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正四年春,南溟。
公输尺的自求多福客栈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惨淡经营后,又迎来了它的春天。
这间客栈本就是因恶人墓而名噪江湖,后来九大恶人走的走,死的死,再也没人来替天行道,没有了噱头,地脚又特别偏远,菜色也不是多么独特美味,试问它不生意清冷谁清冷?
那时客栈门前经常停着一群麻雀,公输尺百无聊赖,便会蹲在门前喂鸟。
即便如此,他也没关掉客栈,赚不到钱,每天出账是进账的几百倍,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毕竟曾经仰仗着传话报信的活儿讹了不少钱,他有浪费钱的底气。
更何况,这里是他的家。
不过因为这九大恶人里出了一位帝王,此地在一夜之间又成了江湖人……哦不,准确地说,是天下人出游必到的一处盛景——人们找不到恶人墓,只能把自求多福客栈当成是名胜,怎么着都得进去吃一顿、住一晚,才算是体验了一把陛下韬光养晦时的艰苦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这世上再也没人敢称那座曾经护佑了九大恶人的海底墓是恶人墓,都称其为贵妃陵——
永正二年,明臻帝便昭告天下,南溟海底墓乃天昭帝为敬和皇太妃所建,是一座正儿八经的皇陵,擅闯者诛九族。
总之,公输尺时来运转,自求多福客栈的生意是越来越火爆了!
临近傍晚,大老板公输尺不知从哪儿逛回来,大老远儿就看到自家客栈门前排着长长的队伍,一个卖话本的书童在队伍旁背着书篓叫喊:瞧一瞧看一看啦,这里有《陛下蛰伏的日子》、《陛下三战师长夷,为父报仇》、《师长夷,最让人爱恨交加的反派人物》、《不为人知的往事之师长夷与大翰王》、《大翰王精彩而短暂的一生》、《大翰王传》、《大翰王不能说的秘密之女装求爱》等大热话本,便宜卖啦!
那群骗钱的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唉,人心不古呐!公输尺摇头叹气,忽然望见一白衣胜雪的男子从马上下来,朝那书童走去。
公输尺心头蓦地一紧,这人他眼熟地很!
白衣男子走到书童面前,态度傲慢:“有没有鬼医的话本?”
公输尺:“……”
“鬼医?”书童疑惑地皱皱眉,旋即恍然大悟,“哦!是九大恶人之一的鬼医岑雪风吗?”
“是。”
书童摆摆手:“他早就已经过时啦!没有的没有的!”说着掏出一本《你不知道的人间秘事之西域毒帝到底有几个弟子》,“倒是有他师父的,客官要买吗?”
岑雪风整张脸都耷拉了下来,骂道:“你才过时了!你全家都过时了!”
书童被他吓得小脸一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起自己的书篓溜到了十丈之外。
“……”公输尺表情复杂,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正准备上前打招呼,却见岑雪风走到一旁,一个戴面具的男人骑在马上,伸出一只戴着黑色皮质手套的手,不紧不慢地对他说:“我说的没错吧!”
那人穿着一袭天青色广袖长袍,看着像是三十来岁,身形瘦削,头发梳成髻,一丝不苟地束在小玉冠里,虽然只是一个侧面,但气质实在是太过儒雅,周遭人来人往,将他显得格外出众,好似一株凌寒独自开的白梅。
不过他的手臂有一股说不出来的不协调,就好像不是从他身上长出来的,而是后天装上去的。
岑雪风从怀中摸出一定碎银子,一点也不愿赌服输地道,“哼,愿赌服输!”
那人戴着手套的手在空中摸索了几下,终于摸到了那定银子,而后笑着将其塞进自己的钱袋子里,就连这个公输尺认为哪怕是当今陛下来做都难逃庸俗的动作,他做起来却透着一种文雅的书生气。
这人温声细语:“师兄,开心点。”
岑雪风特别不开心,伸出一臂:“到了,下来吧。”
那人伸手扶住岑雪风的上臂,岑雪风顺势扶着他的腰,半扶半抱,他才顺利落了地。
公输尺心下了然,原来是个瞎子。
岑雪风去拴马,那瞎子站在原地,公输尺这才看清他的正脸,他戴着一张雕刻着精致花纹的银色面具,江湖中人戴面具的不在少数,有的为了美观,有的为了神秘感,有的为了掩藏身份,有的却是为了彰显身份,有的单纯为了震慑人,总之都是些司空见惯了的江湖习气。但他一点也没有江湖气,若说无咎戴面具是贵公子,那他就是温文尔雅的逍遥生。
岑雪风拴好马,一个转身,就望见了正盯着自己师弟来回打量的公输尺。
他冷哼一声,回到师弟身旁,抱臂而立,阴阳怪气:“怎么着,不认识了?”
