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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 吏部外郎 第十七章 红贴钱

宦海风流 天堂发言人 3701 2024-11-16 07:25

  第十七章 红贴钱

  京兆礼泉县人邹氏凤炽,通文博学,明辩聪慧,乐善好施、忠厚信长,锡以汤沐,忠君爱国。可封江陵县开国子爵,主者施行。

  丁晋满意地看过诏书,审核无误,然后在最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承议郎主爵郎中延东县开国男臣丁晋,奉行。

  这是一份封爵诏书,由中书省撰拟,以一本为底,一本为宣,具体的施行过程是:底本留中书省,宣本送门下省;门下省审覆后再颁于尚书省司封司奉行。

  诏书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诏旨的具体内容,是中书省以皇帝的名义撰写的意旨,开头即称“门下”,表明是送往门下省的,这符合三省六部制的行政制度,中书只对门下负责。诏旨的后面是日期:黄龙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日期后面,就是中书省各级长官的签名。“中书令文正侯臣窦刚宣”;“中书侍郎安德郡开国侯臣王平斋监”;“朝散大夫守中书舍人臣黄展行”,其中,宣、监、行,表明了这三级主官各自的工作及负担的责任,如中书舍人黄展的“行”字,就是指这份诏书是由黄展草诏的。

  第二部分,为门下省于中书省文到翌日所撰。由门下省各级长官签名,表明审阅复核后,赞同中书省所拟诏书,随即呈送皇帝,是为“覆奏”。这里要强调的两点是,若门下省复核不通过,则由具封驳权的官员—“给事中”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另外一点是,因为幼帝现在还未亲政,因此如果复核通过,诏书会呈送给政事堂,而不是皇帝画可讫。

  第二部分的后面,同样要署明公务完成的日期时间,及各级长官的签名盖章,如这份诏书的便是:门下侍中开府仪同三司臣卢士琼、黄门侍郎清苑县开国子臣崔庸、朝请大夫给事中臣扬钜等审,后面紧接一句:诏书所右,请奉诏付外施行。

  在这部分内容后面,有两字“制可”,这是政事堂审批通过的意思,因为中书令和门下侍中都是真宰相,所以除重大事情外的一般公务,由门下侍中卢士琼手书“制可”便行,用不着再经由几位宰相的共同讨论研究。

  第三部分,由尚书省所撰,表明尚书省尊旨施行。第一句:十一月二十日申后都事郭长者受,这是说当时尚书省的值日官是都事官郭长者,这份诏书下达到都省后,由他承旨。

  紧接着,又是尚书省各级长官的签名,如尚书左仆射太子少师高爽、右仆射上柱国韦求德、吏部尚书特进光禄大夫显国公武仲归、中大夫吏部侍郎高九渊,这些人一一签名盖章,后面是一句话:告江陵县开国子邹:奉被诏书如右,符到奉行。

  诏书的最后,也是最终完成工作,由司封司承担,丁晋及下面承办各人员,写上粉饰赞美之语,再签上自己的大名:主爵郎中丁晋、主事范理、令史魏感、书令史王毅和,后面,同样是完成时间。

  到此,这份授爵诏书全部完成,由司封司承发吏发往受爵人府邸,不过,如爵位荣崇,往往由中使或显官陪同,前往宣读旨意。

  经过丁晋的努力,邹凤炽的爵位终于争取下来,不过其中颇费了点周折,邹骆驼接到诏旨后,大喜,竟然给了司封司一千贯的“红贴钱”。

  那这个“红贴钱”,又是怎么回事呢?

  说来,这还是丁晋的创举,自他来到司封司担任主官后,不久便发现本部门已陷入很严重的经济危机,常常因为公费的据济,而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展开,下面的官吏也缺乏工作积极心。

  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缺钱”。有钱能使磨推鬼,司封司穷得连办公人员的出差费、跑腿费都拿不出来,常常需要官吏们自己垫凑,又如何能让他们尽心尽力地去办事呢?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地思考后,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丁晋把生财的主意打在了授爵诏书上,诏书的具体内容,他自然不敢稍有碰触,他感兴趣的是诏书后面,归司封司负责粉饰的那一亩二分地,也就是本部官员签名盖章前的那几句粉饰赞美话。

  在以前,这些话总是冷冷淡淡,毫无新意,充满一种公事公办的味道,而到了丁晋手里,却是发生了大变化。丁晋聘用那些文笔好字体优美之人,将公事公办的话语,全部改为了充满感情色彩的喜庆之词,甚至,有时还请一些著名诗人应景题词,或祝贺,或赞美,体贴入微,让受者无不心动喜悦。

  此外,派承发吏宣示诏书时,升爵的敲锣打鼓,仪式极丰,而对于那些降爵、削爵的倒霉蛋,便注意照顾他们的自尊,偃旗息鼓,极为低调,并选用机灵、言辞巧辩之辈,温言安慰。

  虽是变化极大,细细想来,也不过是小小变革,为能如此,不过是从人之常情出发,顺应了人的虚荣心,使受者心情舒适,自然对司封司官吏亲切,给的辛苦小费,也就格外与众不同。

