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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0章 爱憎分明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5239 2024-11-16 02:22

  “Oime.You.Dressed.So.Fine

  有那么段时间,你曾经衣着光鲜。

  Threw.Bums.A.Dime.In.Your.Prime

  你扔了个钢嘣儿给那些要饭的玩儿,带着优越感。

  Didn't.You?

  有那么回事儿吧?”

  录音室里,罗杰用一种十分古怪的腔调哼唱着。

  时而忽然拔高的升调,让罗杰嗓音中的沙哑,更加突出了几分,颇有一种鲍勃-迪伦招牌式的公鸭嗓的感觉。

  不过和鲍勃-迪伦的原版相比,罗杰的歌声中少了几分沧桑感,却多了几分烟火气息。

  虽然说鲍勃-迪伦在最初创作出这首《像一颗滚石(Like.A.Rolling.Stone)》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比现在的罗杰还要年轻两岁。

  但即便是两世为人,罗杰的人生一直都算得上顺风顺水,自然是唱不出鲍勃-迪伦那种历经了无数坎坷的感觉来。

  在【Darkness】乐队的版本,或者说罗杰的版本的《像一颗滚石》,自然是会和鲍勃-迪伦的原版有所不同。

  到了现在,罗杰早已不再像乐队刚刚成立的时候那样,一味地去照抄前世的经典。

  而是会根据自己乐队的风格,对歌曲进行适当的改编。

  通常来说,改编的幅度都不会太大,但却会和原作有着鲜明的区别。

  不再是纯粹的模仿,而是变为了乐队自己的作品。

  当然,再怎么改,罗杰依然不会摒弃掉前世经典中,最为优秀的特点。

  而对于这几首鲍勃-迪伦的作品,最普遍的特点就是,爱它的人会把它吹捧到天上去。

  而不喜欢的人,则会说:卧槽,这什么姬霸玩意?难听死了,简直辣耳朵!

