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打水
这里喝水根本没有二十一世纪那么简单。二十一世纪的水,每家每户都有,而且完全是由自来水公司提供,城市里面根本不用担心用水的问题,大部分农村也不用担心。
然而在任淑珍现在这个时代,想喝水那必须得自食其力,而且想要喝干净的水,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了,因为大家的水源都是暴露在一个地方的。
那些牛在外围吃东西喝水,但是有些时候,那些牛也不知道怎么了,老是走到那边内围的水塘里面吃东西喝水。
所以整个地方都是被那些牛给污染过,一旦要是哪个牛死在了内围的水塘里面,那可全村的人都会遭殃啊!
想到这里,任淑珍也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虽然她真的不想喝这样的水,但是现在这个水缸里面就真的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水了。
任淑珍想要回到房间里面,然后把自己睡的那床棉被给折好,免得让郑氏看到了起疑心,还以为自己没有和郑子淇同床共枕呢!
但是任淑珍想不明白的是,现在郑子淇的身体那么糟糕,这个郑氏怎么会这么心急还想要让自己的儿子给自己生个孙子。
现在这个时代的人啊,真的是很难揣测的。看到人家好,不怎么会巴结,但是看到人家差,也许就会在背后说三道四。不像是二十一世纪的风气,看到贫困的人都会大家伸手帮助。
任淑珍想到这里,又走近了郑子淇的门前,却听到了一连串没有停歇的水声。噗嗤一声,任淑珍偷偷地笑了,她更加确定郑子淇叫自己起床是因为他尿急。
不过人人都有急得上厕所的时候,不必这样笑话人家。听见水声慢慢小了,然后没有了,任淑珍才敢打开门进来收拾自己的棉被。
不过,任淑珍却没有提起那件事情,因为这实在是会让两个人觉得更加尴尬,况且这个郑子淇是个读书人啊!
收拾完了棉被,任淑珍转身就把棉被弄到了衣柜里面放着,真的还是挺害怕郑氏发现什么蛛丝马迹的。
出来,任淑珍准备烧火做饭了。早上大家都不喜欢吃干饭,况且这个时候,米也没有多少了,袋子放在那边,就好像是一个饿坏了的肚皮,一点也没有精神地放在那里。再说了,早上喝一碗粥是最舒服的事情了。
任淑珍想着,而且之前在燕南地,不要说早上的一碗粥,就是连煮饭的水都不能喝到一口。这样的日子,任淑珍熬了三年,也算是在那里锻炼了任淑珍的韧性。
可以说,她简直就是能屈能伸的高手,要是随便换一个人到那样的地方里面去,估计没有人能够熬的下来,因为这个地方的人都是勤劳朴实,而且生活拮据的老实人。
以前打火都是一直用打火机来点火的,而且在很多的城市里面,根本就用不着打火机,直接天然气就解决了。再说了很多的那些人都是不用自己做饭的,白领一般都是在外面吃饭的。
任淑珍把最后的水掺到了那药罐里面,然后取出一部分的水拿来浸泡药草,这样能够让郑子淇好的稍微快一点,毕竟都是药啊!
到了后面,任淑珍也开始烧开水了。煮稀饭为什么要烧开水呢!当然是水烧开了才能够煮出干净健康的稀饭啊!
这样的任淑珍真的可算是特别勤劳特别朴实爱干净的燕南地的代表了。要是以后发财了,那肯定是要回那个地方好好的让家人看看自己的手艺。
煮稀饭也是有讲究的,要想要熬出好吃的稀饭,那肯定是先要用干净的水,然后再开始用大火煮开,最后才用小火慢慢的熬。如果有其他的食材,还可以在熬开之后加进去。
这个时候才会是最好的稀饭。这个时候,放点盐巴,这就是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最美味的菜品,这就是传统的中国食物。
其实对于中国食物,任淑珍也是感慨万分的。虽然她的厨艺不是那么的好,但是对于做饭这个方面,她有绝对的兴趣和耐心,然后把这个饭做到最好,至少是她觉得最好的!
现在稀饭也在煮了,药水也在熬了。整个灶台周围都是稀饭的香味,然后融合了中药的味道,真的像是一场戏,细细品味,简直就是让人觉得很是满足。
郑小叔这个时候也是在外面闻到了那样的味道,觉得总是说不出来这是什么味道。这股味道也传到了郑氏的鼻子里面,她突然就觉得这个儿媳妇还是有点价值的,给人伢子的那银子没有算白花。
其实任淑珍的心里面也是十分的高兴的。能够有东西做饭,而且可能吃饭的人都觉得自己做的好吃,那简直就是最好的事情了。
到了吃饭的时间点了,不过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在吃饭之前把熬好的药给郑子淇喂了,不然他的病情会越来越坏。
她拿起了抹布,小心地包裹着药罐子的两边,真的好烫啊!任淑珍觉得这药罐子像是着了火一样,赶紧地放回了原地。她往后跳了一步,手指摸着自己的耳朵。
但是,任淑珍知道自己一定要熬过这最难熬的时刻,于是她鼓起勇气将药罐子里面的药水倒入了小碗当中。
进了郑子淇的屋子里面,发现他安详地躺在了床上,气息还算是匀称,脸色还是之前的那样的苍白。
“你进来了?把药放在那里吧!”郑子淇眼皮都没有睁开,他的表情算是很冷漠的那种。
“你说什么!我放在那里!怕是等药凉了你都不会喝了吧!”任淑珍小心地把药端了过来,根本不想把自己辛辛苦苦熬的药放在那边不管不顾。
“来,喝一口!”任淑珍吹了好久,又用勺子轻轻地在自己的嘴边试探,生怕自己没有把药给吹凉。
不过这个时候的郑子淇还是有点奇怪的,他似乎是在故意的逃避着什么。不过,任淑珍还是使劲地让郑子淇喝下了第一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