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林之亦又被大家推举为班长。在老师同学面前不得推辞,心里却在心疼自己又要浪费多少时间在一些琐碎而又无意义的事务上。比如说替老师收缴作业、维持秩序、关心同学,还有他最讨厌的,带头值日卫生。班长就要比普通学生参加的次数多,还要监督整体完成情况。
开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林之亦已经参加了三次值日。
珠城的秋季太阳下山的晚,林之亦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后就倚靠在走廊的栏杆上。学校为了节约高三学生的时间,把原属于高一的整个一楼置换给了高三,这样上下学,吃饭都给毕业班的学生节省了不少时间,不少高一的同学抱怨爬楼梯太辛苦,然而林之亦却喜欢这三层的风景,在夕阳橘红的余晖下,静静地看着这座安静的城市,不像北上广到处都是使人感到压抑的高楼大厦,珠城的房子矮矮的,给人的感觉很踏实。在远一点,就是连绵的山丘,一望无尽的金黄色,随着太阳的落山而褪尽色彩。
“咚”。远处扔来的一颗粉笔头砸在他的头上。
林之亦猛地回过神来,三百六十度视察凶手。
“天才,发什么呆呢?”在走廊另一头的班级门口,一个少年懒散地倚靠在门上,两条裤腿一高一低,像是刚从田里插秧回来的农民。倚靠着门的手上拿着可口可乐,另一只手上还残留着粉笔的印记。
林之亦本想好好教训一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但在看清他的脸后,他的怒气一下子消散了。
“**?”
“不错啊,小子。还记得你爷爷我啊?”
“去你的。”林之亦放下了自己的偶像包袱,拎起扫帚就往那个少年身上抡,那个叫**的少年也不敢示弱,立马抄起门后的拖把还击。两人像武打片里的高手切磋那样打得你来我往。
“你来志远中学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啊?”林之亦扫向他的下盘,被他灵敏地躲过了。
“你不是有我家电话吗?也不打电话问问?”少年的拖把横扫过来,虽然没有击中林之亦的身体,但上面残留的污水还是溅到了林之亦白色的衬衫上。
“胡浩然!我跟你拼了!”林之亦是最容不得自己身上被弄脏的,卧式里的地板,邓阿姨要擦上两遍他才会满意。
林之亦扔掉扫把,空出双手,夺过胡浩然的拖把,猛对着他身上戳。胡浩然眼见自己打不过了,扭头就跑,从三楼跑到一楼,又从一楼的另一个楼梯口跑到三楼,林之亦就吭哧吭哧地在后面追,“胡浩然,你有本事不要跑。”
“那你把拖把放下!”
“不放!你个混蛋,说要出国,还骗了我一顿饭给你践行!”
绕着教学楼上下跑了两个来回,两人的体力消磨了大半,但仗着年轻,继续透支着明天的精力,没有人肯停下。
“你林大少爷这么有钱,一顿饭到现在还惦记着。”
“是钱的事情吗?你这个臭小子!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林之亦猛地甩掉拖把,双手撑着膝盖半弯着腰,他想起了暑假给胡浩然送行的那天,两个人背着大人喝了点啤酒,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你追我赶的样子,但胡浩然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林之亦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小的时候,眼里注满了泪水。
胡浩然也停下了脚步,插着腰喘起了气。
“不是说,到了美国,也会联系的吗?”
表格Steven去美国之前,也是这样对他说的。刚开始,Steven还会在信里写在美国发生的有趣的事,但后来邮件的字数越来越少,次数也越来越少,直到最后,Steven毕业后留在了美国,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
林之亦和表哥的关系本来就不怎么亲密,所以断了联系心里也并不怎么难过。只是曾经和自己时常在联系的人,在地球的另一端过着不同的生活,他却再没有了去表达关心的理由,他觉得有些失落。
但胡浩然不同,胡浩然可是自己从小到大的朋友,是比亲兄弟还重要的存在。
幼儿园的时候,他们两个就一直粘在一起,老师拿他们取笑,“你们是青梅竹马吗?”
