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看到史东哭得涕泗纵横,不禁想要作弄他一下。
想不到史东竟然胀红了脸,松开了手,后退了好几步:“我……我才没有,我正常得很。”
虽然他最后还是否认了,但他的反应也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耸耸肩:“我只是开个玩笑。”
我走向前去,大方的给史东一个拥抱:“再见了,伙伴。”
“维尔探员,非常感谢你。”琼丝说。
“不用客气,琼丝,这里就麻烦你们处理了,替我向大伙说声再见。”
“走吧!”尼克拉着我再度走进光束中,杰克和杰利兄弟也跟了上来,这次尼克让我们慢慢的上升,也许是想让我看这个我从小生活的人类世界最后一眼吧。
我这才看到了外面聚集了几十辆消防车、警车和救护车,围观的群众万头钻动。城市的夜景闪烁着点点灯光,繁华无限。
不知不觉,我已经泪眼婆娑了。
光船又进入完全的隐形模式,高速驶向波塞多尼亚。
这次驾驶光船的是杰克杰利兄弟,他们两双手在控制屏上来来回回的操作,就像在演奏双钢琴一样,默契十足。
我看着光船里不停变换着光芒的水晶簇和控制屏,好奇的问:‘爸爸,人类所谓的UFO,原来就是亚特兰提斯的光船吗?’
‘也不全是,有些是真正的外星人,也有来自另一度空间的高等生物,我们派去陆地历练的人都很低调,从没有人像你这么招摇的。’尼克笑着,接着又说:‘人类连自己所处的地球都不了解,却拼命的去探究外星球的事物,真是太可笑了。’
‘那可不一定,人类中还是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虽然他们的心灵力量薄弱,但是也很努力的去探索新知,像法兰柯伊博士,如果不是他十几年来研究出人鱼身体的构造有了成果,我早就挂了。’
‘你倒是很为人类说话。’尼克一派轻松,又说:‘你还会想回到陆地吗?’
‘也许吧!不过不是现在,我还有很多东西要重头学起呢!还有,我要好好陪伴我的小法兰长大。’
我知道在歌坛上像颗流星划过的神祕歌手维尔和他的双生哥哥在大爆炸后失踪的事,将会沸腾一时。
我更清楚人类都是善忘的。
也许十年后的某一天,或者二十年、一百年后,我会推着爱妻的轮椅,带着儿子,悠闲的漫步在某座城市的街头,或者去迈阿密的海滩看日落。
但是,人们将不再记得我。
那件事之后,我在波塞多尼亚和甄法兰过着幸福而平静的生活,亚特兰提斯国王的身分并没有对我造成太大的压力,大祭司伊莎贝拉和元老院的元老们为我分担了大部分的政务。我和甄虽然有实权,不过就像我虽然是丁氏企业总裁,却把权力交给荷里一样,没有重大的事,我还是一样继续过我的逍遥日子。
法兰一岁时,我带他到阿塔岛住了一阵子,学习走路和适应人类的生活,大祭司伊莎贝拉说王子可以不必到人类世界历练,但我却觉得是必要的,还打算让小法兰大一点以后学点防身的武术。
在维尔消失之后也退休了。居然就干脆住在阿塔岛了。我当然知道他是在等着我出现,而他也果真等到了。
史东拿了一些当时的剪报给我看,那件爆炸案经过琼丝少校和萨根的刻意粉饰后,官方说法是:恐怖份子企图在演唱会会场谋杀领导者,维尔的真实身分是国际刑警组织反恐秘密探员,营救了领导者,却不幸和孪生兄弟尼克一起被炸得粉身碎骨,尸骨无存。
有许多目击者信誓旦旦的说曾在爆炸案发生后,看到维尔和尼克变成天使,飞往天国他们看到的是我和尼克升上隐形光船的那一幕。
爆炸案现场改建成了公园,还为维尔和尼克塑了铜像,每天都有歌迷来献上鲜花。
“啊!原来我死了?哈哈!这也好,至少死得很壮烈。”我笑着拍拍史东的肩膀。
在那之后又过了两年,我的父亲尼克倒了下去,在军事限制区昏迷的二十二年,其实已经对尼克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虽然外貌没变,身体内的器官却都已经急速衰老了。妮芙早就知道,怕我自责,刻意瞒着我。
就连“银之力”也无法挽救他的生命,我在水晶之卵里陪伴他三天三夜,他走得非常安详,躺在我的怀中,像是刚刚才睡着,也许他已经没什么遗憾了。
‘能够当你的孩子,我觉得很幸福。’我轻轻的在尼克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我的泪水溶在海水中,幻出无数银色的泡泡。
尼克过世一年后,甄生下了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取名为尼克斯和宁芙,和尼克、妮芙只差一个字母。
我们又一起经历了阵痛,只是这次有了银之力的守护,一切都很顺利。妮芙把法兰当成小时候的我在疼爱,暂时冲淡了失去尼克的悲伤。
某天的清晨,我看着水晶镜中的倒影,忽然想起了那场多年以前的告别演唱会,我的手贴着镜面,掌声响起了,仿佛尼克就要从镜中走了出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合唱。
我知道那个女人的秘密。
她的皮肤非常白皙,瓜子脸,一头长达腰际的乌黑头发。
她的正确年龄是个谜,看起来大概十八岁左右吧?
