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本大爷变成了棒棒糖?
“吉蒙,你又耍赖皮,我们这边都已经占领你们的基地了,你还说没输!”
“凯利,我本来就没输,你们全部人都没打赢我,赢也全靠阿尔卑斯。”
“阿尔卑斯是我们这边的,他占领了你们的基地,不就是我们赢了”
“放屁!他也算?他是我的人,我娘说了,以后他要当我媳妇的,所以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是我的人”
两边吵的越来越激烈,听起来像发生了什么大战似的,但一看双方的人,竟然只是一群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刚才争吵的输赢也只不过一个过家家的游戏罢了。
一棒子小屁孩,一个不认输,另一个也不放手,越吵越凶。
“你一输就爱耍赖,吉蒙,以后再也不跟你玩了。”
“放屁,我说了没输就是没输,我怎么耍赖了!”
“阿尔卑斯分到我们这边就是我们这边的人,他赢了自然就是我们赢了,媳妇?那是什么?你一天到晚就会乱说疯话,你自己说说媳妇是什么!”
被叫做吉蒙的小男孩,一听到这个问题,乱色明显有了变化,显得慌张起来,还是咬着牙说:“媳妇就是很厉害很厉害的手下,所以阿尔卑斯就是我的手下,以后永远都不会变。”
“哼!看你的样子恐怕自己都不知道媳妇到底是什么吧,还逞强,你就是耍赖”
……
另外一边,一块黝黑的石头上,也坐着一个孩子,与这群小子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独自一人远远做着,并未参与到争执之中。
任凭冷风呼呼的吹过,感受到了留在脸颊的凌厉和寒意,却没去阻挡,抬着头,楞楞的望着已经泛起红霞的天空发呆。
这人就是魏言,距离之前刺客袭杀的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两年。
当时幸好有米娅送给他的珠子,所以才救了他一命,要不是现在哪儿还有他,早已成了暗刀下的亡魂。
回过神来,他就已经被传送到了安尤贝路王国边缘的一个小镇,邻近北方的卡西里尔帝国。
这可是正合他意,他原本的计划就是逃婚之后去卡西里尔寻找诅咒法师,顺水推舟,直接就悄悄混入难民,逃到了卡西里尔帝国。
得到自由的魏言当然就是好好享受一下,立志成为一个流浪天涯的浪客,看看这个世界的同时寻找变回男人的方法。
可惜,现实是很残酷的,他忘记了自己现在不过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
一年多后,魏言还是体力不支倒在了流浪的旅途中。
就是这个时候,魏言被林迪夫妇所救,就是吉蒙的父母。
被救之后,当林迪夫妇可怜他问起他身世的时候,魏言自然而然的就瞎编了一个故事,把他们感动得痛哭流涕,顺便就把魏言收养了。
这也让魏言终于感动了一回,这算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第一次遇见好事了吧!谁说这个世界没有好人的,你看!这不就遇上了一家心地善良的人家吗,看来这个世界还是有可爱之处的。
至于为什么吉蒙会一直大叫魏言以后会是他的媳妇,那是因为,没过几天,魏言就发觉了不对劲。
林迪夫妇根本就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善良,当时根本就没被他的那个故事骗过,收养魏言,只不过是看他换回女装的样子可爱,养着以后长大给自己的儿子当媳妇罢了。
一知道这个事情,魏言哪肯就范,他就是为了逃婚才跑出来的,怎么可能会和女人一样嫁给男人,当即就要跑。
可惜的是,他哪是林迪夫妇的对手,还没跑出村子就被抓了回来,一顿毒打。
之后的几个月,魏言还不死心,趁他们不注意逃过几次,可每次都因为各种原因而宣告失败,每次都是一顿毒打,最狠的一次,打得他一个星期都下不来床。
被打怕了的魏言,终于暂时老实起来,也没有将自己的遭遇告诉其他人,不为别的,他现在根本就对这个地方、这些人没有任何的信任可言。
暂时是不要想逃走了,林迪夫妇对他的警惕太强,没有机会。
