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陋至极,寒碜到了极点的老屋,因为两个好人儿而春意满满。
四目凝视,两人的眼眸中都包含着一样的**和情意。两人所呼吸的空气,似乎都有很多含盐的水分,咸咸湿湿。
不等她答应……
凌霄的手,轻轻地滑进了余晴美的裙底,两根指头一挑,小裤裤的松紧带就被拉了起来,而他的手则泥鳅一般滑了进去。好光滑的丘壑,没有一根调皮的野草。顺着那条水渠下去,他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最后,他感觉他是陷入了一个泥潭之中,好姐姐的那里,已经湿的一塌糊涂了!
余晴美的身子很明显地哆嗦了一下,然后她就像是一头饱受猎物刺激的雌豹,一把凌霄紧紧抱住,她的双手也主动在凌霄的身上摸索起来,上面和下面,前面和后面,一个地方也不落下。
两人的舌头,再次纠缠子在了一起。
两人的位置,也从书桌转移到了床上。
很简陋的床,但它现在却承载着数万吨的爱意,还以数亿吨的**,它是伟大的,是乐土,是天堂!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掉落在地上,白色的小裤裤和黑色的小裤裤,仿佛两只蝴蝶一般在空中飞舞,最后栖落在同一片地面上,纠缠在一起。余晴美所穿的那条白色的,正面好像被蜜汁浸泡过一样,湿哒哒的好夸张。
幸福的时刻终于要来临了,凌霄心中一声欢呼,一个翻身,将光溜溜的余晴美压在了身下,却就在他为小兄弟寻找爱的港湾的时候,身下的余晴美忽然野蛮地将他掀倒,反压倒了他的身上。
“霄子,你是不是想干姐?”余晴美的呼吸急促得很,她的皮肤因为荷尔蒙的分泌出现了一种胭脂一般的粉红色,鲜嫩到了极点。
这算是哪门子的问题啊?凌霄有些发懵了。
“快告诉,你是不是想干姐?快说啊!”余晴美很着急。
凌霄下意识地重重地点了点头,“嗯!”
“那好……你干吧!”
凌霄,“……”
余晴美从凌霄的身上滑了下去,闭着一双美目,一双修长圆润的美腿微微张开,等待着什么的样子。
凌霄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翻身压住了余晴美。
“还是我来吧,姐伺候你,姐让你先舒服一下。”余晴美忽然又将凌霄从她的身上推了下去,翻身压在了凌霄的身上。
凌霄快哭了,“姐,你这是要闹哪样啊?”
余晴美的却跪在了他的双腿间,一口将他的小兄弟吞了下去……
凌霄的嘴巴一下大大地张开,却吐不出一个字的声音来,一种从未有过的美好感觉如潮水一般冲击着他的身体,他的神经,加持不到一分钟,他的腰杆便往上一抬,痉挛了,喷了……
余晴美从他的腿间抬起了头来,小舌头围着湿润的樱唇绕了一圈,那俏模样儿就像是一只贪吃的小花猫偷吃了豆浆一样,刺激死个人了!
“小色狼,现在,还想不想干姐呢?”她笑着说。
她这是挑衅吗?
凌霄猛地将她掀翻在床,死死地将她压住,然后粗鲁地进入了她的身体。
“哦……好弟弟……你真的行啊……啊呀,你轻着点……”
凌霄已经发疯了,哪里还听得见她的声音,她的求饶,他就像是一头发疯的牛,在一块狭窄的天地里疯狂地奔跑着,冲撞着,发泄着身体之中的野蛮而强大的力量……
“哎呀……我要死了啦!”余晴美叫出来的声音,好特别。
这都会死么?
她好搞笑!
天上的一轮皓月也被羞着了,拉过一朵乌云挡住了大圆脸。
这一夜,余晴美终于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凌霄的强大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征服了她。十二次,十二次呐,想想这数字就让她双腿发软,无力求饶!
从天黑到天亮,她就没有好生休息过。
天亮的时候,余晴美从凌霄的家里出来的时候,双脚都在发颤,走路的姿势也一瘸一瘸的。可她心里却快活得很,嘴角含笑,满足得很的样子。
“姐,让我送你回去吧,你这个样子,我放心不下啊。”凌霄送她一段,看她走得别扭,很想背她回家。
“还都不是你这个小色狼给害的呀,你还好意思说。”余晴美娇媚地白了凌霄一眼,脑海之中不禁又浮现出了他的强大之处,心中好一阵激荡和后怕。
“我的姐,你也有责任好不好?每次完了,你都要把人家的那个放进你的嘴里洗澡……洗着洗着,不就又要了吗?”凌霄很委屈地说。
“哼,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小色狼,快回去吧,我走了,不要你送。”余晴美不敢再和凌霄说三说四了,转身就走。
目送她一瘸一瘸地走远,凌霄舒坦地伸了一个懒腰,戴在头上的长达十八年的处男帽子终于摘下来了,心里那个爽呀,得儿郎当飘一飘,得儿郎当飘一飘!
回屋里,掉在书桌下的一条白色的小裤裤偶然进入了凌霄的视线,凌霄将它拣了起来,愣了一下,旋即又笑了,“余姐还真是很开放的女人啊,连内裤都不穿就走了,她着什么急呢?”
