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红颜知己
第七十五章红颜知己
明月照何处,天涯有蔷薇。
燕南飞喜欢蔷薇,蔷薇有刺。
燕南飞喜欢红色,他的衣服是红的,他的剑鞘是红的,他的剑也是红的,着红衣,配红剑。
这是一把利剑。
剑是好剑,剑法更是好剑法,蔷薇飞满天。
天下无双的剑法,天下第一的人。
官道上,忽然跑过来一匹马,马是好马,奔行甚急,当燕南飞看见这匹马时,一人一马已到了他的身前,燕南飞凌空翻身,从马首飞过,等他再落地时,已抓住了马缰,他就凭一只手,勒住了奔马。
这是只什么手?有何等的力量?
马上那人大怒,一鞭子往燕南飞的头上抽了过去,但鞭子也被抓住,燕南飞猛的向后一带,那个人扑通一下跌在地上,整张脸已经扭曲,眼睛紧紧地盯着燕南飞。
燕南飞笑了,道:“你这么急着赶路,是死了爹,还是死了娘?”
这个人也看出了燕南飞的手段,他再也不敢生气,道:“死的是我的二叔。”
燕南飞道:“人都死了,你着什么急,难道你赶去了,就能救活他?”
这个人道:“不能。”
燕南飞拿出包金叶子,随手一抛,道:“人死不能复生,但活人不同,我买下你的马。”
燕南飞喜欢这匹马,因为,这匹马是红色的。
燕南飞已经绝尘而去,这个人呆呆地看着这包金叶子,很多的金叶子,能换好多的银子,买好多的马,良久,他长长的吐了口气,喃喃道:“是啊,人都死了,我还急什么?”
说完,他慢慢的走着,走着去奔丧。
阿飞客栈。
丁灵琳很无助,客栈里除了孙驼子,没有任何人,她不知道,现在还能有谁?谁能救得了叶开。
丁灵琳哭着,忽然跪了下来,道:“我求求你,求你了,哪里能找到他们,找到一个就行了。”
孙驼子低着头,拿着那块满是油的抹布,不停地擦着桌子,他的手在颤抖,他不能说,上官金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非常清楚,谁去谁死。
良久,孙驼子道:“你起来吧,我真的不知道。”
这就是孙驼子与丁灵琳说的最后一句话,无论丁灵琳怎么哀求,孙驼子再也没有说,没有再说一句话。
孙驼子不停地擦着桌子,桌子已经很亮了,比油还亮。
看着丁灵琳,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孙驼子看到了,看到了丁灵琳解下了她腰间的武器,夺命金铃,她,要去送死了。
孙驼子只觉得整个人都似已虚脱了,丁灵琳不知道,她哪里知道孙驼子说这句话时,有多少的辛酸,多少的痛苦,多么的不忍,但他必须这么做。
客栈里又变得空荡荡的,严冬中难得一见的阳光,照入了阴冷的客栈,给客栈里带来了一丝春的温暖,现在,已经是正午了。
孙驼子抬起头,呆呆的望着门外,门外,丁灵琳一步一步的走了,她这一去,是必定再也不会回来了,即使自己告诉她又如何,也许现在,叶开已经死了。
丁灵琳也是决心去求死的,这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都这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呢?
孙驼子忽然扔掉了手中的抹布,他也走出了客栈。
阳光恰巧照在他的脸上,他的泪已流了下来,他喃喃的道:“死了好,死了好,都死吧,我也去死了。”
另一个客栈,无名客栈。
卓玉贞满面垂泪,不停的重复着一句话:“你为什么阻止我,为什么阻止我,为什么?”
孙小红缓缓地道:“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并不是要陪他去拼命,陪他去死,而是要相信他,信任他,让他能安心的,去做他的事。”
卓玉贞道:“这不够,这样不够。”
孙小红道:“你还年轻,你很美,只要你真心的对他好,他就会感受到的,你若是拖累了他的脚步,他反而看不起你。”
卓玉贞道:“不会的,生,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
孙小红道:“男人有男人的事情,女人要做的,就是在他快乐时,陪他一起分享,在他受伤时,为他抚平伤口,这样,他才会更爱你。”
卓玉贞大喊道:“他若死了呢?”
孙小红幽幽的叹息了一声,道:“他若死了,为他留下一个孩子,养大他的孩子,这就够了。”
孙小红也许没有林仙儿美丽,也许没有上官小仙明艳,但孙小红有独特的气质,独特的魅力,这样的女人更让男人喜欢,如果你看到她的优点,也许她,才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
卓玉贞低着头,双手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但他却非常喜欢这个孩子,是啊,孩子,等孩子出生了,这个孩子就是他的了,名字都想好了,如果是男孩,就叫小清,女孩就叫小红,孩子,姓傅。
孩子会长大,长大了为他的父亲报仇。
卓玉贞又恢复了信念,她要养大这个孩子,傅红雪的孩子。
孩子,屋里也有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攥着拳,他只剩下了一只手,但这只手攥得好紧,他的身子已开始发抖。
萧雨终于要死了。
龙小云趴在窗口,仰着头,他想喊,他想发泄,但是,他不敢,他紧紧的闭着嘴,没有任何的声音发出来。
龙小云心里兴奋,萧雨这个人早就该死了,他活着就是多余的,若没有遇见他,他们将是一个很快乐的家庭,所有人都会很幸福,可是,萧雨的出现,改变了他的命运。
龙小云偷偷地拿出了那本,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鉴,喃喃道:“萧雨死了,这本书已经没有用了,留着还不如毁了的好。”
树林深处。
四十匹马,二十个人,藏在树林中,马是好马,二十匹马上,挂着四十个箱子,空箱子。
人是猛人,他们的脸上带着风霜,别人称他们为土匪,为马贼,或者是强盗,可他们不这么认为,他们称自己为,绿林好汉。
好汉们喝酒当然要用大碗,吃肉当然要吃大块,大碗的酒,大块的肉,他们的老大是个独眼龙,他喜欢用一块眼罩斜蒙着眼,冒充加勒比海盗。
他很有威严,他还有两个随时都肯为他拼命的好兄弟,一个勇敢,一个机智,勇敢的叫屠老虎,机智的叫白郎中。
屠老虎的脑袋比一只老虎聪明不了多少,但他的一拳却可以打死一只活老虎,此时的他就像是一只野兽。
他张大了嘴,道:“老大,萧雨死了没有,他死了,我们就抢了他的盐场,抢了他的钱,据说那个汇丰钱庄是他的,他的钱都存在那里。”
独眼龙老大道:“再等等,消息还没有传过来,先吃饱了再说,吃饱了,才有劲。”
白郎中道:“老大,我们这次可是做足了准备,即使萧雨不死,我们也要抢了他的钱,他现在和上官金虹拼命,后方空虚,若是晚了,只怕是来不及了。”
独眼龙老大想了想,道:“此言大善,不管谁胜谁负,这一票我们做定了,先吃饭,吃饱了开工。”
屠老虎笑了,这群人开心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