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宇宙啊,老天啊,您老人家既然拿我没辙,不如就学着爱我吧?自古以来不都有大人物收干儿子的习俗吗?您老人家就收我当上个干儿子吧,俺一定好好努力,不辱没了您呢!郑裕七呲牙向着天空卖萌。
现在没有衣服穿了,穿在身上的衣服都被雷击成了粉,然后被雷火烧了,真是连粉都没有给他剩下。他扯了些清晨山里面的雾气与水气,幻化成了一身合身的衣服。穿在身上,还觉得挺舒服的,也挺漂亮的。
这点小事情对于他这样的道君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当然,他现在是个什么修行级别,他自己也搞不清楚。现在的他对于新生的自己其实挺陌生。
但是,他就是飞不起来。只能在地上跑的感觉,让他十分郁闷。每天练习各种跑步方式,让他敏捷。他自嘲地想。
这真是锻炼腿部力量的好办法呀!我是不是应该学着红鸾那样,再在背上背个什么增加重量?这种练功方式比起那些这个那个高人们的盘膝吐纳冥想运功什么的真是弱爆了。唉!
那黑雷连着那么些天劈不死他,也似乎有点泄气。劈他的次数也比以前少了。
于是,他就在雷劈的间隙,开山凿石,把一块块凿下来的巨大的山崖,用功法凝缩成一块块他觉得样子还挺耐看的大石头。
他就在背上背了一个大包裹,包里面放着一堆这种大石头,手里提着两根狼牙大棒,在山里面疯跑!如果旁人见到,还真会以为他是个疯子。
不是疯子也是傻子。
他就用这种方式苦等着红鸾派人来接他。
一些天下来,他觉得自己气力大大增加。
嘿,这黑雷还真是大补啊!
唉,本干儿子这样子很狼狈吧?!不是亲生的还真是挺有差距的。也不知道外面仗打得怎么样了。
但是他还遇到了一个样子比他更狼狈的人。
红鸾既然没有派人来接他,俺们就自己去找红鸾吧。扛起他的狼牙大棒,欲往他估计的宜洛城的方向走去。还没迈开步子呢,就听见弓弦响,他本能地急闪,一只雕翎箭擦着他的头皮而过。好哇,放箭的小子一定是等着他背对着他的时候,才放箭的。够阴险!
他急回头一看,一个憨头憨脑的,盔歪甲斜的家伙在向他放箭。
这小子怎么这么不讲卫生,全身都灰头土脸的。一看就是个残兵败将。他一夹便中,这家伙正是当前被红鸾军唯一打败了的一只狮王军里,逃下来的人。
那厮见射他不着,赶紧又再向他发箭,连射他几箭都被他躲过了。现在他的反应速度,哪是几枝冷箭能伤得着的?
呵呵,这厮箭法还挺准的。
他遥遥地向着那人大喊,喂喂,别射了,你伤不着我的。
本来是一句戏谑之言,不料那人还挺听话。背起弓,拔出背着的一把三尖两刃四棱刀,暴叫一声,向他冲来。
这刀就是二郎神用的那种刀,刀身和刀杆都颇长,看上去,这种刀的形制,既可以使用刀法,也可以使用枪法,而且颇沉重,不是一般小兵能用得来的。
这些日子以来,郑裕七对于狮王军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狮王军中,如果谁要是使用的兵器比别人轻,那将是很没面子的事情。稍有点身份的人,都使用重兵器。郑裕七看着那把刀,这狮王军里,什么级别的人,就会用什么级别的兵器。有点身份的人,就会用军中为其特制的兵器。
呵,刀面上还有花纹,这厮在军中地位应该不低。
当他冲得离郑裕七近了,忽的脚步向着左和右横移着向他冲来。
还挺凶的。你小子竟敢恐吓本道君!你们大王们的宠兽禽火神都没能把本道爷给吓着!
郑裕七心中冷笑,当即抖擞着手里的狼牙大棒等着对方。
接上手了,那厮居然还真能和郑裕七扛几下,他手中的刀,辗转连击、劈挂凌厉、身摧刀往,刀随人转,刀步一致,舍身从刀,势如虎扑。而且有些难得的是,刀法也不像狮王军中一般兵将使刀往往大劈大砍为主,那些人往往刀法疯狂,勇猛彪悍,那种德行,刀法就显得很俗了,遇到真正的高手,自然就很容易出破绽,被对方所乘。
这小子刀法凌厉又撒野,但章法不乱,门户严谨,有板有眼,并不胡劈乱砍,还真玩得有点意思。
郑裕七被他逼得性发,双棍连拨弄再遮打,抓住机会,猛砸!不几下,那厮就施展不开了。连连后退,边退边打,居然还没乱了章法,这让郑裕七有点奇怪:这小子还有点来头啊。
郑裕七道:别打了,别打了。
那人还真的停下来。
郑裕七道:看你刀法,也是有些来历的,你在军里面什么职务?
那厮用袖一抹一头的大汗,道:说出来吓死你小子,老子是鼎都禁卫军的百万夫长!官封陷阵侯!
