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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The Jesus Of Suburbia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5067 2024-11-16 02:22

  传记电影的事,罗杰本以为只是一个小插曲。

  但却没想到,那个名叫杜克-罗森伯格的导演,却始终不肯放弃,不知道走了什么样的门路,辗转联系上了罗杰的高中音乐老师迈克尔-斯科特。

  对方付出一个巨大的人情,只是为了见自己一面,当面谈这部电影项目。

  哪怕只是看在迈克尔老师的面子上,罗杰也没法拒绝,只好答应了下来。

  杜克-罗森伯格有着典型的犹太血统特征,但却也有着传统欧洲白人的特点,看上去似乎是个混血儿。

  这个刚从大学里毕业的年轻人穿着得体的西装,将自己打理得一丝不苟,看得出他为了这场会面,进行过精心的准备。

  罗杰没有在杜克身上的衣物上看到任何商标或者其它能够表明品牌的标识,不过手腕上那块表,却似乎是江诗丹顿的某款限量版,售价高达六位数。

  如果这身行头不是租来的,那么这个叫杜克-罗森伯格的年轻人,至少在财富方面和罗杰此前的猜测完全不同。

  罗杰突然想起一个很久未见的“老朋友”,华纳唱片那位同样姓“罗森伯格”的犹太裔高管。

  不知道两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关系,不过罗森伯格这个姓氏在犹太人中很常见,两人有血缘关系的可能性不大。

  否则这个年轻导演大可向阿瑟-罗森伯格求助,没有必要拐弯抹角地去找迈克尔-斯科特。

  “你有半个小时时间说服我,半小时后我有一场重要的会面。”

  罗杰坐在办公桌后面,好奇地问了一句:“在正式开始之前,介不介意告诉我,你是怎么联系上的迈克尔老师?”

  “我的一位长辈是斯科特先生的大学同学,他们曾经共同在南加大读书。”

  杜克-罗森伯格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开门见山地说道:“或许你知道他的名字,乔治-卢卡斯,我妈妈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乔治-卢卡斯?拍《星球大战》的那个乔治-卢卡斯?”

  罗杰一脸懵逼,原以为是个没什么后台的小角色,结果突然搬出来这么一座大山,简直是吓人。

  乔治-卢卡斯在好莱坞的影响力,任何对北美电影稍有了解的人都很清楚。

  或许他不是弗朗西斯-科波拉、马丁-斯科塞斯那样的文艺片大师,但乔治-卢卡斯在商业电影上的成就,却是几乎不可能被超越的。

  《星球大战》系列在太平洋对岸不温不火,但在英语地区的地位却是至高无上,远远超出《机器人大乱斗》和《银河尬舞团》。

  单单只是电影周边产品收入这一项,《星球大战》上映至今,累积的收入已经接近三百亿美元。

  而一手缔造了《星球大战》的乔治-卢卡斯,也凭借着这个系列,一跃成为好莱坞的教父级导演。

  这里的“教父”,指的不是基督教中很常见的,类似于太平洋对岸干爹的那个教父,而是《教父》电影中的“教父”。

  “这部电影将会由卢卡斯影业投资,一切流程按照好莱坞a类项目的标准执行。”

  杜克-罗森伯格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计划书初稿,递给罗杰,开口道:“您应该清楚好莱坞的规则,我这样的新人导演不可能在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有卢卡斯影业的专业电影制片人,这个项目的成片质量不需要担心。”

  罗杰微微点头,没有接话,打开计划书,快速地翻阅起来。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杜克-罗森伯格拿出的计划书,没有大量的专业词汇,语言通俗易懂,哪怕是不懂电影制作的外行人,也能够看明白它打算如何执行这个项目。

  跳过那些筹备、制作、宣传、以及发行等内容,罗杰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剧本上。

  在好莱坞,很多电影在立项之初都没有剧本,甚至有些大牌导演或者制片人不喜欢被剧本束缚了灵感。

  但除非是去独立电影圈子里混,否则,若是想涉及主流商业电影,无论是否喜欢,在立项之前,都必须要准备一份剧本。

  以传记电影为例,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崛起的过程中会经历无数大大小小的事情。

  而一部电影的长度,通常都在两个小时以内,即使超出,也不可能超出太多。

  想要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将所有的事件都塞进去,那是不可能的,这就必须要有所取舍。

