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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选择困难症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5101 2024-11-16 02:22

  他变化无常、特立独行。

  他深刻地改变了音乐的面貌,成为北美文化的一个符号。

  他就是鲍勃-迪伦,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音乐家、艺术家,和文学家。

  ——马丁-斯科塞斯。

  ……

  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

  在大学时期,由于童年受到家乡那座矿业小镇的影响,他开始组建乐队,并寻求演出的机会。

  五十年代的北美可不像现在一样,到处都是号召民族平等的圣母。

  很快,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就发现,自己犹太人的身份,在几乎任何地方都会遭到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于是,他改掉了这个有着鲜明犹太特征的名字,为自己取了一个艺名,鲍勃-迪伦。

  这个名字来源于明尼苏达一位叫做迪伦-托马斯的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纵观全球的历史,从未有过哪个人像鲍勃-迪伦这样不务正业,而且还什么都能做到最好的。

  一开始,鲍勃-迪伦只喜欢唱歌。

  如果你对北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市场有所了解,在鲍勃-迪伦的早期作品中,有着很清晰的痕迹证明,鲍勃-迪伦和其它任何一位才华横溢的音乐人都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同样会受到前辈们的影响。

  例如,一支名为【吉恩-文森特和蓝帽子(Gehe.Bluecaps)】的乐队,就深刻影响了鲍勃-迪伦早期的摇滚风格。

  六十年代,鲍勃-迪伦在北美乐坛崭露头角的那段时期,穿着打扮方面也很明显地是在模仿披头士乐队。

  而在鲍勃-迪伦的第一张专辑《鲍勃-迪伦(Bob-Dylan)》中,你也可以看到四十年代的民谣歌手汉克-威廉斯,和出生于十九世纪的乡村音乐大师约翰-奈尔留下的痕迹。

  有趣的是,尽管鲍勃-迪伦早在高中时期就组过摇滚乐队,并在当地进行演出。

  但在签约了CBS唱片公司之后,头几年里,鲍勃-迪伦的“人设”是一个纯粹的民谣偶像。

  木吉他、风琴、口琴,就是他的音乐的全部。

  一直到披头士乐队所引领的英伦入侵风潮,几乎摧毁了北美的唱片业。

  鲍勃-迪伦意识到,北美的乐坛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

  于是他放下了木吉他,重新操起电吉他,用时髦的西装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服。

  这种“背叛”的行为,让鲍勃-迪伦受到了来自歌迷的抵制,并为他取了一个“犹大”的绰号。

  当时民谣界的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在鲍勃-迪伦的演唱会上,用斧头砍断了扩音器的电缆,强制中断了这场“离经叛道”的演出。

  然而,无论外界的看法是什么,鲍勃-迪伦永远都是我行我素。

  甚至于,到了七十年代初期,鲍勃-迪伦不再满足于唱歌、练团,开始尝试更多的可能。

  演电影,写诗集,出版小说。

  如果说仅仅只是玩票也就罢了,偏偏这个堪称全能的鬼才,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诺贝尔文学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奖、普利策奖(新闻类奖项)、法国艺术勋章奖、金球奖、奥斯卡……

  至于在鲍勃-迪伦的“本职工作”上,单单只是入选格莱美名人堂的次数,就高达六次,其它的奖项更是不计其数。

  哪怕不去计算音乐之外的作品,鲍勃-迪伦一生,一共发行了三十多张专辑(不算Live专),超过五百首歌。

  就算是去掉那些乡村、流行,或者一切不属于“民谣摇滚”范畴的作品,剩下的,也有数百首之多。

  想要从这么多作品中挑选出具有足够代表性的经典,组成一张专辑,还要考虑歌曲之间风格和主题融合的问题。

  单单只是这一项选歌的工作,就让罗杰感到一阵绝望。

  《敲开天堂之门(Kno.Heaven's.Door)》是必选,这首歌本就是这张专辑的核心。

  除此之外,如《像一颗滚石《Like.A.Rolliangled.Up.In.Blue)》这两首歌,可以说是鲍勃-迪伦所有摇滚作品中最为经典的两首,也是必须要有的。

  但三首歌显然不足以支撑起一张完整的专辑,其它作品的质量又没有明显的差距。

  要如何抉择,确实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尤其是罗杰最近被安妮传染了选择困难症,就更加难以做出决定。

  “MD,这活没法干了!罢工!”

