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伟子驾驶着他那辆八成新的帕萨特,载着我,一路风驰电掣般地匆匆抵达阿市的时候,已是夜幕低垂,华灯初上时分。
阿市是东北边境口岸著名的旅游商贸城市。民族众多,商贾如云,宛若中欧国境线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既便是到了晚上,这里依然是游人如织,车水马龙。
阿城与俄罗斯毗邻,举目四望,随处可见金发碧眼的俄罗斯人。尤其是那些身材曼妙,婀娜多姿,风情万种的俄罗斯妙龄女郎,她们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霓虹灯流光溢彩的衬映下,搔头弄首,显得格外抢眼,引人注目。
我们如约来到金锁子安排好的中俄合资的“友谊大饭店”,阿市建筑造型最牛最独特的星级酒店之一。
酒店的设计是彻头彻尾的欧式风格,确切的说,是一座中国的俄罗斯建筑。
远远望去,整幢大楼活像插满参差不齐铅笔的一只硕大无比的巨型笔筒。外观布局端庄典雅,富丽堂皇。就连门口的司仪都是清一色的俄罗斯帅小伙,“捏(您)闷(们)嚎(好),欢音(迎)光拧(临)!”他们满脸堆笑,热情洋溢地说着僵硬的中国话,躬身迎接我们。
金锁子中等个头,红光满面,大腹便便,脖子上挂着一圈粗大的金项链,在灯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发出耀眼的光芒。左腋窝夹着一个牛皮钱包,只见他快步走上前来,热情地伸出右手紧紧地握住了苏伟的手,“幸会幸会!欢迎你们啊!……”这小子真是个土豪,派头十足。
“怎么没把崔敏带过来?我好好陪你们玩几天呀!”
“她那单位,你是知道的,穷事忙,改天吧!”苏伟眼光里流露出兴奋的光芒,他乡遇故知,可是人生四喜之一啊!
他俩只顾着驻足寒暄,似乎方兴未艾意犹未尽,却把我给冷冰冰地撇在了一边。
我感到无比尴尬,这个小伟子,真够啰里啰嗦的,简直就是一个大话唠,居然把我这个主角也给忘啦!把我这个正准备自诩有“盖世神功”的“顶级保镖”给晾晒在这,这叫我怎么“粉墨登场”呀?
“这位,就是你说的你的老战友,唐勇是吗?江湖传言中的“唐大侠”?幸会幸会!”金锁子一抬头,指着我,诙谐地对苏伟说道,又将他那白皙肥厚的右掌友好地伸向我。
这个小伟子,居然把我的姓和名一锅给端给了金锁子。
“唐勇”,这个新名字,我一定要好好地暗暗记在心里。
从现在起,我不再是我,我也不是高凌峰,我也不是牛栓子,我是唐勇,唐勇是我,唐朝的唐,不大唐的唐(更大气,地球人都知道),勇敢的勇,昨晚,这个“台词”我都反反复复地练习好多遍了。
“金总好!我就是唐勇,大唐的唐,勇敢的勇,我和苏伟是老战友,请多多关照!”我赶紧抢前一步迎上去,双手紧紧地握住金锁子的手。
小伟子默默地在金锁子身后眯着眼望着我,目光中闪烁着赞许的神情。
“好好!俺早就知道你了,伟子早就告诉俺了,欢迎欢迎啊!”我浑身上下身着迷彩服(苏给我特意安排好的“道具”),腰杆一线直,保持标准的军姿,笔挺挺地伫立在那里,“站似一棵松”,一动不动。
“不错嘛!你来了俺就如虎添翼,可以笑傲群雄了,哈哈哈!”金锁子笑容满面,把我上上下下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十分满意地说道。
“锁子,唐勇当年在部队可是全军散打比武的冠军,无人能敌呀!”苏伟不失时机地吹捧我,给我脸上贴金,我打心底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能让我打消金锁子的顾虑,顺顺利利地安插在他的身边刻意迷惑他的。
“口说无凭!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唐勇,要不给金总露一手?”小伟子暗示我趁热打铁,以免夜长梦多。