曾经很湿润的小裤裤已经干了,正面的一大片布料仿佛被米汤浸泡过,有点僵硬的感觉。
犹豫了一下,凌霄将余晴美的小内内放在鼻孔间嗅了一下,一种很成熟的味道顿时扑鼻而入,还带点淡淡的香水味道。他露出了很陶醉的神情,然后将小裤裤放进了书桌的抽屉里,骂了一句,“你个变态,居然闻人家的小裤裤!”
不过,这条小内内已经铁定成为他的纪念品了,纪念他摘掉了处男的帽子。
简单地弄了点稀饭吃,吃了饭,凌霄便在屋后的空地上打了一趟拳,然后又静下学习了一下《黄帝外经》上的医术。
天色大亮之后,他背着书包上了山。
这次上山,他要为何月娥采药,还要为聂天齐采药。上次他虽然采了很多药,但大都是用来炼制小病丸的药材,何月娥得的可是要命的大病,还要聂天齐得的也是大病,所以这一次他要采的药用来炼制中病丸的药材。
《黄帝外经》上的药方篇分为三类,小病、大病和绝症。所以,根据大病这个范畴,他当然要炼制大病丸了。
治疗大病很麻烦,炼制大病丸也很麻烦,总之,用《黄帝外经》上的医术来治疗大病也是很费周折的事情,要想药到病除,一次治愈什么的,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诊断出何月娥的病情的时候,凌霄便回想他所学过的东西,才提出了让何月娥准备泡澡的木桶的要求。这一次,他要给何月娥治病,不仅要用到大病丸,还要采给她泡澡的药材,最后还要用到内力。几种手段加起来,他才有可能治愈何月娥。
总之,凌霄的医术每天都在进步,他现在虽然还不能治疗绝症,但只要他坚持学习《黄帝外经》上的医术,然后在实践之中总结经验,总有一天他就能了。
山林静悄悄,鸟儿也不知道跑哪去吃虫了。
“我是一个小郎中呀小郎中,上山把药儿采呀,把药儿采……余姐姐的屁股好白呀好白,我左摸摸又摸摸,我前插插后插插,泡泡多多,泡泡多多……呼而嗨哟……”凌霄奔走如灵猿,居然还有闲情哼两句。
他唱歌真的缺天赋,好难听。
他自创的这一段,好下流!
从前山一直采到后山,再从后山绕了一圈采到前山,凌霄的书包里再次装满了药材。不仅是书包里,他的肩头上扛着好大一捆药材。这些药材,就算是大城市的大药房里也不见得有货,而有的,甚至连《本草纲目》上也没有记载。
回家的时候,日头已经快落下西山了。
奔波了一天很辛苦,可收获也是很大的,他已经采起了炼制大病丸做需要的所有的药材,也采起了给何月娥泡药汤澡的药材。只要大病丸炼制出来,他就可以去给何月娥和聂天齐治病了。
晚饭过后,凌霄便将所需要的药材挑选了出来,分成两堆,一堆是给何月娥的,一堆是给聂天齐的。大病可不比小毛病,要用的药材也不一样,所以大病丸除了一些基本的药材相同,有些药材是不一样的,是有针对性的。
他将所有选出来的药材切碎,用内力揉搓烘焙,直到将之练成一颗颗鹅蛋大小的药丸子。如果是炼制小病丸,到这种程度就可以切碎了成小病丸了,但大病丸不行,它要经过反复炼制五次才行,而且每一次都要添加一味药材。
根据《黄帝外经》上的药方和方法炼制药丸子,跟古代道士炼丹一样,神秘得很。
添加一味药材,凌霄又炼制了一次,鹅蛋大小的药丸子便缩减了一圈。以后,每炼制一次,它都要缩减一些。五次之后,便可以用小刀切割成六味地黄丸那般大小,给何月娥和聂天齐服用了。
炼制出来的药丸子是两种颜色,青黑色和紫红色,青黑色的是黑聂天齐服用的,紫红色的是给何月娥服用的。
第二次炼制过后,以后是凌晨两点半了,凌霄疲倦得不行,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炼制药丸,无论是大药丸还是小药丸,都是很消耗内力的。
这一夜,凌霄梦见了余晴美,美丽可人的女村长趴在他的双腿之间,她的翘臀儿晃来晃去,晃来晃去,白花花的,肥肥美美的,她的舌头儿就像蛇一样缠绕着他的小兄弟,稀里哗啦,稀里哗啦,缠绕缠绕……
噗噗噗!
噗噗噗!
第二天一大早凌霄从床上爬起来,拉开内裤一看,顿时无语了,他的内裤又僵硬了好大一团!
愣了好半响,他才无语地道:“我靠,用不着这么夸张吧?一天前才和余姐干了十二次啊,你也能吐这么多?你这家伙,胃口未免也太大了吧?”
风流侠医,风流风流,如果没有雄厚的风流之本钱,那还风流个屁啊!
显而易见,凌霄的风流的本钱超级雄厚!
风流侠医这个名号在他的身上一定会超级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