  罗杰愤愤地将鼠标一摔,冲着门外大叫道:“蒂娜,给安妮和瑞克打电话,约他们晚上来吃火锅!”

  无论是否喜欢自己的工作,工作本身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唯有火锅,可以让人暂时从这痛苦的深渊中爬出来。

  当然,还有很多比火锅的效果更好的东西。

  但最近风头太严,罗杰连想都不敢想一下。

  …………

  安妮约了不知道几个女孩一起去比佛利山庄购物,没有来赴约。

  晚餐只有罗杰和胖子两人。

  “今天没人跟你抢了。”

  罗杰调侃道:“没有安妮欺负你,你终于可以吃饱饭了。”

  “说得好像只有我一个人怕她一样。”

  胖子撇撇嘴,夹起一片鲜嫩的羊肉,在滚水里过了几秒钟便捞起来,肉上还带着血丝,胖子却吃得津津有味:“你说这玩意是谁发明的?简直是天才!”

  “我哪知道这个?”

  罗杰撇撇嘴,同样夹起羊肉放进锅里涮着,不过却多涮了一会,一直到全部熟透了才捞起来,一边蘸着麻酱,一边说道:“谁会在乎自己吃的东西有什么历史啊?你吃个汉堡,还会去研究汉堡的发明人是谁吗?”

  “这个我还真知道。”

  安妮不在,胖子似乎一下就放飞了自我,立刻进入杠精模式:“汉堡是威斯康星州,一个叫【汉堡-纳格林】的人在大概120年前发明的。不过他只是在传统的德国汉堡基础上,改良出了现代的美式汉堡。如果追溯到古代,你可以在鞑靼人的遗迹中找到它的原型。”

  罗杰:“……”

  这话我该怎么接?

  写个“服”字,还是怼回去?

  在线等,挺急的!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该如何反击,罗杰埋头默默吃肉,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

  胖子似乎只是单纯地给罗杰科普一下汉堡的来历,并没有别的意思。

  见罗杰没有反应,胖子也不在意。

  吃了片刻,胖子突然开口道:“对了,你说,迪斯马森为什么要杀死提拉忒弥斯?他们不是情侣吗?”

  “什么?提拉忒弥斯是谁?”

  罗杰一脸懵逼,完全没听懂胖子问了什么。

  “那本小说。”

  胖子自从被罗杰带进网文的坑里之后,就再也爬不出来了。

  不但专门去学了中文,甚至还开始和罗杰讨论起剧情来:“《亵渎》,那个毁灭主神迪斯马森,不是《罪恶之城》的主角李察吗?创造主神提拉忒弥斯,不是《罪恶之城》里那个蛮族女孩吗?他们两个人应该是情侣关系,为什么到了《亵渎》里,迪斯马森要杀死提拉忒弥斯?”

  罗杰:“……”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

  还有啊,你看个网络小说而已,要不要这么入戏?

  还玩起考据来了?

  罗杰这几天被新专辑的选歌折磨得欲仙欲死,根本没时间去追更。

  虽然前世看过,但谁能讲得出一本好几年没看的小说的具体细节?

  罗杰自然没办法回答胖子的问题,只能说一句:“不知道,你应该去问作者。”

  想了想,罗杰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你要给他寄刀片的话,记得帮我也寄一份。”

  “寄刀片?是不是和邮寄子弹一样,代表死亡威胁的意思?他会不会报警?”

