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冬月将至, 余家老宅要办一场宴会的消息,基本上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与此同时, 杜父杜母他们在余家住了好些日子, 也开口说要回去了。
余太太挽留道:“再呆一个星期吧,等参加完宴会再走。”
杜母笑笑:“真不行, 我请了这么长时间的假,班上的学生估计都玩疯了。”
她在小城市的一所小学里教书,再过两年就要退休了,估计这是她带的最后一届,心里还是挺惦念的,想为自己的教师生涯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杜父连声附和,他性格老实寡言,这次来大城市一趟长了不少见识,可他还是更喜欢和老邻居们一起下棋钓鱼。
在这儿, 每次吃个饭都有一群佣人候在旁边, 他天生的穷命,实在是不习惯。
余太太见他们的态度很坚决,只好让司机送他们去机场。
余耿耿在一旁也说要去。
余太太其实心里不太愿意, 她怕耿耿跟着他们走了,但是毕竟他才是他们的亲生孩子,自己没有立场阻拦, 只好牵着他的手说:“早去早回。”
余耿耿安抚地挠了挠她的手心。
即将出发时,他环视周围,眼神微微惊讶:“杜归好像不在家, 要不等会再走?”
杜母长得温温婉婉的样子,说话却很利落:“不等他了,东西都收拾好了,现在去机场吧。”
她是故意没有跟杜归那孩子说的,既然把人家的孩子还了回去,就该保持点距离。
她又何尝不想把自己的亲儿子带回家呢?
这些天杜母也看明白了,余家的生活和他们这种普通人家完全是天差地别。
说句不好听的,余耿耿若是跟着他们,恐怕会过得不如余家佣人的孩子。
她教了这么多年的书,人情世故看得最透彻不过了。
既然余太太对耿耿有感情,就让耿耿留在她身边,享受最好的资源,将来必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只是,杜母脑子里想得很清楚,临分别了,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路上车辆稀疏。
杜家小儿子杜兮因为没能跟杜归告别,全程臭着脸,简直气得鼓了起来。
余耿耿揪了一把他的脸蛋,阴笑一声:“你耿哥亲自送你走,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摆脸色给谁看。”
杜兮敢怒不敢言。
这几天的短暂相处,他算是摸清了这个亲大哥的武力值,就跟自己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好比哥斯拉和家养小黄鸡,除了装死没有其他选择。
而且,余耿耿也远不如杜归那样宠着他。
到了机场,余耿耿帮着他们把行李搬下来。
杜母实在没能忍住心里的难过,轻轻地抱了他一下,语声发颤:“耿耿,你是个好孩子,以后要好好的。”
余耿耿被这番话说得心里有些发涩,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担心,以后还会见面的,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就过去找你们。”
杜母慢慢放开他,再抬起脸时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板着脸点了点他的脑袋:“不许回来,你就待在g市,跟着你大哥多学学,以后有时间我们会来看你的。”
余耿耿笑笑,没有反驳,到时候腿长在自己身上,想去哪里还不是看自己。
临走前,他偷偷加了杜兮的微信,叮嘱他有什么事赶紧跟自己打电话。
杜兮撅着嘴很不情愿地答应下来。
几天时间一晃而过。
余家的那场晚宴终于要到了。
尽管余老爷子曾经叮嘱过,要办得大一点,但是他们这个圈子,就这么些人,再大能大到哪里去。
受邀前来的宾客们身份个个高得吓死人。
还有不少低一个阶层的人想尽了办法,托各种关系,也想要拿到一张请帖,实在不行,厚着脸皮蹭别人的请帖,让他带自己一起进去也行。
相比要付出的代价来说,能够参与这样一场宴会,得到的回报可要丰厚得多。
有句话说得没错,条条大路通罗马,有的人却生在罗马,还有的人,连罗马都是他家的。
现实就是这样不公平。
关于这次宴会,请帖上写的名目是欢迎前来参加余太太的生日宴,实际上,大家都隐约猜到了,真正的余二公子恐怕会在宴会上首次亮相。
几家心思剔透的人家想得要深一点——余家现任掌权人可还是单身状态。
家世古老显赫,相貌英俊,无论是能力还是学历,都在同龄人中数一数二,听说性格也不错,自律又上进,试问哪个女孩子不想嫁给这样一位近乎完美的丈夫。
若是有幸被余淮之看上了,不说鸡犬升天,全家从此上一个阶层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所以,那些来参加晚宴的大家闺秀们纷纷卯足了劲打扮自己,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当然,也有不少人是来看好戏的。
主要是余耿耿以前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
大家都很好奇,横行霸道的二公子突然间跌落谷底的样子会有多悲惨。
晚宴正式开始前,余老爷子把余淮之叫去书房,皱着眉很不高兴地道:“家里人多,你让耿耿在房间里好好休息,不要出来乱逛,免得又惹祸。”
余淮之很坚定:“爷爷,耿耿就跟在我身后,有我看着他,不会出什么乱子的。”
余老爷子勾着背叹了口气,知道不可能改变他的心意,摆摆手让他出去。
他年纪大了,没那么多精力去操心儿孙辈的事情。
况且,如今的余氏集团也不再是他说一不二的那个时代了。
其实老爷子担心得还是挺有道理的,在原书的这段剧情中,余耿耿确实又闹出了幺蛾子。
作为一个前期占了不少篇幅的恶毒炮灰,他每次出现基本上都是为了推动剧情,让主角受和其他大佬们的感情更近一步。
这次宴会上,没有人邀请原文里的余耿耿。
余太太可能是余家唯一一个还记着他的人,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把耿耿喊过来,这次宴会可能会变得没办法收场。
然而,余耿耿还是听到了风声,乔装打扮一番后跟着别人混进了余家老宅。
他一眼看到被包围在人群中央的杜归,穿着得体的礼服,享受着所有人的恭维讨好。
他旁边还站着余淮之,虽然脸上表情很淡,但只要他站在那里,就没人敢为难杜归。
凭什么?