三十二年前我第一次遇到她时,她就是这个样子了,现在还是一样,连一条皱纹都没多出来──永远的十八岁。
我猜想,她不是个人类。至少,不是个普通的人类。
那年,我八岁。
以一个八岁的男孩来说,我的个头很高壮,在同伴中是个孩子王,在一般的状况下,我不会欺负弱小,但只有一个例外──那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孩──丁维。
他有着像外国童星那样立体的五官,白皙又细致的皮肤,和他的父母一点都不像。据说他的父亲早年是个船长,丁维是在某小岛被捡回来的弃婴。
他长得太好看了,头脑又聪明,任何人都忍不住会喜欢他,说实在的,我也不讨厌他,但我讨厌他和小枫太过靠近。
小枫是我的邻居──眼睛又圆又大,头发短短的可爱女孩,我们小时候常玩在一起,但丁维搬到她家隔壁之后,情势完全改观,也许长得像洋娃娃的丁维比我帅得多,小枫渐渐疏远了我。
现在想起来很幼稚,我实在没理由欺负丁维的,但我总是忍不住要找他的碴,恶整他,或找机会在他落单时扁他。他虽然是个男孩子,却很纤弱,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但脾气却非常的倔强,就算被我揍得遍体鳞伤也从不求饶。
有一次放学后,被我逮到小枫没跟他一起回家,我又故意拿石头扔他。
一向好脾气的丁维生气了:“木村亮,我今天并没有得罪你啊?”
“我就是看你不顺眼,你这个捡来的野孩子!”我嘲讽他。
“我不是野孩子,我有爸爸、妈妈。”丁维对我怒目而视。
“谁都知道你妈妈根本不能生育,你是捡来的,不然就是你爸在外面和野女人生的。”
“住口!”丁维气得发抖。
“我偏要说,你这个靠女生保护的软骨头,今天小枫不在,你还敢嚣张吗?”我继续挑衅。
“我不是软骨头!”他尖叫,声音非常尖锐,把我吓了一跳。
“你敢单挑吗?像个男子汉,一对一。”我跨前一步,摆了个自认为很帅的架势,附近的男孩开始围了过来。
“有好戏看了。”
“揍他!”
我在大家的起哄下,也顾不得他还没回应我的挑战,直接一拳揍在他的脸颊上,他的嘴角流血了,却也不甘示弱,立即回手,我们扭打成一团,混乱中他的衬衫被我撕破,背部整片裸露了出来。
我立即僵住了,他的背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鱼鳞状疤痕。
“妖怪!”
“他的背长着鳞片!”
越来越多人来围观,丁维白皙的脸立即涨得通红,他赶紧拉起破烂的衬衫试图遮掩住自己的背,但是徒劳无功。
“小亮!你这个混蛋!又欺负丁维了!”小枫气呼呼的跑了过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是他自己不识相。”我装作毫不在乎的说。
啪!
小枫一记耳光结结实实掴在我的左脸颊上,热辣辣的。其实在她还没打我之前,我已经后悔了。我不想惹恼小枫,当然,我也绝不会对小枫出手,但是在自尊心的作祟下,就是不愿意低头认错。
“丁维不但是个妖怪,还是个只会躲在女生背后的娘娘腔!”我用鄙夷的眼光瞄了丁维一眼,扯开喉咙大吼。
丁维抬起头来,红肿的脸颊上布满了泪痕,抿着嘴,却没哭出声,这让我的罪恶感更深。他从地上爬起来,头也不回的跑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