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着个摇摇晃晃的人,一行人走得并不快,卫孚耳力极好,再加上刻意放慢的脚步,把那人的话听了个清清楚楚,究竟是谁给他的胆子,让他敢这样胡说妄言?还敢把皇上随意挂在嘴边,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说他不安好心,真是笑话,他真觉得对希及用了他这辈子最大的好心了,如果这也叫不安好心,他倒是想全天下的人都对他不安好心了。
有了今天这一遭,以后希及只怕更不愿意出门赴宴了,也好,不管是专心在家做学问还是呆在那个小小私塾里,也好过和这些人虚与蛇伪。
看着柳卿钻进马车,卫孚衣摆一提也跟了上去,阿未阿落想阻拦也来不及了,只得东拿点东西西拿东西的隔开两人的距离,“公子,喝口茶漱漱口吧。”
满口的酒气确实让人受不了,柳卿手软脚软的任两人服侍着,闭着的眼落下一排阴影,一个男人的眼捷毛长得真是过份了,也怪不得那些人拿那种眼光看希及,卫孚移开视线,把窗帘挂起一边透气。
“闻听兄真打算送我回去?”
听这语气就知道这人没醉,只有在私底下时,希及才会唤他闻听兄,把自己靠着的一个软枕也递了过去,示意阿未放好,让他舒服点。
“当然,言而有信我还是能做到的。”
“我没醉。”
“我知道,你清醒得很,临走还刮了那人一顿,没人比你更清醒了。”
“呵呵。”无意识的笑了笑,她是没醉,可是也已经差不多了,晕晕乎乎的有些没着没落的感觉,她想念她的床了。
“不要把那些话放在心上,那些人就是吃饱了撑的,看不得别人比他们好罢了,你现在在京城出尽了风头,若是能把你踩下去,再大肆宣扬一下,他们就出名了,呵呵,这么多年了还是只会这一招,没一点长进。”
“说得你好像对他们很了解。”换了个更舒服的位置,柳卿嘟囔道,“要完全忘了那些话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也不会天天就记挂着这事,我忙着呢,哪有那么空闲。”
“可不是,咱们的柳大公子忙着呢,大概又得消失在众人面前一段时间了,是吧。”
不理会卫孚的调笑,柳卿闭上眼,她是有这打算,若是经常去应付这些人,她倒宁愿把自己藏起来不见人,出门访友这样的借口可以常拿出来用用,反正只要她不露面,谁也不能抓她现形不是。
还想再调笑几句,眼睛一瞥看到他脸上的疲惫,卫孚闭上了嘴,还是让他好好休息会吧,只是若不离开这京城,这样的聚会便是少不了的,可以少参与,却无法完全脱离,说到底,世家就是根连着根,叶连着叶的。
“公子,到家了。”
迷糊中听到这话,柳卿强迫自己清醒过来,这还是在外面,还是不能放松的地方。
抬眼看到站在马车旁打着车帘的卫孚,柳卿反射性的挂上了笑脸,扶着阿落的手起身,弯腰出了马车,看到卫孚伸出的手臂,犹豫了一下,还是扶了上去。
“闻听兄今天可真体贴。”
卫孚视线从那双白皙的手上收回,眨了眨眼,“若是希及愿意,以后必定天天鞍前马后伺候,如何?”
“等我骑上马的那天再说,闻听兄,今天多谢了。”
“就一句口头上的谢意?”卫孚稍微低着头看他,说起来,他还真是比希及高了不少,足有大半个头。
柳卿头还是有些晕,不想在门前过多纠缠,只想躺回床上去好好睡一觉,可是对卫孚,她做不到甩脸走人,只得耐着性子问道:“那你想要怎样的谢礼?”
卫孚眼睛瞄向她腰侧的扇套和里面的扇子,“就你现在用的扇子和扇套,如何?要求不高吧。”
隐下个呵欠,柳卿没有多想的便解下递了过去,“喏,给你,别再惦记了。”
仿佛生怕他后悔,卫孚用夺的拿在手里,笑得狐狸似的,决定下次再图谋希及什么的时候也得挑他犯困的时候,完全没有平时的精明样。
“快进去吧,我还有事,改天再登门拜访。”
柳卿挥了挥手,迫不及待的往里走去,速度都比以往快上许多,脑海里就两个字,睡觉,睡觉,睡觉……
阿未和阿落对望一眼,无奈的快步跟了上去,刚才就算她们想拦也没有资格,不知道小姐知不知道女子是不能轻易送东西给人的,一会还是和管家娘子报备一声吧,也就她有资格去提醒小姐。
直到柳府大门关上,卫孚才上了自家马车,撩开窗帘,就着明亮的光线细细打量平日里常被希及握在手上的扇子,远远瞧过知道上面题着什么,今天才得以窥见。
一点点推开,潦草的字迹印入眼帘,“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像是为了把这些字全部写上,字写得较小,明明不是希及的字迹,卫孚却相信这一定就是希及写上去的,平日里写的那手端正秀丽的隶书倒像是给外人看的,规矩得很。
字如其人,只有这般肆意的字才配得上希及的性子。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吗?希及,这才是你的真本事吗?若不是对的人,你宁愿像今天这般被为难也不想出彩,因为他们不配。”
再细细看了一遍,字迹里的张扬扑面而来,这种洒脱,这种肆意,世上拥有着能得几人?目前他仅见的,也就是希及一人而已。
感慨的男人哪里知道,这不过是柳卿最喜欢的一首诗罢了,还是来自唐伯虎那个风流的男人,误打误撞的,就被人认定是她的杰作了。
诗里那种洒脱,是她两辈子的追求,虽然明知自己没那么高的境界可以做到,依然无损她对这首诗的喜爱。
PS:好吧,借用了唐伯虎的这首诗,因为鬼也最喜欢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