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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篇 第五章

宦海风流 天堂发言人 6256 2024-11-16 07:25

  第五章

  盒饭宣言:虽然在正文中,我们是配角或者配角的配角,但是在这里,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

  十六、【黄玉】

  黄玉是一位落魄文人,如果没有和丁氏结亲,也许他会像无数同样不得志的士人一样,穷困潦倒地度过一生。

  黄玉的最大缺点是非常好面子,不知是那位贤者总结过一个精辟的论点:底层人物,如果能够不要脸,那么他会生活得很好,如果非常要脸,那么他会过得很悲惨。这个论点在黄玉身上得到很好的验证,穷困而又自命清高,什么好事都轮不到他。

  黄家最困难的时候,丁老屠夫妻心疼女儿外孙,十天半月接济半斤猪肉,即便这样,黄玉的自尊心都有些受不了,每一次都要“脸色赫然”,好像遭受了多么重大的侮辱。

  黄玉命运的转折,发生在自己的小舅子丁晋出仕那一刻。从此刻起,黄玉的清高不再是死要面子,而是思想高尚、品行良洁。

  俗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丁晋在文裕县做县令时,就运用手中的权利,将姐夫黄玉调到了自己手下做事。

  既然上司是亲戚,那么一切都好说,成绩是显目地,功劳是大大地。

  不过,黄玉飞黄腾达的地方不是在这里,而是在一个他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蒲城。

  通过丁晋的关系运作,黄玉进入“鼓旗军”做了将军韩中原的“行军参谋”。这是他发达之路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一步。

  多年后,黄玉做了宰相,他最伤感的是韩中原的死,最感慨的是正因为韩中原的死,自己才有了今日地位。

  (黄玉名言:汝很可怜!)

  十七、【丁香】

  你说你最喜欢丁香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她!

  多么欢快的歌曲,正像她的为人。

  她是丁晋的姐姐,也是丁虎的姐姐,但是她却是最早逝去的人。

  她为两个家默默奉献,为了伺候父母,她情愿和丈夫分隔两地,她独自抚养教导幼女稚儿,人前,她总是笑颜绽放,人后,她或许也曾静静泪流。

  她总是那么泼辣勇敢,她的内心是否也同样坚强?

  我们只知道,她的内心确有异常柔软的地方,那是对父母的爱,对兄弟的爱,对丈夫的爱。

  三郎初醒时,她是那么地惊喜激动,以至于要借笑骂丁虎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接到丈夫千里传鸿,她是那么地高兴喜悦,眼神中充满了思念,但是她必须偷偷想念,父母儿女面前,她说:去那么远,怎么能习惯呢,我不去!

  当弟弟成为最有权势的人时,所有人都惟命是从,连他的岳父都小心奉承,不敢有丝毫怠慢,她却站在他面前,严厉训斥:他是你的儿子,你的儿子,你怎么如此狠心?

  她兴致勃勃地第二次前往长安,愿望是能和亲人团聚,可是死亡的阴影已经在不远的地方等着她。

  丁香花,就是她的名字,多么善良,多么脆弱,一如她的命运。

  (丁香:你,我,他,咱们都是亲人!)

  十八、【宋公普】

  宋公普是丁晋的夫子,也即授业恩师,他对丁晋的仕进影响很大,因为正是在他的帮助下,丁晋才拜在窦昭门下,从而开始了此后青云直上的道路。

  宋公普不是生来就当老师的,原文中说他曾经在朝中为官多年,但并没有具体说明担任何职以及为何正值壮年就辞官不就。

  这是一个谜,随着在这里谜底的揭开,一桩陈年血泪,也将呈现在读者面前。

  ……

  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此日可怜偏自许,此时歌舞得人情。

  君家闺阁不曾观,好将歌舞借人看。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

  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百年离恨在高楼,一代容颜为君尽。

  这是宋公普非常有名的一首诗,名为《绿珠篇》,此诗曾轰动天下,当然,宋公普现在名声并不响亮,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听过,不过在三十年前他确实是一时才俊。

