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
置身于一片混沌的感觉,就像是被梦魇缠身,神识挣扎着,身体却无法苏醒。
此时此刻的林奇,就是这样一种复杂的状态,从他那不断皱起的眉宇,就能判断出他的精神正在备受煎熬。
“阿妈,要不然我叫醒他吧,他看起来好像很痛苦。”小桃依坐在木椅上,把一条洁白的毛巾浸在手边的铜盆里,拧干了水,叠好敷在林奇的额头上。
“不行,他的魇症很特殊,强行打扰他的话,脑部会承受极大的伤害。”金泽卓玛摁住女儿的肩膀,示意她不要乱动:“你阿爸去请汤婆婆了,汤婆婆是城里唯一的灵媒师,叫她来做一做法事,情况应该会有好转吧。”
“阿妈,封建迷信的事情,你怎么能信呢?”
“不要乱说话,二十年前的塔克拉玛,曾经闹过一场霍乱,死了不少人,政府连续派来几支医疗队都没有抑制住病情的蔓延,后来是汤婆婆带着几个徒弟,在城中央的神像广场上做了三天三夜的法事,才把传播霍乱的邪灵给赶走。”想起那件不堪回首的往事,金泽卓玛突然有点伤感,因为那一年,正是她和丈夫订婚的日子,几乎可以说是和死神擦肩而过,如果当时染上病,可能就没有小桃依这个贤惠懂事的女儿了。
“唔,好像听阿爸讲过。”小桃依抿了抿嘴唇,不敢多说话了。
母女二人等了没多大一会儿,从门外的廊道上便传来蹬蹬蹬的脚步声音,门一开,是终年穿着西装的桃依爸爸,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老态龙钟的女人。
女人身上的服饰看起来很特别,是那种绣着铭文的法袍,宽大且显得神秘,皮包骨头的手上,还拄着一根镶金戴玉的狗头杖,银色的头发挽到脑后,扎着一根古朴的翡翠簪子。她走路时颤颤巍巍的样子,好像随时都会跌倒一样。
“山田君,就是这个人吗?”等走到林奇跟前,汤婆婆确认道。
“嗨,请汤婆婆务必救醒这位客人,山田全家不胜感激。”男人说着,很有礼貌地鞠了一躬。
“汤婆婆,拜托了。”小桃依也双手合十,她的眼神看起来很乞望,林奇被送回来的时候,几乎只剩下半口气了,是她利用家里的简单医疗设备,帮林奇输了血,这才得以保全性命。而且当医生一直是她从小的梦想,她才不想自己的病人出什么问题呢。
“请放心,他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被梦魔附体了。”汤婆婆说着,示意所有人后退,从宽大的袖口里取出来一个小纸包,拆开以后,轻吹一口气,把纸包里的粉末吹向林奇的鼻孔,后者吸入进去一些后,猛地喘了两口气,眉头瞬间拧成一块,双手不自觉的紧攥成拳。
看到药效起了作用,老人又扬起手里的法杖,在半空中来回来去地划着半圆,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是某种古老而神秘的咒语。
“阿妈,汤婆婆在干什么?”小桃依不禁问道。
“嘘,小点声。”金泽卓玛下意识地把食指放在嘴唇上:“汤婆婆在祈求狗神的庇护,这里的人视狗为神灵,每家每户都不养狗,也从来不敢吃狗肉,这也是狗镇名字的由来,就连那些拿枪的毒贩,也不敢不尊敬狗神。”
“这样啊。”桃依点了点头,她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个,怪不得自己每次提出想要养一只猎犬,等天气好一点的时候可以带它进山打猎,都被阿爸和阿妈两票给否决了。
窃窃私语之时,那简单的法事似是到达了高潮,只见老人手里的狗头杖越转越快,然后呵的一声,重重叩击在地板上。
桃依一家人被吓了一跳,汤婆婆却是扒了扒林奇的眼皮,喜笑颜开道:“好了,梦魔已经被我赶走了,最多等半个时辰,病人就可以苏醒。”
