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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新专辑的主打歌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2707 2024-11-16 02:22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怪胎,我是一个怪胎。我,现在,现在,现在,怪胎。我是一个怪胎,永远独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和我一起。……”

  最后一首歌排练完,罗杰放下贝斯,坐回椅子上。

  这首《freak》,是罗杰为下一张专辑准备的主打歌之一。

  另一首主打歌,当然是前世由乐队演唱的《》。

  前者来自一支叫做the.的流行朋克乐队,名气并不算大。

  不过,却是罗杰比较关注的几支新兴乐队之一。

  说起the.,可能知道的人不算多,这支乐队于2008年成立,不过直至2011年,才算凑齐了包括主音吉他和鼓手在内的所有成员。

  这支乐队发行的专辑数量不多,其中最为出色,或者说最为畅销的,是《i.》,曾被用于包括实况足球11在内的多款游戏的背景音乐。

  而出自同一张专辑的《freak》,则声名不显,至少和另一首歌比起来传唱度和知名度差了许多。

  但在罗杰看来,《freak》却是一首更加出色的朋克单曲,质量足以作为一张专辑的主打歌。

  而《i.》,却更像是流行的口水歌,而不是摇滚,也不符合这张专辑的风格。

  当然,第一主打歌,还是《》,这一首歌,也是罗杰最为喜欢的几支朋克单曲之一。

  无论是歌曲质量、传唱度、销量或者专业评价,在所有朋克摇滚类别的单曲中,《》都能够排在前列。

  这一首歌所属的专辑,于1994年发行的《dookie》,也在北美卖出了八位数的销量。

  “瑞克,安妮。”

  虽然《we.》的单曲发行还没有完成,但罗杰已经打算讨论一下下一张专辑的事情了。

  想了一会,罗杰开口道:“我打算在《》这首歌上使用我们的版权保留权,留下这首歌的完整版权,你们怎么看?”

  罗杰拥有乐队百分之五十的决策权,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理查森和安妮两人不是同时强烈反对,罗杰就可以独自决定乐队的大部分事情。

  不过,一支乐队内部的气氛是非常重要的,罗杰可不希望成为一个希特勒式的独裁者。

  遇到选择的时候,总归是要考虑一下理查森和安妮的意见。

  按照唱片合约的规定,乐队每年可以保留至多两首歌的完整版权,并且不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

  在1999年,其中一次机会已经用在了《we.》这首歌上,还剩下一次选择。

  乐队至今,只练熟了四首歌,《we.》、《》、红《》以及《freak》。

  不过,一整年计划拿出的歌曲,早就发到了乐队所有成员的手中。

  虽然在正式录制之前谁也不知道成曲的效果如何,但几人都具备相当出色的乐理能力,哪怕没有听过成曲,对歌曲的价值也能够有很清晰的判断。

  后边的暂且不说,在罗杰为第一张专辑中准备的十首歌里,其实就个人喜好来讲,罗杰最为喜欢的,还是来自于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一首经典。

  后者在所谓的专业人士的评价中,也吊打越来越向流行妥协的。

  但乐队每年可以保留完整版权的歌曲有限,在选择上,主要的依据肯定不是个人爱好,而是利益。

  最为简单的判断依据,就是传唱度、销量以及版权价值。

  尤其是版权价值。

  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像是简单计划、五分钱这样的“口水歌”乐队的作品,都可以吊打平克-弗洛伊德这样堪称传奇,但风格实属小众的乐队。

  当然,如果将这个乐队的名字换成是齐柏林飞艇、ac/dc、披头士这样的主流摇滚,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一首歌的版权价值如何,是很难判断的东西。

  在这一方面,有着前世的经验,罗杰至少可以保证不会错的太离谱。

  虽然罗杰对记忆中数千首摇滚歌曲的了解,主要还是局限于歌词、曲谱以及编曲。涉及其它的东西,了解就要少得多了。

  但至少一些有名的事例,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不能说不会错估每一首歌的版权价值,但肯定不会错过最值钱的那一批。

  作为北美销量过千万的专辑的主打歌之一,《》的价值毋庸置疑。

  而且就罗杰所知,这首歌曾经被许多成名的歌手和乐队翻唱过,在许多游戏、电视剧和电视节目中也经常作为背景音乐使用,版权收入肯定不会低到哪去。

  “《it’s.my.life》的版权更值钱一些吧?”

  安妮疑惑道:“虽然没有一起合奏过,不过我练过这首歌,感觉和《we.》类似,很适合大型赛事或者史诗电影的背景音乐。”

  邦-乔维乐队的《it’s.my.life》,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单从传唱度的角度来讲,堪称是硬摇滚音乐的巅峰之作。

  这样一首歌,罗杰当然不会将它的版权和唱片公司分享。

  不过,这一首歌的词曲版权,虽然已经挂在了乐队工作室的名下,但罗杰并没有打算在今年就拿出来唱。

  “今年我们会以朋克风格为核心。我的意见是,其它风格的摇滚,今年之内都不要尝试。”

  罗杰解释道:“《we.》是例外,我们需要它来打开名气,后面的两到三张专辑必须是纯粹的朋克/流行朋克,然后再向其它风格进行转型。”

  罗杰对于乐队的未来,有着明确的规划。

  虽然不打算将乐队局限于朋克摇滚之内,但是也不可能每一张专辑都风格大变。

  这样的操作或许会很受“专业人士”的喜欢,但在歌迷中却是不讨好的行为。

  “那么今年我们就发行二十一首歌?”

  理查森指的是,除了《it’s.my.life》以外,乐队名下其它二十一首歌。

  “我的打算是这样没错。当然,这也要看你们的想法。”

  罗杰仔细分析道:“我们是一支新组建的乐队,在练习上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一年一张单曲,两张专辑,我认为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如果再增加,就必须要压缩练习或者宣传的时间,无论哪一个,都不是好事。”

  “这样的话我没意见。”

  安妮第一个表示同意,说道:“《we.》和《》,我们就要这两首歌的版权。”

  “我也同意。”

  理查森说道:“不过,最好等所有歌都练会了,听听效果,再做最后的决定。”

  “嗯,确实没必要这么早做决定。”

  罗杰点点头,说道:“我就是先提一下,你们心里有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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