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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初次相会

  正午的太阳正浓,走出廊桥部分,热浪一波一波袭向桥面上过往的行人。

  沈归和聂风铃,与其他初次约会的人不同,两个人通过两百多封书信,早已将彼此的心紧密联系在一起,接下来的步骤不过是走个过场。

  “我来背你。”

  说完,沈归很自然走到聂风铃身前,将腰弯下,双手向后,双掌朝上,做起飞状。

  聂风铃竭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已然面红耳赤,良久,不知所措,仿佛时间静止,空气凝固。

  沈归的双手在身后摸了摸,触碰到她大腿的位置,不由分说,直接将她提到背上。

  聂风铃的身躯先是后仰,然后条件反射的趴在他后背上,双手在他胸前环扣。

  “害羞了?”

  “嗯,就是有点紧张。”

  聂风铃说完,将双手扣得更紧,心想着自己长大后,还是第一次和异性贴得这么近,能不紧张吗?

  沈归双手托着她柔软的臀,并时不时地往上按一按,提一提,每当这时,聂风铃就会把头埋进他脖子,传来阵阵令他酥麻的呼吸。

  她身体最柔软的部分,此刻挤压着自己的后背。

  幸福来得太突然,妙不可言。

  “归,你喜欢我吗?”

  走到大桥的中央,聂风铃的声音,比吹过的江风更细,比晓江里的水更柔,柔情似水,用来形容此情此景再合适不过。

  “我喜欢你。”

  聂风铃接着说道:“我也喜欢你,会一直喜欢你。”

  走到桥的尽头,一个不舍得放下,一个不舍得下来。

  引来无数双眼睛侧目,有人忍不住说道,这大热天也不嫌热。

  聂风铃只好娇羞的说道,放我下来。

  受汗水浸染,她前襟湿了一片,他背上湿了一片。

  两人身体分离之后,并排向前走,聂风铃想着说点什么,以缓解湿身的尴尬。

  沈归的右手,几次碰到她的左手,然后温热的掌心穿过她微凉的掌心,她反向将他的手握紧,以示鼓励。

  傻瓜,我都让你背了,还能不让你牵吗?

  北岸桥头有多家晓峰当地特色餐馆,与一些当地特色小吃,两人都没在食堂吃中午饭,虽说学校的伙食还不错,但只要一放假,如果不是为了省钱,基本上没人吃。

  男生喜欢吃炒菜,女生偏爱小吃。

  聂风铃说,“我请你吃炒菜。”

  沈归说,“我请你吃炒粉。”

  两人牵着着手,几乎是同时说出口的,然后相互一笑。

  这一刻,喝风都是甜的,吃什么真的不重要,聂风铃心想。

  以她骨子里保守的性格,一旦和你确认恋人关系,就会把你当成比自己还重要的人,现在能明白,也不算太迟,沈归心想。

  一个成熟男人,绝不会在小事上以自己的喜好为出发点,会更多考虑女朋友,这就是大叔后来更受追捧的原因。

  在沈归的坚持下,两人最终来到了一家小吃店,特色是炒粉。

  晓峰县的炒粉堪称当地一绝,除了以时令菜叶与酸菜做辅料,加上鸡腿、鸡蛋、火腿肠、豆干等卤汁,并可自选鸡蛋、牛肉、泥鳅、猪下水等一起炒。

  既可当主食,也可当宵夜,而且是当地人人必吃的宵夜。

  聂风铃选了一盘素炒粉,沈归选了一盘牛肉炒粉。

  看着湿滑,晶莹剔透,散发着香辣味的炒粉一上桌,顿时令人食欲大增。

  为了吃饭,两人牵着的手先是放开,聂风铃幽怨地看了一眼沈归,意思是,牵过我的手就再也甩不开,沈归会意,换了左手牵着。

  沈归一边吃着炒粉,一边想着谁来帮他炒粉,他在学校卖。

  “归,你一个月的生活费多少啊?”

