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眼红
几天后,白云村一直很平静,隔壁那个云雾村的岑云也没再来找他们的麻烦,那个当时被冬雪冬梅给打了个半死的叶枝花也不见了踪影,就连那派出死士来杀洛云夕的不知道什么人,也不再继续了,现在又忙完了地里的底肥问题,一时间,又让一帮人觉得无聊了。【】
现在离二月开冻还有一段时间,洛云夕准备到石头城里去看看胭脂店,客栈和醉香楼的生意。
她这边和白墨轩一说,白墨轩立刻欢呼雀跃起来,说道:“早该如此了,咱们收拾收拾,明天起行。”
洛云夕看着白墨轩一脸的激动和兴奋,说道:“陪我在农村待几天就让你这么不耐烦了啊?”
白墨轩心说这又是生了哪门子气呢?但面上依旧摇头否认道:“没有没有,我只是觉得咱们真的没必要做的那么辛苦啊!”
洛七洛八也在一旁说道:“是啊,小姐,你一个千金大小金却和我们一样在地里撒粪,多丢人啊!”
洛云夕看着几人,脸色严肃的说道:“你们几个一定要记住一点,劳动并不丢人,天天在家里混吃等死才丢人,劳动光荣,计算你们现在不能,也一定要强迫自己去相信,劳动光荣。”
几人见洛云夕一脸肃然的说这些话,以前就从来没见她有过这种脸色,顿时都有些心中惴惴,就连白墨轩的心里都有些打颤。
第二天,几个人收拾停当,留下了王大婶和王大叔在家中看家,洛云夕和冬雪冬梅登上马车,洛七赶车,洛八洛九洛十在周围拱卫,白墨轩骑着高头大马在前方领路,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向石头城而来。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到处都有山贼,出门在外没个有本事的人跟在身边,几乎是一步也走不动。
有些山贼本不是山贼,但因为年月不好,收成不行,不得不提着家里的菜刀出来劫道;还有一些兼职山贼,平时就是一个三脚踹不出来一个皮的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到了晚上,回家镰刀一放,菜刀一提,立马就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山贼。
边民勇武,因为随时都要面临杀戮。
只是这些山贼都不成气候,最多三三俩俩的一伙,欺负一下单个的行脚商还行,真要遇到大型商会,他们真的很不够看。
像上次洛云夕和李雪峰一起遇到的那种大伙强盗,占山为王的,在这附近并不多,也最多就三两家,大家平时都是绕着那几块地方走。
这些情况,洛云夕早就打听的很清楚了。
洛云夕一行人,牛高马大的汉子四五个,自然没哪个不开眼的家伙敢打他们的主意,虽然山道边不时有人窥探,但没一人敢上前动手。
石头城离白云村不是太远,四五十里的路程放马半日可到。
等他们一行人进入石头城,刚好赶上吃午饭。
洛云夕来到城南自己的院落,先是休息一下,然后冬雪冬梅生火做饭,洛云枫和王小生已经去了学堂,林破晓和林初晨前去打点胭脂铺,洛一洛二洛三洛四等人跟随贴身保护洛云枫。
由于有了上次自己被刺杀的教训,现在洛云夕对洛云枫的安全十分看重,洛云枫作为石头城洛家的唯一家主人选,她可不想自己这边还没弄成什么事呢,他就被人给干掉了。
她这次急于来到石头城,最主要也是要解决这件事。
大家吃过午饭,一帮人开门走去胭脂铺。
现在现年刚过,正是农闲十分,附近的很多村子里的人也都喜欢进城来消遣,因此大街上倒是行人如织,十分热闹。
洛氏胭脂铺开设在近南城门的大街上,地理位置很是优越,人流量很大,生意很不错。
洛云夕一行人走在人群里,并不显得有多耀眼,石头城虽然不大,又偏,可这里像李家这样的家族也有两三个,那出场比洛云夕现在出场的排场大多了。
洛云夕刚走到胭脂铺门口,突然发现一件事,就在他们这个店铺的对面,竟然又开了一家胭脂铺,他们这边的广告词是脱变,而那边的广告词却是文雅的风情。
那边胭脂铺的门面装修几乎和她这间胭脂铺几乎一模一样,不同的就是门楼上的那两个字而已。
那边的生意相当的好,客来客往,进出如云,真是好到火爆的程度。
有人眼红自己的生意了?
洛云夕心中咯噔一下,这种事情她前世见的多了。
一种生意一个人做好了,赚钱了,那在他身边立刻就会出现一堆的效仿者,一堆的同类店铺。
真没想到这古代也有这种人,真是无奈啊!
洛云夕走进店铺,发现自己的店里却没什么顾客,雇来的两个帮忙兜售的小丫头正坐着凳子上打瞌睡,林破晓和林初晨正在柜台里头商量着什么。
“怎么回事?”洛云夕走过去问道。
以她的估计,如果不是林初晨和林破晓自己作死,那就是对面的那间胭脂铺有什么问题,因此她看到店铺里生意惨淡的场景,并没有生气的破口大骂,而是先文明原因。
林初晨和林破晓其实正在商量办法,抬头一见洛云夕一帮人进了店,连忙咳嗽一声惊醒了那两个雇来的道:“小姐你终于来了,你不知道,哎,这几天咱们店里的生意可真是没法做了。”
“到底怎么回事?”洛云夕又问道。
“是……”林初晨刚想回答,门口一个放肆的声音却把他的声音给打断了。
“洛云夕你终于回来了,你看看我在对面开的那间胭脂店如何啊?”
