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今天是我们认识三百年的日子。我特地吩咐下人把旧庄整理整理,怎么样?漂亮吧?”伯爵开心地伸出三根手指头,诏告天下般地宣布。
“三百年?!有这么久了?”维纳斯睁大眼睛,思绪在遥远的记忆里思索着。
三百年,时间的洪流怎么去的如此诡异,自己未感警觉,生命历经了多少事,却早已埋没在过去。维纳斯的思绪不停的运转着。
伯爵笑了笑,他搭上维纳斯的肩:“脑袋在哪儿神游啊?不如来看看我们的晚餐?”
两人走回桌前,伯爵替她拉开椅子入座,并将餐盘上的圆盖掀开,维纳斯一见就开心大叫:“是神户牛!我最爱吃的。”
伯爵轻拧她的鼻尖:“看到食物就回神,真是贪食鬼。”
维纳斯开心地笑着,握住伯爵放在她肩上的手:“我知道你最爱我的,是不是啊?亲爱的伯爵先生。”
维纳斯故意在“亲爱的伯爵先生”几字加强音调。
伯爵满意她的娇媚的神情:“如果把先生两个字省去,我会更爱你。”
维纳斯松开手,故作生气:“原来伯爵也与一般男人无差别,口头上都爱吃女孩子豆腐。”
伯爵眼睛一亮:“其实,我比较喜欢吃肢体上的。”
维纳斯瞪大眼睛:“色胚!”
伯爵坐回座位上:“这是正常。你瞪我干麻?”
维纳斯指着他的鼻尖:“你学坏了。”
伯爵开心地大笑:“是,我是坏男人。”
维纳斯脱口而出:“不,你是老男人。”
伯爵表情瞬间变化,原本上扬的嘴角僵住,眼神中带有哀伤:“你不会瞧不起一个老头子吧?”
维纳斯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她抬头望向伯爵有如艺术品的精雕面容,赶紧故作轻松地笑说:“伯爵哪里老了?一丝皱纹也没有。”
虽然活了几百年、几千年,因为吸血鬼体质特异,容貌身形始终停留在转化之时;而伯爵,这个自称老头的人,容貌依旧俊美,不曾变过。
“我很老,我的心很老。”伯爵摸摸脸皮:“这不过是皮相,没有用的,再过个几百年还是长这样,吸血鬼的悲哀。”
维纳斯内心一震,她起身走向他,伸出手抚上伯爵的脸颊。
不知为何,维纳斯突然好心疼这个男人的内心脆弱与悲哀。
一个男人,纵使拥有再多财产权势,纵使成就多么不凡伟大,他的内心必定隐藏着一块脆弱区域。也许他们不爱分享这块脆弱,也许他们曾经想过隐藏悲伤,但是不论如何,坚强勇敢的背后,是需要一个发泄与安抚的港口。
维纳斯柔柔地揽住伯爵,一切都不需要语言,只要一个动作。
一个小小的拥抱,这个活了几千年的老人却深深感动着,无关爱情或美貌,撼动他内心的那股力量,是维纳斯体贴的心疼与安慰。
两人离开之后,屋内突然出现一道白光,凛然冲入云霄。
13世纪。
她,是法国贵族,芳龄二十,住在法国最丰饶的庄园内。父亲是受国王倚重的大臣,同时也是势力庞大的家族。
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自小便是家里受宠的公主,从来没有到不了手的东西;等到长大,脸蛋越显精致,身形亦加玲珑,同时内在的涵养她一样不少,多少男士见了皆拜倒在她的脚下;但是她有个与她非常相称的名字,唤作“玫瑰”。
顾名思义,只可观赏,若想强摘,必定被狠狠刺上一针。
今日,父亲因国王将招待一位远方贵客,早早就出门,出门之际特意吩咐玫瑰留在家中。
百般无聊的玫瑰正在书房,随手翻阅书架上的书:“好无聊,下午天气这么好,应该要出门才是。”
手上虽捧着书,玫瑰却望向窗外的蓝天。
“不行啦,公爵大人要您留下,一定有他的用意。”一旁的女佣急急提醒。
“我知道,我知道。”玫瑰丢下手中的书:“不看书了,我去看看狗。”
城堡旁有个犬苑,专门培育猎犬,因父亲与其他爵士们流行打猎,甚至常常举办比赛,以此为乐。玫瑰看不惯这种猎杀行为,却对猎犬充满喜爱。
“嘟!”才刚走进犬苑,一声吹哨,玫瑰唤来她最宠爱的一只狗。
这是一只大蓝卡斯卡猎犬,有着凹形头骨略显修长的头部,眼睛上方各有两个褐色斑点,大而黑的鼻子,脸颊皮肤有皱折,嘴唇稍微下垂;而这种狗最有特色的地方,应属牠黑白斑驳的毛皮,还有那对下垂的黑色大耳。开心地摇着尾,跟着玫瑰来到城堡前的大草坪。
“今天有没有乖呀?”玫瑰捧着的大头晃起来,然后又扯扯牠的尾巴与脚掌。体型属于大型犬的禔却一脸温驯,乖顺地任由玫瑰捉弄。
“脚过来,怎么沾得都是泥土呢?我帮你弄掉。”玫瑰自言自语地讲着。
禔像是对着母亲一般,热烈地舔舐起玫瑰的脸。
“哈,很痒啦。”玫瑰跟禔打闹起来。
玩了一会儿,玫瑰与禔正在兴头上,一名女佣匆忙从城堡里跑了出来,远远就喊着:“玫瑰小姐,公爵回来了!”