  “五百。”

  “这么多,我一个月三百都用不完。”

  聂风铃家境比他家好,他是知道的,但自己是家中独子,父母属于勤劳致富型,也就是农闲时还做点农村的小生意,手上相对宽裕。

  从现在开始,他不会再伸手向父母拿一分钱。

  “我们班大多女生,一百块一个月都用不完的,你用两三百有什么可骄傲的。”

  他其实只是开玩笑的随口一说,没想到聂风铃竟然流泪了,瞬间松开牵着的手。

  “你现在就开始嫌弃我会花钱了。”

  沈归心想刚才走神了,说话的口吻,明显带着二十年后的高高在上,原本想着再也不会让任何喜欢自己的女孩流泪,第一次约会就没做到。

  “我和你开玩笑的,以后我负责赚钱养家,你只管貌美如花。”

  “真的?貌美如花,我爱听。”

  “你何止貌美如花,你是倾城的绝色,倾国的绝艳,是修炼万年的妖精;古有四大美人,而今全世界只有你一大美人而已,因为无人敢与你媲美,万年后的史书上会记载聂风铃,万年一美,风华绝代。”

  旁桌几位吃饭的民工大哥,实在听不下去,见过

  信口开河的,没见过信口开海的,直接将口中的啤酒喷在了炒粉上,这顿饭吃不成了,于是起身买单,匆匆离去。

  沈归不以为然,吹牛比犯法么,还是你老婆姓牛,我不能吹。

  聂风铃破涕为笑,“原谅你了,回去后,我要把你说的话记下来,还要你按手印,免得你将来变心,还反过来说我当初高攀你,倒追你。”

  看着她笑起来,浅浅的梨涡,沈归没打算争论,若不是你以班花之名倒追,怎么会买个记事本,怎么会向班主任申请成为我的同桌,怎么会时不时地在我抽屉里放饭票。

  若不是你曾对我死心塌地,又怎能换来我今天对你的回心转意。

  吃过午饭,阳光虽不似正午毒辣,但上山还得再等等。

  聂风铃牵着沈归的手向江边的沙滩走去,不是说怕水么,看来我真的不了解她啊,沈归心里一阵嘀咕。

  晓江的沙滩,干燥的沙子呈白色,被水浸润过的呈暗红色,细腻柔软。

  空无一人的沙滩上遍布一条条细流,浅浅的细流里徜徉着各种小鱼。

  好在这片沙滩之下地质坚硬,从未形成过流沙。

  聂风铃玩兴大发,脱下鞋子,光着洁白的脚丫在沙滩上挖坑,把细流导到坑里,并时不时地叫喊着,这里好多鱼。

  沈归老家在江河交汇处,对于这种游戏,七八岁以后都不玩了,但能理解在镇上长大的她,对细水中小鱼的稀奇。

  待到沈归也脱下鞋,走近自己,聂风铃站了起来,将头斜靠在他肩膀上,呢喃着,愿我们的感情像晓江的水,细水长流。

  沈归将她的身体转了过来,近距离四目相对,彼此能感觉到对方口中呼出的热气。

  聂风铃仰起脸,轻轻闭上眼,皎洁的脸庞上,有江水反射的阳光粒子,微微荡漾。

  嘴唇交织在一起的刹那,聂风铃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有些窒息,有些颤抖。

  面对她生疏的初吻,沈归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挽着她的后脑勺,有些忘乎所以地探出舌尖,想要打开她紧闭的牙关。

  聂风铃只感到浑身瘫软,试着迎合他的一切要求,几次张开口都差点咬到了他。

  沈归感到自己的身体快要失控,于是将她松开,捏了捏她脸上快要嫩出水的肌肤,这可是在露天的沙滩,就是把嘴唇亲出血,也不敢有进一步的举动。

  他明显感到十九岁和三十九岁的差别太大,身体就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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