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在机场,换了登机牌后,我还不死心。
拿方文琳的手机给沈苏打电话,一边拨号,一边在心里说:“这是最后一次,再打不通就说明我们没缘分。”可是在等待的那短短几秒钟里,我的心又不住地呐喊,接吧,快接起来,求你!
也许他真的听到了我的心声,当那个富有磁性的熟悉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时,我激动得想尖叫,握手机的手在微微颤抖。
可是我居然用异常冷静的声调对他说:“我在机场,半个小时后的飞机,回梧城。”
他静默了良久,久到我几乎不能承受,正欲再开口,他却突然把手机挂了。
我愕然,随即愤怒占据了心头。
方文琳拎着一个小包过来,说:“准备上机了。”
我深吸一口气,拔掉手机的电板,还给她。
她古怪地看了我一眼,面上尽是不以为然。我也懒得多说,从挎包里掏出MP4来听,是一首我记不住名字的歌,这里面的音乐是他帮我下的,每次更新完歌曲,他就跟我说,我换了你应该会喜欢的歌。
我应该会喜欢,他从来不敢肯定我到底会不会喜欢,习惯用“应该,可能,也许……”这样的字眼来表达。
我每次都配合地回答他,“嗯,我喜欢的。”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
就像现在播放的这首歌,老实说,若是在平时,我对它不会有半点印象,但偏偏是今天听到。
此情此景,我无法不动容。
那歌在唱:“每个人都是这样享受过提心吊胆,才拒绝*情待罪的羔羊……”
我的眼前顿时模糊起来,一股热流像要破堤而出。努力睁大眼睛,腾出手来抓了抓凌乱的短发,一旅客行色匆匆自我身侧走过,他手上的行李箱狠狠地撞了我一下,我的眼泪哗地涌了出来。我听见他仓惶地向我道歉,他明显是个华裔,带了点西方血统,普通话标准,但略显生硬。
明明泪眼朦胧,我却若无其事地冲他微笑,宽容地说:“没关系。”
走了几步,想起同伴,忙回头寻找,她就站在我后面,不离不弃地跟着我,我一时无言,没话找话地说了句:“走了。”
“嗯,走了。”她搭上我的肩,不动声色地给我一个拥抱。
我的心顿时暖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注定不能走到最后,那就在最美的时刻分开。
飞机冲上云霄那一霎那,我从座位旁的小窗口俯瞰那片大地,意外地萌生了一丝眷恋。但我还不至于矫情地说什么别了之类的话,实习结束后我必须回校一趟。我只是有些惆怅,就这样……结束了么?
沈苏用挂机送我离开,连一句挽留的话都吝啬给我。
梧城的冬天不太冷。出了机场大门,我们立即打的进市区,方文琳不是这里人,对这人生地不熟,只能暂时跟着我。严格说来,我也不是,我只是比别人幸运,在这里拥有一套公寓。
说起这公寓的由来,我要感谢一个人,她就是我姐姐——何琥珀,我叫何碧玺。据说我爸起初是给我姐想了“景乐”这个名字,但我妈不喜欢,他们那时就打定了要第二个孩子的主意,我爸正好瞅见我妈放在收藏匣子里的一个琥珀坠子,于是捡了个现成,有了何琥珀。两年后,我妈怀了我,我爸送了条碧玺链子给她,又是一个现成。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不止一次觉得我爸偏心,何琥珀多好听啊,这么好听的名字却不属于我,我叫碧玺,一个看着老气横秋,又带着浓郁的旧上海姨太太风情的名字。一想到这个名字将伴随我一生,我就极度郁闷,等到我终于下定决心要改名字的时候,我爸妈走了,结果理所当然没改成。
何琥珀不但名字比我好听,长得也比我漂亮,比我懂事乖巧,比我……走运。她十八岁那年,遇上了真命天子,高考都没参加,那男人直接给她办了护照,两人双宿双飞出国留学去了。四年后,她从维也纳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那封邮件其实也不是专门发给我的,而是发给她未来大伯,不过顺便转发给我,因为邮件内容与我有关,她要把她的其中一份聘礼转送给我。
可是,那份聘礼是一套地中海风格的公寓!
