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兄弟,等你从这个老东西家里出来了我们再来找你!”一边被乞力合追着,三个年青人一边高喊,惹得姬云在屋子里笑个不停。
“云大哥,你终于可以不用天天背着药篓到处跑了!”图雅站在姬云身边,手舞足蹈,高兴劲停不下来。
“我本来也没有背着药篓到处跑过啊!”姬云笑着回答。
“那也差不太多!”图雅故意做了一个摆手从鼻子边把气味赶走的姿势,“那些天一碰见你就是一股药的味道,难闻死了!”
“哎呀,洗个澡就好了嘛!”姬云也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确实有一股浓浓的草药味,之前一直包着药还没什么感觉,现在不包扎着反而把味道凸显了出来。
“等会儿洗吧!”图雅插着腰,俏皮地说道,“为了庆祝你今天终于拜托了草药篓,我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哦!”
姬云听见礼物二字,顿时来了精神,眼神放光,问道:“哟嚯?你个小丫头还知道给我准备礼物啦?是什么?不会是用野草编的花环吧?”
图雅原本还很高兴,却听见姬云在嘲笑自己,立刻板着脸:“你竟然敢说我送的是草环?好,我现在就去把礼物扔了,谁要送给你!”
话虽然这么说,图雅还是在姬云的死缠烂打之下带着他去了自己放礼物的地方,自己家的马厩。
那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几乎没有半点杂色,目光灼灼,体型健壮,一看就知道是一匹千里马,说不定还能和族长的那一匹马相媲美。看到有人走过来,那匹白马立刻撒了欢似的在马厩里兜起圈子来。响鼻也打得响亮。
“这是你送给我的?”姬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马匹在草原上实在太重要了,几乎可以说是牧民们的生命,尤其是这样的好马,在家里都被当宝一样供着。姬云在司泽瀚家,甚至是整个哲别部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白马,真不知道图雅是从哪里弄来的。
“当然咯,就是我送的!”图雅翻了一下白眼,“亏我花了这么大的劲才弄来,怎么不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只是不知道你从哪里弄来的,我心里有些不安啊!”姬云从来没见过这么优秀的马,想必价值也应该不菲,他不敢随便接受。
“放心吧,这是我拜托阿力古帮我买的,看看,多威风!”图雅贪婪地盯着那匹白马看,相较之下,她自己的小马驹“红月”,如今还小的不行,根本没办法骑乘。
“你哪来那么多钱?”姬云更加惊讶,连忙追问。马匹不比牛羊,牛羊价格很固定,同品种的都是按重量来计算,而马匹的价格就差太多了!真正的好马,恐怕是千金也不换不来的。
“哎呀,送你礼物还不乐意!”图雅背着手转过身去,得意洋洋地走开了,“你不用管那么多,反正现在它属于你了,你骑就是咯!”
图雅不太愿意讲这匹马的真正来历,姬云也就不再继续追问,回过头来再仔细欣赏这匹白马。确实是一匹很好的骏马,没有一根杂毛,一双眼睛如明灯一般。姬云贪婪地抚摸着这匹白马,更可贵的是它丝毫没有表现出害怕人的意思,反而把头转过来,用鼻子去蹭姬云的肩膀。
“好马!好马!”姬云忍不住赞叹,轻拍白马的脖子,然后一抓缰绳爬了上去。
就算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姬云也忍不住了,马鞭轻扬,一人一马便如风似的冲出了部落,在草原上来回奔驰,恣意妄为地感受着风驰电掣带来的快感。不过姬云的骑术还算不上精湛,他自己都能感觉到没有完全发挥出这匹骏马的能量,而白马微微摆头的样子也像是在表达自己的不快。
“你还挺傲娇,嘿!”姬云抚摸着白马的脖子,轻声和它说话,“我现在伤还没好,等我好了,一定带着你跑个痛快!”
白马似乎听懂了,扬起头来打响鼻,步伐也跟着欢快起来。姬云见状更加开心了,这样有灵性的战马,在任何时候都会是骑士的宝贝,关键时刻说不定还能救你一命!怕爱马跑的累了,姬云便调转马头回了家。
一路上姬云也没有闲着,他在想应该给这匹马取个什么名字,在把历史上有名的白马名字想了一圈之后,他决定叫它“照夜玉狮子”!因为这匹马和水浒传里那匹马太像了,浑身雪白,体高八尺,不叫这个名字感觉都有些对不起它!
等姬云高高兴兴回到自己毡帐的时候,阿跌渠、呼罗索和束六斤已经提着酒肉在等他了。
“云兄弟你终于回来了,我们可等了好久了!”阿跌渠撇着嘴,佯装不悦。
“让大家久等了!”姬云连忙从马上跳下来,一边拴马一边给三人赔不是。
呼罗索往前几步,眼睛就没有从玉狮子的身上移开过:“怪不得云兄弟回来这么旺,要是我呼罗索有这么一匹好马,我恐怕会彻夜在草原上飞驰!”
