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D市后,晓墨在家过了两天猪一般的生活,就接到了初中同学聚会的通知。晓墨开开心心地去参加聚会,毕业半年了,真是蛮想念大家的。班长李诚(刘郁转学后升任的)组织能力很强,除了去当兵的林兵和到广东打工的际林森,六班的同学全都到齐了。大家相互询问了各自这半年的情况,虽然半年时间不见,但六班同学之间的情谊并没有减少。所有人都为际林森放弃学业去打工惋惜,晓墨没有附和。各人有各人的境遇,际林森本来就不爱学习,没有考上高中的被他老爸花钱送到旅游学校,却因为打架而被退学,然后去了广东。际林森头脑灵活,为人处世圆滑,为别人打工几年后抓住机会,自己成了老板,后来衣锦还乡,听说资产上千万。
热热闹闹地吃过自助火锅后,一帮人浩浩荡荡地开往D市最大的卡拉OK厅。97年卡拉OK厅的音响设备远不如几年后的卡拉OK厅,包厢小不说,点唱机也没有——那时的K厅放歌用的都是VCD,超怀念钱柜、加洲红、K歌王啊!六班的同学在大厅的左边找了几个相邻的桌子坐下,不去包厢一是因为没有能装下他们所有人的厢,二是大厅有乐队现场伴奏,比播VCD快多了。不过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大厅里还有其他客人,为了照顾到所有的客人,K厅的规矩是按桌号每桌轮流唱歌(一轮一首)。
六班的同学共占了六桌,可以连唱六首歌曲,同学们兴致高昂地争着上台唱歌,惟有晓墨直往后缩。
“晓墨,你不唱吗?”钟茵挣抢之余不忘好友。
“你们唱吧,我刚吃了火锅,嗓子有点不舒服。”晓墨笑笑。
“哦,那你多喝点水润润喉。”
“好。”晓墨捧着饮料小口地吮吸,她也想唱啊,可这些歌名她有印象,旋律也熟悉,只是歌词她几乎忘光了啊——某墨有十多年没唱这些“老”歌了,能记得台词才怪。(乐队伴奏不像VCD有歌词提示)
六班女生们“巾帼不让须眉”,抢到了首轮六首歌的演唱权。说真的,六班女生的嗓音都不错,乐感也好,每个人唱完后都获得了热烈的掌声,其中赵萌获得的最多,因为她不止歌唱得好,长相也很甜美,非常吸人眼球。
“妞,歌唱得不错呀!”
赵萌一下台就被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堵住了。
“让开!”赵萌厌恶地看着几个人,大声道。
“靠,这妞脾气蛮大的,有个性,我喜欢。”身穿蓝色外套的高个子看起来是几个人中的老大,“哥看上你了,你就做哥的马子吧。”
“无聊。”赵萌瞪了那人一眼,侧身想从邻近两人站立的缝隙中插出来。
“靠,竟然不给光哥面子,找揍。”邻近两混混中的一个一把捉住了赵萌的手腕,他的左边眉梢有颗黑痣。
“光哥,管她答应不答应,直接带走。”染着黄毛的混混道。
“放开他。”李诚冷声喝道,六班的男生都跟在他身后,个个脸上笼罩着怒气。
看到这么多男生,混混们也不由胆怯,其实刚开始他们有注意到六班的男生,但觉得不过是一群学生哥,肯定不敢得罪他们这些人,才放胆调戏赵萌,谁知碰上了一群异类。
“靠,你们什么人,敢管我们光哥的闲事?”个子最矮的混混注意到老大眼中一闪而过的不满和狠戾,站出来放话,“我们光哥是东城区的老大,手下兄弟无数。敢得罪我们光哥,叫你们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六班的男生闻言一愣,没想到林老大走后,东城区也沦落了。这个光哥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鸟,满脸阴狠的表情,一看就是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主。没有了林老大,他们能斗得过这个光哥吗?但赵萌是他们的同学,不得不救,男生们迟疑地对视片刻,一起将目光投向了悠闲地品着果汁的某人。
晓墨好笑地盯着嚣张跋扈的几个人,真是“江山代有混混出,一代新人换就人。”早知道就带个照相机来,把刚才的情形照下来寄给林老大,让他看看他的继任者是什么德行。
混混们疑惑于男生们的表现,听到老大的名头后不是应该害怕地躲开吗?怎么不但不躲,还分神地往后看?难道他们还有什么靠山?可就算有靠山能大得过光哥?
