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给多数人过,多数人都会提早死亡。
我是烂人,是极致之人,是懒人,是情人奇人怪人魔人神人狂人…,无论我是什麼人,都是存在过的一个人,通常真正认识我的世人的心中都叫我逍遥王。
王与亡同音,如同我身无半毛钱,负债五百万,照样在两年前的网文界打赏第一名,我不是中国时下所谓的土豪,是土豪根本不会有我的勇者的气魄,智者的淡然,以及可以从十几岁写东西写到现在(抱歉我的年龄不想说),猜的出来,重点是与我同时代的人没一个比我有自觉自傲自狂自孤独….。
凡夫者的脉动的眼光,更不会理解生命思想哲学音乐的本质艺境之突破及进化,而世人在乎与不在乎的都与我不太有干係,我只走自己的道。
这部不是情书的情书,是自由的文字世界,中国的文字权没有太大自由,但这与我不矛盾,因為我的心是自由自在而孤独的,自我美丽的,世俗有恶有欲都是世俗的,在我的文字世界中,我是唯一的王,孤独之王。
夜晚的爵士步伐,窈窕醉人的她,一动的曲线煞极美丽,天才的上帝造出水色的迷臀。我摇摇头,走了,交叉而过,风吹走我所留下的一地悲伤,几多愁,世人不知。
那欲望之伤,堕落的眼光,看起来都一样孤单,不单纯的慌张,為何你看起来靦腆的有股忧伤?
海水正蓝,红尘中寂寞的她,外表坚强,其实柔弱,而古老的真爱如阳光的普照,下雨时糟蹋了满室的明媚春光,春光阳光都是光,神说要有光就有光,魔说光混一个。
突然想起一头长髮的良宇兄,有一把水蓝电吉他,爱乱改编曲子的他曾经把此歌thousand─times─you改成悲伤的蓝调之歌,取名叫心碎千万次。我说心碎一次就没了,那来的千万次?他说这就是我的功力不够了。没办法,乐器不擅长,擅长的是音乐本源。
自由貌似不需要我,此歌so─alone─together,她的唱功远不及我,然而我早已经不是人了,是人才会唱歌。
似乎明白了,明白不想明白,去到无可奈何的境界,人世的出尘与人世的浮华,都在笑笑意意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