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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离开人间

他是白无常 边城老孙 2892 2024-11-16 03:45

  梅潇焉第一次见万秋露,是在荷塘小桥上。

  月色下,万秋露喝醉了酒,伴着一身貂蝉的打扮,正在呕吐。

  梅潇焉与他说话的时候,万秋露还唱着伶音。

  没人会愿意接近这种又脏又疯的人。

  可是,梅潇焉偏偏就对万秋露,有着莫名的好感。

  并且,救了貂蝉,也救了虞姬。

  就连梅潇焉自己,也说不清,这好感,是从何而来的。

  如果白衣人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也就有了答案。

  可他说的并不是真的,梅潇焉已经听出了破绽。

  “你刚才说,阎王管不了人间的事?”

  白衣人饮酒点头。

  “那阎王管得了天上的事吗?”

  连人间的事都管不了,他怎么可能管得了天上的事?

  白衣人继续饮酒,摇头。

  “你刚才说,你是鬼使?”

  白衣人放下酒瓶,轻笑:“在下白无常。”

  “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吗?”

  这个问题似乎可笑,如果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怎么会屈居鬼使?

  白衣人低眉,自嘲的一笑。

  “连阎王也管不了的天,鬼使当然也管不了。”

  梅潇焉仍然在说,却招惹白无常一声长叹:“我自认为我讲话啰嗦,没想到今日遇到对手了。”

  “既然你管不了天,你怎知明日唱完戏就会天相大变,降下滚滚震雷?”

  梅潇焉的质问有力,似乎已经抓住了白无常的破绽。

  “我管不了天,但是无妄灾星,却管得了天。”白无常答的面色如常,沉声夸赞:“莫说降一点天雷,就算想把天撕开,也在无妄灾星的眨眼之间。”

  他把无妄灾星夸得如此神通广大,难道天地间真有这样的人?

  “无妄灾星为什么会相助于你?”

  梅潇焉仍然不信,他仍然在找白无常话里的漏洞。

  “因为无妄灾星,如今是地府的刺客。”

  “人人都说,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梅潇焉看着白无常,蔑笑:“地府既然有生死簿,何须再有刺客?”

  “地府的刺客不杀人,只杀散落在人间的怨魂鬼妖。”

  无论梅潇焉怎样质问,白无常总是能说出圆满的答案。

  “好。”

  梅潇焉与白无常碰了酒瓶,饮尽残酒,毅然起身:“明日,我等着你的天雷!”

  抛下酒瓶,梅潇焉扬长而去。

  白无常未起身,慢慢的饮酒,遥望梅潇焉的背影,自说酒话:“我说谎话的时候,人人都信,我说实话的时候,没人相信,这不是逼着我说谎吗?”

  有了数不清的金子,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班主一大清早起来,买通了地面上的各路管事,真在闹市街中,搭起了三丈戏台。

  戏告上明明写着中午才开锣唱戏,可是,仅在上午的时间,戏台下就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

  只因为戏告上还写着万秋露三个字。

  日上三竿时,一棒铜锣响起,红幔拉开。

  大唐盛世,薛仁贵平定西番。

  路经西凉国寒江关,有一员女将,手持凤嘴梨花枪,胯下桃花踏雪马,武功盖世,万夫难挡。

  薛仁贵之子薛丁山,任开路先锋官,也是马上步下的一员猛将。

  见到樊梨花连损我军七员大将,薛丁山不顾鸣金收兵的军令,催马上前,独战樊梨花。

  樊梨花正值青春年华,见薛丁山英眉秀目,是个朗朗少年。

  又试出他的武功卓越,不是酒囊饭袋,不禁将一缕情丝,沾染在他身上。

  樊梨花有意与薛丁山共结连理,又怕薛丁山嫌她是个番邦女子。

  明眸闪烁,计上心头。

  她刺伤了薛丁山的胯下战马,将薛丁山活禽上马鞍,回归本营后,再将薛丁山松绑释放。

  如此往复,三擒三纵,终于得了薛丁山的心意。

  为了与薛丁山喜结良缘,樊梨花决定投靠大唐。

  薛丁山欢天喜地的回营禀报父帅薛仁贵,说他已招服了樊梨花归顺,并想娶樊梨花作为妻子。

  阵前招亲,是何等大罪!

  父帅大怒,命刀斧手绑了薛丁山,要在帐外开刀问斩。

  消息传到了樊梨华的耳朵里,自己的情郎要被杀,这还了得?

  女英雄一怒之下,单枪匹马,杀进唐营。

  将唐兵们打得落花流水,劫走了被绑的薛丁山。

  大唐先锋,被困西凉国寒江关,这对唐军来说,是奇耻大辱。

  有樊梨花当关,唐军久攻不下,朝廷震怒,派下护国公混世魔王程咬金,到阵前督军。

  程咬金生性豁达,听了三擒三纵的故事,不免哈哈大笑。

  由他出面说和,薛仁贵免了薛丁山阵前招亲的罪名。

  再由他做媒,成全了樊梨花与薛丁山的亲事。

  喜事一成,大唐不但得了寒江关,更得了樊梨花这般猛将。

  自此后,樊梨花三擒三纵薛丁山的故事传为佳话,凭作千古美谈。

  此刻,万秋露就是樊梨花,樊梨花就是万秋露。

  戎马缨枪,旌旗铠甲。

  好一个十全武功的刀马旦!

  红幔闭合时,台下掌声如雷。

  万秋露,万秋露。

  人们扯破了喉咙,只为再见红颜一面。

  千呼万唤后,万秋露自红幔婉转处,重现身影。

  铜钱儿像雨点一样洒落在台上。

  万秋露足足谢了百次礼,人们还是嫌不够,声潮一浪高过一浪。

  碧日晴空,万里无云,哪有一点雷雨的天相?

  混在人群里的梅潇焉,轻轻一笑,昨夜那个白衣人,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念头刚刚闪过,突然狂风肆虐,飞沙走石。

  乌云滚滚,像千军万马一般,瞬间布满了天空。

  本来白日晴空,此刻却暗得像黄昏。

  天象突变,必降灾难,众人大惊,纷纷躲避。

  所有人都在逃,唯有梅潇焉,见势不妙,纵起身形,使出蜻蜓三抄水的绝顶轻功,踩着人们的肩膀,抢上戏台。

  只差一步,就要跨上戏台时,天降炸雷。

  天雷滚滚,劈散了戏台。

  大幕红幔,似猩红的鲜血,被埋葬在碎木之中。

  残木飞溅,割伤了梅潇焉的手脚,他不顾流血疼痛,疯了一般的去扒断木残骸。

  戏台有三丈高,集百人之力,搭了一上午才搭得成。

  岂是梅潇焉仅凭一双肉手就能清理干净的?

  天雷还在,暴雨倾盆,戏班子里的其他师兄们不敢抢着上前。

  雨水浇透了梅潇焉,踩在残骸上,他脚下更滑,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血泥雨水,糊了一脸。

  雨水落在唇边,居然是咸的。

  梅潇焉也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

  他心里只想着一件事,焉知绝不能让秋美,独自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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