  尽管鲍勃-迪伦的许多作品都获得了无数歌迷的肯定和赞誉,但不喜欢他的歌迷仍然占了多数。

  爱憎分明,这就是鲍勃-迪伦最大的“特征”。

  在乐队版本的《民谣圣经》中,罗杰同样保留了这个“标签”。

  这张专辑注定不会像其它的《摇滚圣经》系列那样,受到所有人的欢迎和追捧。

  某种意义上而言,《民谣圣经》是一部相对小众的作品。

  在罗杰的预期中,甚至没有指望它的销量,能够达到《摇滚圣经》系列的合格门槛:全球销量2000万。

  能有几百万的北美销量、一千多万的全球销量,在罗杰看来,已经可以算是巨大的成功了。

  就这,还是考虑到乐队一贯以来的“商业巨星”的形象,以及庞大的粉丝基础。

  如果没有过去连续十几张专辑在商业上的巨大成功,单凭《民谣圣经》本身,依照罗杰的判断,恐怕连全球五百万销量都很难。

  鲍勃-迪伦的作品确实足够经典,但这位摇滚巨星从来不以销量见长。

  在RIAA的认证数据中,鲍勃-迪伦的所有专辑总销量并不低,达到了3600万张(北美销量)。

  但是,这却是多达33张专辑的销量总和。

  平均下来,每张专辑的销量也不过是百万出头,勉强达到白金唱片的门槛罢了。

  对于绝大多数明星而言,这都是一个值得称赞的数字。

  但以鲍勃-迪伦的名气和咖位,这样的成绩只能算是失败。

  当然,评价一位明星的好坏,商业成绩并非是唯一的标准,尽管在唱片业内,几乎所有制片方和发行方,都只会将商业成绩视为唯一的指标。

  但客观的说,像鲍勃-迪伦这样,在商业成绩上并不如何突出,但却被公认为“伟大”的超级巨星,在流行音乐的历史上,绝对不算罕见。

  咳,扯远了。

  乐队现在并不缺钱,至少不缺小钱。

  一张专辑的收入降低大半,对乐队未来的发展不会造成什么阻碍,这也是罗杰敢于让《民谣圣经》最大程度上保留鲍勃-迪伦那独特的、不够适应市场的风格,最主要的原因。

  不过,既然放弃了在商业上做出一番成绩,自然是要在其它方面有所补偿。

  罗杰所盯上的,所谓的“补偿”,便是借助《民谣圣经》的这几首歌,将《摇滚圣经》系列的口碑,推高到一个极致。

  前面说过,鲍勃-迪伦最大的特点,就是爱他的人爱到骨子里,不喜欢的则弃之如敝履。

  但更有趣的一个现象是,即使是不喜欢鲍勃-迪伦的那些人,最多也只会说:这种风格不是我喜欢听的类型。

  而不会无缘无故地去抨击他的作品。

  这样一来,实际上真正发出声音的,反而只剩下了爱它的人。

  这也是为什么,在罗杰的前世,鲍勃-迪伦在摇滚乐坛的咖位十分稳固的原因。

  如果有一样东西,10个人里有5个人喜欢,5个人讨厌,双方争论不休,那第11个,对它完全不了解的人,第一印象就是这样东西好坏参半,总之肯定是不完美的。

  但如果是10个人里,有3个人喜欢,7个人讨厌,但讨厌它的人不做评价,而3个喜欢它的人则到处跟人说这样东西有多么的好。

  这样一来,不明真相的路人,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印象?

  无数的事实都证明了,自来水的力量,要比美元买来的水军强大无数倍。

  罗杰最大的期望,就是借助这张《民谣圣经》,为乐队培养出大量的“自来水”,将整部《摇滚圣经》的口碑推到顶峰。

  名利双收,才算得上成功。

  对于乐队而言,利,早就不缺了。

  名,尽管有不少奖项的认可,却始终还差了那么点意思。

  ……

  “所以这就是你唱的那么难听的原因?”

  听了罗杰的解释,安妮果断开启了毒舌模式:“我觉得你对摇滚乐的审美下降太多了,唐老鸭唱的都比你好听!”

  顿了顿,安妮用嘲讽的语气,继续吐槽道:“罗杰,你退群吧,这张专辑不需要主唱,我的吉他来当主角!”

  罗杰:“……”

  和女人争辩永远是不可能赢的,罗杰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到。

  “平时吃得太精致了,今天吃点垃圾食品。”

  胖子拎着两个大袋子走了过来,放到桌上。

  打开一个个食品盒和包装袋,里边全部是“臭名昭著”的垃圾食品。

  炸鸡、薯条、汉堡……

  看上去像是打劫了一家……看袋子上的商标,是汉堡王没错了。

  罗杰从袋子里拿出一个杨桃罐头,一脸古怪地问道:“汉堡王什么时候开始卖罐头了?”

  “安妮说要吃水果,楼下便利店买的。”

  胖子头也不抬,手上垫着餐巾纸,撕开一整只炸鸡,将一根鸡腿递给罗杰,开口道:“有啤酒吗?吃炸鸡怎么能没有啤酒?”

  这种快餐,罗杰已经有很久都没吃过了。

  虽然不怎么健康,味道也就那样,但偶尔吃一次,感觉还挺过瘾的。

  要的就是这种大口吃肉的感觉。

  至于健康不健康,味道好不好,反而是其次。

  就跟撸串一样。

  呃,北方的撸串。

  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打开酒柜,拎着几瓶啤酒回到桌上。

  “走一个先。”

  几人举着酒瓶碰在一起,一大口酒灌下,再吃上一口炸鸡,吃得满嘴流油,感觉十分的过瘾。

  “刚才斯科特给我打了个电话。”

  胖子忽然开口,说话的时候,还看了罗杰一眼。

  罗杰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莫不是,泰勒那家伙又搞了什么事出来吧?

  果然,胖子接下来的话,立刻验证了罗杰的预感:“泰勒回家了一趟,试图把护照偷出来,好在斯科特发现得早。”

  “……”

  偷护照?要不要这么奇葩?

  这是打算上演一场跨越半个地球“追求爱情”的年度大戏?

  前世就听闻,泰勒-斯威夫特,在男女之事方面很特立独行。

  嗯,罗杰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出“特立独行”这几个字。

  但从这家伙的行动上来看,比前世的传闻,似乎还要夸张几分。

  罗杰无语了半天,吞咽下嘴里的炸鸡,忍不住说道:“这个锅我可不背啊!”

