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风呼啸,火呼啸。这是谁家的宅子,这是怎么回事?远道而来路过曹家村的行人都不得不停住脚步。怎么这么惨,到底得罪了谁?
惨,真的惨,这家大宅子三进三间,雕梁画栋,现在只有风和火交相呼应。这家里的人呢?为什么没人来帮忙呢?行人向宅子跑去,希望能看看是否可以帮上什么忙,刚走进大门,他便知道了原尾。
“此家主曹以德,曹家仁心剑法第三十代传人,我主惜才愿其为我主独孤雄效力,荣华富贵权势名利任其所选,可恨其冥顽不灵,故奉我主之命灭其全家四十口,以儆效尤。与我主为敌者,十死无生。”沙城叶十一。
“沙城,怪不得。”来客一看这用雄厚的内力凝结在门板上的字,脚步一滞。黑烟杀手叶十一。来客转身,算了,算了,我还是继续赶路吧。
可是他不知道,在这门板后有一个方才八岁的少年,牙关紧闭,躲在死尸之下,他已经不哭,因为泪已经流不出来,他的内心只有一个念头,他要复仇。
“傲~~““呜~~”时间一转已是十年,这一年,还是那片原野,曹家老宅早已化为废墟,而曹家村也早已成为了猛兽的乐园,这里早就就没有人烟。“呜~~”群狼从山下远远跑来,他们在曹家村废墟之中列队整齐,等待着他们的王。
“傲~~”远处相反的方向,传来阵阵嘶吼,这声音雄厚,嘹亮,低伏的身形轻轻的耸动着,怎么看也没有这四周的狼群健壮。他走近了,“吼~~”站定,原来这是一位少年,他四肢着地眼目坚定。虽然和群狼相比他显得稍显瘦弱但是却气气度不凡。“呜~~”他冲着群狼嚎叫,发出号令,群狼低首细听。抬头都目露惊讶的眼光,尤其是一匹上了年岁的母狼流露着哀求的神色呜呜的低哼着。
它着一开头不要紧,其它的狼群也开始呜呜低鸣,少年动容,眼目中流露出了一丝不舍,但是转瞬即逝,“呜!“群狼噤声,他看着身边最为健壮的一匹,用自己满是胡茬的下颚顶向它的头,用眼神巡视四周,无狼不服,此后,狼王便是你了,他在心里自语,出口的却是”嚎呜!“之后,转身离去,离去之前,他回首还是看向了母狼,眼神中充满了不舍与眷恋,但是,他还是转身离开了。大声嘶吼,”嗷呜,嗷呜,嗷呜“心里面在流血,保重了,娘亲。他不再回头,直接转身离去。”嗷呜,嗷呜,嗷呼“,如果她会说人语,想来一定是”保重吾儿“
离开了足够远,少年站起身来,恢复了人的走路姿态,轻轻的说,沙城,叶十一,独孤雄,等着我吧。
多年未说人话,少年话说很是生疏,他就地坐好,开始回忆起那些痛苦的回忆。
他便是当初门板后死人堆里捡回一条命的曹家独子曹云。当初他还小,亲眼目睹自己的父亲惨死之时气血翻涌晕了过去,晕倒前他记得一直带着他的刘妈抹了他一身血。醒来之后他被压在了死人堆下,努力的推开那些尸体之后他钻出来跑到他父亲尸体旁,他父亲尸体已经僵硬,那时的他已经知道了父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开始搜寻家里剩余的食物,八岁,八岁的他在那一瞬间便成熟了起来,活下去,这是他唯一的念想。
他在他父亲的身体上找到了一封信,他只有八岁可是已经有先生登门授课,自然认识字,知道那就是写给自己的。然后离开了曹家,在曹家村,谁不知道曹家刚刚被灭门,谁不知道他是曹家独子,谁敢收留他?不仅不敢,还将他流放到了后山狼群谷。天可怜见,一匹失去了孩子的母狼最后留住了他,认真的照顾他,十年来和这一批野狼同吃同住,从一开始由于自己的身形过于瘦弱,力量速度也不够存活的十分挣扎再到成为狼王,开始享用动物的肝脏,整整十年。十年来他一直记得自己是人,还要报仇,不然的话,他宁愿成为一头野兽,与狼群为伍,毕竟,狼永远都是狼,所作所为都很简单,你是自己族的一员,那便时刻有饭吃,你不是,便被赶走,你强了,你愿意便成为王,你不愿,便过着普通的日子。在这十年里,他还会趁着自己独处的时间维持人类的技能和技巧,每天说一会儿话,写几个字,回忆先生教过的典籍。曹云,已经远成熟与他的年龄。
