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觉醒
如果没有遇到艾尔就好了,霍华德心里这样想。如果没有遇到艾尔,自己就不会成为一个坏蛋,也就不会整天跟着艾尔胡作非为,那就不会遇见珍妮·洛佩兹,当然也就不会招惹到面前这个恐怖的怪物。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后悔药买不来,只能被动地接受现实。
霍华德看着面前掀开风衣后的男人,牙齿格格直响,因为过分的恐惧而导致浑身的肌肉颤抖,他哆哆嗦嗦地说:“你……你说得对,他该死……”
风衣男裂开嘴笑了笑,笑容就像死去了一百年的干尸,他甩开霍华德走到巷子里,伸手抓住了正在脱裤子的艾尔。
艾尔已经把珍妮扒光了,珍妮小白羊一样的身体似乎发出柔和的光,他激动地不能自持,可是却再也没有机会去侵犯小女孩了。风衣男的手异常有力,就像一把巨大的铁钳卡住艾尔的脖子把他提溜到半空中,任由他双脚胡乱踢腾,任由他两手四处挥舞。
艾尔的脖子被死死掐住,他的脸色涨得通红,他扭过脸去想找到自己的伙伴霍华德,但是他只看到了霍华德正在向远处狂奔的背影。
霍华德竟然逃走了!艾尔心中一阵恐慌,他试图掰开掐住自己脖子的大手,他还想看清楚究竟是谁掐住了自己,不过他只听到了一个有些沉闷的声音:“去死吧。”
小姑娘珍妮被一阵雨点那种恍惚的状态中惊醒,她摸了摸脸上温热的雨水,然后闻到了一阵强烈的血腥味,再然后她看到了艾尔。
艾尔的脖子被巨力硬生生扭断,脑袋耷拉在胸口,因为有一层皮还连着所以不会掉下来。
珍妮愣了一下之后发出尖叫声,她用力的擦拭着脸上的液体,看到艾尔的一刹那她就明白了,那不是雨点,是血。
尖叫声在空旷的小巷子里回荡,但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消失了。珍妮从地上爬起来胡乱套上自己的衣服,她抓住风衣男的手说:“快跟我走,你闯祸了!”
风衣男仿佛成了面瘫,脸上的表情有些茫然又带着些疑惑,他就这么木呆呆得被珍妮带到了她的家里。
珍妮的家果然像她所说的那样,很干净,很温暖,只是有些小。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小屋里错落有致的摆放着一些简单的家具,还有沙发和床。沙发和床紧挨着,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以坐的地方,
珍妮让风衣男坐在床上,然后絮絮叨叨地讲述艾尔的来历。
艾尔的名字叫做克林顿·艾尔,别人都叫他“小艾尔”,因为他还有一个哥哥拉马斯·艾尔。小艾尔是一个小混混,他的胆子并不大,只会欺负一些最可怜的人,但他的哥哥大艾尔是贫民窟里最能打的人。
拉马斯·艾尔有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绰号叫做“颈椎破坏者”,因为每一个死在他手里的人颈椎都被敲碎了。他在贫民窟拥有上百个手下,他的势力庞大甚至可以让内城的那些大人物听说他的名字,要知道那可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你杀了小艾尔,”珍妮在地上来回走着说,“你竟然真的杀了他,虽然我也很想那么做,我哥哥也很想那么做,这里有许多许多人都想那么做,但是没有人敢那么做。拉马斯·艾尔实在太可怕了,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这可怎么办呢?”
小珍妮赤着脚踩在地板上,她的脚上沾了些泥巴但并不能遮掩其美丽,风衣男低着头,眼神随着珍妮的脚来回晃荡,对珍妮的话置若罔闻。
小珍妮苦恼极了,她双手插进头发里揪了几下然后用非常坚决的语气说:“不行!你是为了救我才杀了那个混蛋,我不会不管你的。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住在哪儿,是内城吗?”
风衣男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然后低下头继续盯着珍妮的小脚看。珍妮更加苦恼了,她捂着腮帮子说:“天呐,你不会也是贫民窟里的混蛋吧?那你穿得那么像一个有钱人做什么?爱慕虚荣可不是一种好习惯。”
不管珍妮说什么,风衣男都只会摇头,他就那么一直盯着珍妮的脚,仿佛在看一件珍贵的艺术品。
珍妮见状痛苦地捂着额头得出结论:“原来你不仅是个穷鬼,而且还是个傻瓜!”
风衣男对珍妮的推论丝毫不感兴趣,他依然故我。珍妮只好自己自言自语,希望能想到一个好办法来应对眼前的坏局面。
小小的人影在屋里走来走去,珍妮絮絮叨叨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她看着风衣男的眼睛说:“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现在给我听着,我们得离开这儿,除非去内城,不然我们会被拉马斯·艾尔撕成碎片的!”
风衣男没有说话,但小珍妮却呆在了那里。
小珍妮看到了风衣男的眼睛,那是一双十分深邃好似星空一样的眼睛。小珍妮发誓自己从未见过这样迷人的双眼,此前她从没想过一个男人的眼睛可以这样好看。
深邃的双眼中似乎闪过一片蓝色的光!这光把小珍妮惊醒,她脸色羞红地站了起来摇着头说:“怎么了这是,我怎么老犯迷糊?”
“不管了,”小珍妮决定把疑问抛之脑后,“嘿,傻瓜,我们得离开这儿,快跟我走!”
“小丫头,我可不是傻瓜,”风衣男忽然开口说话了,“我是刘雨生,佣兵之王刘雨生!”
小珍妮惊奇的发现风衣男变了一个人,在他说出刘雨生这个名字的时候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仿佛刘雨生这三个字有着天大的魔力,可以让一个人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风衣男之前木讷而呆滞,就像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的家伙,但是他现在霸气十足,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力量。尤其在说出“佣兵之王刘雨生”这句话的时候,那种强大的气场几乎令人喘不过气来。
小珍妮张大了嘴瞪直了眼,半晌之后长叹一声:“妈呀,龙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