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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章:时间回到圣诞节(第三更)

恶棍之路 欧小花 2805 2024-11-16 07:12

  说道斯特恩跟瑞秋的交流,那么时间就得倒回2004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也就是圣诞节,原本瑞秋是不打算回洛杉矶的,但是在老头跟古德温连续四五个电话的轰击下,瑞秋不得不坐上飞机赶回了洛杉矶。

  回到洛杉矶之后,连家都没回,直接就上了VANS安排的车,赶赴VANS篮球鞋首次面市的促销活动,促销活动设在洛杉矶几大VANS的专卖店里。

  瑞秋并没有直接被带到现场,而是先到VANS的总部跟老头回合,进了老头的办公室之后,老头一把抱住瑞秋:“道格,选择你当我们的代言人简直是最完美的决断,你知道现在洛杉矶的那些年轻人有多疯狂吗?他们人人都想得到一双道格瑞秋的签名鞋——疯狗之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叫你回来的。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

  “哦,那接下来我应该去做什么?”瑞秋回道。

  “你接下来应该去洛杉矶的几大VANS卖场去做宣传,下午的时候我安排了一个记者招待会。”

  “好吧,该死的吸血鬼,这是我第一次有被剥削的感觉。”瑞秋笑道。

  “不,这不是剥削,这是双赢。”老头振振有词。

  “好吧,吸血鬼,安排我去工作吧!”

  “哦,你还有一瓶饮料在这里,喝了它再走吧!”老头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可乐,上面贴了一张纸条——疯狗的祝福!

  “你要喝一半吗?老头!”瑞秋接过那一瓶百事可乐笑道。

  “这是我的荣幸!”

  ……

  “在07年的时候,耐克跟阿迪达斯都向我提出了报价,而且报价都是顶级的。但是我拒绝了他们,我选择了VANS!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我成为了NBA史上第一有钱的家伙。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会选择VANS的时候,我回答他,是因为‘疯狗的祝福’!他不懂其中的含义,我也没有跟他解释什么,因为有些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摘自道格瑞秋的自传第五章《道格瑞秋——商业传奇》

  …………

  跟老头告别之后,在经纪人以及VANS市场营销人员的安排下,瑞秋开始了他的宣传行程,来到第一家专卖店的时候,瑞秋第一次感到了来自球迷的欢呼呐喊,那些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用他们对待摇滚巨星一般的阵仗来欢迎瑞秋,这让瑞秋有些受宠若惊了,所以他将他身上佩戴的金属链条,皮带全都扔给了那些疯狂的球迷。这一举动让那些年轻人更加疯狂了。

  他们狂叫着,放肆着,年轻的激情肆意汪洋。

  接下来是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

  本来只有五个小时的宣传行程,在瑞秋的坚持下,拖到了八个多小时,最后还是在经纪人以及VANS营销人员的劝说下,瑞秋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这就是道格瑞秋,活生生的道格瑞秋,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们给我掌声与欢呼,我就愿意为你们付出所有。

  上了公司安排的车后,瑞秋还意犹未尽的说道:“嘿,亚伦,德里克(VANS的工作人员),你们看到了吗?那些小伙子有多欢迎我,我太爽了,第一次被这么多人欢呼,我感觉我像迈克尔杰克逊。对了,德里克,你们还有其他什么活动吗?我还想去。”上了车之后瑞秋兴奋的吼道。

  “道格,道格,冷静点,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你的,不仅仅那些青春期萌动的少年,还会有大把的中年人,老年人。瑞秋,你行的!”古德温拍拍瑞秋的肩膀同样兴奋的说道,作为瑞秋的经纪人,他必定那个最乐于看到瑞秋被追捧的人。

  “道格,你知道今天我们卖掉多少鞋吗?”德里克笑道。

  “不知道!”

  “我们今天现场以及网络一共卖出了一万多双鞋,我们是直接供货,并没有中间商,所以想像一下吧,你的市场魅力到底有多大。如果不是因为你禁赛了的话,我相信这个数字最少会增幅百分之二十!”德里克难掩兴奋之情。

  “我想老头应该送我一辆车才行了。”瑞秋笑道。

  …………

  很快,瑞秋又被带到了新闻发布会的现场,由于瑞秋跟球迷互动多耽搁了二三个小时,所以不少的记者已经等的不耐烦了。但是瑞秋可不会去在乎他们的感受,因为在他眼里,球迷远远比记者要重要的多,他甚至把记者划归成敌人的那一类。

  所以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瑞秋显得也有些敷衍,并没有从中得到任何哪怕一点点实质性的东西,这让记者们相当恼怒,所以黑瑞秋继续执行,但是没人会去在意记者们报导些什么,因为大家都习惯了。

  记者会结束之后,又跑去参加了庆功会,喝酒喝的差不多的时候,古德温过来了,连拖带拽的将瑞秋脱离了庆功会现场。

  “大卫斯特恩要见你!”古德温将瑞秋拖到外面之后说道。

  “他要见我我为什么要见他!”瑞秋冷冷的说道。

  “哦!上帝!难道你不知道NBA他最大吗?”古德温显得有些秀逗了。

  “但是我又不是为了他而打篮球,所以我没必要去奉承他。”瑞秋坚持自己的原则。

  “难道你不知道他的一句话可以为你带来很多好处吗?”古德温持续崩溃中。

  “可是我是靠我自己的篮球技巧赚钱,又不是靠他的话而赚钱。”瑞秋仍旧坚持自己的原则。

  “难道他的一句话可以减少很多人对你的误解吗?”古德温差不多被瑞秋逼疯了。

  “别人对我的误解我压根儿就不在乎。”瑞秋死猪不怕开水烫!

  “他就住在对面的酒店,不用花太多时间的,也许你们见面会很愉快也说不定。”古德温近乎哀求道,碰到这样的雇主算他倒霉,不过也没办法,都是为了钱啊!

  “好吧。但是我只给二十分钟时间给他。”瑞秋终于将话锋软了下来。

  “天啊,这小子脑袋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啊?居然说给二十分钟的时间给大卫斯特恩。”古德温一边带路一边心里嘀咕,他可不敢说出来,万一瑞秋不去见斯特恩了,损失最大的就是他这个经纪人。

  …………

  ——————

  这个真的不是凑字数,我只是想换一个写法而已,就像是灌篮高手那种,比赛比着比着插一段回忆。呵呵!大侠表喷我!原谅小花的一次任性举动吧!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

  另外,在这里解释粗话的原因,在文章里加很多粗话,也许只是为了更好的符合人物的个性吧!

  因为要写这样一个人物,所以我看了很多很多的美国黑帮街头电影,那些黑人真的是把*YOU挂在嘴边的,每句话不加个*YOU他们就不舒服,为了*YOU而*YOU!呵呵!~

  粗话我会尽量减少的。

  另外说道加美国明星的问题,不是已经出现俩个超级超级大明星了吗?一个美剧明星一个超级超级名模!伊万杰琳莉莉跟达莉亚.沃波依可是很红的哦,虽然在04年并不怎么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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