“谢谢你了汤婆婆,这是一点小酬劳。”山田道着谢,递过来一个数额不明,用黄纸包好的红包,这是灵媒师这一行的规矩,做法事期间,不能看到钱,否则会惹怒神灵,招来不必要的霉运和凶兆。
“桃依快去看看,他好些了吗?”等送走了汤婆婆,金泽卓玛吩咐道。
小桃依一边帮林奇测脉搏,一边趴在他身上听心跳,听了一会儿便高兴地说道:“阿妈,脉搏恢复正常,心跳也恢复正常了,头上也不出冷汗了。”
“太好了,菩萨保佑。”金泽卓玛得知这个消息,心情和女儿一样高兴,身为店家,她们并不想自己的客人在店里出现任何问题,因为那种不好的结果对于她们来说,只会产生出更不好的结果。
果然,半个小时以后,林奇明显地感觉到神识恢复了清醒,但他并不能睁开眼睛,每次打开一条小缝,外界的光线都会像激光一样,带给他一种疼痛难忍的灼烧感。他只能选择慢慢适应,等他完全能适应外界光线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十分钟。
视野里的景象先是模糊不堪,然后像摄像头的聚焦一样,一点一点地变得清晰起来。
眼前,是一张少女的脸庞,清纯、可人、健康,笑起来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马莲花。
“阿妈,阿妈快看,他醒了,谢天谢地,他终于醒了。”看着睁开眼睛的林奇,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从小桃依的心底油然而生。
怪了,自己为什么还在羊城?而且看周围的布景,应该是曾经住过的桃依の小店吧。
难道是这家客栈的人救了我的性命?不应该呀,记忆中的最后一刻,好像是一个很苍老的声音。
林奇想从床上坐起来,但他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了,身体就像是戴着一副沉重的枷锁,就连平时最为活跃的气海,此刻也变成了一潭死水,空荡荡的没有生机可言。想要开口说话,更是痴心妄想,喉咙里莫名地堵着烧红的烙铁一样,每动一下,都是撕心离肺的疼痛,好像喉管随时都会开裂。
他平视了一眼,上半身并无大碍,只是右腿上打着厚厚的石膏板,枪伤处瘙痒无比。
“水……水……”无奈的林奇,只能强忍着疼痛,发出了两声分贝极小的求救。
“你说什么?”小桃依赶紧附耳过去,这才听清楚林奇说的话。
“水,阿妈,快点倒水,他要水。”
很快,一杯清水递到了嘴边,林奇根本顾不得许多,噙住杯口咕咚咕咚咽了起来。
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简直就跟人生中的第一次性。高潮那样美好。当温润的液体冲开林奇粘在一块的喉咙,又顺着食道进入胃里时,简直有种万物复苏冬去春来的美意,林奇发誓,这是他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一杯水。
“把……把壶拿过来。”严重失血导致了严重脱水,这可不是一小杯水能解决的,所以林奇准备一次喝个够。
“什么?”小桃依明显没反应过来,等她反应过来的同时,林奇已经翻身下了床,一路趔趄着走向屋子的另一端,从茶水案上拎起那个足有五斤重的水壶,拧开壶嘴,仰头猛灌了起来。
“爽!”饮够了的林奇,扬起手背一抹嘴角,晃了晃脖子,骨头咔嚓咔嚓作响。
“小心你的腿。”小桃依看着他,就跟看待怪物一样,这家伙的恢复能力,也有点太强悍了吧?
“不碍事的。”林奇笑了笑,直接掰开腿上的石膏板,使劲拍了拍已经痊愈的伤口:“看,早就好了,有吃的吗?”
“有,你想吃什么?”小桃依咽了口吐沫,这尼玛还是人吗?