  这些小费,已经不能称之为小费,凡受爵者,自然都是达官显贵,并不在乎一点金钱,就看你做得好不好,漂亮不漂亮,如果能让这些贵人满意,如邹凤炽之辈豪爽者,也不在少数。

  小费不能称为小费后,自也不能像以前般随意地赏给某个承办小吏,而且,这笔钱是感谢司封司这个整体的,是属于部门所有人的。所以也不知从哪位贵人开始,兴起了一种用喜庆红纸包裹赏钱,托专人呈交给司封司的风气。因为包裹的纸是红色的,所以这种钱叫红贴钱,也称喜钱。

  不要小看这种赏赐般的喜事钱,“司封司”最忙碌的时候,曾在半个月内发出二十七封授爵赦书,共得“红贴钱”一千八百六十七贯,相当于朝廷发放给司封司两年的公使钱。不过这种忙碌并快乐着的现象并不多见,李景俭的钱爵政策,自颁布开始起,便一直受到大臣和士人阶级的攻击,很快,这个短寿的不得人心的敛财政策,便以失败告终。

  无论怎么说,托李景俭不知所谓的经济政策,吏部司封司是一个得利者,收入颇丰,不过丁晋之志,并不在此,于是有钱大家共同花,红贴钱,凡在司官员,下及办事人员、管车马的仆役,人人都有一份。

  到了后来,喜钱收得太多,丁晋觉得不妥,为免人眼红嫉妒,主动提出这笔钱归公,除为“司封司”自留一部分后,余款上交吏部,让本部所有官吏共享,从此这成为一种制度。

  一件事情,只要成为制度,后来者就很少再追究这件事情的原委本意,也不管对错,多年以后,这种喜钱及共享的默契,竟然渐成陋习,红贴钱数目多少,甚至还有具体规定刻在石碑上,如果升官受爵者拜受任命状后装聋作哑,不赶快把钱送上,那边就会发通知来催讨。喜钱再不是喜钱,反而成了人人厌恶而抛不开面子不得不献出的厌钱,这样的做法自然不能长久,后渐渐废除。

  司封司成功地度过了经济危机,还大赚了一笔,上下官吏无不喜悦高兴,都拍手称道丁长官的贤明智慧,可是丁晋却一点不高兴,心里还有些埋怨自己的失策。

  丁晋没有想到经过自己的小小变革后,本司的“生意”会如此火爆,收入会如此丰厚,这严重违背了他的本意,也不利于自己以后的仕途发展。

  丁晋为什么这么想?原因在于,这个时代自然不可能和现代相比,一个经济能手,能为本部门创收的主官,在现代社会,那是非常有利于仕途的大优点;可是在大周时期,往轻里说,这叫不务正业,往重里追究,很可能会将你和贪污腐化这些勾当联系起来。既影响清誉,又不利于仕途上的进一步钻营,所以丁晋认为自己这次的做法是得不偿失。

  别认为丁晋这是小题大做,因为官场上什么人都有,丁晋虽自认为自己仇人极少,但是就有人专门盯着他,寻找他的把柄和毛病,红贴钱这个事情,果然被人抓住,借以攻击告讦于他。

  这个人,就是“司封司”原来的主事官胡美卿。在丁晋刚来本司任职时,他和裴子雨同为属下两大佐官之一,此人恃才傲物,目中无人,说白了就是爱顶牛,不服管教,是官场上最让领导讨厌的人物,而丁晋虽常自以雅量,认为自己胸怀宽广,可是实际上,他的容人气量并不是很大,这从他的用人标准上就能看出些端倪。

  丁晋认为,统御之道,首在威信,如果领导失去威严,失去对属下的统管能力,那是官员最大的失败,所以他的用人标准是,宁可用庸才,不用不听话的人才。

  而胡美卿自恃高才,对自己的嘱托阳奉阴违,这是丁晋最不可容忍的地方,于是,后借胡工作中的一次严重失误,请令将他调走,又将范理从都省升调过来,辅助自己。

  胡美卿从吏部被狼狈逐走后,靠着关系,勉强在长安县署挂了份闲职,自然对丁晋非常仇恨,于是便十分留心司封司的动静,欲要抓住把柄,好好报复丁晋。这次,便让他抓到了好机会,他攻击的罪名也恰到好处:丁晋重钱财私物,坏朝廷清良风气。

  可是,胡美卿发往御史台的告讦,还是失败了,一方面是丁晋往日的良好名声,让他躲过了一劫,另一方面,丁晋太会做人了,有钱大家一起赚,既然吏部众官吏都从喜钱中得到了好处,当然不能坐视有人破坏这样的好事,于是一起抵触,御史台无法犯众怒,最重要的还是缺少了铁面御史丘度的御史台,已经没有几个真正铁铮铮无畏敢弹劾敢检举的御史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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