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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第三十七片龙鳞(一)

荒海有龙女 哀蓝 6414 2024-11-16 06:18

  此为防盗章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 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 孑然一身, 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 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 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 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 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 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 可住在这种鬼地方, 谁来伺候她, 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 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 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 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客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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