至于为什么魏言不暴露他的身份,按理说一个城主的女儿,王国的皇子妃,不管怎样都不会混得这么凄惨。
一个是他不想再用以前的那个身份了,既然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也不想要再回去,一旦暴露,肯定是要被抓回去的,以后或许再也没机会逃出来了。
另外一方面,他不敢确定林迪夫妇,这两人在知道他是一位公爵的女儿,邻国的皇子妃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毕竟他们这算绑架,这可是重罪,杀头都算轻的。
一旦被他们知道了这个情况,魏言觉得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两个无良夫妇,为了掩盖罪行而直接杀害他,毁灭证据,当这件事没发生过,所以暴露身份这件事还是算了吧,算来算去都没好结果。
现在他每天的任务,就是陪着吉蒙一起出去玩,每天玩玩过家家之类的游戏。
因为这两年的发育,魏言也迅速窜高,才十二岁,就已经有快要接近一米五的个头,并且力气也大得吓人。
这也导致了他在这群小孩子中间成为了无敌的存在,游戏中,肯定是有他的那一队获胜,根本就没有任何悬念。
唉!算算本大爷的年龄,上辈子活了三十岁,这辈子又到了十二岁,加起来都满四十二岁了。
可我现在在干什么?和一群小屁孩玩这种幼稚的游戏,还被一群小屁孩争抢,瓦特?这叫个什么事,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突然感觉到人生毫无意义,本大爷为何这样想哭。
至于为什么这些小孩子一口一个阿尔卑斯的叫着魏言,这也是有很深层次的原因的。
他是为了逃婚才被迫来到了这里,希卡尔·莉莉安这个名字是肯定要舍弃的,当初林迪夫妇在问他名字的时候,魏言的第一反应就是前世在地球的名字。
魏言这个名字,根据这个世界语言的读音,听起来像是读成阿比斯。
可气的是,这个村子的人是不是因为口音太过眼中,总是把阿比斯喊成了阿尔卑斯。
阿尔卑斯?那不是棒棒糖吗,本大爷竟然有一天会变成棒棒糖!这是什么鬼。
魏言为何一听到阿尔卑斯就想到了棒棒糖,其原因就是因为上辈子,有关这个名字的他就只记得身边有这么一款棒棒糖,他还挺喜欢吃的。
当然,还有一个阿尔卑斯山他也听说过,可那不是在欧洲吗!他只是一个小混混,哪儿有机会跑到那么远,还是棒棒糖亲切点。
不甘心的他也努力想要让这些人读对他的名字,可惜,他还是小看了口音这个东西,不管怎样,都没一个人能够喊对。
久而久之,魏言也就放弃了,棒棒糖就棒棒糖吧,反正也就那样了,没啥关系。
争吵还在继续,只不过这会儿已经不是在为输赢的事争论了,这群小屁孩竟然在为媳妇是什么争论个不停。
魏言的脸色更黑了,瞧瞧这群小子说的什么话,媳妇,不是手下的代名词就是啥好玩的。
一群小屁孩,竟没一个人知道,也是无奈了,这个世界的教育有问题呀,这都十二岁了,连这点东西都不知道。
不对呀!这些人不知道媳妇是女的,那他们该不会还不知道本大爷这具身体的性别吧?想想有可能,呵!一群小屁孩。
胡思乱想之际,对面的一群小屁孩终于吵完,至于结果……
吵架怎么可能会有结果,小孩子吵架不都是怎样嘛!谁都认为有道理,谁也认为没错,谁也不服谁,既定的结局也就是不欢而散,撂下几句狠话,下次见面的时候还不是玩的不亦乐乎。
呵!这群小屁孩
“阿尔卑斯,走,回家。”
前方传来吉蒙的喊声,不过却是命令的语气,一点对于同龄人的客气都没有。
在吉蒙心中,只是把魏言当做使唤的仆人而已,确实,魏言在林迪家的地位也就如此。
可恶的小屁孩,竟然敢这样对待本大爷,按照本大爷几年前的脾气,早把你揍得连你爹娘都不认识了,虽然现在我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迟早有一天本大爷会找回这个场子。
虽然眼下还不能反抗林迪家的暴力统治,但魏言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觉醒的机会,但时候他就会有力量来反抗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