林之亦的脸一下子红了,不知说什么好。
还是胡浩然机智地回怼了回去,“我们两个都是男的,不是青梅竹马,是竹马和竹马。”
“老林,不玩了。”胡浩然主动伸手过来和解。
林之亦牢牢地握住他伸过来的手,生怕他再跑了。
“你力气怎么变得这么大。”
胡浩然的手上留下了一排深红的指印,林之亦却笑了起来。
“哼。算了,就当还了你的饭钱。”
林之亦笑的却是,自己的高中三年又可以和胡浩然在一起了。
胡浩然习惯性地搭上了林之亦的肩膀,像小时候那样,肩并肩一起回家。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组成了志远中学最靓丽的风景。从早上两人一起踏进校门口起,就吸引了全校女生的注意力,恨不得那讨厌的上课铃声永远不要响起。他们中午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被层层包围。经常有女生为争辩他们两个谁更帅而撕破脸面,破口大骂,大打出手。
而当事人却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场面,稳做钓鱼台。林之亦的便当,一半的美味都要被胡浩然扫去。
“邓阿姨的手艺真的不错,要是来我们家就好了。”
林之亦尝了一口胡浩然的便当,一口吐了出来。
“诶。我爸那老家伙找保姆就知道找好看的。”胡浩然吐槽起自己的父亲从来不留情面。林之亦见过他父亲几次,确实带着那种油腻的商人味。但胡浩然显然继承了他母亲的基因,一副眉清目秀的样子。但他妈妈很早就去世了,林之亦记得那是幼儿园毕业的那天,没有人来接胡浩然,他就赔着他一起坐在幼儿园的小台阶上等着,一直等,一直等,直到被夜色笼罩的幼儿园里只剩下他们教室里一盏灯。林之亦从不在胡浩然面前提到妈妈两个字。
“哈哈,以后常到我们家吃饭。”
“你晚上有什么安排吗?我约了几个初中玩得好的哥们一起吃饭!”胡浩然对邓阿姨的喜欢抵不上他对外边餐馆喜爱的十分一。
“不了,我还要弹琴。”林之亦不假思索就拒绝了。
“哦。你还是老样子啊。”胡浩然装出失望的样子。
“你呢?你还在练琴吗?”
“啊?早不练了。又没什么天分,死练也就这样。”
胡浩然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像电流一样通过了林之亦的全身,“没有天分。”林之亦是和胡浩然一起开始学小提琴的。那时候刚开始学习的时候,胡浩然很快就上手了,林之亦却锯了好几个月的木头,老师说,“这就是天分的差别。”
林之亦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天才。只是靠不停地练习,才取得那些成绩的。胡浩然拉两遍就会的曲子,自己要拉上好几百遍才能达到他的水平。在林之亦的眼里,胡浩然才是真正的天才。其实,之后林之亦转战钢琴也是因为在小提琴上,他觉得自己没有再赶超胡浩然的机会了。
这样的一个人,在自己面前说没有天分。
林之亦不知如何回答。
而胡浩然显然没有察觉到他的心理变化。
“天才,你发什么呆呢?”
“我不是什么天才。”林之亦冷冰冰地回答。他觉得胡浩然是在用这两个字嘲讽他。
“如果我是天才,我早就去上清华大学的少年班。如果我是天才,我的名字早就在乐坛上和莫扎特齐名了。那些地方小报纸把我放在头条,不过是因为我的爷爷就法院的院长!”
林之亦留下饭盒,转身离开,“我吃饱了,你慢慢吃吧。”
胡浩然这才意识到,可能自己是说错话了。
“完了,这小子真生气了。”
林之亦的心里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他恨上帝为什么那么吝啬,只给了自己这么一点天分,他还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到理想中的状态。他没有时间去浪费,只得一遍又一遍拼命地练琴,弹错一个音符都不行!节奏乱了半拍都要重来。他从晚饭后练到半夜,直到再也抬不动自己的胳膊为止。
他整个身体呈大字型摊在床上,想着“胡浩然这小子这么不珍惜自己的天赋,要是能给我就好了。”但很快他就为自己有这种想法感到后悔。
“不不,我怎么能这么想呢。他的就是他的。”
“噗通。”玻璃窗发出了一阵急促的声响。
小时候,胡浩然找他出去玩,就会用小石子砸他房间的窗玻璃。经过多次尝试,力道被他控制得恰到好处,既不会使玻璃破碎,也能发出足够吸引人注意的响动。
林之亦推开窗往下张望,果然是胡浩然。
“老林,下来。”胡浩然挥舞着双手,轻声地喊着,怕惊动别墅区里巡逻的保安。
“等下。”林之亦驾轻就熟地顺着窗沿往下爬,二楼的高度对将近一米八的他显得越来越轻松了。
“大半夜的叫我出来什么事?”林之亦白天的气已经消了大半,他明白自己其实是在和自己较劲。
“对不起。”胡浩然还是真诚地道歉了。“我不该那样说,明知道你对音乐是认真的。”
这些话让林之亦感到羞愧。“是,是我自己太敏感了。”
“诺。以表歉意。”胡浩然往林之亦的手里塞了个扁扁的长方形盒子就跑掉了。
林之亦回到房间打开后,打开盒子发现是一张黑胶唱片,是皇后乐队的《BOHEMIAN RHAPSODY》。他只对胡浩然一人说过自己有多崇拜这只乐队。唱片的背面,贴着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To 竹马,还你的饭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