公输尺猛然回神,忙不迭笑脸相迎:“七哥!好久不见啊七哥!”
那瞎子眼睛空洞无神,却是十分精准地“看”向公输尺:“遇到熟人了?”
岑雪风言简意赅:“海底墓的缔造者。”
瞎子彬彬有礼,附手道:“原来是公输先生,久仰大名。”
公输尺拱手:“过奖过奖……诶?您知道我?”
瞎子浅笑:“是听过一些先生的故事。”
公输尺疑惑:“请问您是?”
被问的人还没回答,岑雪风便没好气地说道:“当今话本最热的话题人物之一!”
“噗……”瞎子忍俊不禁,“你到底是有多在意啊?”
……嗯?当今话本最热的话题人物是大翰王、陛下以及……公输尺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想到这里恍然大悟——这人竟是害死天昭帝,将天兴帝玩弄于股掌之中,逼得当今圣上隐姓埋名六年不敢回京的大反派师长夷!
对啊,师长夷是鬼医的师弟,他怎么就忘了呢!
关于这瞎子的所有好感登时消失不见,公输尺只觉脊背发凉,违心地说:“既然来了,不如去敝人的客栈小坐?”
岑雪风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去看看师姐。”
公输尺如释重负,微笑着点点头,旋即反应过来——他们要进贵妃陵,这可是诛九族的重罪!
嗐!都是不怕死的人,我瞎操什么心呢!公输尺“哦”了一声,好心提醒:“别忘记带钥匙。”
“这次走得急,丢在翰朗了。”岑雪风特别不客气,“你带我们去。”
公输尺:“……”人生果然大起大落啊!
正值清明时节,南溟有傍晚祭祀亡者的习俗,路边不乏烧纸的人,这时有祈祷的声音传来:“大翰王,您收到钱,请保佑我家和睦!”
“珩儿倒是成了和平的象征,连小家的和睦都开始向他祈求了。”师长夷哭笑不得,“也不知他知道后会怎么想。”
公输尺本想说大翰王毕竟以一己之力阻止了两国战争,从此神州大地再也没有战乱,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但总觉得这话怪怪的。
一个死人……还能知道么?
“他死了一把,被人记着总比被人遗忘得好,高兴都来不及,还敢有别的想法不成?”岑雪风依旧阴阳怪气。
师长夷笑着摇头:“他要是听到这话,铁定会跟你说道说道!”
岑雪风不知是想起什么,噎了下:“都是跟你学的臭毛病。”
师长夷:“我可乖了。”
岑雪风:“你给我闭嘴!”
师长夷闭紧嘴。
“……”他们两个你来我往,公输尺却是听得脊背发凉,人都死了这么久了,怎么被你们说的就好像夜夜来你们梦中与你们谈笑风声似的。
清明时节多雨,南溟更甚,天还晴着,忽然就吧嗒吧嗒下起了雨,岑雪风啧了一声,嫌弃道:“真是不巧。”
公输尺无奈,但还是得做个人:“两位先去我那里躲躲雨吧。”
岑雪风婉拒:“我们在这儿约了人,还是再等等吧。”
话音未落,一辆黄花梨马车便在不远处的一棵柳树旁停下,车里传出一个奶声奶气的清甜嗓音:“娘亲,外头下雨了,师爷爷他们该不会淋雨吧?”
回应她的是一个爽朗明快的声音:“那我们快些给他们送伞过去好不好?”
“好!”小女孩扯着奶音,“林爷爷,我们需要准备一、二、三、四,四把伞!”
车夫笑着答应:“好的呀!”
岑雪风对公输尺说:“你别在外头淋雨了,先进去吧,我们稍后就去寻你。”
“?”公输尺不明所以,但当着师长夷的面也不敢多问,于是客套了两句后便乖乖进了客栈。
雨虽然下得急,好在不大,岑雪风和师长夷站了一会儿,也只是湿了一层外衣。
不过岑雪风还是不耐烦了:“到底在磨蹭什么!”