  宋公普的弟弟宋公乔、宋公备以及其妹也都很有才学,并以文词知名。但其中还是以宋公普最富才华,当时,宋氏一家可谓满门皆名士,文章动天下。

  上面所说的这首诗,却并非闲时“看三国流眼泪,替古人担忧”时写成的诗,表面是写绿珠跳楼殉主的故事,但实际上却说的是宋公普自己那段刻骨铭心的惨痛。

  宋公普仕途开始还算比较顺,中进士后马上有了实缺,出任淳安县令。两年后调回长安,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左司郎中(从五品),虽然是尚书省的低职官员,但唐代分三省六部,尚书省是主管行政的,下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宋公普的资历,也相当不错了。

  宋公普和窦昭的交情,也是在此时建立起来的。当时,窦昭还是一个屡试不第的举子,宋公普很欣赏他的才华,认为他的诗赋清丽出尘,不带人间丝毫烟火味,戏称为“神仙派”。

  在窦昭逗留长安城的这段时间,宋公普对他非常照顾,并经常鼓励他,使他充满信心。

  话说,宋公普家里有个婢女,其实就相当于家妓一样的角色,叫做碧玉。该美眉容貌长得是国色天香,又能歌善舞,宋公普对她十分喜欢,甚至因为她连正式的妻子也不娶。(在古时,碧玉这样的家妓因为出身比较低,是不能被正式娶作妻子的,正妻都要“门当户对”,有身份的官宦人家娶妻也都得要出身贵族。)

  两个人浓情蜜意的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但却平空落下来一场塌天大祸。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朝中最大的权臣武澄宇的盟友,宰相曹斐,有一个儿子叫曹恕,是个极为贪花好色的家伙,不知道从何途径得知碧玉的美貌。说来这大周的风气也是比较开放,不像后世那样把女人深藏在内宅。就是皇后嫔妃在盛大集会上也都出来和大臣们见面,如果是自己家中的家妓,更是像服务员一样要负责起招待客人的任务。谁家的家妓比较美,比较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在当时像拥有珍珠宝器一样是一种荣耀。

  想来宋公普也向同僚们炫耀过碧玉的才色。曹恕这厮知道后,就仗着自己是宰相的儿子,太师武澄宇的门生,借口让碧玉去教家中的姬妾梳妆,就此霸占了碧玉,将她关在自己的侯府中,再不送回宋家。

  宋公普五内俱焚,碧玉不是那种一般的家妓,而是他深爱已久的情人知已。他日夜牵肠挂肚,以致于卧病在床。在身心的双重痛楚中,他在一块白绢上写了这首《绿珠篇》,派人重金贿赂了曹家的看门人,几经周折,终于将此诗传到了碧玉手里。

  碧玉看了,大哭了一场,将此诗缝在自己的裙子上投井自杀了。

  曹恕在井上捞起碧玉的尸身,发现了这首诗,知道是宋公普写的,当场大发雷霆。说来曹恕这小子也真够缺德的,抢了人家的心爱之人,弄出来这场惨剧,稍有良心的人岂不早就心中有愧?

  但曹恕却居然还要报复人家。记得原来看电视剧《红楼梦》,贾赦想逼娶鸳鸯不成,就用手捶着桌子嚎叫:“我要报仇!”让人看了又可气,又好笑,也不知道他报得是那门子仇。而曹恕这厮也来“报仇”了。

  说来时机也赶得巧,几年前,宋公普在淳安任县令时,搞过一场“敬钱改革”,废除了一些不正当杂税,给百姓减轻了很多负担,可是这样一来,他也无意中得罪了不少人,其中淳安县丞是最大损失者,不仅黑钱被斩断,还被宋公普喷了一鼻子灰。

  这个家伙几年后混得风生水起,成了曹斐的亲信,他就在曹斐面前添油加醋说宋公普的坏话。曹恕知道这个情况后,也马上来父亲面前告状,说是宋公普逼死了自己心爱的姬妾,是故意想和曹家作对。