“好勒!”我硬气地回应道,迅速弯下腰,“哗!”的一声,拉开迷彩双肩包,从袋子里面取出一块用报纸包着的火砖块,故意“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轮廓周正的砖块与大理石地面相撞,火星四溅,金锁子拾起地上的火砖,用手掌心掂了掂份量,惊讶地望着我,流露出惶恐的神情,似乎在说:你小子想单掌劈火砖,这也太玄乎了吧?这砖跟钢块似的,你小子能行吗?……
“你们看好了!”我麻利地从目瞪口呆的金锁子手里接过火砖,一个左弓步,把火砖块平压在膝盖上,右掌高高抡起,凝神屏息,一运气,只听我“嘿!”的一声,“手起刀落”,硬生生地把一块结结实实的火砖头,劈为两半。
“太棒了,这才是中国功夫,胎(太)升(神)妻(奇)啦!好武艺……好武艺,了……不……起呀!”几个围观的俄罗斯小伙子一个个伸出大拇指,用佩服的眼光热切地看着我。
“太了不起了啊,唐大侠,你这才是真功夫呀!实在是佩服……佩服啊!”金锁子也跟着竖起了大拇指,由衷地赞叹道。
“这叫硬气功,唐勇还有更厉害的呢!百步穿杨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哩!”苏伟不失时机地继续扮演他的“吹鼓手”角色。
“还有这绝活?……好!……那实在是太好了,俺正愁着没人会使枪呢!”金锁子喜出望外,连声叫好。
趁着高兴劲,金锁子让他的司机小郑从他车里拿来了两瓶人头马,和一整箱飞天茅台,又临时邀约了几个阿市的地方富绅过来作陪,准备把这场接风宴喝得轰轰烈烈,一醉方休。
这有钱人真是任性啊!
我平常几乎不怎么喝酒,但是,我的酒量很任性,还是很不错的。苏有东北人好酒的基因,酒量当然比我还要大,一看这场面,这架势,我俩对视了一下,决定豁出去了,摊上老底也要喝他个人仰马翻。
一时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一顿酒折腾下来,一桌七八个人,现场直接给喝趴下去了两个,男人高兴好喝醉,女人高兴陪你睡。我一时忘了是在哪听说的这句混账话,不过,这话搁酒席上而言,的确若此,人一高兴就是容易喝醉,而且是烂醉如泥。
金锁子虽说也是东北人,从小到大没少喝酒,但是,今天这厮可能是有点高兴过度,也喝了个酩酊大醉。被他的私人司机小郑搀扶着在我们隔壁开了个房好生“安息”去了。
所幸我和小伟子虽说也喝高了,但是,意识和思维都还是比较清醒的。在酒精作用的麻痹下,我和苏伟一倒在床上,就鼾声如雷地呼呼地大睡起来。
行动计划如愿以偿有条不紊地推进着,一切都显得十分顺利。
至此,我,牛栓子。不,唐勇。总算是成功地打入了金氏集团的“老巢”。
不得不承认,这一切,多亏了我亲爱的战友,我热情豪爽的好兄弟小伟子。
是他,在我陷入人生的低谷时,不离不弃地鼓励我;是他,在我遭遇生活的困难时,义不容辞地帮助我;在人生最为珍贵,最为难得的亲情和爱情面前,我要说:友情的价值丝毫不比它们二者逊色……
第二天早上,小伟子就要独自一人返程了,我依依不舍地目送他缓缓离去,直到他的身影从我的视野中彻底消失……
我和苏经历这样的离别已经有三次了,退伍那年,我们还是稚气未脱不谙世事的大头兵。我们不懂矜持,只知道从此我们将天各一方,今生今世,不知猴年马月能够再次相遇,当时,我们紧紧地拥抱嚎啕大哭,一任泪水宣泄心中的离愁和不舍;第二次,我与苏不辞而别,成了我至今为止,挥之不去的永恒的愧疚。
如今,为了帮我越过眼前这道坎,苏再次与我分别在远离故土的边城。
我们现在成长了,已经饱受了人生风风雨雨的洗礼。我们或许没有从前分离的那种激动,那种释放情绪的放任,没有爱情片里那种“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凄凉,但是,在我们彼此的内心深处,都深深地压抑着一种撕心裂肺的离别之殇……
这种切肤之痛是那样的真切和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