女佣才刚喊完,就瞧见一辆马车直直朝玫瑰驶近。
玫瑰赶紧站直身子,拍去衣服上的草屑跟狗毛,将裙摆整理挺直,然后好整以暇地微笑等待马车到来。
马车停妥,帘子被揭了开来,她的父亲探出脸:“宝贝,你怎么在外面晒太阳呢?”
“晒太阳有助于健康啊,父亲。”皮笑肉不笑的技俩,玫瑰很拿手。
回话之际,玫瑰望见父亲身旁还坐着一位打扮华丽的青年。
“玫瑰,这是国王的贵宾-伯爵,我将邀请他今晚与我们共进晚餐。”普林顿公爵转头对伯爵介绍:“伯爵,这是小女-玫瑰。”
普林顿公爵以自己的女儿为傲,玫瑰的年纪已到适婚,他满心期待能利用今晚,让伯爵对玫瑰留下好印象。
玫瑰礼貌性地浅笑,微屈身,展现出标准的淑女风范。这一招可是吸引了许多首次会面男人的心。
没想到这位伯爵面对玫瑰的风采,竟然显得面无表情,只是淡淡吐出两个字:“幸会。”
玫瑰不禁感到有些错愕。
“玫瑰,我们还需要你替晚餐选酒。”普林顿公爵没有注意到玫瑰异样的表情,只专注想着晚餐一事。
从错愕中回过神的玫瑰赶紧回话:“是的,父亲,我马上去准备。”
得到满意答案的普林顿公爵继续让马车前进,与身旁的贵宾详细介绍庄园的一切。
“今天晚餐是什么?”回到城堡内的玫瑰召来厨房师父。
“是烤小羊排。”
“要加柠檬。”玫瑰补充。
思考之后,玫瑰吩咐厨师前往酒窖取酒,她心中选定了一瓶好酒。
“听说,他是从东方而来。”一名女仆正在替玫瑰穿上束衣。
“东方?”被束衣勒紧的玫瑰只能吐出一个问号。
其实她的身材大可不必穿束衣,只不过这时代的流行,就是追求能一手掌握的纤腰。
“是的,伯爵先生博学多闻,什么都懂,还教国王如何冶金。”另一名女仆拿着礼服,要给玫瑰套上。
“重点是,他有迷人的风度以及那俊俏的外表。”替玫瑰着妆的女仆接口。
“那又怎样呢?”玫瑰好不容易插入一句话。
等等,迷人的风度?
玫瑰仔细想想下午的碰面,那男人长相虽然不赖,可是态度未免也太差了吧?面无表情也就算了,竟然连眼神都没在她身上停留一下。
“小姐,伯爵先生今年二十四岁,也该成家了。听说主人有意要安排你跟他……”一名女仆遮掩嘴角偷笑。
“我跟他?”玫瑰翻翻白眼。算了吧,那种没礼貌的男人,若不是她要遵守淑女风范,早就一拳招呼过去了。
“很难说呢。”众女仆想到伯爵温文的笑容,不禁又是一阵娇笑。
玫瑰皱起眉头,天啊,她怎么会陷在一群痴女当中?谁来救救她?
玫瑰在闺房打扮了许久之后,身穿粉色礼服,微露香肩,腰身盈盈,朱唇轻启即能嗅到一丝清芳。她终于缓缓地走下阶梯,普林顿公爵与伯爵早在大厅等候。
普林顿公爵就是在等这一刻,一见自己的宝贝女儿装扮得有如天仙,高兴地向伯爵说:“哎呀,我的小玫瑰来了,真是仙女下凡啊!”
伯爵闻言转过身,其实他也是在期待这一刻,早在下午之时,映入眼眸的美丽身影却从此深植脑海。
突然之间,思念得海枯石烂也无法忘却。
他不可置信。
活了这么多年,美女阅览无数,但是这么一个外表柔顺甜美,内在却好胜自主的女孩,能把相异的气质融合得如此美,如此自然。
伯爵知道,这个女孩会很有趣。
“既然玫瑰下来了,那么伯爵请随我前往饭厅吧。今天我特地吩咐主厨用羔羊作主餐,还有新鲜的沙拉。这边请,这边请。”普林顿公爵见两人不语,赶紧出声缓和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