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堤岸的长街上聚了贩卖各种小物件的摊贩,拉扯着嗓子卖力地喊活起来。
文人骚客,风流名士,来往不绝。江风渐渐,和着这一派安详恬淡的景致,倒也真算是一副清明上河图了。
韵萱却是在一处卖编钟的摊贩面前停了下来,货摊上,大大小小的摆了各色编钟。
平常的时候韵萱也就是偶尔在百度上搜一下,过过看图片的干瘾,没想到今天竟然碰了真的,一时间起了好奇之心,却是被当中的一块玉制的编钟吸引了目光,做的是一对鸳鸯模样,一边拿了起来,玲珑剔透,铿锵有声,摸在手里,却是滑软温腻。
那卖编钟的摊主是个媳妇子,头上裹了方巾,一双眼里透着精明,看着眼前的这一对少爷小姐,穿着打扮如此不俗,料定了是大富人家的,存了心要圆了这买卖,一边笑道:“姑娘好眼力,一眼就相中了这对血色鸳鸯。拿了这血色鸳鸯,可得百年好姻缘了。我瞅着姑娘喜事要近了,正好拿这血色鸳鸯当个好彩头了,天天傍身,可栓牢未来相公了!”
“为何叫血色鸳鸯啊,听着有些不吉利,绿盈盈的,怎么会是血色的!”韵萱皱了皱眉头,对这血色鸳鸯的名字有些困惑起来。
那媳妇子必料了韵萱要询问的,自是想着卖弄一番了,妇道人家,诗书念得不多,倒是对一些野史秘闻却是有考究的,脸上抹了笑道:“姑娘这就不明白了吧,它叫血色鸳鸯,自是有它的来历的。它象征着相恋的情人至死不渝的爱情,哪怕是被分开了,也有重聚的时候。相传,当这对鸳鸯变成血色的时候,便可以看到梁山伯和祝英台了,不管那对恋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这对神仙眷侣可以帮着他们解决难题,让他们百年好合。”
“还有这么一说吗?”韵萱微微地笑了笑,且不管这传说的真假,这对血色鸳鸯的确是讨了她欢喜的,遂问道,“这个值多少钱?”
“我看姑娘好相貌,婶子也不挣你的,一百两,中不?”那媳妇子眼珠子转了两圈,面上挂着笑,伸出了一个拇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