正要去马车捞人,就见马车车门打开,跳下来一个面容秀美身段窈窕的白衣女子,那车夫为她撑开伞,她从车厢里抱出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小家伙长得煞是漂亮,个头才那么一点儿,一双无可挑剔的桃花眼就带着些勾魂摄魄的味道了,细皮嫩肉的小脸儿像是一个包子,肥嘟嘟的可爱极了。
她被娘亲抱在怀里,老远就看到一个穿白衣的男子在雨中朝自己招手,不由欢呼道:“啊!是师爷爷们!”
她从娘亲怀里挣脱,一路小跑,岑雪风蹲下身,嘴上说着慢点儿,张开双臂,正准备迎接她,那小丫头却直接跑到师长夷面前,牵起了他的手。
岑雪风:“……”
师长夷露出和煦的笑容:“乖。”
小丫头仰着脸,瞪着乌溜溜的眼睛,很是关心地问:“师爷爷,你还是看不见我吗?”
师长夷正要开口回答,眼前蓦地一暗,有人为他撑开了伞,他视野十分模糊,隐隐约约能看到对方穿着一件紫色的露肩长裙,脖颈白皙细长,下颚弧线极其优美,脸上却画着一言难尽的妆容。
又骚气,又妖艳。
这个刹那,师长夷听到人间喧嚣,听到燕子低飞,听到炊烟升起,听到蒙蒙细雨打落一树梨花。
他听到那人柔声对自己说:“老师,久等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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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作者的叨逼叨:
我从未写过武侠题材,当然这本书算不上是纯正的武侠,起初就是想写个止战的故事,结合女装大佬,美强惨等个人比较喜欢的元素,就有了子书珩这个人物。他天资聪颖,本该鹏程万里,因为一个早已安排好的出身,注定无法自由翱翔。人的一生追求的永远都是自由,财务自由,感情自由,但偏偏每个人生阶段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枷锁,它们不会让你自由,子书珩也是这样,他渴望自由,却从来没有自由过,直到故事的最后,他也只能死遁,隐姓埋名陪在妻女身边。
或者说,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是这样,求而不得,亦或为了达成某个目标,放弃了同样宝贵的东西。
这本书没有太多言情的内容,但子书珩没有变得极端,一方面是反派师长夷手下留情,另一方面,就是段忘容的功劳。好的爱情可以将人救出泥潭。子书珩信仰崩塌时遇到段忘容,这使得他坦然接受命运变成了必然。
其实真正的悲剧人物并非有各种大佬相助的子书珩,反而是能力与野心不相匹配的子书祯。
整本书没有哪个人物顺风顺水,也没有哪个人物无缘无故地好,无缘无故地坏,我很喜欢师长夷,复仇者,运筹帷幄,不择手段,但又有原则和底线。
古代屠城很常见,死于战争的人不计其数,但像师长夷这样直接找战争发起者复仇的却寥寥无几。我觉得他在这一点上是伟大的。
他虽在敌国潜伏了十五年,可为了复仇却是用了整整一生。
他身上十分可贵,甚至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点是那份面对命运面对结果的坦然,成王败寇,不问来处,绝无怨言。
我应该不会再写这种有点沉重的题材了,一方面是这个题材真的冷,一方面也确实不好写。少年人喜欢看各种各样花里胡哨的神功,穿越,看些少年意气的东西,只要不太无脑一切符合逻辑,我也喜欢看,还喜欢看各种新奇脑洞的小说,喜欢看轻松诙谐文笔好但立意深刻的文。不过太长的啃不太动,我一直在补诡秘之主,但到现在还没全看完,乌贼很厉害,男主装,逼的时候不会让人感到尬,甚至有点儿萌,发刀也恰到好处,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慢热了,诡秘之主各种设定对克苏鲁爱好者来说简直完美,争取尽快补完(阿蒙是我坚持到底的动力)。
我很喜欢写小说,写作就是体验别样的人生。
感谢八站给我一次体验武侠人生的机会。
因为热爱,所以会继续写下去,将来你或许看到文风差不多的,爽着爽着就虐了的,反派强大又不那么可恨的,主角披着悲剧内核的喜剧皮的,说不定那就是我写的啦!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