呵,官还真是不小。鼎都的禁卫军,那可是狮王军的王牌军,远不是驻守各个地方上的杂牌军可比的。那里的百万夫长恐怕也就两三个。而且,禁卫军都是从各地方军里选送的,能混到禁卫军官的份上,也真不是个小角色。
什么百万夫长?你的兵呢?!骗人可以增加修为的?!现在的郑裕七,满脑子里全是修为。
那厮听了,脸腾地通红,活活把一张脸变成了猴子屁股。口里面胡搅蛮缠的嘟囔道:还不是中了红鸾那贼婆娘的算计,她偏偏把精兵强将都压在我这边了,叫我们怎么敌得过?!她还亲自带队向我的阵前冲锋,她牛毛针一撒,我手下成千成万的兵就像割麦子一样倒下!
郑裕七听了,心花怒放:哈哈,红鸾终于打了一个大胜仗!
那厮见郑裕七高兴,大是气愤,道:就知道你小子不是好东西,跟那贼婆娘是一伙的!
郑裕七道:到底谁不是好东西了?你们侵略别人领域倒算是好东西?
那厮道:自古天下有德者居之!咱们狮王领域近千年来,灭了多少小国家?小部族?!得民心者得天下,知道不?!傻子!
他明显有些急了眼,如此说道。
这样的说辞极可能他早就用来说服自己的。郑裕七一听就恍然。
哈哈,倒说我傻!郑裕七口才也不是很利索,直接就问道:那你是来自哪个被狮王领域灭掉的小部族?
那人情知敌不过郑裕七,见郑裕七和他说话,乐得喘口气。道:大爷我来自杞奴国的歌首山!不是灭掉,是吞并!
哦,呵呵,那是个什么地方?
那厮一听来了劲,眉飞色舞的歪着头说道:说你小子孤陋寡闻,你小子还不认账!
当下把杞奴国的情况一一道来。一边说,一边似在和郑裕七和解似的向他走近。话说的是实话,但是实话背后是什么?
原来这个杞奴国,盛产两种特产,一种是有大补作用的杞果,这杞果也是炼制补气和增长功力的丹药的一种常见的药材,虽说不算太贵,可是非常有效,是很多修行家的必用品,也成为杞奴国的一大财源。
而有这个奴字,也是因为这个国家的国民生性坚忍诚实,不善欺诈,以诚实驯良为荣。又地处偏僻苦寒之地,因之又以盛产忠诚,能吃苦耐劳的家奴而著名。据说这个国家的人们还喜欢为那些为主人而忠勇和节烈而死的家奴们立碑立庙的纪念。
每年都会有商队到杞奴国购买大量的包身家奴。 被家奴贩子们相中,也就意味着他们能走出家门,走出贫穷又闭塞的家乡,走到广阔又繁荣的大地方,又能见世面,又衣食无忧。甚而据说,那些购买了杞奴国的家奴的人家,等主人老了之后,不少人往往还靠他们的忠诚的家奴养活。所以,很多人家,往往就趁着年青能挣到钱的时候,多购买杞奴国的家奴,而在此后一举成为大户人家。
他才明白,原来这杞奴国的名字由来挺奇特,这国家历史上本来一直是,一度强盛的大国马胜国的附庸,后来马胜国还是被狮王领域所吞并。而做为马胜国的附庸的杞奴国也几乎未做任何抵抗地跟着被吞并了。
狮王领域占领了杞奴国,才发现杞奴国的疆域比他们想像得要大得多,算是白捡了个大便宜。狮王穷兵黩武,为了补充兵员,往往把大批年青壮实的男女家奴们充军。这样一来,反而让杞奴国的人觉得他们在军队的地位比当家奴要高得多。
而且,他们被吞并后,也无需害怕再受邻国欺负了。
那些原本是他们主人的人物,一当了兵,就只与他们有平等的地位,还拿一样的钱晌。不但如此,因为杞奴国的人吃苦耐劳的习性,他们往往可以轻松承受军队里的各种艰苦训练,打起仗来,也很英勇和努力,往往还比他们的旧主人爬升得更快。
这样多年下来,杞奴国籍的人们,充了军的,只要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往往多能在狮王军中有个什么小小的一官半职什么的。少则当个伍长,多则居然有当上百夫长,千夫长的也有十多人。而像这个陷阵侯这样的,在狮王军中服役几十万个世纪的,也终于能熬到百万夫长,封侯的这一天了!
所以在杞奴国里,人们往往把狮王领域和狮王看成是他们的解放者。
说到这里,这陷阵侯笑了,长长地舒了口气。越发显得憨头憨脑的。
原来如此!郑裕七听了连连点头,遇到一个实诚人,他心里面还挺舒服。似乎已经忘记了和他谈天说地这么半天的,是他的敌人!
嗯嘤一声,那厮居然手里面不知何时,已经拿着一把锋利的解腕尖刀!靠得近了,嘴里怪叫,骤然发力,对着郑裕七腹胸狠狠地连捅数刀!
PS:想想我还是得坚持写自己想写的,文笔应该质朴点,不必学有些作者那样夹杂着一些时髦的话语以求活泼。所以把什么骗人不用上税,吓死本宝宝了,这样的话给改掉了。我知道,那才是我该写出来的人的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