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声一出,百里舒等人顿时神色恭敬,连嚣张的孙明伦也脸色一变,不敢再发狂言。
一位长身玉立、英俊不凡的青年公子现出身形,手摇折扇,仪态潇洒。
“好一柄霸王剑,你叫什么名字?”
凌云天略微端详,只觉这位公子的气质不俗,虽然表面上一副弱柳扶风的样子,但是乱禁元息却敏锐的感应到,对方体内蕴藏有一股深邃的伟力,单是显露出来的部分就似乎不在逸闵之下。
他顿时心头大惊,暗道这莫非是一位筑基后期的修士,可是筑基修士都已经是入了仙道的人,怎会流连**这种红尘俗粉之地。
眼角余光,看到从另外几处香楼上也有人站了出来,不过在看到怜花公子之后,又一个个的退了回去。孙明伦一缩脑袋,一溜烟的钻了回去。
他知道此人不简单,不可怠慢,抱拳行了一礼,道:“在下凌云天,请问前辈是?”
青年公子潇洒一笑,好似瞬间花开一般。
“我是这香云楼的东主之一,你称呼我为怜花公子便可。”
“见过前辈。”
怜花公子忽然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惊叹道:“凌云天,这个名字好生熟悉,对了,你莫非就是祁阳城的那个人?”
得到凌云天确定后,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收起折扇在手心上轻轻一敲,轻轻笑道:“久闻你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他举手轻轻一点,自指尖射出一团淡淡的碧光,化作一片脉络分明的叶子,纵身跃在上面,缓缓飘落。
“来人,将我的坐席换到那边,我要与云天同饮几杯。”
凌云天也不摸他深浅,小心与之对话,回到香楼之上,却见除了袖儿之外,百里舒等人都老老实实的束手而立,恭恭敬敬的尊称一声“怜花前辈”。
怜花公子轻笑道:“你们几个小子,平日里无法无天,怎地现在好像是老鼠见了猫,本公子莫非会吃人不成,都坐下吧。”
凌云天这才从百里舒等人的态度中骇然惊觉,这怜花公子的身份竟似乎还超乎他的想象,百里舒等人都已经到了淬体期的瓶颈,又各自地位不低,便是见了逸河等人也足以称呼一声师兄。
莫非,这怜花公子竟是一位金丹期的修士不成?
百里舒出言提醒道:“凌老弟,这位就是本城长老会的五位长老之一,怜花公子前辈。”
能配得上长老一称的,自然都是杰悬、杰朔一个层级的高手,实打实的金丹期修士。
凌云天忙正襟行礼道:“怜花前辈,晚辈不知礼数,还请恕罪。”
“罢了罢了,”怜花公子略显无趣的道:“本公子今年才只有三百多岁,还年轻着呢,却要终日对着那般老头子,好生无聊。咱们可是同龄人,不要多礼,来陪我喝几杯。”
三百多岁,同龄人,凌云天顿时满头黑线。
一番推让,还是按照怜花公子之意,众人落座,百里长野亲自做了小厮,端茶倒酒。
“袖儿,数月不见,你跟着百里舒过得还好?”怜花公子极溺爱的拍了拍那几乎钻进盘子里的小脑袋。
“好,很好,有肉吃,百里蝈蝈很好。”
怜花公子又撇了一眼兰香,笑道:“好可爱的小丫头,叫兰香是吧。正好袖儿缺个玩伴,就让她陪着袖儿吧。”
兰香一脸油腻的抬起头来,眨眨眼睛道:“不要,兰香要侍奉公子。”
凌云天忙道:“兰香,不可无礼。”兰香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里又泛起水雾,带着哭腔道:“公子,你又不要兰香了?”
怜花公子抚掌笑道:“你放心,我不要你离开你家公子,只需按时陪着袖儿玩玩即可。这个镯子你拿去,相信建阳城无人敢欺负你。”
一番推让,怜花公子亲手将一枚圆润的碧玉镯子呆在兰香手上,忽而高喝一声:“孙明伦,谁让你走的?你敢在我香云楼里打人,”
正带着手下人抬起昏迷的孙明赫、打算偷偷溜走的孙明伦顿时收住脚步,干巴巴的道:“小子知罪,还请莲花前辈念在家族的份上,饶了小子一次吧。”
怜花公子一笑,似乎悠然的道:“你这是在用你们孙家老祖压我?”
