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爱狗人士来,吃狗肉那是罪大恶极的行为,不过对于一些吃货来,吃狗肉貌似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而可可,当然是要划入吃货行列一员的角色,家伙人不大却什么都敢吃,但凡是只要店家能卖的食物,就没有她不敢吃的。
在洛杉矶的时候,家伙就很喜欢吃奇葩的东南亚虫子系列的玩意儿,甚至有些东西连她父亲金贤泰都不敢轻易的尝试,但家伙却吃起来面不改色。
比如那种毛绒绒的炸蜘蛛,金贤泰看了之后脸色都不对劲儿,就更不要吃了,但可可就能毫不犹豫的伸手抓起一只丢到嘴里,吃完之后还能告诉自己的父亲,油炸蜘蛛很好吃呢。
瞧,可可在吃这方面的天赋,是多么的强大呀。
因此,当她听父亲,这个城市流行吃狗肉的时候,家伙的眼睛都开始不断的冒光了。
“爸爸,你吃过狗肉吗?味道怎么样?好吃不好吃呀?”
对于家伙来,她所在意的可不是吃狗肉会不会被一些人喷,而是味道好不好,只要味道好即便是千夫所指,她也会去尝一尝的。
吃货嘛!
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如果连这一关都过不去,那她岂不是会很失败?
真的,狗肉金贤泰是吃过的,在上辈子里他在这个城市生存时,总会时不时和本地同事们晚上出去吃宵夜,而宵夜的内容肯定也离不开狗肉这个环节。
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季,吃狗肉喝啤酒,那可真的是很享受的一件事儿。
正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
尤其是龙城人民烹调狗肉的方式还很特别,最有名的脆皮狗甚至就连新加坡的吃货都会被吸引的慕名而来一饱口福。
而金贤泰也没想到,在异时空的华夏居然龙城也同样喜欢吃狗肉,这一再次引起了他对往昔的回忆,因为‘这座城市’中美好的回忆实在太多太多。
当然了,金贤泰需要忽略掉的问题是,他现在所身处的这个城市是异时空的龙城,和承载着他人生最美好幸福回忆的那个城市,严格意义上来不是同一个。
不过问题是既然已经回不去原来的时空了,那么将异时空的这个城市,看座是同样可以承载自己回忆的那个城市,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人嘛,总是需要一份寄托,金贤泰也是如此。
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自己内心中隐藏的那些美好回忆,需要有这么一个载体。
或许他也是希望可以借助这种方式,来让自己不要去被时间所影响,而忘记自己曾经所拥有过的那种幸福,以及那个给自己灰暗人生带来色彩的女孩吧。
时间是很可怕的一种东西,它能够让人对一些曾经觉得珍贵的东西,变得渐渐模糊,尤其是对人的记忆影响最为明显。
金贤泰不想忘记那一切,即便会让自己最后陷入痛苦,但他还是不愿意忘记。
因为在他上辈子的人生中,本来都他都认为自己要注定孤独一生,然后在冷漠中像一条流浪狗那样无人问津的死去了。
但妻子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切。
她带给了金贤泰从未拥有过的幸福和希望,因此对金贤泰来这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哪怕最后他和妻子最终被老天爷开了一个大玩笑,可他还是不希望忘记那一切。
因为在金贤泰看来,忘记曾经的那些事情,他就等同于背叛了海誓山盟的妻子。
你金贤泰是白痴也好,他是一个古板的家伙也罢,毕竟人和人的想法不一样,人生经历也有所不同。
有些人对这个事情或许很看得开,很容易的放弃过去轻装前行,迅速展开一段新的恋情。
但金贤泰却没有办法做到这一。
他的人生和大多数的人不一样,因此也早就了他的一些观和大多数人不太相同。
孤儿院出身的他,从很的时候就尝尽了人情冷暖,在他的心中对‘家和家人’的渴望,要远远超过普通人,同时他对家人也更加的看重。
所以金贤泰会在外人看来显得固执,但只要你了解了他的过去和经历,那么你就会理解他了。
“爸爸,你快回答我的问题呀?你怎么这么沉默啦,快告诉我狗肉好吃不好吃呀!”
因为金贤泰陷入了回忆,而没有及时的回应可可的问题,因此家伙没有第一时间从父亲这儿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顿时变得有些很不开心,且不断的催促自己的父亲。
呃!
