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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讲故事

  “你怎么看?”迪恩过来用手肘捅了捅李项轻声的说到。“怎么看?用眼睛看。你们什么时候用相机拍到过鬼?”李项讥笑着说到,“鬼不仅会反光,还能像猫科一样缩小瞳孔。话说这种事教你们入行的人就是这么告诉你们的吗?”。说的萨姆一脸尴尬。

  所有人的都进入小镇旅馆,这里和外面有些不同,最明显的就是房间分明是有被人收拾过的痕迹。而现在李项等人进来只用简单的打扫下就能入住。

  在李项看来事情很明显,当这里闹鬼的传闻出去以后,有人发现这能够作为一个商机,只用弄点机关什么的就能骗大把的游客来这里。但是好死不死的被撞了个正着,这里的确有鬼,并不只是一个传闻。

  旅馆里,李项自己收拾好了一间屋子。说是收拾其实只是把自己的行礼温彻斯特那里拿来的武器给藏好了。

  因为这里基本上早被打扫干净,就等第一批客人拎包入住了,你能想象连钥匙都被一一放好在一楼柜台上还编好号了的情景?

  李项三人选择的都是三楼,迪恩在楼梯口,萨姆在中间,李项选了最里面的房间。放好东西,三人碰了个面。

  李项顺便吐槽了下参加这个活动的人不包括自己的智商实在是感人。然后三人决定分开行动,最好在有人出事前把事情解决掉。

  虽然说好三人分开寻找线索,可实际上李项在温家兄弟离开后就回房间睡觉了。他觉得与其慢慢找线索不如安静的做个美男子,一觉睡起来之后总会有事情发生的,鬼片都是这样的。

  而且要是让李项像萨姆一样,拿着自己改装的搜索鬼魂装置像傻子一样到处去找鬼魂,李项觉得自己会疯的。

  而迪恩,他选择了向活动组织者莉安娜去套近乎以期望得到些线索,但是到底是不是为了泡妞就没人知道了。

  萨姆给人说了一声就自己在街上寻找开来了。就像李项说的一样,这里除了旅馆被人打扫出来以外其他地方都是落满灰尘的样子。

  毕竟有几十年没人定居在这里了,路面上长满了杂草,街上的老式路灯也全是锈迹斑斑。他拿着自己制造的仪器在旅馆附近的街道上找了几圈最终什么也没有发现,只好两手空空的回去,他还把希望寄托在迪恩和李项身上。

  等到萨姆回到旅馆的时候看到的是哈勃带着人往旅馆里面搬东西,按照计划他们十几人要在这里待上两天,如果两天之后还是一无所获那么大家就一起离开。

  这两天所需要的食物,饮用水之类的基本上都是自己带好了的,但是为了防止意外哈勃还是预备了一些额外的食物。所以说准备把这里打造成为一个旅游点的人就是哈勃了吗?

  萨姆和哈勃打了一招呼并且询问是否需要自己的帮忙。“不用了,我们已经弄完了。”哈勃说道“今天晚上我准备弄一个小小的party,现在我正式的邀请你们参加。就当做是祝我们这次能够有所收获好了。”

  “好的。”萨姆答应了下来,他表示到时候李项和迪恩也一定回来。上了楼萨姆看见跟在莉安娜后面转的迪恩没好气的把他拉到了一边:“你一下午就在这里撩妹了?”。“什么叫撩妹?我这是打听情报好不。”迪恩信手拈来的说到,对于说谎他从不打草稿。

  “那你打听到什么的有用的东西没有?”萨姆将信将疑的问迪恩。“没有,正好到了关键的时候你就来了。”他的脸上还有些回味和可惜,到底是什么关键就不得而知了。“果然我就不该信你。”。萨姆没好气的说。

  “别光说我啊,李项还在屋里睡了一下午。”迪恩决定祸水东引,将战火烧到李项那边去。听到这里,萨姆不知道为什么毫不感到意外。最后他把哈勃要搞聚会的事情告诉了迪恩和李项。

  李项被喊起来之后还认认真真的解释了关于为啥商量好分头找线索却一个人睡大觉的事情。

  他觉得不论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只要对方不现身李项等人是没有一点办法的,即使是萨姆的仪器也只是检测出鬼魂曾经在某个地方出现过而已。

  说到底谁都没有主动的侦测手段。所以说何不如睡个大觉养好精神等晚上的时候说不定鬼魂就冒出来了。

  何况即使是这两天一无所获,最后和这群人离开三人还是可以偷偷返回。他不信那鬼魂什么的能够忍受得住空虚的感觉,最后一定会出现来害人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比如说睡觉。

  反正一通歪理之后就没人在计较李项偷懒的行为了。

  既然是一群灵异爱好者的聚会那么内容就不光是简单的酒和性了。至少是带着灵异特色的酒和性。具体的说这个聚会的实质内容就是一群人谈鬼说怪,当然要是你能把到妹子也是你的本事,毕竟这一群人中的妹子不少质量也都可以。

  哈勃准备的可谓很是充分,他身为组织者当然第一个讲述他的故事。

  这故事是关于丧钟镇的。

  丧钟镇成名的时代有许多赏金猎人在这里长期逗留,其中当然是有些人品太差却偏偏枪法不错的人。独眼就是这样一个人,独眼的本名没人知道,只因为他少了个眼睛便被叫做独眼。

  常年做猎人的多多少少身上都有些残疾,少了个眼睛也是常事。但别人少了个眼睛都会带着一个眼罩,可他偏偏不。空洞的眼眶,一道从上到下的伤疤横跨整个脸颊,有人说那是被熊抓伤的,也有人说那是土著留下的纪念。但是所有说法都一样的是那次他能活下来只是由于运气好,他也从不否认。

  独眼的名声很坏,不光是他的手段残酷,那些当赏金猎人的又有几个好鸟?他不仅是猎杀土著人,而且他还常常伏击落单的猎人。所有人都不是每次出去都有收获的,但他不一样。他总是能在酒吧里拿出一块块血淋淋的头皮换钱。

  有人从他的手下逃出命来纠集人手想要找他复仇,但是却是找不到他的踪影,等召集的人手散去后又被他一个个的弄成的头皮换钱。治安官见他只对赏金猎人下手,从不伤害普通居民再加上本领不够,也就放任了他的作为。

  可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的尸体最后被人在立丧钟镇不过几百米的地方发现。

  那时候他的两个眼眶也都是空空的,身上东一块西一块的少了很多皮肤,那些少了的皮肤形状就和头皮一样被活生生的剥下放在他空空的眼眶前面。

  据说当天晚上独眼的幽灵就开始在丧钟镇徘徊,而被看到的人身上都会少上一块皮肤,就像独眼一样皮就放在昏迷的镇民的眼睛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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