回忆桩桩件件,件件桩桩,他记得,他都记起来了。站起来,好了,该出发了。他跑到曹家老宅地块里面挖了个包袱出来,那里面是当年存的一些银子。当年的那封信双层的蜜蜡包裹也很完整,曹云一并取了带在身上,他本来打算现在就拆开看,但是一身的狼尿满头毛发让他决定先收拾一下自己,虽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样现在长得,但是估计一定很乱,所以,毕竟这是父亲的唯一遗物,还是要认真对待啊。“叶十一,独孤雄。等着我吧。”目光坚定,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
曹云一步一步的走着,他身上穿的是树叶围起来的短裙,只是遮蔽了重要部分而已,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找个地方住下,换衣服,即便是在狼群,他们也会时刻注意自己皮毛的柔顺,否则既遭同类看不起,又容易生病。曹家村荒无人烟,距离县城差不多四个时辰的路程,他一直挺直了腰板前进,根本不觉得累,野兽的生活比这累多了。一路上,他饿了就直接去路边搜索老鼠,渴?不会的,对于野兽,他们不需要刻意补水,动物的血液便是最美味的甘泉。终于,到了离曹家村最近的县城,这是临海城。
曹云虽然多年赤身已经习惯了,但是突然见到这么多人也还是有些不习惯,但他也没有害羞的不敢走动,周围的行人倒是对他十分讶异。这么多年的捕猎生涯让他能够在不引起骚动的情况下跟着目标一同前行,他看着一个人要近客栈就顺势跟了上去。按照儿时的经历,他知道要找客栈住下。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客栈怎么住,毕竟大户人家没事不会随便让年幼长子独自外出。更重要的是店主会不会不允许他这种人进入。他就躲在了一旁的阴影里,作为狼王的他在隐秘身形这种生存技能上有着足够的实力,观察客栈来往客人,谁入住了,什么样的流程。一个,两个,三个。可以了,他大致知道了,有大银子就可以了。在狼群中的生活赋予了她强大的生存模仿能力,毕竟在那种环境里,如果学不会就会饿死。
曹云站起来走进去。店小二过来询问“客观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店小二皱着鼻子强行说出了必须说出来的话,做生意,来的都是客,曹云按照刚才见到的回答:“我住店,给我烧水洗澡拿饭菜进房,顺便派人给我买两件衣服。”排出一锭大银子,“够是不够?”“够了够了。”小二屁颠屁颠的带着曹云上楼,“客官天字号上房一间随我请了掌柜的快烧水让小米虫买衣服送进来。”掌柜的本来听见这个小二吼得这么来劲还纳闷呢,结果一看这大银子他就懂了,“小米虫!快点,去隔壁筚缕轩买衣服,要好的,快去!”“多大的啊?”“等小二下来你问他!”“好吧。”
房间里的曹云终于有机会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什么样子。十八岁的他在同龄人中显得瘦,不过却十分结实,胡茬荏苒让自己看不清自己的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到总显得一副威武庄严的样子,其实就是不修边幅,而且还一股奇怪的味道。他摇了摇头,这幅样子,父亲肯定接受不了,丢了曹家的人,但是十年啊。不这么做怎么活的下去呢?他心内一想,便又叫小二给他准备剃须,洗浴。小二是收了钱什么都做了,交代了小米虫尺寸大小之后帮着曹云剃须洁面。
“客官生的好俊俏!”小二一边帮着剃须一边感叹道,虽是因为这丝丝尿骚气略略皱眉,但是这脸真的俊了许多。上宽下窄但又不会尖细的脸,浓眉大眼,皮肤微微发着古铜色,就是这眼神不善,不似人类。
“客官您就好生洗漱。”
话表两支,这个时候的小米虫正在和刚下来的小二问道着这客官什么斤两体长,好去买衣服,无意间就听到了小二说这客官长相俊俏,而且孤身一人。不由得这小心眼犯嘀咕,最近缺钱,要不,搞一笔?