  曹恕此前没敢告状,是因为曹斐这个人虽然小鸡肚肠、睚眦必报,但是为人还算正直,曹恕知道父亲不可能因为一个侍女,而将宋公普怎么怎么样。

  但是现在性质就不一样了,宋公普在曹斐眼中,已经成为一个纯心和自家过不去的敌对者。

  曹斐对待敌人,从来不留情,他很快就指使酷吏将宋公普以及其弟宋公乔拘捕下狱,严加拷问后,随便捏了两个罪名,就将宋氏兄弟远贬岭南。

  宋公乔还没有等到诏旨下来,就在狱中生病死了,宋公普后来熬到朝廷特赦,免罪出狱,随后,怀着一腔血泪,黯然地回到了洪州老家。

  数年后,武澄宇、曹斐党被朝廷剿灭,曹氏一家灭族,宋公普兄弟的血案也被平反,念宗下了一道圣旨,恢复宋公普名誉,便准备提拔他为吏部侍郎,但是宋公普拒绝出仕,他的心已经冷了。

  宋公普此后,就隐居洪州城,靠教书育人生活。

  对于帮助丁晋考取功名,他是比较矛盾的,一方面,他不希望丁晋踏入官场这个是非圈,步自己的老路;另一方面他的内心又是极度骄傲,他有一种向世人证明自己能力的渴望—不仅自己才华横溢,他的弟子同样出色。

  最后,宋公普还是选择了帮助丁晋,从此,世间少了一个谦谦学子,多了一位热衷功名的官人。

  宋公普临终时,对子孙的遗言是:凡宋氏族人,绝对不可做官。

  这条遗言只坚持了一代,他的五个儿子终身没有出仕。可是几年后,他的孙子持着他的遗物,拜到丁晋门下。丁晋感念宋公普的恩情,举荐他做了一任小官。

  (宋公普: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宋郎是路人。)

  十九、【郑旦】

  郑旦的小名叫花仔,似乎预示着他的风流本性。

  郑旦是丁晋最喜欢的属下,没有之一。

  这份喜欢当然不是因为小舅子的关系,但是,和这层关系还是脱不了联系。郑旦正是以小舅子的身份,少年时代就寄养在姐夫家中,这让丁晋能深入了解郑旦的性格。

  因为能了解,所以能喜欢。

  郑旦的性格可以用十六字表述:直率勇敢,桀骜不驯,心狠手辣,霸道野蛮。

  这些特点,从原文中不多的描写可以略知一二。

  原文1:郑旦撇撇嘴,不屑道:“你们要让我也跟那些泥腿子下地干活不成?我要学丁家阿哥,以后做大学问当大将军,比州府那个神气的刺史大人都要大的官儿。谁要欺负我,我叫人砍他头,咔嚓!”

  原文:突然飞来一颗小石子,打在丁虎脸颊上,疼得他直骂娘,正忙碌间,本想不理会,却没想到暗中人得寸进尺,不断有小石头飞来,片刻间,丁虎几乎被打得满头是包;,丁虎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却原来是郑小板的弟弟,郑府小公子郑旦,这小鬼躲在高高的围墙上,只拿着把小弹弓不怀好意地盯着下面的自己,丁虎火大本想上前收拾小兔崽子,可偏偏司仪此时喊道起轿,事关三郎面子,只得无奈作罢,悻悻然地说了声:花仔好调皮哩。

  原文:郑旦这小家伙自小就非常顽皮,这几年随着年纪的增长,整日带了些洪州城的“混世小魔王”惹事生非,连郑老旦都管他不住,实在头疼不已。这次郑旦因为被父亲责罚,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原文4:趁大人不注意,郑旦装出一副“大哥哥”的亲切表情,将三个小鬼带出雅间玩耍,门口,那个缺了手掌的残废多嘴问道:“旦少爷,请问你们要去哪?”郑旦在姐夫面前,可以装出些老实像,可对于这个残废仆人,他可不会客气,眼睛一瞪凶道:“让开,俺的事用你管?”……郑旦让三个小孩整齐地排成一排,面朝自己,然后笑嘻嘻地上前,用手拧了下“意哥”粉嫩的脸蛋。……

