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丹扬郡人?”全熙问道。
“回将军话,小人就是丹扬郡人。”那大汉不知道全熙到底什么意思,有些诚惶诚恐。
“你来投军多长时间了?”全系又问。
“回将军,来了有大半个月了!”那大汉又答。
“跟你一起来投军的人,多吗?”全熙再问。
“多啊,很多,兵荒马乱的,大家都过不下去了,听说孙将军人不错,对军士也很爱护,就都来了。大概有七八十人吧,都跟我是同乡!”见全熙问题虽多,但态度和蔼,不像是要拿自己怎样,那大汉也立马心情放松了,心情放松了,话自然也就多了。
七八十人,确实挺多的,但还是不够,而且也不知道质量怎么样!不过暂且也就只能先凑合了。
“这样,你看行不行,你的这些同乡里,如果你能说服十个人加入我的部曲,我就任命你做什长,要是招来五十人,就任命你做队率,如果能招来一百人加入,我就任命你做屯长,不过,这些人都必须年轻力壮,像你一样,当然,身高不限,你看怎么样?”全熙这时候有些像手里拿着彩糖诱骗儿童的坏人一样,笑嘻嘻的对着那大汉说道。
“将军说的可是真的,这有什么难的,我现在就去把他们唤来!”那大汉一听乐了,好事啊,立马就能从小兵变成小军官,人生幸事啊。
“当然是真的,快去快去,记住,都要你的同乡!”全熙笑着摆摆手,也给对方吃了定心丸。
如法炮制,全熙又把另外三十几个已经被小五挑中的人说了同样的话。每一个人听了都很兴奋,头点的跟拨浪鼓似的。甚至因为其中很多人是同乡,为了争抢老乡,都抢着四散奔去,生怕自己的人都被那谁抢跑了。
嘿嘿嘿……
全熙得意的在一旁笑着,心说自己果然聪明过人,这办法都能想出来。而付小五在一旁早就像死忠粉一般长大了嘴巴,用崇敬的目光看着全熙。
……
还没等天黑,那些被全熙忽悠去招揽同乡的士卒,都陆续回来了。每个人都没有空着手回来,身后都跟了一大帮人,少则十多个,多的甚至有四五十个。
直到第三十九个大个子回来,全熙命付小五粗略的点了一下,不多不少,刚好千把人。他们三五成堆,正叽叽喳喳的讲个不停,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全熙一句都没听懂。因为这些人都是丹扬人,说的也是丹扬本地话,而丹扬本来就很大,每个地方的人说的话还有差别。所以此刻全熙就像在联合国开会一样,恨不得戴上同声翻译的耳麦。
付小五挑人不行,但是整顿队伍却是很在行。不多时,三十九名人高马大的小军头整整齐齐的排在最前面,而他们招揽来的上千名士卒,则按照谁找来跟着谁的原则,也安安静静的排在后面。
很快,小五就把所有人都注册完毕了。除了三十九个最先挑选的人,后面一共是九百九十一人,听口音,全是丹扬人。全熙心中的那个小梦想,此时才算是真的走出了第一步。
一千零三十人的队伍,果然气势不凡,全熙威风凛凛的踱步在军队前,很想说几句豪言壮志,却发现话到嘴边,说不出了,毕竟是没当过领导的人。
不过说过的话肯定是要兑现的,那三十九个大汉,果真被任命为了什长,队率和屯长。
全熙自己的身高已经不矮,比那一千多名士卒,普遍要高出半个头。神将庙奇遇之后,他的身高足有一米八,具体当然没量过,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标准的尺子。但是大概的预估却应该差不离多少,而那三十九个小队长,每一个都不低于全熙。无意中,全熙这支队伍,倒是有了个很特别的特色,军官都是高个,包括付小五,也不矮,但是士卒都不高,上千人的队伍,普遍只有一米六到一米七之间,超过一米七的,顶多十分之一。
现在回头想想,付小五真是能人啊,在这时代高个子并不多,特别是扬州这样的南方地区。可是那小五,愣是找到了三十九个之多的大个子。
既然当官的都是高个子,全熙果断将自己人生的第一只部队,命名为:魁字营!
魁梧的魁!
确实,这个名字草莽气太重了,像个土包子军阀一般。全熙甚至想起后世某部电影中,就有这名号。不过全熙的目标可不是只做个昙花一现的军阀头子,他的目标是成为这乱世的枭雄,乃至结束这乱世,匡扶整个天下。这是梦想,但是梦想就要放大一点,否则怎么能叫梦想呢?
全熙自任魁字营营长,付小五被任命为副营长,称呼有些奇怪,但是全熙觉得这样命名很简洁明了。不像这个时代的军官称谓,杂乱无章,云里雾里。
那三十九名最初的大汉,选出招揽到人最多的五人,任命为屯长,每屯领00人,每位屯长下又分为两名队率,各率100人,每名队率下分四个什长,什长各领50人。剩下的四人,全熙又把他们单独列出来,并允许他们从其余各屯中挑选一定的人数,分别委以军械,粮草,伙食以及情报四个后勤外部组织。粗略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军队体系。
又经过一轮反复挑选,军械,粮草,伙食,情报四组的军头也都选人完毕,最终留给真正的战斗单位的,刚好是800人,具体到每个什长就是四十人。这800人,全熙并没有奢望他们能有多大的战斗力,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训练他们的作战能力。只能先简单的分成三个作战单位。
其中一屯士卒为弓箭手,另一屯士卒为长枪手。剩下的三屯,则是步兵中最常见的刀盾手,一手持单刀,一手持小盾。能攻能守,机动性强,装备又简单便宜,是孙策这支实力不强的军队的首选兵种。
此外,管理器械粮草以及后勤保障的伙夫兵不算。另有一只人数近百的斥候队,斥候队的校尉是全熙亲自挑选的,叫做马二郎。之所以要选择这个叫马二郎的人做重要的斥候头目,一是因为这个马二郎身手确实不凡,曾在吴景身旁做过近身护卫,各方面素质都是一千人中的翘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个马二郎,在成为吴景的护卫前,乃是袁术军中的斥候老兵,经验丰富,对于全熙来说,是难得的人才。至于他为什么会离开袁术和吴景,全熙并不关心,人才难得,还不到挑三拣四的时候。
全熙很满意自己的初步构想,并迅速将成果写成简单的文书,送至孙策处报备。孙策简单看了一下,并无异议,算是正式承认了魁字营的存在。
单独成一军的目的自然不是显摆,第二天,全熙就带着自己一手组建的这支杂牌军往当利口杀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