“随便什么都可以,如果有酱牛肉和烧鸡的话,最好不过。”林奇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快要饿疯了,他的胃部空空如也,只剩下一点胃酸了。
“你等着,我去给你准备。”小桃依应着,和金泽卓玛一块去准备食物,很快,就又端着满满的几盘菜上来。
看到美食的林奇,就跟饿了几天的野狼看到了肥羊一样,懒得用筷子,直接上手撕下来一条鸡腿,吭哧吭哧造了起来。
“慢点吃,别噎着,喝点酥油茶吧。”看到林奇狼吞虎咽的样子,直叫人觉得好笑,他现在的形象,就跟电影里的大胃王差不多。
“还有吗?”不到十分钟的功夫,满满一桌菜连带一只大烧鸡,被林奇全部搞定。
“有,但是我怕你撑坏。”小桃依暗暗咂舌,她打量着林奇并不强壮的身材,很好奇那些食物都被他存放在哪儿了。
“撑不坏,按照刚才的分量,再给我来一桌。”林奇一边拿牙签剔着牙,一边要求道。
再……再来一桌?我刚才给你上的,可是我们店里的五人套餐哇!
“愣着干什么,快去。”林奇见她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便拍了拍女孩的肩膀催促道。
等她走了以后,林奇看着满桌的残羹剩饭,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要求,确实有点吓人。不过没办法啊,反正就是没吃饱。
就这样,在桃依一家人的强势围观下,林奇又成功地干掉了一桌饭菜,等他吃完最后一块牛肉时,所有人看他的眼神,几乎全是顶礼膜拜。
而某人却像是没事儿人一样,打着饱嗝,活动着拳脚,原本枯竭的气海,也在不知不觉中苏醒过来,真气正源源不断地从外界涌入。
酒足饭饱,林奇这才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他慌忙问道:“对了桃依,是谁把我送回来的?”
“送你回来的人已经走了,就是那位很奇怪的魔术师先生。”小桃依回答道。
“他什么时候走的?”林奇不免大吃了一惊,他想到过很多种情况,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拯救自己性命的人,竟然是那个怪里怪气的瘸腿老头,他看起来根本就没有战斗力,怎么可能搞得定荷枪实弹的白狗帮?
“我想想,哦对了,就是送你回来的当天夜里。”小桃依说到这里,不免打了个寒颤:“林奇大哥,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吓坏了阿爸阿妈和我,我们都以为你活不了了,到底是什么人把你害成那样,难道你在城里有仇家吗?”
“这个……”林奇顿了顿:“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不过谢谢你对我的救命之恩。”
林奇清楚的明白,绝不能让桃依一家人知道他跟白狗帮的仇怨,否则很有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那可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林奇大哥言重了,换做是谁,都会救你的,阿妈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七级浮屠有多高,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大概有七层楼那么高吧?”桃依卓玛笑着,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黝黑的脸庞充满了质朴。
“谢谢你了桃依妈妈,还有山田先生。”林奇知道,如果没有这一家人的悉心照料,他根本就醒不过来。
“我的女儿很喜欢你,他说你身上有一股男子汉气概。”山田扶了扶鼻梁上的平光镜,冲林奇竖了竖大拇指。这个来自东瀛岛国的外族人,给林奇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尤其是烧得一手好菜,绝对有五星级大厨的水准。
“山田先生过奖了。”林奇尴尬一笑:“今天是几号?”
“5号。”桃依点点头。
“也就是说,我整整昏睡过去了五天?”林奇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像他这样异于常人的体质,还昏睡过去了五天,如果受伤的人换成是别人,恐怕会整整昏睡过去一辈子吧。
“嗯,这五天都是桃依在照顾你。”金泽卓玛说到这句话的同时,眼神里却多出了一些别样的柔情,自己的女儿,好像从来没有对一个陌生男人如此上心过呐。
“谢谢你桃依,等将来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报答你和你的家人。”林奇可以想象得到,当一个陌生人对另一个陌生人伸出援手的时候,是需要足够大的勇气和自信的,这也是人类族群中对善良和人性的最好诠释,所以他又有点庆幸自己的幸运,在最艰难的时刻,遇到了最有人情味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