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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 罪恶之城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4127 2024-11-16 02:22

  北美的事情,罗杰全部丢给了胖子去处理。

  除了最终的确认要通报罗杰和安妮之外,其它的细节一律不过问。

  而罗杰和安妮,则将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四月》以及《郊区的耶稣》上。

  虽然狗仔的纠缠让人很烦躁,但一支来自北美的二线乐队,对本地媒体和公众的吸引力有限。

  见拿不到什么大新闻,乐队又不肯接受采访,包括《太阳报》在内的大部分媒体都撤走了大部分的人手,只留下一两名狗仔盯着。

  有些财力差些的媒体干脆连狗仔都省了,直接让线人去盯着,按新闻付账,如果什么新闻都拿不到,那就一分钱都不用花。

  众所周知,按照英国八卦小报的标准,新闻并不需要有任何真凭实据,最好有一张让人浮想联翩的照片,没有也无所谓,大可发挥瞎编的本事。

  于是在炒作过罗杰和安妮的绯闻之后,似乎觉得不过瘾,又有小报开始在米娅和格雷西的身份上做文章。

  什么第三者插足、油漆门、四人行之类乱七八糟的报道层出不穷。

  不过狗仔都明白自己是瞎编,读者也清楚狗仔是瞎编,于是这一番炒作除了让乐队的名气更响之外,并没有构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如果安妮每次看完报纸都会抓狂地大喊大叫不算影响的话。

  尽管这让罗杰、米娅和格雷西三人的耳朵都饱受折磨。

  哦,对了,还有一个凯瑟琳-琼斯。

  由于不可描述的原因,虽然天天住在一个套房里,但罗杰几乎都快要忘了这个女伴。

  …………

  三叉戟录音室内。

  安妮的心情受到了八卦小报的影响,状态不是很好。

  不过录音的进度仍然快于预期。

  罗杰在电脑上翻了翻,移动硬盘里已经储存了数百个音频文件。

  这些音频文件,短的只有不足五秒,长的有近一分钟。

  但实际上,整首歌只录了不足三分之一。

  以《郊区的耶稣》的长度,再加上每一段素材至少要录出十个不同版本以供挑选,等到录音过程结束,至少会有上千个音频素材。

  等到做混音的时候,将会从中挑选合适的素材,拼接成一首完整的歌曲。

  从这一方面来说,单轨录音虽然在录音阶段的效率高了,但对混音工作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单是不同素材的组合方式,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有选择困难症的人绝对会被这项工作给逼疯。

  “安妮,这段solo,你可以尝试一点别的东西。”

  罗杰捏着下巴考虑了片刻,继续说道:“不用完全按照谱子来弹,加一点自由发挥试试。”

  想到安妮的爱好,罗杰又补充了一句:“不要脱离三和弦的范畴,这是朋克,不是重金属。”

  安妮更喜欢重金属摇滚,这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要不是为了“秀”技术,这个女孩也不会花大价钱去订购一把骚包的双头琴。

  “我要想想。”

  安妮摆了摆手,像是赶人一样:“你先去录。”

  这个女孩最近的心情一直不怎么好,罗杰当然不会和她计较这点小事。

  “格雷西,米娅,调音台交给你们了。”

  罗杰对米娅和格雷西打了招呼,调出一段demo,说道:“先录这段。”

  推门走进录音区,尝试性地试了下嗓,戴上耳机,对玻璃另一边比了个ok的手势。

  粗糙录制的demo,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很多。

  好在罗杰听的只是音准,其它的细节倒是没必要在意。

  录了这么多专辑,罗杰早就对此轻车熟路了。

  “在地球的中心,某个7-11便利店旁,我挨过揍的停车场。座右铭只是一个谎言,它说家就是你心之所属……”

  这是原版《郊区的耶稣》的第二篇章,整首歌,或者说整张《朋克圣经》专辑的第九个篇章,罪恶之城。

  也是罗杰最喜欢的一段。

  用看似杂乱无章,但却通俗易懂的语言,描绘出了北美贫民窟的乱象。

  以及对这个腐烂国度的影射。

  当然,这是被乐评界过度解读出来的理解。

  实际上……

  罗杰觉得,比利-乔-阿姆斯特朗的本意,就是写一个嗑.药、炉管、满脑子叛逆思想的非主流朋克小青年的中二生活。

  但是它被过度解读的太过于严重,以至于变成乐评界嘴里的:反应了这个、描绘了那个、表现了这个那个……

  举个类似的例子。

  某知名作者:我吃了碗红烧肉。

  语文老师:这碗红烧肉吃出了伟大的精神,吃出了崇高的理想,吃出了民族的复兴。画重点!敲黑板!考试要考!