  胖子的表情很是古怪,盯着罗杰看了片刻,才幽幽地开口道:“斯科特的意思是,泰勒现在年龄还小,如果你们真的有什么,最好过两年,等泰勒成年了再公开。”

  罗杰简直要一口老血喷出来。

  斯科特这是认定了自己和泰勒有那个什么情了?

  要是确有其事也就罢了,但是,罗杰敢对自己的银行账户发誓,自己和泰勒之间,绝对是清白的!

  这口黑锅太沉,背不动啊!

  “话说,泰勒那小丫头挺有意思的。”

  安妮忽然插话进来,用调侃的语气,对罗杰说道:“如果你没兴趣的话,我可就下手了啊!”

  罗杰刚想要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确实对泰勒没兴趣。

  但话到嘴边,却是又憋了回去。

  没兴趣?

  怎么可能!

  作为一个在女色方面自制力极差的花花公子,有一个美女倒追,而且这个美女,还是前世的超级巨星,罗杰怎么可能没有丝毫的动心?

  无动于衷的理由,不过是因为泰勒还未成年,生怕引发什么丑闻,影响到自己和乐队的事业。

  乐队一路走来,不知道挤掉了多少人上位的机会,得罪过的人也是数不胜数。

  若是一直顺风顺水倒还好说,一旦遇到什么困境,落井下石的人绝对不少。

  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大牌的明星,越是害怕遇到丑闻。

  从如日中天到身败名裂,只需要短短几天的时间就足够了。

  罗杰虽然贪财好色,但这种明显的坑,却是绝对不肯跳进去的。

  “你果然还是对泰勒有想法的吧?!”

  安妮一眼就看穿了罗杰的犹豫,笑嘻嘻地调侃着,说道:“有想法就上啊,怕这怕那的,算什么男人?!”

  “别闹,未成年这条红线不能碰。”

  罗杰摇了摇头,不肯继续在这个话题上胡扯下去,指了指一桌子的炸鸡,说道:“不说这个了,吃鸡,吃鸡。”

  说到吃鸡的时候,罗杰脑海中,忽然回忆起了一款重生之前特别流行的射击游戏。

  脑海中忽然冒出这个念头,罗杰下意识地就说了出来:“我们弄一家游戏公司怎么样?”

  游戏,尤其是网络游戏,是一个很赚钱的行当。

  罗杰前世,也算是一个游戏迷,平日里花在游戏上的消遣时间一点都不少。

  只是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被安妮打击的次数太多,才渐渐对游戏失去了兴趣。

  但会玩游戏,并不代表能做游戏赚钱。

  就像是让一个赛车好手去设计一款跑车一样,压根就是两眼一抹黑,连从何入手都不会。

  不过罗杰也没打算从头开始,前世那些大火的游戏,罗杰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大概。

  若是能够在这个世界,找到这些游戏的制作方,在游戏上市之前收购一部分股份。

  哪怕仅仅只谈成那么一两家,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你又有什么赚钱的点子了吗?”

  胖子的注意力放在了投资上。

  而安妮却截然相反:“游戏?好啊!我正嫌弃现在的游戏都玩腻了呢,我们开一家游戏公司,专门做好玩的游戏!”

  从这句话,就可以明显地看出胖子和安妮的区别。

  胖子的精力都集中在了事业上,而安妮则是满脑子只想着玩。

  至于贾森……

  好吧,这家伙默默地喝着啤酒吃着炸鸡,始终一言不发,就像是空气一样毫无存在感。

  “我们可以抽调少量的资金,投资一些有潜力的游戏公司。”

  罗杰想了想,开口道:“回头我让人调查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再看看是否可行。”

  罗杰只是忽然冒出这个念头,随口一提。

  倒也未必要真的涉足到游戏产业里去。

  是否要将这个想法推进到立项,甚至是实施的阶段,还得让人调查一下这个行业的现状,再做打算。

  而且就算要施行这个计划,动用的资金也绝对不能太多,否则,若是对MAD唱片的扩张造成了什么影响,会动摇到乐队在唱片业内的根基,那可不是什么小事。

  “游戏这个行业的盈利前景不错,但是风险有些大,不是赚得盆满钵满,就是干脆血本无归。”

  胖子也没有太在意,举起酒瓶,说道:“来,再喝一个。”

  “干!”

  几人纷纷拿起酒瓶,互相碰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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