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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洁字(下)

  在洛阳看到欧阳修那种孤峭之字,写在白纸上十分扎眼。范仲淹字不但峭拔,还有些冷。所以这一次郑朗做了准备,让江杏儿拿来几份黄绢。会使范仲淹写的洁字变得稍柔和一些,又易于保存。

  但还是他先写。

  依是先道出米体师承,既然向人家学习观摩,这也是一种虔诚的态度。

  但接下来选择的字体十分古怪,元朝的书法家康里巎巎的生拗书法。这是一个哈萨克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因此对书法理解与中原人有所不同。所写的字结构乱,用笔生,这个生不是用笔用得少,是用笔喜欢偏锋枯刷。所以字看上去一个个就象刀剑横刺,部卒冲撞开战一样。并且他本身就是一个武将,体力好,能日写三万字而不倦。

  三万字就是用钢笔写,普通人一天写下来,也会累趴掉,况且毛笔。

  可是这种强劲括锋却独创一格,使他与赵孟頫、鲜于枢成为元代三大书法家。

  取了一些康里体,融合进去。

  范仲淹摇头道:“此变不好。”

  本来米体已过于疏奇,好在法度适中,没有走得太远。但加上了康里体一些用锋方法,这个字不但没有融合成功,反而走向了偏险的道路。

  米体范仲淹能接受,这种新书体,却不能接受了,就是康里体,是看出了新意,同样不能接受。

  对范仲淹说出这句话,郑朗一点都不意外。

  甚至今天写康里体,再用康里体融米体,都是郑朗有意为之,正是要引出他这句话的。道:“范判官,小子为了寻找突破,这一年多时间,写了许多书体,或劲或媚,或枯或润,或瘦或肥,或正或奇,或稳或险,或旧或新,或徐或疾,有时候都将几种书体的笔意,同时挟入第八种书体当中。这仅是其中的一种。”

  又摇了摇头道:“皆不成功,所以困于心,扰于学。”

  虽然说得很神奇,但这样的事在书法史上,并不是郑朗开的先例。有的人快悟,有的人慢悟,后者居多,比如欧阳修与范仲淹,都是不知不觉的以人悟字,以字悟人,将个人的性格带入书法当中,以后自成一家。

  前者较少,比如后来的黄庭坚,学诸多大家,已窥书法之妙,大约与郑朗此时情形差不多,若用心,诸家风格都能写出一些形似,入峡后见船夫终年在三峡荡桨,忽然劈开天地!最终成为宋朝四家之一。

  鲜于枢成名更早,悟字也更早,早年于野外见二人奋力挽车于淖泥之中,顿有所悟,成为元代书坛的巨擘。

  这是后面的,前面的有怀素见公孙大娘舞剑,于是字变得宛若游龙,闪若惊凤,充满了侠气与刚气。

  据说王羲之也得到天台山白云老人授的一个永字,书法这才进入大成的。

  “瓜熟蒂就落了,”范仲淹道。

  是有,但他很不赞成郑朗刻意这么做。

  这需要一个机缘,外来的事物只是一个表象,实际突破时,每一个大家都到了临界点,因此受外界的一些事或物的影响,豁然开朗,若强行寻找这个事或者物对自己刺激,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范判官,小子知道。然而自上次回来后,似是隐隐有所突破,却没有想到这一困,就是一年多。”

  听的人很受伤。

  你小子所玩的事,若能成功,在整个书坛上也非同小可。一年多时间,又算什么?

  但郑朗忽然将话锋一转,指着康里书体道:“范判官,实际上这种书体,若是因人得异,成就也非同小可。”

  范仲淹只是微笑。

  主要郑朗练的时间短,连形似都没有写出来,因此说服力不大。

  郑朗也不气妥,继续道:“小子在开封与王府尹对话时,说过,所谓中庸,人人先修中养中,才能每发中的。想法是好,可能做到的人太少了,只能是空谈。”

  范仲淹点头。此事他早就听闻。

  “天下间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范仲淹摇头。

  “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还是摇头。

  “若手中两个选择,一个是甜瓜,一个是一粒芝麻,范判官先选择那一个。”

  “甜瓜,你是……”

  “请,”郑朗不往下谈了,以后让他自己悟吧。若说养中必发,天下间只有眼前这个人才有资格,自己不行,欧阳修不行,更不要说钱惟演与晏殊之流。

  江杏儿立即捧上来黄绢。

  范仲淹哭笑不得,这小家伙对自己打了一个什么哑谜?倒不相信他是替刘娥做说客的,老太太不值得,小家伙也不会这么去做。苦笑了一下,开始用笔在黄绢上写起来。

  是韩愈的《原道》。

  小家伙不是要悟道吗?用这篇文章给他一些启迪。

  因为稍长,只好用小楷书写。

  在郑朗印象里,范仲淹的书迹只有一篇《道服赞》。

  此时范仲淹三十多岁了,写的字与《道服赞》上的字体,差不多很接近。

  仔细的看着他的用笔以及笔意。正统之人,因此取风依然与大多数人一样,来自魏晋,不过也舍其了妩媚,行笔劲利硬瘦,结字方正端谨,可又自带着一种峭拔之意。

  这种峭拔与欧阳修的那种峭拔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文坛宗师,后者是一片高洁的君子。

  所以后人说他的字是喜而凛。

  看上去很干净,似是一尘不染,因此养眼,谓之喜。再思之,又感到一种冷凛扑面而来,就象茫茫一片的塞外冰原,干净得让人仿佛羞愧而走。

  看得很仔细。

  真论起来,有可能是郑朗两世为人,亲眼目睹正在写的最好的字。

  写完了,他依然闭眼仔细回味。隐隐的他感到无论欧阳修,或者范仲淹,他们之间的字,有一个共同点。非是字如其人,也非是以瘦劲取长。再细想,又想不出。

  不仅是他,还有江杏儿。看到欧阳修的字,并不感到惊讶,天天跟在郑朗后面,也让郑朗一手好字养高了眼光。

  但此时范仲淹的字迹,明显又要比郑朗更上一层楼。所以痴痴的看。

  范仲淹一看这样不行,这不是钱惟演的后花园,只要主人不反对,你站一夜都没关系,毕竟在公堂。道:“小郎。”

  “呃。”

  主仆二人同时惊醒。

  诸位官员哑然失笑,不过心中也了然,纵然天资再高,没有这个痴劲,无论学业,或者书法,也很难取得让人仰望的成绩。

  字也得到了,为了避免洛阳的事发生,郑朗打算立即离开河中府。那怕在郊外某一个小镇上找一家客栈住下,再行慢慢消化,也不想呆在河中府,面对接将到来的应筹,于是问道:“范判官,小子想询问一个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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