随着声音,也是一帮人走了进来,比洛云夕这边的人还多。
李雪瑶在前,两个丫鬟恭恭敬敬的跟在其身后,贴身的打手却有五六个之多,还有一个管事的模样,明显是这些下人的头头。
洛云夕没有回答她的话,却在仔细打量这李雪瑶。
她发现这李雪瑶变了,以前见她,只是觉得她嚣张跋扈,看谁谁都不顺眼,脾气又大又下贱。
可现在这李雪瑶变得更加嚣张跋扈,可除了嚣张跋扈之外,还有一种自鸣得意的快感。
“还行吧,拾我的牙慧拾的还算不错,比得上我一根脚趾了。”洛云夕说完又看了看对面的那个胭脂铺。
“你说什么,你竟然敢说本小姐只能比得上你的一根脚趾?”李雪瑶顿时被气得不轻,高声叫着说道。
洛云夕很鄙夷的看了看她,心说这女人还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说话就说话,那么大声干什么?不知道淑女长什么样吗?不知道淑女是怎么说话的吗?
“我说你比得上我的一根脚趾头,那是看的起你,以你的这种智商,其实也最多顶的上我的一根脚毛。”洛云夕说道,声音轻柔,说的话却让人忍不住心里的那杆子邪火。
“你,你……”李雪瑶明显被气得不轻,满脸通红,话都有些说不出来了,到最后对着身后的一帮人一挥手,说道,“给我打死这个臭婊子。”
李家人在石头城向来跋扈惯了,虽然上次李三李四不知道咋的被这洛云夕给整了一顿,还打折了手臂,可因为当时没几个人能看的清楚,所以大家也都没怎么在乎。
这时候主子一声令下,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自然是直接开打啊!
白墨轩等人一见对方要动手,哪里还能忍得住,又怕在店里打起来,损毁了这些好不容易置办齐全的家具,于是主动出脚,砰砰几脚就把对方的一群人给踢到了街上,然后是洛七四人,冲出去一顿拳打脚踢。
李家虽然在石头城算是一个大家族,但他们毕竟只是京城李家的分支,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嚣张跋扈,主要是他们这一支的小姐嫁给了南国的丞相洛天成做了续弦,借助洛丞相之势,他们在整个李家终于有了些身份地位,这才敢不把全天下人放在眼里,甚至还妄想攀上皇子。
李家在这里的势力其实并不算大,府里的打手也都是一些只会两手拳脚的普通武夫,和以前的洛七洛八等人不相上下,可和白墨轩这种人一比,那实在是很不够看。
就算是现在的洛七洛八四个人,经过白墨轩的一番苦训之后,一个人也能打他们两三个。
这当街的一顿拳脚,打的李家一帮人哭爹喊娘,抱头鼠窜,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李雪瑶眼见手下一帮人被打的鼻青脸肿,而洛云夕还好端端的站在自己面前,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李雪瑶在石头城那是欺负人欺负惯了的,整个石头城就没几个人能被她放在眼里。
一个洛云夕,被自己的姑母给扫地出门的洛家弃女,被自己的哥哥李文因为一个馒头就差点打死变成孤魂野鬼的弱女,李雪瑶岂会放在眼里。
如果不是因为王子姬月因为这个她根本就看不上眼的弃女弱女而对自己视而不见,李雪瑶根本就没有跟洛云夕说话的兴趣。
她以前被姬月羞辱,被洛云夕羞辱,她全都算到了洛云夕的头上,回去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了这个在生意上击败洛云夕的想法,然后又多方筹谋,跟家里的长于做生意的掌柜打听,这才有了模仿洛氏胭脂铺的主意。
她进的货和洛氏胭脂铺一模一样,她的装修设计也大部分模仿洛氏胭脂铺。
因为她这胭脂铺并不以赚钱为目的,所以把胭脂的的价格就压得极低,摆开了架势就是要把洛氏胭脂铺的生意给搞垮。
胭脂一样,价格又低,逛街的女人又不傻,当然都往她那里跑,弄的洛氏胭脂铺一点生意都没有。
这才过年几天,林初晨和林破晓就有点顶不住了,李雪瑶当然不想看林初晨和林破晓的洋相,她想看的是洛云夕的,她想把洛云夕给踩在脚下使劲羞辱,使劲踩踏,最好再当着王子的面让洛云夕出个大丑。
这几天她看着洛氏胭脂铺门可罗雀,很为自己的绝妙高招得意了一番,甚至她都想派人去白云村回去知会洛云夕一声,让她赶紧过来石头城领辱,谁知洛云夕自己提前来了。
李雪瑶真是高兴怀了,心说真是老天爷也在帮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