出了门衣服轩回来交了散钱直接敲门,“我说,客官,你的衣服回来了。”曹云洗澡正舒坦,根本没想着这回事一听这个女娃却是有些尴尬,不过转念一想,也无所谓,自己老实缩在水里她能如何。曹云一声“进来吧,放下就可。”小米虫大步流星直接进去发现四下无人,刚吃了一惊又看到浴桶之内有个人影,“这时机会上好,他不敢出来看我,我待是要找上一找。”“客官,米虫把衣服给您放这里了,您的这旧衣服,嗯,,,,如若不要了不妨赏给小的好换点脂粉钱。”“待我梳洗之后赏你便罢,放我衣服,快快出去,孤男寡女成何体统。”小米虫可是手没闲着,不停的在搜索东西在哪里,曹云确是好似毫不知情。
小米虫搜索无果,只得离去,不过转身离开的时候感觉这个脚下怎么有一滩水?曹云在此谢过,之后站起来擦干身体更衣。他拆下旧的裙叶子,细细放好,之后把细软放在口袋,信贴身放好。本来曹云没有多想什么,但是她迟迟不走让曹云感觉不对,直觉告诉他,刚才的米虫绝不单单来送衣服,所以在她进来之后,,曹云用自己丛林的经验和方法无声无息的跟在她身后,眼疾手快地收起了自己的东西,又回到了桶里。曹云倒不想怎么样难为她,在野兽的世界主动挑衅的死了也是白死,但是这种十足的弱者让他连捕食的兴趣都没有。
不对啊,小米虫出来还在想,去哪了?钱呢?不是说有钱人吗?小米虫嘀嘀咕咕的下了楼。
曹云饱餐了一顿正经人类食物,刚开始的时候还会感觉到恶心,太久没有吃过熟肉,从没有喝过酒的他终于又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人”,接下来就是该考虑如何复仇了,沙城,叶十一,独孤雄。曹云本就不善的眼神想到这里就彻底没了生机,死气弥漫。“先打听打听,现在是什么世道吧”曹云自己对自己说,眼神又恢复了正常,十年的生活与人类脱节,能做到这一步实属不易。打定主意藏好东西下楼,大堂最热闹的地方边上点了茶拿几个果盘,边坐边喝,先听听。
“你们知不知道,沙城吞并了巨鲨门,咱们整个中原已经被他从沙城开始占了一大半了!”“谁说不是啊,这独孤雄手底下有十一修罗,这十一个高手给他打下了无数江山。”“十一个?不就一个叶十一吗?”“这你就不懂了,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就是自己的编号,这是十一个结拜兄弟,叫做十一修罗王。”“唉,日子不好过了啊,咱们这还好没啥大帮大派,要不日子可苦了。”“不对啊,咱们这里当年不是有一个曹家村,那里不是有一家仁心剑法在咱们东南一很有名头吗?”“嘿,都十年了你还提这事,你忘了十年前曹家被独孤雄征召打天下,曹家家主不去被叶十一给”“好了好了,别提了,你说沙城打了十年天下为什么还没一统武林呢?”“这我还真知道,好像是独孤雄为练一门绝世武功特意闭关五年,所以才慢了下来,这不最近这五年沙城几乎横扫了各大门派,就差几个地方就可以一统中原了。”
曹云一边听着一边想,这沙城现在几乎是无可匹敌的了,怎么才能复仇呢?他叫了壶好酒,拿着走到了那桌坐下,各位哥哥,我听你们说的这么热闹,所以想来问问,你们说的沙城,叶十一可是属于其中?那边几个人一闻这好酒,也就没在见外,开头的那个就说:“叶十一啊,那是沙城十一修罗王第十一,最近几年他名头最大,听说他也是最厉害的”另一个补充说:“最近他好像在收徒,沙城各大校场都有堂口,有不少年轻的豪杰想去试一试。”曹云听了感觉这是个机会,便问了问叶十一会不会亲临,几个人笑了:“叶十一那种活阎王怎么会亲自到场,收了徒练出名堂才可能觐见,话说小兄弟看你气度不凡你要不要试一试?”
曹云自是想去,但是十年兽族的生涯教会了他慎言,“我不会武功,还是不去了,不过咱们这有校场吗?我想去图个热闹。”“校场就在几条街之外,就在。。。。。。”几人说的清楚,曹云记得准确,又叫了一壶酒喝了三巡上楼拿了点细碎的钱下来,碰到小米虫给了她一些碎银钱,“不要再进我的房间”,曹云目光如炬,米虫心内知道这是被发现了,就不再言语。“带我去十一校场”。米虫一听就问了,“爷你去那拜师?”“我去看热闹。”
曹云毕竟不认路,施点恩惠找人帮忙,在狼群可是十分靠得住。
小米冲带着曹云一路走一路看着摊子上的稀奇小玩意,十五岁的半大姑娘,好奇嘛,可是曹云不懂这些就一直催着她快走,小米虫一来二去的有点恼,毕竟好不容易出来一次,但是也不好发作,只能一直借着自己认识路就开始兜圈子,绕的曹云跟得十分费劲,不过倒是也不会跟丢,终于是到了。刚到校场门口,曹云看着这小米冲也不打算跟自己进去,就有给了她点钱,嘱咐她买点好肉一个时辰之后回来,米虫看着银子乐不得的跑了。曹云就像原来对付入侵者之前会先舔手一样,整理了一下衣服,直接走了进去。那一瞬间他就感觉到了这校场内有本事的人不少,野兽直觉告诉他校场里有不少人他都处理不了。但是来都来了,直接进去,报名处,写名字,在下。云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