我简直受宠若惊,完全没有想到从小跟自己抢玩具争宠爱的姐姐居然会这么大方。几乎没经过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就说服自己心安理得收下,我想这些物质馈赠于现在的她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不要白不要。但是接手后又有点后悔,这毕竟是那个男人买的,从此我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拒绝他到我家来,而这里也因此到处浸染着他的品位,还有气息。
方文琳放下行李,审视我的小公寓,目光流露出极大的羡慕,说:“天哪!你居然有这样的房子!原来你是富婆。”
我大笑,“我的确是,你发现没?我都快两年没回来,可是这里却一尘不染,看来我的钟点工很尽责。”
方文琳瞠目:“你还雇了钟点工定期过来收拾?我一直以为你跟我一样是贫农,我真是错得离谱。”
我不置一词,脱掉厚实的外套,径自去卧房换了件样式简洁的羊毛衫穿上,是浅蓝色。
出来,把一副钥匙交到方文琳手里,叮嘱她:“楼下有好几家餐馆,今天晚餐你自己解决,明天我带你到处逛逛。”
“你去哪?晚上不回来?”她盯着我的衣服有些困惑,因为我说过我不喜欢蓝色。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走到玄关处又想起一个事,于是跑回卧室,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一个胸针,随手别上。
我要去见一个男人,就是他间接送了这套公寓给我,那是他付给我姐姐的聘礼。我打的去他工作的地方,本城最知名的私家医院。
下车,没有直接进去。我对医院有莫名的恐惧,消毒水的味道令我反胃。给他打手机,简单地说:”我到了,你出来一下。”
等了很久他才慢悠悠地出来,我早已习惯他的高姿态,瞥了腕上的手表一眼,发觉这次等待的时间真的不能算久。
我抬头,目不转睛地看他。跟上一次见到的没什么变化,穿着白大褂,脸上看不出半点表情,平静得几近冷酷。是的,冷酷,这词太贴切了!
他漫不经心地问:“回来前怎么不说一声?我可以去机场接你。”
我敷衍地笑:“机场打的很方便,你这么忙……”
他深望了我一眼,仿佛要把我看穿一般。我似乎听到他轻微的冷哼,这人喜怒不形于色,但我可以轻易感觉他的磁场。
这人就是周诺言,他的弟弟是我的姐夫,我一开始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我姐姐叫他大伯,我听着就想笑,他三十一岁,外表风流潇洒,用好看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丝毫不为过。七年前,他让我叫他名字,我欣然接受。
“何碧玺,你是一个人回来?”阳光下,他微微眯起眼睛打量我。
“不,”我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还有我朋友,她随我回来。”
周诺言冰山似的脸终于有了变化,眉宇间笼上一层阴霾,“你们住哪?他?”
我奇怪地看他,说:“当然是住我的房子,这还用说!”
“何碧玺!你居然让他住进我送你的房子!”
我淡淡一哂,提醒他:“那房子听说是我姐姐应得的聘礼。”
“没有我,你以为周守信拿得出房子?”周守信是他弟弟,也就是我姐夫,可我从来没见过他给过好脸色,每次都是这样连名带姓地叫。
我不甘示弱,提声说:“你是他哥哥,长兄如父,替他筹备聘礼天经地义。”
“天经地义?”他怒极而笑,“那我养了你七年,供你好吃好穿也是天经地义?”
我的脸马上涨红,像被人用力抡了一巴掌。咬唇调整呼吸,才有力气说:“这是我欠你的,我一定会还。”
他神色鄙夷,对我的说辞不屑一顾。隔了片刻,又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学同学?”
我从他话里嗅出点不寻常,终于有机会扳回一点脸面,假装小心翼翼地问:“很不错,你要不要见见她?”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冷声说:“当然要见!别忘了我是你的监护人。”
我不由露出冷笑:“你不如说债权人,这词准确多了。”
“抱歉,我不是中文系出身。”他的脸色已经坏到极点,转身就走,撂下一句,“等我电话。”
“好。”我温吞吞地应他,望着他挺得僵直的背影,心中刮起一阵报复的快意旋风。
我原以为他会要我陪他吃饭喝咖啡,想不到这么快就能脱身。看看天色还早,于是打电话给方文琳,让她等我回去再一起出门吃饭。十五分钟后,我在出租车上接到周诺言的电话。
我苦着脸问他什么事,声音尽量保持平静,不由庆幸我的手机没有高级到可以视频。
“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吧?”
“自然记得。”废话!我能忘记么?我怎么可能忘记!司机从镜子里看到我目露凶光的模样,神情竟畏缩了一下。我不予理会,继续作恶毒状,周诺言说的是我上大学前,跟他白纸黑字签下的协议保证书,内容十分荒唐,但我没有选择的余地。
“很好,但愿你朋友不至于让我太失望。”
“我想不会。”我知道他误会,但我就是要他误会,要他抓狂。而他也如我所愿中计,不然他不会这么急切地提当年那个约定。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扯了个不相关的话题,“你今天穿了我送的衣服,还有胸针。”
“是。”我没有半点别扭,本来就是做给他看的,他不拿出来说,我不会觉得失落,他说了,我也不会难为情。
从十六岁开始,我就在有意无意地取悦这个人,虽然我惹毛他的次数远比讨好的时候要多得多,但这两样矛盾的动机都像溶进了我的血液里,让我和他多年来在争吵中得以共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