金贤泰收回了自己的思绪,将自己从回忆中回到了现实,他发现女儿正一脸不开心的嘟着嘴,双手环在胸前做气闷状的看着自己呢。
发觉女儿生气之后,金贤泰很是歉意的冲家伙笑了笑,然后哄道:“味道还是很不错的,不过语言可无法形容,你得亲自的去品尝才能够了解哦。”
原本气嘟嘟的可可闻言,显然听懂了父亲这番话中的潜台词,因此脸上气闷的神情全部褪下,取而代之的则是冲着自己父亲开始很谄媚的贱笑,那模样真心让人无法直视。
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精灵可爱的姑娘,居然会和‘蜡笔新’一样贱兮兮的,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哟。
“爸爸,你的意思是可以带我去吃一吃喽?”
吞咽着口水,双手不断的互相搓弄,可可现在的样子‘不可描述’。
而金贤泰则看着反应奇葩,满脑子都是‘狗肉’的女儿,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驾驶着车子的李红,则通过后视镜看了看可可,也露出了忍俊不止的笑意,她也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可恩爱的姑娘,会有这么奇葩的一面呢。
不过即便是可可反应奇葩,但李红还是觉得可可很可爱,甚至在李红看来可可这样的‘天才’,和普通孩子不一样也是很正常的。
哈哈!
1岁半就会英、日、韩、西班牙、德、法、意语的熟练听写,这不是天才是什么咯。
甚至李红还清楚的记得,可可曾经在她面前提起过,除了以上这些语言之外,她现在还学习着拉丁文和拉丁语呢。
除了语言天赋表现出来,现在可可又表现出了强大的吃货天赋……也让李红对家伙又有了一些了解。
金贤泰冲着女儿了头,笑着对她道:“既然你想吃,那么一会儿我们将行礼放到酒店后,爸爸就带你去吃好啦。”
真的,不仅仅是可可想吃,其实金贤泰本人也馋了。
李红这个时候也凑趣道:“中午我做东,请你们去吃当地有名的脆皮狗,真的这儿的狗肉真的很不错,味道还是值得一尝的。”
两个大人都答应了一会儿安顿好之后,就可以去吃狗肉,这让可可很是开心不已。
原本被高温热的萎靡不已的可可,这个时候再也不是那么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了,而是变得兴奋异常。
这个吃货只要听到可以吃好吃的东西,基本上就是这么一副模样,简直已经是没救了。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金贤泰,通过后视镜看着兴奋的女儿,只能笑着摇了摇头,对于女儿吃货的本质他这个做父亲的也很是没辙。
李红则打趣金贤泰:“你这个做父亲的没有做到位啊,是不是整天都给孩子吃不好,才弄得一个姑娘家家的这么馋呀。”
李红当然清楚以金贤泰的财力,不可能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要知道有身家过千亿的这么一个父亲,可可想吃什么吃不到呢?
她之所以这么,不过也调侃一下而已,并没有什么而已。
金贤泰当然也不可能误会,他也清楚李红这是在调侃自己罢了,所以不可能当真的去生气。
因此金贤泰笑了笑,回应:“家伙太馋了,我对此也没有办法,而且她什么都敢吃,连我这个做父亲的都佩服的不得了。”
李红一边开车一边问:“噢,家伙都敢吃什么呀?”
想了想,金贤泰道:“在洛杉矶的时候,一个东南亚餐厅弄出了一些吸引人的噱头,专门经营贩卖东南亚等国家的特色吃,像是油炸蝗虫、蜘蛛、竹虫这些啦。”
对于东南亚诸国的特色吃,李红还是知道一些的还不至于那么一都不了解,因此李红大概了知道金贤泰的是什么意思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金贤泰就道了正题上。
“像是那种油炸大蜘蛛,我就不敢吃,甚至连看一眼都觉得毛骨悚然,那毛绒绒的玩意实在是吓人,不过可可却能够做到眼皮都不眨的抓起一只就塞到嘴里,吃完之后还告诉我问道很不错,然后继续吃。”
提及这事儿,金贤泰对女儿的佩服之情,那真是如滔滔江水,又犹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啊……
李红听金贤泰这么一,也咧咧嘴,不过她接下来的话让金贤泰变得更加无奈了。
就见李红笑了笑开口道:“其实那些玩意儿很有营养的,并且还是油炸过的,我当初在受训的时候,吃的可都是生的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