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儿,你回来了?”中年人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向他迎了过去,戚荣也跟了过去。
“是的,爹。我回来了。”
中年人将年轻人打量了一遍,渐渐地露出了疑惑之色,问道:“风儿,你不是跟着你师父,准备参加这一届的龙门大会的吗?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爹,你放心吧。”年轻人似乎知道中年人担心什么,“我已经快达到炼气大圆满了,进入仙门已经没有任何问题。我这一次回来,主要是帮助师父做一件事情。如果我做的好了,师父就会在师门长辈面前替我说好话,让我进入师门时可以得到更好的待遇。”
“帮你师傅做事?是不是很危险?”
“爹,你不用担心。在我回来的时候,师父已经跟我说了,他要我做的那件事情并不算太危险。更何况,师父还给了我护身宝物,即便遇到了危险我也可以全身而退。”
“这下我就放心了。哦,对了。你师父究竟让你做什么事情?”
“我也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
“是的。师傅给了我一张图,让我按图索骥,对图上所标记的地方认真搜索,将里面有价值的东西都找出来,然后交给他老人家就行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年轻人一边说话,一边从怀中抬出了一个绸子包裹的小包裹,展开,里面是一张兽皮,上面画着一幅简单的图画,在图画的正中间的位置上有一个小红点。
年轻人将兽皮在桌子上铺平之后,中年人和戚荣都走了过去,仔细观看兽皮上的图画。过了大约十息的时间,中年人和戚荣几乎同时惊叫出声:“迷魂谷?”
年轻人露出了欢喜的笑容,问道:“爹,荣爷爷,你们已经看出图上画的是什么地方了?”
戚荣奇道:“小主人,难道你师父没有告诉你图上标的是什么地方吗?”
“没有。”年轻人摇了摇头,“师父好像有急事,走得很匆忙。临走的时候将这张地图交给了我,说就在我们铁木城附近,让我自己找,说算是对我的一个考验。”
说着,年轻人抬了头,有些好奇问道:“爹,荣爷爷,迷魂谷是什么地方?我看你们刚才好像都挺吃惊的。”
戚荣捋了捋下巴上的白胡须,说道:“小主人,迷魂谷可是我们铁木城方圆千里内有名的险地。说起……”
就在戚荣要继续说下去的时候,中年人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头,说道:“荣伯,迷魂谷的事情等会再和风儿说。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应付外面那个姓孟的小子和他的同伴,如果时间长了,他怕他们会产生怀疑。”
说到这里,中年人顿了下,将目光投向了年轻人,问道:“风儿,你刚才说有办法对付那个姓孟的小子,你究竟有什么办法?”
“爹,其实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由我出手好好地教训他一下。我就不信一个从乡下来的乡巴佬能够有什么本事。”年轻人露出了傲然的神色。
“风儿,切不可轻敌。你荣爷爷就是……”
看见中年人的脸色沉了下来,戚荣急忙给他使眼色:“主人,你就让小主人试一试好了。即便他败给了那个姓孟的小子,他有他师父给他的宝物护身,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想了想,中年人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说道:“风儿,你去和姓孟的交手,我阻拦你。不过你一不能在城内动手,而二不能够暴露你的身份。如果你答应这两条,我就让你自由行动。”
年轻人想了想,应道:“好吧。爹,我答应你了。”
“风儿,你现在这里呆着,我先去会一会那个姓孟的小子。”说着,中年人就向八角亭外面走去。
快出亭子的时候,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回头对年轻人吩咐道:“风儿,你如果你打败了那个姓孟的小子,记住只能够将他打伤,千万不能够杀死他。留着他,我还有用呢。”
当日头微微向西转的时候,孟翔和严实在戚荣的陪同下走出了城主府。两个人的脸色都微微泛红,显然他们在不久之前的宴席上没有少喝酒。
向戚荣告辞了之后,孟翔和严实快步离开了城主府。在转过一个街角,严实的脚步稍微放慢了一些,看着脸上的红色正快速褪去的孟翔,问道:“孟哥,这个城主想干什么?不但没有对我们杀人的事兴师问罪,而且什么也没有说。难道他真的只想请我们喝酒不成?”
