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形书桌的两个宽边,分别坐着向天亮和周必洋与洪海军和老狼。
四个人八只手,都放在棕红色的书桌上。
七只手空着,只有洪海军的左手,捏着一个黑色遥控起爆器。
目光的交流,短暂而冷漠。
洪海军道:“向县长,听说你随身带着录音机,你就拿出来吧。”
嗯了一声,向天亮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录音笔,摁下开关后放到了书桌上。
周必洋盯着老狼看个不停。
洪海军又道:“周局,你别看了,他是郑教官,郑明涛。”
周必洋惊道:“郑教官?”
老狼淡淡的一笑,“周必洋,不记得我了吗?”
向天亮暗暗吃了一惊。
原来,老狼竟然是原来市公安局警校的射击教官。
八十年代初,为了提高警员的素质,市公安局曾开设了一个临时警校,以半年为期,轮流对各县区局警员进行过培训。
周必洋:“郑教官,好久不见了。”
郑明涛:“还认得出我啊。”
周必洋:“你虽然整过容,但气质变不了。”
郑明涛:“我的脸被火烧伤过。”
周必洋:“哦,郑教官,你比在警校时可老多了。”
郑明涛:“周局长客气了,我是罪犯,你是警察,我不敢和你套近乎,有话你就问吧。”
周必洋:“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你当了我六个月教官,我的枪法都是你教的,不管怎么说,这份师生情谊,我是要认的。”
郑明涛:“你周必洋是条汉子,我谢谢你了。”
周必洋:“郑教官,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你失踪整整有十年了吧。”
郑明涛:“不错,你记性真好,是十年了,记得我在警校带的最后一期学生,就是洪海军那一期。”
周必洋:“难怪你认识洪海军。”
郑明涛:“滨海公安局抽调参加培训的警员里,我就记得你和洪海军,你们是最优秀的。”
周必洋:“郑教官,当年你是为什么失踪的?”
郑明涛:“确切的说,那不是失踪而是死亡。”
周必洋:“死亡?”
郑明涛:“还记得十年前的大叶号货轮爆炸案吗?”
周必洋:“嗯……我从内部通报上看到过,大叶号货轮是一条走私柴油的船,市局缉私队正上船检查时,突然发生爆炸,市局缉私队七名警员连同大叶号货轮都葬沉大海。”
郑明涛:“你看到的内部情况有出入,其实,除了市局缉私队的七名警员,还有我这个警校教官。”
周必洋:“你是警校教官,去参加海上缉私,这怎么可能呢?”
郑明涛:“你不知道,我转业以后,一直没有正式安排工作,在警校当教官,当时是临时的,但直到我出事,还是临时的,根本不是市公安局内的正式编制。”
周必洋:“这……你转业前是正营级,怎么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呢?”
郑明涛:“有人害的。”
周必洋:“谁?”
郑明涛:“那个人不但阻挠安排我的工作,还霸占了我的老婆。”
周必洋:“他是谁?”
郑明涛:“他死了。”
周必洋:“死了?”
郑明涛:“对,他和他儿子一起,和大叶号货轮一起葬身大海了,你想知道是谁,回去查查资料就知道了,他和他儿子,都是所谓的市公安局缉私队七名警员的组成部分。”
周必洋:“这么说,大叶号货轮爆炸案,是你一手策划的?”
郑明涛:“是的,那是我做的第一个案子,我自己的脸也被烧伤了。”
周必洋:“加上九名船员,为了报私仇,你可是一下子害了十六条人命啊。”
郑明涛:“十五条,其中一名船员当时泅水跑了,当然,我后来也杀了他。”
周必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郑明涛:“既为我自己报仇,也是为民除害。”
周必洋:“为民除害?”
郑明涛:“大叶号货轮是条走私船,而且正是那个人的走私船。”
周必洋:“你是说,他们就是一伙的?”
郑明涛:“对,一边缉私,一边自己走私。”
周必洋:“上船的缉私队警员一共是七个人,其余五个呢?”
郑明涛:“都是一伙的。”
周必洋:“你为什么不向有关部门反映?”
郑明涛:“没有用。”
周必洋:“找过市公安局领导吗?”
郑明涛:“找过,但没觉得有好人。”
周必洋:“现在的市局正副局长郭启军和肖剑南,也不是好人吗?”
郑明涛:“我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我,当时他们是清河区分局的人,管不了市局的人。”
周必洋:“自大叶号货轮爆炸案后,你就亡命天涯了?”
郑明涛:“本来是不用的。”
周必洋:“什么原因?”