余耿耿死死地瞪着他们,明明大哥从来不拿正眼看自己,凭什么就对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乡巴佬另眼相看……
愤怒和嫉恨涌上心头,几乎要把他烧穿。
余太太塞给他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以前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如今都不肯接他的电话,他甚至连自己家都回不去,活得像个过街老鼠。
被负面情绪冲昏头脑的余耿耿终于忍不住黑化了。
奢华的晚宴上,他从衣服里猛地掏出一把枪,对准杜归,两眼通红地怒吼道:“你给我下地狱去!”
无数惊叫声中,余淮之替吓得动不了的杜归挡了一枪。
余耿耿很快就被保镖们按在了地上,漂亮的脸蛋上沾满了泥土,他没有挣扎,只是咧开嘴笑得有些瘆人:“凭什么这样对我,那你们都去死吧……”
因为有人挡在身前,杜归并没有受伤,只受到了一点惊吓。
余淮之却在医院了躺了很久。
杜归难过得不行,天天都去陪他,他终于明白,他一向畏惧不敢接近的大哥,其实对他挺好。
在医院里,余家两兄弟的感情突飞猛进。
主角攻裴云旗没有参加这次晚宴,他听说这件事之后,立刻就让人把罪魁祸首绑了过来。
新仇加旧恨,余耿耿在他手中受尽折磨,生不如死。
最后还是杜归为他求情,余耿耿才勉强留了一条命下来。
他被放出来的时候,断了一条腿,脸上的一道疤从眉骨贯穿整个侧脸,眼神空洞,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废人。
房间里,对即将来临的修罗场一无所知的余耿耿,正在试穿余淮之给他准备的礼服。
别说,原主这具身体稍微收拾一番,还挺像那么回事。
落地镜中的少年穿着量身定制的西装,拥有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眼里像是有光一样,身姿笔挺,因为上辈子接受过训练的缘故,后脊背习惯性挺得笔直,无论是腰部还是臀部的线条,都柔韧得恰到好处。
唯一一点余耿耿不太满意的,肤色太浅,碰一下便是一道红痕。
实在跟铁骨铮铮这个词搭不上边。
余耿耿扒拉着头发,认真考虑着要不要去剃个充满男子气概的寸头,听说寸头才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
门外传来敲门声。
余耿耿扬声喊道:“进来。”
杜归推门而入。
款式相近的黑色西服穿在他身上和余耿耿身上完全是两种风格。
杜归瞳色很浅,笑着看人的时候显得格外温柔,他道:“耿耿,我有些紧张,你呢?”
余耿耿笑了起来:“实不相瞒,我也挺紧张的。”
“……”
杜归看对方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的懒散样子,实在没什么可信度。
余耿耿很有自信:“别担心,你只用亮个相就可以了,不会有什么突发事件的。”
他隐约记得,原文中这场宴会最后匆忙收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原主砸场子了,现在,控制身体的是自己,他肯定不会去找杜归的麻烦。
所以,这次晚宴一定没什么波澜。
余耿耿心情愉悦地吹着口哨,心想自己的作用就是当个陪衬,全程吃吃喝喝就可以了。
他计划得很好。
但现实跟计划总是有些差距的。
当某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晚宴上的男人,气势凌然地从宴会厅门口走进来时。
余耿耿的笑容僵住了,暗骂了一声,操,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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