“不敢不敢,”孙明伦再次暴露出软蛋本色,露出一脸谄笑。
“算了,与你个小辈计较,平白掉了身份。你就给我滚出去吧,记住,要滚,一直滚出大门。”
孙明伦唯唯诺诺,一边赔笑,一边慢慢躺在地上。在金丹期修士面前,他不敢露出哪怕一丝不满。
看到他的样子,凌云天顿时想到了一种存在于穿越前的生物,翻滚的牛宝宝。
命人换了宴席,单独给袖儿和兰香两个小丫头置办一桌,这才开始正式喝酒。
怜花公子虽是金丹期修士,但是言谈笑语之中,丝毫没有高高在上的架子,与杰悬等人截然不同。不过在他身边的时间越久,凌云天就越发感应到此人的深不可测,虽然也开些玩笑,但丝毫不敢放肆。
酒过三巡,怜花公子似乎有了些酒意,以象牙长筷敲击酒碗,高声唱道:“几万里云雾缭绕,鸥鹭飞翔,谁要九天揽月可自去,莫打扰醉卧花丛闲情趣。云仙呢,还不快来,将最好的曲子唱上一唱。”
连呼数遍,自远处忽然传来悠悠笛声,清越飘扬,仿佛来自天山云外飘飘扬扬,倏尔一个转折,像是一颗明珠落入玉盘。
琴音又起,宛若潺潺涓流,又如空山溪谷中的空灵鸟语。
一笛一琴,好似两只生花妙笔,渐渐勾勒出一副云山雾罩、悠闲自在的的画面。
山无穷,水不尽,柳暗花明之中,现出一个飘然若仙的美妙声音。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意境优美,将人不自觉的引入一派悠闲的田园风光,便是两个小吃货,也呆呆的听入了迷。
可是越听下去,凌云天却觉冷汗涔涔,毛骨悚然。
他穿越之前虽然是理科生出身,但素爱附庸风雅,若是没有记错,这分明是唐代大诗人王维流芳千古的绝句《山居秋暝》,此时却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另一个世界。
这可不是古里古怪的武道世界,而是使用着近乎于蝌蚪文的修仙世界,那美妙动人的一字字听来,却如索魂魔音。
一曲终了,蓦然变为销魂之音,同样的一笛、一琴、女声,却凄婉悠扬,如诉衷肠,转而变得欢欣雀跃,最后的靡靡之音则令人面红耳赤。
竟是讲了一个故事,不用一字语言,便完整的刻画出一名痴心女子久盼夫君不归,在终于遂愿之后,尽享鱼水之欢。
余音袅袅,人人如痴如醉,只有凌云天如坐针毡。
四下掌声如雷,喝彩不断,百里舒猛地站了起来,搜肠刮肚的想找几句赞美的话,却只会一个劲的喊“好,真好。”
铁罗汉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大声道:“看你这熊样,平时号称文才武略,连句话都不会说,看老子给你做首诗。”
在一片惊愕的眼神中,铁罗汉得意洋洋的大声道:“这歌唱得真是好,喝着酒听更叫棒,尤其最后那一段,唱的我想找婆娘。”
人人头上飞起一群嘎嘎乱叫的乌鸦,怜花公子面沉如水,眼中杀气满盈,屈指一点,只见凭空生出一根丈许长、水桶粗的手指虚影,在铁罗汉狠狠来了一个暴栗。
铁罗汉哼都没哼一声,一头栽倒,又被百里舒等人扑了上去,一通好打。
就连袖儿和兰香两个小丫头,也各自搬起一碗鱼汤,狠狠地扣在铁罗汉那铮明瓦亮的光头之上。
做完这件事后,怜花公子又恢复了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形象,轻咳一声,刚要发话,却正好看到凌云天的魂不守舍。
“云天?”
连唤数声,凌云天方才回过神来,便见怜花公子一脸古怪的看着自己。
“你莫非是觉得云仙唱的不堪入耳,怎地这般模样?”
眼见得正在暴打铁罗汉的一群人,个个投来杀人似的目光,凌云天如梦初醒,忙道:“在下方才勾动了心事,这才一时走神。云仙小姐此曲极为美妙,当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
“好,”怜花公子喝彩道:“没想到云天也有如此文采,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当真是绝妙的形容。”
凌云天一阵汗颜,忙道:“怜花前辈,不知云仙小姐先前所唱,是何人作的词曲?”
“数百年前,我曾到中土游历,那里时兴一种叫做诗词的文字游戏,我一时兴起,便记下了几首,倒是不知道何人所做。”
正在这时,远方忽然有人幽幽说道:“这位公子刚才所言,与怜花前辈带回来的诗词有异曲同工之妙,莫非公子也擅长此道?我们姐妹正为填词作曲而苦恼,还请公子不吝赐教,作一首新词。”
“妙啊,”怜花公子神色一振,叫好道:“十几年了,我也听腻了这些丫头唱的,不如云天你来一个如何?”
百里舒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起哄。
凌云天本想敷衍了事,但是铁罗汉的惨状却让他打消了这一念头,盘算一番,朗声道:“云苦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天知晓。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衣襟晚照。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这是他穿越前记忆最深的一首歌词,此时又回忆起祁阳城外的惨象和倚天世界中的兵荒马乱,再想到自己,声音也有些萧瑟的味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