“石头,那些所谓的大人物都是喜欢拐弯抹角的,如果一下子就将自己的目的说出来了,那就显得太没有水平了。不过你不用着急,迟早他的狐狸尾巴是会露出来的。”孟翔微微眯着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丝讥诮的神色。
时间不长,二人拐进了一条不算很宽敞却相当热闹的街道。大街上人人来人往,从服饰看样,很多都是以打猎为生的猎人。
街道的两边则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店铺,有饭庄、旅店、兵器铺、医馆、布庄、成衣店、澡堂等等,让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场景的严实看得眼睛都有些直了。
孟翔带着严实走入了大街,似乎并没有什么目的地,随着人流缓缓地向前走动,不时还停下来看看热闹。一直走了大约二里路,他才离开了大街的中间,向路边一座三层的小楼走去。
小楼为木质结构,棕黄色,被明漆刷得很亮,带着一股浮躁之气。在一层的门楣上挂着一块蓝底金字的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大字——百珍楼。
“百珍楼?”严实抬头看了看匾额,“孟哥,难道这里卖的都是稀世珍宝?”
“石头,你不要被这些商家的花招给骗了,夸大其词而已。什么百珍楼?最多就是一个比较大一些的杂货铺罢了。”说着,孟翔带头走进了楼中。
接下来的时间,孟翔的话得到了印证,百珍楼果然是虚有其名,转了几圈,严实也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称得上珍宝的东西。而孟翔本人也没有购买什么珍宝的意思,只是买了一堆很普通的东西,如罗盘、帐篷、雨衣、绷带、伤药等等。
等伙计将东西打包好了之后,孟翔付了钱,将一个比酒杯口大了两圈、扁圆形的小东西递了他,上面还连着一根细细的金属链子,链子的另一头是一个小小的夹子,应该是起固定作用的。
严实拿着它看了又看,疑惑地问道:“孟哥,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就是我给你说过的可以精确显示时间的指针怀表。”说着,孟翔在指针怀表边上一个凸起的小疙瘩上轻轻一按,啪嗒一声,盖子跳开了,露出一个圆盘,上面刻着一些数字,中间有三个长短粗细不一的指针以快慢不一的速度移动着,发出了嗒嗒的轻响。
孟翔指着那个圆盘,说道:“这根粗而短的指针叫做时针,它每移动一大格就是一小时,也就是半个时辰;这根稍细一点却又长了一些的指针叫做分针,它每一小格代表一分钟,也就是一个小时的六十分之一,也是一个时辰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而那根又细又长快速移动的指针是秒针,它移动一圈也就是六十下,就是一分钟,它……”
严实开始还有些不适应,不过在孟翔的讲解下,很快就明白了指针怀表的原理,在被孟翔纠正了几处错误后,他已经可以准确无误地报出上面的时间了:下午两点四十五分。
之后,孟翔和严实又先后光顾几家店铺,将弓箭、驱虫粉、剥皮刀、绳索、干粮、水壶等野外狩猎的一应东西都买齐了,而两个人的背上也各自多了一个巨大的包袱。
这时,严实掏出了指针怀表,上面显示的时间已经是四点零五分了。孟翔知道了时间之后没有停下脚步,带着他穿过了好几条大街,来到一处比较偏僻,远远就可以闻到一股粪便气息的地方。
走近一看,严实发现那里是一处交易各种牲口的地方,既有普通的牛马,也有各种被捕获或者被训好的大型野兽。
经过一番挑拣之后,孟翔花了一千七百两银子买了四匹双峰飞驼。双峰飞驼是铁木城高级一些的猎人所必备的工具,不但耐力好,善于奔跑,好饲养,而且它的负重能力也很强,每一匹双峰飞驼都能够轻松驼起上万斤的东西。
最关键的是,它还具有一些特异之处,对猎人的帮助很大,它距离很远就找到可饮用的水源,而且在像龙卷风飓风、暴雨之类的恶劣天气到来之前它就可以感应到,让主人提前做好准备。
一切都准备好了,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六点半了。孟翔和严实来到了一家食宿兼顾的大旅馆——鸿宾楼,草草地吃了晚饭,然伙计好好照顾那四匹双峰飞驼之后就去休息了。
睡觉之前,严实问了孟翔一个问题:“孟哥,你不是说要先找一个地点落脚点吗?我们怎么这么急急忙忙去打猎呢?”
孟翔微微闭起了眼睛,意味深长地说道:“我们如果不出城的话,有些人岂不是等急了吗?”说罢,他也不跟严实解释,就直接将门关上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