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法场?”魏良白了胜男一眼,没好气的说:“乌鸦嘴!你以为咱们这是演电视呀,真要是有劫法场的,你和捕快们就要冲在前面拼命!”
“嘿嘿,”胜男也觉得自己兴奋过了头,她挠挠头发傻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哈。我就是随便一说,不作数的。”
“这还差不多,”魏良摊开一张白纸,开始和胜男商量具体的工作分派,“这些死囚,多是些恶贯满盈的盗匪,附近的百姓颇受其害,等行刑那天,肯定有不少乡亲来围观,届时群情激奋,场面可能会比较混乱。所以,你们捕快们一定要协调好,不要发生任何意外。”
“恩,我明白,”胜男收起调笑的心思,也开始认真的和魏良商量起来。
三天后,胜男亲自带着四个马快去牢房提人犯,并严密监督狱卒们给死囚戴好镣铐和枷锁,然后把尘封很久的囚车拉了出来,将一干死囚推上木笼车关好。
何时从牢房出发都是有明确时辰的,胜男见时间到了,便带着捕快和狱卒们一起押着死囚们出了大牢的院子。
等他们来到街道上的时候,宽阔的青石路两边,已经聚集了提前得到通知的百姓们。涌动的人群,让人有种错觉,是不是全城的人们都赶来了。看到这么多人,胜男警戒的握着腰刀,目光不断在道路两边扫来扫去,生怕拥挤的人群中蹿出劫匪。
突然,胜男眼前飞来一个黑影,速度很快,她根本来不及躲闪,被黑影砸了正着。些微的刺痛以后,异物被砸碎了,顿时一股腥臭的味道从脸上蔓延开来,粘稠的汁液顺着脸颊和鼻子缓缓流下。
搞什么?胜男无语的看着手上黄乎乎的东西。自从得到通知后,过去的三天时间里,她和魏良反复假设过刑场上发生的变故,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一只臭鸡蛋击中。没错,刚才的黑影正是从人群中飞出的一只鸡蛋,而且还是馊臭的蛋!
“大家快看呀,这就是匪首邱老大,那个杀人越货的混蛋!”
“砸死他,砸死这个畜生!”
“对对,砸死他!”
“呜呜,小三儿呀,老天有眼,害你的山贼终于要被砍头啦,我替你砸他……”
黑压压的人群中,飞出第一个臭鸡蛋之后,被恶匪欺压多年的百姓们,纷纷抄起早就准备好的烂菜叶子、鸡蛋壳和石块儿,用力的朝囚车砸去。一时间,胜男就见眼前、耳边“嗖嗖”的黑影乱飞,一不留意就被击中。
“奶奶的,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觉得砸贪官恶棍的场景非常解气,怎么就没有想到,囚车边还有捕快和狱卒呀,”
胜男悄悄的看了看其他的同事,似乎人家对眼前的状况,并不怎么惊讶,只是在砸物飞过来的时候,迅速的躲开。再看看后面的囚车,基本上已经被垃圾淹没了,邱老大消瘦的黑脸上满是黄色、黑色的汁液,草窝一样的乱发上还顶着几个蛋壳,活似孵出小鸟的鸟窝。
周围的百姓们,越砸越勇,他们开始发觉这是自己排解怨气、恨意的有效途径。起初砸的多是家里的烂菜叶和臭鸡蛋,垃圾扔完了还是不解气,干脆又运来成筐的萝卜茄子,也不管好坏,直接丢了过去,隔壁街上的菜市,各种硬质的蔬菜更是被抢购一空。
从大牢到刑场,不过一刻钟的路程,却因为道路拥塞,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胜男和几个捕快狱卒们,也沾了身旁死囚的光,等到了刑场后,原本整洁的官服上,满是鸡蛋汁、青菜叶子。
“这是怎么啦?”魏良接过胜男手中的批条,诧异的从她头发上捻下一根小白菜,再仔细一看,胜男的脸上也亮光光的,仿佛刚刚洗过脸一样。
“没事,还是赶紧把监狱的批条呈给大人吧,”胜男摸摸脸上的蛋汁,忍住想吐的冲动,连忙催促道,“办完正事,我也好尽快回家洗个澡。”
“好,”魏良见时辰不早了,连忙拿着文件来到杨知县面前,恭敬的递给他。
这时,狱卒也押着几个死囚来到行刑台上,刽子手正在用酒水淬着砍刀。
验明正身后,杨知县开始诵读几名死囚的罪状,并大声宣布刑部的批复——斩!
听了杨知县的话,围观的百姓们顿时兴奋的大喊,有的被山匪迫害过的人家,更是将死难家人的灵位放在刑台下,共同见证死仇人头落地的那一刻。
杨知县看了看一侧的漏钟,又对了对时辰,见午时已过三刻,便抽出签子丢在地上,庄严的喊道:“时辰已到,斩!”
