大,堪比日月,老夫代九边健儿,天下人,拜谢大人了!”
江东激动之下,竟然要磕头下拜。
唐毅哪里敢啊,连忙搀扶起老大人,“芳溪公谬赞了,晚生不过略尽绵薄,说起来也没费多少功夫,中东那块,战乱不断,杀戮无穷。他们虽然重视战马,可是人总是要活着,趁着两个部落打得两败俱伤,都缺少粮食的时候,咱们的商人出了高价,换来了一百多匹战马,一路运会大明,据报,只剩下了一半儿,这三两天,就能运到天津,一展身手,给蒙古人一个教训了。”
……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唐毅敢办赛马大会,就有准备,他在准备养马的时候,就想到了从海外购进种马。
唐毅对战马的了解不多,他记得西方有很多著名的战马,却不清楚此时培育出来没有。想来想去,就想到了阿拉伯马,这是一种古老的战马,貌似很多著名的品种都是以阿拉伯马为父本繁衍的。
中东离着又相对很近,下手也容易,唐毅就选定了目标,一声令下,交通行的商人立刻出动,踏上了寻马之路。
他和江东说的简单,只是大明商人借着双方战斗,捡了一个便宜,貌似轻而易举。
可世上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要真是那么容易,阿拉伯马还不早就遍地都是了。
他们把马看得比命儿都重要,尤其是温顺的母马,是突袭敌人最好的武器更是被当成了亲人,和人一起住在帐篷里,每一匹马都有自己的名字,被精心照料者。
马匹的交易只在部落内部进行,马就是他们的生命,外人想要弄到一匹战马,哪怕给万两黄金都换不来。
任何试图觊觎战马的人,都会受到最残酷的石刑。
部落的每一个人,拿着石块,活活砸成肉泥。
交通行派出的三名商人,就是因为觊觎战马,而被凶残地处死。很快交通行的高层就被惊动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我们的人不会白死的!
表面上,他们不动声色,暗中走私了一批火铳,足有两千杆,卖给了那个处死大明商人的阿拉伯部落。
拥有了犀利的火铳,加上强悍的战马,部落如虎添翼,他们伏击过往的商旅,抢走牛羊和骆驼,他们悄悄接近附近的部落,突然起攻击,强大的火铳,击穿了敌人的身体,残破的肢体满地都是。
他们得意地抢走财宝和女人,还有粮食马匹。像是滚雪球一般,部落的势力快膨胀着,周围的部落全都联合起来,一起对抗他们,可是依旧不是对手。
来自大明的自生火铳,就像是天生的杀手,开枪之前,没有一点动静,威力大,射程远,被弹丸击中,通常会打出拳头大小的伤口,筋骨断裂,血肉横飞,哪怕有好几层铠甲防护,依旧没有丝毫用处,部落的每一个人,都爱死了来自东方的强悍武器。
他们一度怀疑过,这些东方人的企图,他们曾经拿出了三匹优秀的战马,想要送给明人,可是得到的却只是拒绝,他们对战马没有丝毫兴趣。
部落放心了,他们肆无忌惮的扩充实力,任何对手都敢招惹,从来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突然有一天,他们刚刚把从东方人手里买来的火药放进仓库,不到两个时辰,一声剧烈的爆炸,火药全都消失一空,一瞬间,他们就被打回了原形,没有了火药,火铳变成了可怜的烧火棍。四周的敌人像是从冬眠中苏醒一般,疯狂反扑。
部落的长老只有跪在了东方人的面前,用最卑微的姿态,去祈求他们的施舍……(未完待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