  某知名作者:mmp,老子就吃碗红烧肉!不行,这么说逼格太低了,我这碗红烧肉必须吃出崇高的理想,对,以后就要这么说。

  咳,扯远了。

  罗杰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改变了音调,柔声唱道:

  “死亡之城,在另一条迷失的高速公路,路标把人们引向虚无。罪恶之城,今天那些满脸灰尘的迷惘孩童,没有人真的关心他们……”

  这一段篇章并不算长,很快就唱完了。

  耳机里的声音安静下来之后,罗杰朝玻璃窗对面打了个手势,询问效果如何。

  调音台前,格雷西和米娅一起听完了回放,仔细对比了片刻,按下通话键,开口道:“唱错了两个音,这段没法用,重新来吧。”

  “好吧。”

  罗杰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唱功再怎么出色的歌手,也不可能保证每一次都做到完美。

  更何况,即使经过了两年的练习,罗杰的唱功也只是优秀的水准,距离顶级还差不少。

  事实上,在录音过程中,出错才是常态。

  尽管大部分的小错误,普通的歌迷根本听不出来,但并不代表不存在。

  那些看上去完美无缺的录音室专辑,都是不知道录了多少次,才拿出一个完美的版本。

  喝下一小口蜂蜜水,休息了半分钟,罗杰对外边比了个手势,继续投入到录音工作当中。

  这一小段的人声部分,就足足录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唱到罗杰几乎要失声,才拿出了十几个没有缺陷的版本,留作备选的混音素材。

  这还是唱法上相对较为温柔的一段。

  事实上,在《朋克圣经-郊区的耶稣》中,几乎没有用到太过于伤嗓的唱法。

  这也是罗杰敢连着录一上午的原因所在。

  如果是《地狱高速》这样的歌,罗杰顶多录上五六遍,就要休息一段时间,才能继续录下去。

  “下午你来录,我嗓子不行了。”

  罗杰说话的声音有些别扭:“怎么样,solo设计好了吗?”

  “差不多了,下午我弹几段试试效果。”

  安妮说了几句,又将话题转移到北美那边的事情上:“不知道海外发行谈的怎么样了,能分到多少钱。”

  “不好说,要看两边谈判的结果。”

  罗杰摇了摇头,没有多说。

  上一次已经忽略过一次,这才过去几天,罗杰再怎么犯傻,也不会连续犯同一个错误。

  想了想,罗杰决定转移话题:“我倒是比较关心唱片公司的事,不知道半年内能不能有结果。”

  从调查、确定目标、试探性接触,再到完成收购。

  这一整套流程走下来,半年已经是非常快的了。

  涉及到上亿美元的收购案,拖上三五年都不奇怪。

  不过三支乐队收购唱片公司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节约时间,自然不可能花几年在这上面。

  虽然说摇滚明星的保鲜期要比流行明星来得更长,但再怎么算,明星都是个吃青春饭的行业。

  光是收购唱片公司就谈上几年?

  黄花菜都凉了。

  更重要的是,有着前世的经验,罗杰很清楚,在未来的三到五年里,是数字唱片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数字唱片崛起之前,三支乐队的唱片公司必须要在乐坛建立起足够的势力,才有资格在数字唱片这个大蛋糕上分走一块,而不是捡别人吃剩下的蛋糕渣。

  虽然两个世界有明显的不同,但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大势却很相近,数字唱片取代传统唱片的潮流不可阻挡,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商业上的事你和瑞克拿主意就好了。”

  安妮再一次选择了偷懒。

  “活全让我和瑞克干了。”

  罗杰的语气看似在抱怨,实际上却没有任何不满。

  看起来要做的事情更多,但相应地,权利也更大。

  不过,和安妮这样,可以完全信赖的“自己人”争权夺利,罗杰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虽然罗杰是个彻头彻尾的利益至上主义者,但也不至于心黑到坑自己人的地步。

  想了一会,罗杰开口道:“安妮,我打算把乐队的媒体关系交给你来负责,怎么样?”

  如果将一支乐队当做股份制的公司来看,罗杰、安妮和理查森,都可以算作是公司的大股东。

  大股东之间,权利太过于平均,或是太过于集中,都不利于公司的稳定。

  在经过了两年的合作之后,信任的基础已经足够牢固,罗杰也打算开始尝试着将手中的权利分出去一些。

  比如让理查森返回北美,去处理那边的事情,就是一个开始。

  至于不喜欢管事的安妮,罗杰也想要尝试着让她负责起一部分不太重要的事情来。

  “不要,太麻烦。”

  丝毫不出意外,安妮果断地拒绝了罗杰的提议。

  “好吧。”

  见安妮不感兴趣,罗杰耸耸肩,没有继续坚持下去。

  当着格雷西和米娅的面,也不适合深入去谈这件事。

  另一方面来说,罗杰自己也还没有做出一个完善的计划来,只是有个大致的想法。

  仅仅只是一个想法,在完善它之前,都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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