混混们不解地顺着男生们的视线看过去,却看到一个女孩子正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们。于是混混们迷糊了,这妞除了打扮矬了一点,没看出有什么了不得的,看她干吗?只有那个眉梢有颗黑痣的混混看到晓墨后先是一怔,然后惊疑不定地上下打量晓墨,确定心里的猜测后,脸霎时变得雪白。
“老,老大。”黑痣男扯扯光哥的袖子,附在光哥耳边低声嘀咕,边说边不安地瞟瞟晓墨。
“你说的是真的?”光哥难以置信地问。
黑痣男满脸怵然,“我当时被她卸了左腿骨,找了跌打医生才安好的,怎么可能忘记?虽然她形象变了很多,但我不会认错。”那时候他跟着贾二混,原本以为打个小架,教训一下贾二的对头,却差点儿被废了一条腿。想到某人的暴戾,黑痣男打了个寒噤。
听了黑痣男的话,光哥的面色一阵青白交替,最终咬牙道,“我们走!”
“算你们好运!”扔下一句场面话,光哥带着仍有余悸的黑痣男和其他不明真相的小弟离开了K厅。
男生们一起松了口气,回到座位上,笑着打趣晓墨,“古晓墨,你可是一战成名啊,威慑力都赶超林老大了。”
晓墨白了他们一眼,问赵萌,“没事吧?”
“没事。”赵萌摇摇头,端起饮料猛喝一大口,“有你们在,我怕什么?”
众人笑了。
“听说当兵蛮苦的,不知道林老大受不受得了?”楚汉阳挺想念林伟,当初熊万祥的事就是林老大出面帮他解决的。
“习惯就好。”晓墨前不久才接到林伟的信,信上虽然抱怨了训练的繁重,但看得出他挺喜欢军营生活。
众人说笑着怀念初中三年的时光,很快地又轮到了他们几桌唱歌,于是新一轮麦克风抢夺大战开始了。晓墨照样退居二线,无聊之余拿起歌本翻看,突然她眼睛一亮,嘿嘿,没想到D市这个小城市的K厅也会有这首歌?这可是她的拿手曲目,怎能不唱?
一把夺过麦克风,晓墨随手摘下黑框眼镜,对其他人说,“给你们来个劲爆的!”
晓墨先与乐队进行了沟通,又拉着K厅的工作人员叮嘱一番,然后走上台。
六班同学和其他客人看到晓墨站在台上半天却不开唱都十分奇怪,忽然大厅里的厅全熄灭了,还没有等大家反应过来,h-pop曲风的音乐响了起来。随着音乐,一束光打到台上,原本站在台上一动不动的晓墨突然动了起来,超炫太空舞步闪亮登场。
“thewayshecameintotheplace
iknewrightthenandthere
therewassomethingdifferent
aboutthisgirl
thewayshemoved
herhair,herface,herlines
divinityinmotion
asshestalkedtheroom
icouldfeeltheaura
ofherpresence
……”
晓墨且歌且跳,震撼全场,没人能想到会在K厅里看到这么高水准的演唱与舞步,直到晓墨表演完,台下众人仍处于震撼中,没有一点儿反应。
晓墨得意地笑了,为了学“dangerous”的舞步,前世她可吃了不少苦,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看看台下众人的反应就知道了。
“Itisrighteous!”一声“酷毙了”引起了晓墨的注意,她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老外正冲她竖起大拇指。老外二十多岁,褐发蓝眼,五官深邃,身形颇为健硕,像极了电影里的西部牛仔。老外身边坐着一个年纪与老外差不多大的中国男子,长相清秀斯文,他友好地对晓墨点头致意。两人身边还有几个年轻人,应该是他们的朋友。
晓墨冲两人微笑致谢,走下台去,直到她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大厅内才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与欢呼声。
“天啊,晓墨,你太厉害了,简直是真人不露相嘛。”钟茵夸张地惊呼,其他人也纷纷点头附和。
晓墨喝口水,平顺呼吸后道,“厉害也只有这一首,其他的我就不会了。”
众人表示不信,晓墨耸耸肩,“你们不信我也没有办法。”
众人无奈。
这时,轮到老外一桌演唱,晓墨看到老外走上了台。
“不知道他会唱什么歌?”晓墨想。
音乐响起,熟悉的旋律,晓墨笑了,“rememberthetime”,这老外也是MichaelJackson的歌迷啊!
老外唱的不错,跳得也好,晓墨不吝赞赏地大力鼓掌,老外笑着向晓墨鞠躬表示感谢,然后高兴地走回座位大力拥抱了斯文男子一下。晓墨看得眼睛一跳,心里有丝了悟。
因为晓墨与老外的超水准表演,其他人都没有了唱歌的兴致,再聊了一会儿后,大家便分手作别各自回家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