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雨一跃而至,借着幽暗的晨曦,检视着自己的战利品。那是一张年轻的脸,颇为清秀,从嘴角处并不十分繁茂的胡子看,他的年龄应该与自己相仿。
“嗯,没死,只是晕了!”
她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鼻子。发现还有呼吸。看来自己这一箭的力度掌握得恰到好处!
这厮身上的衣服倒是不错,暮雨摸了摸,发现质地是小牛皮的。他的腰间垂着一个空空的箭囊,身上却没有弓,一把顺刀绑在宽牛皮腰带上,暮雨随手将之拔出。
“不错啊!”这刀的钢口非常好,一定是宁人工匠锻造的。怕是能值30张貂皮了。
腰带上还有一个小兜囊,里面装着用鹿皮包裹的火镰、火绒、弓弦、鱼钩、鱼线、还有一小瓶油脂。
一条细细的钢珠链在他的脖颈间若隐若现,暮雨伸手拽出,发现钢链上吊着一块白色的象牙小牌,象牙在粟鞨人看来乃是寻常之物,牡丹乌拉、忽汗海周围总能挖出长着长牙的巨大骨架。
“宁人管这些变成骨架的巨兽叫猛犸象,他们喜欢用它的牙做筷子、钗子、小牌这类东西。”每年夏天,阿玛都会带上族人去找找寻并挖掘这些巨大的骨架。
族人们会将挖出的长牙交给相熟的闲州部落,闲州人再凭宁人衙门发放的贸易敕书用这些长牙为宁公特粟鞨换来钢刀、铁犁、陶碗等日常用具。
真是神奇,这片土地竟然还曾生存过那么庞大的巨兽。但是那么强大的巨兽,为什么说消失就消失了呢?这个疑问曾经困扰了暮雨好一段时间......
她仔细地端详着手中的牙牌,牙牌反正两面都刻着汉字,一面的字大而少,是阳刻,大概是正面;另一面的字小而多,是阴刻,想来是反面了。
“这小贼会不会是宁人?衣着是粟鞨样式的,头发是光头......对了!看看手指!”
暮雨又将他的右手拉了过来。
“嚯......拇指上有扳指!拇指、食指、中指上还有老茧!老娘亲手抓住的阿哈,怎么会是宁人!”
粟鞨人射箭时撒放的方式与宁人不同,宁人习惯用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扣弦放箭;粟鞨人则是借助拇指上的扳指用拇指、食指、中指捏箭撒放。
这种撒放比宁人的要难,但掌握后可以更容易地拉开硬功,骑射时也更方便。
虽然这么想,但暮雨还是将那块牙牌藏进了怀中,作为自己亲手抓住的第一个阿哈,她不允许他身上有一丝一毫的瑕疵......
这个阿哈,后来被绑在驮马的马背上拉回了牡丹乌拉与蛤蟆河子交汇处的章琥塔部屯落。
“你是谁?那晚野鹤城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暮雨阿玛端坐在屯落正中的议事厅中,威严地问道。
“那晚我和族人在野鹤城外饮酒烤肉,突然发现城中主寨起火,然后城外众人中喊声四起,有人喊是野鹤为报世仇,设计要将闲州和宁公特聚歼于野鹤城外,也有人喊闲州勾结蔺成栋借娶亲为名要强夺野鹤城。
然后发现人群中有人中箭,还有人惨叫,然后刚刚还杂在一起喝酒唱歌的人就拔刀互砍。砍着砍着,我听见雷鸣般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很多人喊“骑兵!辽东铁骑来了!”于是大家也不砍了,四散奔逃。我当时在最外圈,跑得也最早。
黑暗里不辨方向,稀里糊涂地就摸进了你们的营地,看见有马就想牵一匹逃命......至于我的身份......我已经犯下了偷盗的大罪,如果说出我的身份,会让我的祖先和部族蒙羞!”
此刻议事厅已经被部族的男女老幼挤得水泄不通,大家都屏息凝神地听着,大厅上并不喧闹。
那阿哈跪在厅中。身上华贵的牛皮衣已经被剥下,赤裸着肌肉结实的上身。一番回答倒也不卑不亢。
“好,就允许你保留身世的秘密,你既然已经知晓了自己所犯的罪恶,那么就要老老实实地在章琥塔部当阿哈!
从现在起,你从前的一切,就像那天边的浮云一样远远散去了。今后你要勤恳劳作、忠心侍主、遇有战阵要冲锋在前。以此来洗刷自己身上的耻辱和罪恶!
如果为部族立功,就可以将功折罪,恢复你的自由,让你成为章琥塔部的勇士!你明白了吗?”
“明白......”那人用牙咬了咬下嘴唇,痛苦地答道。
“好,现在当着大伙的面,叩拜你的新主子!”
阿玛话音未落,暮雨就骄傲地从人群中走出,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是被我堂堂正正一箭射晕的,你是否心服口服?”
“我服......”
“什么我、我的,从今以后要自称奴才!快给本主子请安!”
那人无声地叩了下去,额头磕在石砌的地面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吓了围观众人一跳,他缓缓起身,鲜血从额头渗出,流过那双深邃的小眼睛。
除了瞬间暴起又迅速隐匿的寒光,暮雨发现,那双小眼睛里竟然藏着掩饰不住的幽怨......
短暂的对视后,“阿哈”慢慢转过身,分开人丛向外走去,可是仅仅踉跄了三四步,就扑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刚刚那自虐发泄成分居多的叩拜,让他再一次晕了过去......
族人中瞬间爆发出巨大的哄笑声!
“不愧是我的女儿!黑夜里悄悄潜行,然后又折下箭头,捕了这样一个有傲骨的阿哈,哈哈哈,有勇有谋!”阿玛也高兴得哈哈大笑。
两名汉子分开人群将暮雨的阿哈扛出了议事厅。
章琥塔部有部众1000余人,其中可以披甲的男丁有300多人,如遇危及时刻,另有100余健妇可上马开弓助战。屯落中还有200余名阿哈。大部分都是从高鲜虏获的边民,还有少部分宁人以及其他部落的粟鞨战俘。
阿哈们住在主家窝棚外的小窝棚里,平日里主要负责耕作南山坡上的庄稼地,在关内宁人的潜意识里,粟鞨人以渔猎为生,不事耕种,但翻开宁人浩如烟海的史籍仔细查找就会发现,其实粟鞨人种植高粱、东奴麦等农作物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战时,精壮阿哈则要作为死兵身披双甲第一波冲击敌方的军阵、营寨。战后侥幸不死的阿哈将可能重获自由之身,但即使获得生理上的自由,政治上也必须仍旧依附于原来的主家......
暮雨家原本已经有了五名阿哈,其中有两名高鲜女奴,两名宁人男奴,一名野鹤战俘。暮雨给新近捕获的阿哈取了个名字——讷辛(大熊)。
不仅是因为这人的肌肉像熊一样粗壮,更是因为在暮雨眼里,他时常像熊那样傻里傻气的,比如说,这人竟然不会耕地!
“可怜的孩子,要是没被我抓到,他兴许还在某个部落里当少爷呢吧......”黄昏时分,看着收割完高粱的小熊拖着疲惫的身影从南山上慢慢走下,暮雨的心中竟然微微泛起了一丝酸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