  原文5:郑旦最喜欢吃的是一种叫“含消梨”的个头非常大的梨子,这种梨肉质甜脆,掉到地上就会摔成碎块,出产地是在长安城南的樊川,当地人也把这种梨子叫做“口袋梨”,听说收摘含消梨的时候要先用布口袋把梨兜住,以免失手摔碎。不过郑旦却觉得摔碎的味道更好吃,在姐姐他们小心翼翼地捏着梨子吃的时候,郑旦会把梨子用力摔在地上,然后只挑其中干净的吃,他的这番古怪行为,让小板颇训责了几次。

  原文6:他观看的是那些被主人牵来售卖的马驹,郑旦做梦都想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然后骑着它腾云驾雾,好不自在;

  原文7:范理平日也和他混熟了,玩笑道:“旦哥儿,这是怎么了?路上被人抢了?一天不见人影,早上丁大人寻你可是甚为着急。”,身材粗壮的郑旦翻了翻白眼,一副大人的神情,没好气地道:“你才被人抢了。希望哪天你漂亮的媳妇被人抢了,看你还笑话小爷不。”范理大笑,扬爱儿看他人小鬼大,也是咯咯直笑,摸了摸他的大脑袋,娇笑道:“快些进去吧,你姐夫可是真生气了,上午去书塾找你,你怎地不在那读书?又偷跑出去玩耍了吧。”听的丁晋竟然去书塾找过自己,郑旦面色一变,不过嘴巴上还硬道:“读书,读书,整日让俺读那些破书,还不如玩耍来得痛快,爱儿姐,你们路上小心,俺进去了。”……

  原文8:丁晋叹了口气,自然知道他口中的朋友是些什么人。这个让他头疼不已的小舅子,来到京城不过两个多月,便神奇地结交了一批义气或者说是臭味相投的兄弟哥们,这些人多半是附近邻家的浪荡子,或者是霸街横巷的地痞少年,总之,都不是一些可以对郑旦有益处的人。

  原文9:郑旦还是没有说老实话,事件的真相是,他们一伙人吃了酒楼两席丰盛菜肴,结果却掏不出半文钱来,郑旦倒是没有吃白食的习惯,当时确实是说了改日再给,不过酒店老板怎么可能相信他们这群毛头小子,于是逼着要钱,还叫出几个五大三粗的伙计威胁。郑旦和同伴们的火气也便涌了上来,这些不良少年,平日没事还想生出些事来玩耍,遇到店老板的“蛮横”,自然不肯服软认输,于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在酒楼中爆发,结果他们将老板和伙计们好一顿臭揍,直到有人喊差人来了,大家才一哄而散……

  原文10:郑旦脸色涨红地嚷道:“敢抓俺姐夫,俺去砸了他大理寺。”

  原文11:郑旦狞笑道:“若他多事,把他扔进你家井里就是。”

  ……

  幼时顽劣,少年蛮横,一叶而知秋,郑旦小的时候,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这种性格,在他成年后表现得更为显著,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对他的性格形成影响也很大,就是在长安的生活。

  来长安前,郑旦除了顽劣不服管教外,还不学无术,认为学那些东西没什么用,来到长安后,在丁晋的悉心教导下,他除了依旧顽劣外,一个重大改变就是他开始认真学习那些“无用”的东西,这成为他以后一项重要立身之本。

  凡是有所成就的人,他可以蛮横,可以毒辣,他可以有很多缺点,但不能不学无术,一个草包,是注定不能成功的。

  长安生活,除了带给他在学业方面的转变外,另外一个重大意义就是,郑旦在这里结识了一批“狐朋狗友”、“纨绔子弟”。这些人改变了郑旦的某些处事原则和价值观,郑旦后来强抢民女,搞出好大一番风波,不能不说是受了这些人影响。他后期的一些“霸道野蛮”的行为,也多与此有关。

  不过,影响也不全是负面的,郑旦的强势和霸道带给了他巨大的成功,而且正是这些人,教会了他一个贵族应该怎么生活,郑旦虽然出自平民,但身上的贵族气息一直很浓,后来玉真公主正是爱慕他的翩翩风度,才不顾众人的反对,大胆地跑到他的军营,嫁给了他。

  郑旦在西域工作生活了十年,强取豪夺,一共娶了七位公主,相信历史上没有人能超过这个记录。

  (郑旦:我爱她们,并不是因为她们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她们是公主。)(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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