郑明涛:“我是泅水上的大叶号货轮,本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的,但我跳海晚了一步,被燃烧的柴油烧伤了脸。”
周必洋:“哦,你是不得不失踪的。”
郑明涛:“是的,大叶号货轮爆炸案,和我的脸被柴油烧伤,是同时发生的,我虽然不是刑事警察,但知道一查准露馅。”
周必洋:“这倒也是,当时的大叶号货轮爆炸案,省厅都派了人下来的。”
郑明涛:“而且,我当时已经离了婚,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有条件做个隐身人。”
周必洋:“于是你离开清河市,直接去了中阳市。”
郑明涛:“是啊,中阳市有几个老战友,过命的交情,保密不成问题。”
周必洋:“他们帮你整了容?”
郑明涛:“整容是在省城整的,不是医院,是在一位医生的家里。”
周必洋:“可以说这位医生的名字吗?”
郑明涛:“不能,他是无辜的,你们还是放过他吧。”
周必洋:“嗯……可以。”
郑明涛:“我替他谢过了。”
周必洋:“你伤愈之后,就隐居在中阳市吗?”
郑明涛:“不错,帮几个战友跑跑腿开开车什么的。”
周必洋:“但是,你后来变成了杀手。”
郑明涛:“是的。”
周必洋:“为什么?”
郑明涛:“朋友救了我,给了我安身之处,他们在生意场上受了骗吃了亏,我帮一下忙是理所当然的。”
周必洋:“那需要杀人吗?”
郑明涛:“击败对手的最好办法,是消灭对手的生命。”
周必洋:“杀手的准则。”
郑明涛:“但我杀的人,我可以保证,没有一个是好人。”
周必洋:“即使是坏人,你也没有权利处置。”
郑明涛:“但是,习惯成自然,后来就收不住手了。”
周必洋:“能说说在中阳做了多少案子杀了多少人吗?”
郑明涛:“记不清了,你知道的,我记性一向不好。”
周必洋:“是不想说吧?”
郑明涛:“你真想知道?”
周必洋:“我可以告诉你,查你抓你,是省厅交待的任务。”
郑明涛:“周必洋,你还记得我的一个习惯吗?”
周必洋:“嗯……记日记?”
郑明涛:“对了,你想了解我这十年,去看我的日记吧。”
周必洋:“日记藏在什么地方?”
郑明涛:“中阳市。”
周必洋:“具体地址。”
郑明涛:“……好吧,我告诉你,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里的话,记好了,中阳市中山西路一百七十一号,那是幢别墅,后院有八棵棕榈树,日记本就藏在是最东边的那棵棕榈树下。”
周必洋:“现在,你说一说,这十年里,除了这一次,你回过清河市吗?”
郑明涛:“回来过,有五六次吧。”
周必洋:“回来干什么?”
郑明涛:“清河是走私者的乐园,我当然要回来了。”
周必洋:“你也缺钱?”
郑明涛:“周必洋,关于这个问题,我不准备回答你,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走私是为了赚钱,我赚钱不是为了自己。”
周必洋:“我明白了。”
郑明涛:“恳求你不要往这方面追查,如果我的恳求有用的话。”
周必洋:“你在回清河期间杀过人吗?”
郑明涛:“杀过,都是道上的。”
周必洋:“可以说吗?”
郑明涛:“日记,去看我的日记。”
周必洋:“好,咱们该谈谈现在的事情了。”
郑明涛:“我愿意奉陪。”
周必洋:“是洪海军找你的吗?”
郑明涛:“不是,我是在中阳市待不下去了,就回到了清河市。”
周必洋:“几时从中阳市回来的?”
郑明涛:“去年国庆节的时候。”
周必洋:“躲在什么地方?”
郑明涛:“周必洋,这个很重要吗?”
周必洋:“那么,你是怎么跟洪海军走在一起的?”
郑明涛:“我在警校教过他射击,我们本来就认识啊。”
周必洋:“我是说,你们是怎么同污合流的?”
郑明涛:“周必洋,别说得那么难听好不好?”
周必洋:“郑教官,这重要吗?”
郑明涛:“你不就是想知道我和他几时开始的吗?”
周必洋:“对。”
郑明涛:“三年前,你该记得吧?”
周必洋:“你是说三年前的那个袭警案吗?”
郑明涛:“在那以前不久,我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碰上了,后来就这样了。”
周必洋:“能具体说说吗?”
郑明涛:“洪海军就在这里,你问他,兄弟,我息一会,你来告诉周必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