  胖子突然化身好奇宝宝。

  不过问了一阵,见罗杰没有理会,也就不再继续追问,一边吃着火锅,一边感叹道:“我以前觉得马丁的诗集就是文字优美的极限,学了中文之后才发现,中文,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语言。”

  “埃丽西斯,我今年才二十四岁,还有些本钱追求一下自己的梦想,也有破釜沉舟、推倒重来的勇气。也许再过几年,我就再也没有这种勇气了。这一次无论失去了什么,我都不会后悔!人生在世,为梦想总得赌上一次的!”

  胖子背诵了一段《亵渎》中的台词,语调抑扬顿挫,如同旧时代歌剧中的咏叹调一般。

  “再过几年,你就快四十二岁了!”

  罗杰忍不住嘲讽道:“你应该庆幸你是个亿万富翁,不然的话,你这样又老又胖的家伙,根本不可能有女人喜欢你。”

  “……”

  胖子看了看罗杰,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顿时委屈得像个三百多斤的宝宝。

  罗杰似乎意识到这个玩笑有点过分,立刻端起一盘毛肚放到胖子面前,说道:“试试这个,这个好吃,配火锅简直一绝!”

  对于大多数胖人而言,心宽,大概是最大的优点了。

  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是大吃一顿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胖子顿时化悲愤为食欲,甩开腮帮子吃了起来。

  大半盘毛肚下肚,胖子立刻就忘记了刚才的些许不快,又找上罗杰聊了起来:“对了,你那个小情人什么时候回来?”

  “你说的哪个?”

  罗杰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说道:“拉维尼去宣传她的新专辑,估计要几个月后才有时间见面。艾米……我跟她已经有段时间没联系了,听说她交往了正式的男友,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了。至于劳伦,她接了新的片约,拍完电影才会回洛杉矶,大概要到月底。”

  数完之后,罗杰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我TM干嘛要告诉你这个?

  不过说都说了,罗杰也不可能把说出去的话再收回来,摇了摇头,问道:“你问这个干嘛?”

  “过几天杰西要去亚洲。”

  胖子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四下张望了一阵,似乎是怕自己的女友突然从哪里跳出来。

  然后,才压低声音,对罗杰说道:“到时候我打算开几场派对,你知道的,我那房子小,想跟你借个地方。”

  胖子和杰西卡的感情非常不错,而且也是个怕老婆的家伙。

  但是,这并不妨碍胖子在外面彩旗飘飘。

  即使再专一的人,也总会有追求新鲜感的想法。

  这是天性,无论男女都一样。

  事实上,那些从来不出轨的家伙,并非是不想,而是没那个能力,或是没那个胆子。

  罗杰:“……”

  就这点事?

  我以为你要搞什么大新闻呢!

  “别让人随便进我的卧室和书房就行,其它的随便你怎么折腾。”

  这只是一点小事,罗杰很干脆地答应了下来,又问道:“到时候用不用我去酒店住几天,给你们让地方?”

  “那倒不用,只需要前院那片就够了,不会让他们去你的别墅。”

  胖子摆了摆手,又对罗杰提出了邀请:“到时候一起放松一下呗?别整天紧绷着神经,迟早憋出问题。”

  “我就算了吧,最近风头严。”

  罗杰十分心动,然而坚定地拒绝了胖子。

  “可惜了,我准备了很多有意思的节目。”

  胖子露出惋惜的表情。

  “我可警告你,玩归玩,别把警察给我招来!”

  罗杰立刻开口警告道:“让你那些朋友收敛点,我可不想看到头条上出现【顶级摇滚乐队召开D趴】之类的新闻。”

  所谓物以类聚,胖子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罗杰心里都有数。

  人品好坏姑且不论,爱好必然都是差不多的。

  那个圈子里的人,哪怕是像胖子一样,什么都不缺的,不至于像底层的瘾君子那样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但也确实找不出来几个性格正常点的家伙。

  胖子这样的,绝对算是万中无一的特例。

  有时罗杰甚至都会怀疑,这家伙到底有没有瘾,怎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事情。

  罗杰管得了自己,却不会去管别人怎么选择。

  对于胖子,乃至于贾森等人,罗杰最多只是偶尔隐晦地提上一两句,却从来不会过多地在这些话题上劝说。

  路,终归是要自己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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