  比如说《波西米亚狂想曲》一片中,重点就放在了live-aid的演出上,而在其它重要事件,要么干脆不提,要么一笔带过,最起码也是尽量减少镜头。

  而在这个暂命名为《darkness》的剧本当中,关注的重点放在了《摇滚圣经》这套系列专辑中的朋克摇滚篇,《郊区的耶稣》上。

  对于现场演出,对于唱片业内的勾心斗角,对于mad唱片公司的崛起,统统采用春秋笔法,一笔带过。

  而将大量的篇幅,用于展现专辑的创作过程。

  当然,就和任何一部传记电影一样,若是与事实能够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度,就已经算是很尊重“原著”了。

  比如说,在有关《郊区的耶稣》这张专辑的剧情中,罗杰就看到关于“自己”高中时期在贫民窟中生活的描述,并将其归咎于这张专辑的灵感来源。

  同时,在剧本中还有大量“需要得到乐队的支持,以补全事件细节”的备注。

  很显然,这个名叫杜克-罗森伯格的年轻导演,并没有收集到那些十分隐秘的信息。

  就连乐队一些半公开的事件,其中的细节都不够完整,需要由当事人亲口讲述,才能补全。

  计划书的内容并不多,但看得出来,在制订这份计划书的时候,杜克-罗森伯格十分的用心。

  合上手中的计划书,罗杰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手表,时间恰好过去了十五分钟,会面时间的一半。

  在这段时间里,杜克-罗森伯格始终一言不发,似乎对自己的计划书信心十足。

  确实,从这份计划书中,罗杰看到了很多闪光点。

  比如说,关于为何要将《郊区的耶稣》作为整部电影的核心,在计划书中就做出了详尽的描述。

  市场!

  在北美现今的商业电影市场,影迷群体当中,25岁以下的青年人占比超过百分之四十,年收入达不到中产阶层的低收入群体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少数族裔占比超过四分之一。

  这些,都与《郊区的耶稣》这张专辑的主题,以及流行朋克摇滚的受众有很高的重合度。

  换句话来说,这部分影迷,很容易被《郊区的耶稣》所吸引,从而进入电影院当中。

  杜克-罗森伯格这个名字,罗杰此前从未听说过,但仅仅只凭借这份计划书中透露出的细节,就让罗杰悄然在心中将对方的评价提升到了“优秀”。

  为自己的乐队拍摄传记片,这个想法很大胆,也有些异想天开的感觉。

  让一个出道不过六年多,还处于上升阶段,连超a巨星都算不上的乐队,成为传记电影的主角?

  罗杰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想法,无论是歌迷、影迷,亦或是那些评论家们,都不会买账。

  无论是走商业片路线,还是奥斯卡冲奖路线,罗杰都不看好这个项目。

  但这份严谨的,甚至可以说对细节十分苛刻的计划书,却让这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具备了理论上的可行性。

  虽然成功的概率依然不高,但至少有了成功的可能。

  这是许多大牌导演都难以做到的事情。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杜克-罗森伯格的能力就超过了那些大牌导演,更多的还是一个思路,或者说视角的问题。

  那些有着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从业经验的大导演,思维模式已经固定了下来,反而是不受那些条条框框约束的新人,更有可能具备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我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做市场调查,在你们的歌迷群体当中,喜欢金属乐的应该要多于喜欢朋克摇滚的。”

  杜克-罗森伯格开口道:“但是电影市场却不是这样,大多数金属乐歌迷从来不会进入电影院去看电影,但大多数朋克摇滚的歌迷却会喜欢一切披着【反主流】外衣的【主流商业片】。所以,我认为用《郊区的耶稣》这张专辑作为电影的主题,或许不一定能够讨好你们的所有歌迷,但却更容易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杜克-罗森伯格毫不避讳自己拍电影是为了票房成绩,而不是为了讨好乐队的粉丝。

