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机械手臂,就不得不说起一个地方,一所矗立于悬崖边上的无名要塞。十一郎小的时候,就经常听叔叔们讲,淑芬阿姨,泡泡叔叔,还有大墙叔叔,他们所使用的机械臂,都是从那儿获取的。只不过,获取的方式不是用钱,而是靠独家手艺了。
从小耳濡目染,但十一郎也没学会半点义父的看家本领,在牢狱,义父死前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做个好人。
这也算是义父的遗愿了,于是十一郎下定决定,一定不能走义父的老路。
他翻着地图,那无名要塞离枢纽站不算近,如果徒步前行,来回至少需要十天。
但就在他赶路的时候,他身体里的那个声音又说话了,“你好啊,小子。”修姓男人郁闷极了,他本来都快完全占据九郎的身体了,却被一个所谓的秘宝强行转移到了另一具身体上,所有的努力都变为了白费,一切都得重新再来。这倒还好了,让他觉得烦闷的是,这具新身体,它的主人简直油盐不进,不管自己如何诱惑这个叫做十一郎的男人,对方都完全不为所动。
“干嘛?”就像这样,十一郎只会用一种极为冷漠的语气与他对话,视他为洪水猛兽,唯恐祸害了自己。
如果可以的话,修姓男人真想直接捏死他,可这样做肯定是不可行的,如果有人莫名其妙地死亡了,那么这个kensi的世界就会发生错乱,他自己也会因此被困在这个世界里,再也无法出去。如果他想在这个世界里杀人的话,他只能借助十一郎的手来行动。所以,即便他再生气,他也只能用一种温柔中携带着一丝丝撒娇的语气对十一郎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可能,需要对我说声谢谢。你知道,帮助了别人而得不到回应,其实是很难受的。”
十一郎赶路的同时皱了下眉头,“我有什么好谢谢你的?”如果修姓男人不主动找他讲话的话,他还觉得可能这个男人真的是个好人,但他这样的主动,还带着些谄媚的意味,十一郎就更加坚定了,这个人对自己,绝对不怀好意。
“什么啊!”修姓男人强忍着怒意娇呵了一声,“如果不是我告诉你,你的朋友有危险,他可能早就死了好吧,你们这些人能够活下来完全是我的功劳。”
“是这样吗?”十一郎觉得这个人简直好笑,因为他表现得对这件事太过在意了,如果是正常人,绝对不会如此邀功,而修姓男人这样地作为,恰恰就表明了,他需要借助这件事来获取十一郎的信任。虽然,十一郎自己也承认,如果没有他,自己的确不会知道老二遇难了,但他依然不打算感谢这位住在自己体内的男人,他撇了下嘴,摆出了一张臭脸,骂骂咧咧地说道:“你还好意思讲呢?那些强盗根本就没有碰到老二,他完全可以靠着自己跑回枢纽站来!要不是你给我看他被追逐的画面,引得我带着紫蓝跟龙套去救他,龙套怎么会受到致命伤?哦对了,为了去救老二,我还答应了,要给龙套六千块钱,现在还要负担他的巨额医疗费!你害我赔了这么多的钱,你还好意思让我谢谢你?”
修姓男人说不出话来了,过了半天才委屈巴巴地嘟哝出一句,“六千块钱算什么啊,只要你听我的,我可以给你六万,甚至六十万,六百万都不无可能,只要你听我的话。”他还想再继续说一些豪言壮语,但直接被十一郎一句“算了吧,我不相信你。”给咽了回去。
之后的路途中,他也识趣地不再说话了。
大概四天的时间,终于,十一郎到达了那所无名要塞,如小时候听大人们描述得一样,这里守备森严,城门,楼顶皆驾着重弩,且守卫都是以战斗能力著称的史克人。现在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这里却依然没变,一所小酒馆,一个武器店,还有一个机器人商店,就是这里的全部了。
“累了这么多天,先去休息一下吧,买手臂也不急在这一时。”抱着这样的想法,十一郎走进了酒馆里,他本只打算喝几口酒,消弭一下自己的疲惫,却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这酒馆里来自各地的人都有,北地联合都市的蜂巢人,中部相争的史克王国和神圣帝国的居民,还有神奇的骨人们,他们都坐在一桌子喝酒,交换着各自知道的事情。十一郎刚一坐下,就听到有人谈论。
“诶,你们听说了吗?三十年前,那个为祸世间的大盗,寅九郎,在牢里死了。”
“可不是嘛,神圣帝国都发公告了,好像尸体都被丢去喂骨狗了,也是活该吧。”
“倒不能这样说,那个寅九郎啊,虽说本质是个贼,但他也是帮助这个世界清理掉了几个坏家伙的,功过相抵的话,他其实还能算个好人。”
“也是一个传奇啊。”有人感叹。
“诶,还有还有,听说啊,那寅九郎有个儿子,当初跟他一起被抓进牢里了,可他死后,似乎神圣帝国将他的儿子给流放了,也不知是死是活。”
.......
听着这些,十一郎的心口突然涌出了一种奇特的感觉,之后,他又得知了大墙叔叔当上了斯昆城主,泡泡叔叔在北部靠着自己的拳头打出了名声等一系列事实。之后,他想:既然义父死的事情已经传遍了,那么,是不是叔叔们也都知道他自己已经出狱了呢?他们会不会来找自己呢?
答案尚未可知,毕竟时隔这么多年,而自己又只是一个捡来的义子。但十一郎仍愿意相信,叔叔们是爱着自己的。既然这样,那相遇的时候,如果证明自己的身份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了。
“诶,有了!”十一郎突然惊呼一声,“那个地图!”
那个地图是义父的遗物,似乎还是借用的大墙叔叔的,如此,就能证明自己的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