“哈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刑台上邱老大挣扎着抬起头,他阴鸷的眸子扫过围观的人群,当他的目光接触到李大头的时候,他突然哈哈大笑,嘶声喊着:“世上最好吃的东西,老子吃过了;世上最烈的酒,老子喝过了;漂亮的女人,老子也睡了,什么福咱也享过了,死了也不屈!哼,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老子早就够本了!有些人,不要以为那了我的金子我不知道,哈哈,老子就算是变成了鬼,也会找你的!”
“行刑!”
杨知县见邱老大临死之时,还毫无惧色,更无悔意,便大声喝道。
听到命令的刽子手,连忙举起刀:
“噗!噗!”
手起刀落,壮硕的刽子手如切西瓜一般,亮光上下闪着,没过多久七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下来。
胜男闭着眼,心里却被邱老大最后的几句话,搅得七上八下的:自己拿的那些金子,虽然是马老六告诉她的,但也是南山山匪的脏银。邱老大这么说,难道他知道是自己拿了这些钱?!
应该不会吧,马老六开口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场,更何况,本来这些金子是马六留给娘和弟弟的,邱老大不可能知道?!
胜男不确定的想着,越想心里越觉得不安,更不敢去看刑台上的尸体和血迹。
“胜男,没事吧?”行完刑,杨知县便退场了,剩下的工作都是由魏良和李正义负责。魏良把工作分派好,来到胜男身边,却发现她还兀自一个人闭着眼傻站着刑台一侧,连忙担心的问道。
“呃?”胜男睁开眼,发现台下的人群早已慢慢散去,她有点疑惑的问道:“结束啦?”
“恩,尸体已经拉到义庄,”魏良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恩,不热,然后又伸手在胜男眼前晃了晃,发现她的反应还算正常,便松了一口气:“是不是第一次见如此血腥的场面呀,走,我送你回家!”
说着,魏良轻轻推着胜男的肩膀,准备送她回家。
“哦,我没事,没事,”胜男的眼前偷偷的瞥了一眼刑台,发现尸体确实不见了,只有两个杂役正在清理上面的血迹,忙回过神儿摇头,“衙门的事情还挺多的,你先忙正事吧,我回去换身衣服就回来。”
“真的没事?!”
说实话,魏良亲眼看到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心里也是一震,那种血浆喷涌的场面,让他实实在在的明白一件事——这不是演电视,这是真的。
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有些畏惧,更何况胜男是个女孩儿呢。魏良此刻才有些后悔,既然李正义还在继续为衙门当差,干嘛还要让胜男亲自经历这些呢?!
胜男连连点头,她不过是有些心虚罢了,虽然那些金子她已经变相的送给了附近的百姓和灾民,但自己也从中获得了好处,总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呼~看来钱还是自己挣得,花起来才心安呀。
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胜男对自己的事业也格外关注起来。
处斩了死囚,县衙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李大头也销假回来上班,除了精神有些萎靡外,对胜男倒也算是尊重,很是安分的按“捕快守则”当差。
这天,南山的高粱终于熟了,胜男和魏良迎来了第一次的秋收。
田地里,一人多高的高粱结结实实的挺立着,顶着如火焰一般的穗子,沉甸甸的穗子不时随风摇摆,宛若一簇簇旺盛的火苗。高粱地旁边补种的菠菜和圣女果,也开始长出翠绿的叶子,估计在冬天到来前,就可以收获。
而最让佃户们惊喜的,便是东家送给他们的玉米也成熟了,看着金灿灿如婴儿胳膊般粗壮的玉米,他们忍不住掰下来,捧到胜男面前。
“东家,您看,这是不是就是您说的玉米?”
王老实满是褶子的脸上,早已绽满了笑意,他激动的把颗粒饱满的玉米递给胜男。
“恩,不错,”胜男接过玉米,然后拨开外面的皮,指着里面的黄色颗粒说道:“呵呵,这才是玉米,外面的叶子不能吃的。”
“哦,知道了,”王老实搓搓手,有些期待的说:“那,东家,咱们开始收割吧?”
胜男抬眼看了看,其他的佃户早就跃跃欲试,脸上也是掩藏不住的欣喜,便点点头:“好,开始!”
随着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户和他们的家属,纷纷举着镰刀冲进地里,“唰唰唰”的忙活起来。成片的高粱瞬间倒下,妇女们带着孩子跟在后面,把收割好的高粱一捆一捆的堆在地头。而老人们则挎着竹篮,在田地四周的玉米丛里,小心的掰棒子。
胜男蹲在地头,抽了一个高粱穗,捻着红红的高粱,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喜悦之情涌入心田,她满足的叹息:呵~丰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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