  不过这个年轻的导演同样很懂得营销之道,很快话题一转,又说道:“你们是现在世界上商业化做得最好的摇滚乐队,拥有最多的粉丝。但是,你们想过没有,如何让一个从未接触过摇滚音乐的歌迷成为你们的粉丝?我认为,一部大卖的商业电影,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杜克-罗森伯格不着痕迹地恭维了一番,不过言语中,更重要的目的,却是点明了这部电影可以为乐队带来的好处。

  吸引那些没有接触过摇滚乐的粉丝。

  这个年轻的导演显然下过一番功夫,准确地判断出了乐队如今的定位,并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摇滚音乐的领域,而是有着更大的野心。

  这,也是说服乐队同意授权,并且在拍摄过程中提供帮助的最大筹码。

  不过在罗杰看来,杜克-罗森伯格明显是在画饼。

  传记电影如果运作得好,吸粉能力确实很出色。

  前世那部《波西米亚狂想曲》上映之后,有多少从来没听过皇后乐队哪怕一首歌的人,开始宣称自己是皇后乐队的死忠粉丝。

  但是,即使是《波西米亚狂想曲》,带给皇后乐队的好处也远远没有外行人想象得那么多。

  更重要的是,以乐队现在的情况,拍摄一部传记影片,或许负面影响反而要更大。

  不对,不是或许,而是必然。

  有多少以“当代人物”为主角,并且取得任何一种意义上的成功的传记电影?

  在罗杰的记忆当中,仅仅只有一部《社交网络》,而那部电影上映之后,马克-扎克伯格却成了媒体口诛笔伐的对象,称这部电影是“一场拙劣的广告秀”,“金钱收买好莱坞”,全然不管电影的投资方实际上和脸书的创始人没有丝毫关系。

  经过杜克-罗森伯格的一番劝说,再加上这份精心制作的计划书,罗杰必须承认,自己有些心动。

  但心动归心动,罗杰仍然拒绝了对方的提议:“我依然认为,现在不是为乐队拍摄传记电影的最佳时机。”

  杜克-罗森伯格还要继续劝说,罗杰却立刻话题一转,问道:“罗森伯格导演,我对你提出的,用《郊区的耶稣》作为电影主题这一构想很有兴趣。不知道你是否能将这张专辑改编成一部完整的电影?”

  “专辑改编电影?”

  杜克-罗森伯格楞了几秒钟,立刻明白了罗杰的意思。

  不是以《郊区的耶稣》这张专辑为核心,为乐队拍摄传记电影,而是用专辑中的故事,改编成一部电影。

  按照类别的话,应该算是关于青春、成长、家庭、以及反战的剧情片?

  “对,专辑改编电影。”

  罗杰点点头:“以圣-吉米、郊区的耶稣作为主角,将专辑中凌乱的故事线拼凑完整,我认为它会是一部不错的影片,你觉得呢?”

  这是罗杰突如其来的想法。

  正如杜克-罗森伯格所说的,对于那些没有接触过摇滚乐的人来说,电影,就是一个很好的渠道。

  既然为乐队拍摄传记片的时机不合适,为什么不拍一部属于乐队,属于摇滚音乐的电影?

  至于为什么选择《郊区的耶稣》,自然还是年轻导演在计划书中注明的那个理由,这张专辑的受众,和北美主流观影群体的重合度很高。

  至于对杜克-罗森伯格提出邀请,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纯粹是因为罗杰认为这个人值得投资。

  “我没想过这个点子。”

  杜克-罗森伯格很坦诚地开口道:“我需要一些时间,仔细考虑一下。”

  说完,又不甘心地问道:“传记电影真的没得商量了吗?我坚持认为,以你们为主角,拍摄一部传记片会是双赢的事情。”

  “传记片就不用谈了。”

  罗杰摇摇头,笑道:“关于我的提议,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如果有兴趣的话,尽快拿出相应的计划。

  如果你的改编计划不能打动我,那么我仍然会拒绝授权。”

  杜克-罗森伯格看出罗杰有送客的意思,立即站起身,提出告辞:“我明白了,不管我考虑的结果如何,一周之内一定会给你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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