“这马哪儿来的?”不只是呼罗索,束六斤对这匹马也很感兴趣,伸手摸了摸,“这毛也如此顺滑,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啊!”
姬云挠挠头:“这匹马是图雅送给我的,说要庆祝我不用再包着草药到处跑。”
呼罗索和束六斤还想要问些什么,却被阿跌渠打断了,他是几人中年纪最大的,也比较受大家的信服:“好了好了,哪有这么多问题!云兄弟终于可以敞开肚子喝酒了,不赶紧进屋喝酒,在这里吹什么冷风!”
其余三人听闻此言立刻哈哈大笑起来,也就不再纠结马的事情,互相搭手走进了姬云的毡帐。
四人边喝边聊,从琐事聊到部族未来,借着酒劲竟也各自说得头头是道,尤其是姬云关于匈奴和周边大国关系的分析,让其他三人钦佩不已。姬云自然是暗自窃喜,毕竟比这些人多了几千年的知识,要是还不能说些条条框框出来,自己都觉得丢人。
“云兄弟,和木鹿金的比武,你有把握吗?”束六斤放下酒碗问道。这聊到最后,几人的话题还是回到了姬云身上,大家都比较担心他和木鹿金的比武。
阿跌渠平日里就和木鹿金不太对付,因此对此事最为热络:“云兄弟你也不要怕了他,木鹿金也就是块头大点,力气大点,其他也没什么不得了的地方。”
“可是木兄毕竟是能和人熊怪较量的人,不管是武艺还是其他的,应该都很厉害吧?”姬云却有些疑惑。
“其实那人熊怪早就在大家的围捕下受了伤,木鹿金只是恰好碰上了而已!”阿跌渠摇摇头,表达着自己的轻视。
“阿跌渠大哥你可别误导云兄弟,木鹿金在咱们年轻人当中确实是最勇猛的一个。”呼罗索向阿跌渠敬酒,想让他别在一旁瞎出主意。“云兄弟还是要小心才是!”
“嗯,多谢几位兄弟提醒,小弟我在没有把握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和他交手的。”
“不过阿跌渠大哥说的也有道理,你也不要因此就害怕他!”几人中最沉稳的是束六斤,他是族中大长老的长子,从下就被家里按照族长的标准在培养,虽然当上族长的机会很渺茫,但只要是权利,人们总想去争取争取。他说的话往往都很得体,也颇有些道理,“未战先怯在任何时候都是失败的前兆。”
“不知道云兄弟武艺到底如何?”阿跌渠再次问道,“你不要见怪,我们也不是怀疑你,只是想确保你能获胜。虽然上次你独自一人就干掉了一头狼,但那毕竟是面临绝境时的生死之搏,这次和木鹿金的比武却只是点到即止,如果不能知己知彼,难言必胜啊!”
“跌渠大哥严重了,小弟怎么会怪你们呢?”姬云赶紧端起酒碗向三人敬酒,然后继续说道:“不瞒各位兄弟,若论徒手搏击,小弟我自信能赢他,但若是论弓马剑戟,小弟确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那也无妨,既然这次只是简单的比武,不动刀枪肯定是最佳选择,既然云兄弟认为自己的手上功夫了得,咱们也就不需要太担心了!”束六斤安慰大家道,然后也端起酒碗,四人一起仰头,把碗里的酒喝得一点不剩。
“不过身在草原,弓马不熟的话总会有吃亏的那天,不如从今往后,云兄弟跟着我们几个一起外出游牧打猎,既能解闷,又能练习骑射,你觉得怎么样?”呼罗索刚放下酒碗便高声提议,他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多一个人出门打猎,就多一分乐趣,况且姬云受伤这么久了,不好好活动一下,只怕是身上的筋骨就要长到一起了。
姬云当然对这个提议大为赞成,其实他早就想和那几位说这件事,又怕他们因为自己是中原人而拒绝,反而伤了大家的和气,现在既然是呼罗索自己提出来的,姬云肯定奥答应了:“小弟简直是求之不得啊!来,小弟敬兄弟们一碗!”
四人又嘻嘻哈哈喝了半夜,才心满意足的各自回家,收获最大的当然是姬云,不仅从三个兄弟的嘴里了解了更多木鹿金的事情,让自己对之后的比武有更多把握,同时还和几人约定之后要一起外出打猎,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将对自己未来的发展有了极大的帮助!
仅仅三天之后,姬云就跟着一群牧人外出放牧打猎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