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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5章 曹操的吃相

汉起 赤血萌萌 2512 2024-11-16 07:37

  得了袁绍援兵,曹操东击徐州,不就即收复了任城国、收复了沛国北部。

  四月,遇曹豹于彭程,击之。

  彭城国去年就被攻破过,当时曹操将一段城墙拆掉、一把火把城内全部烧掉。曹豹不能抵御,弃城逃入下邳。

  满地深绿色的麦子让曹操哈哈大笑:“我笑曹豹无谋,不知割彭城国之麦,全都便宜了我!”

  属下报广陵太守张飞领兵北上,屯淮阴,声援下邳。

  曹操见北面臧霸也从琅琊国南下,就有着担心,生怕臧霸和张飞只是烟幕弹,而刘备突然起兵南下袭击自己,黑着脸下令:“将下邳国、东海国,能割之麦,尽数割了!”

  四月的麦子,根本没有成熟,只能做牲畜饲料。

  曹操军的士卒们一边割、一边咒骂上官:“哪个王八下令割青麦?太缺德!”

  城楼上军民、坞堡里豪族们气的嚎嚎大哭,要是麦子熟了,曹军割走,地里多少还能剩下些没割干净的零碎,一颗一颗捡起来,或者喂喂猪羊也好。

  割走青麦,到了冬天如何活下去?!

  ……

  解决了公孙度的威胁,刘备心情大好,令关羽为玄菟太守,令甄俨为辽东太守,子刘焘为都尉助守辽东襄平。

  没想到青州徐州急报曹操来侵犯,已破彭城,进围下邳。

  刘备只来得及留下移民、部分士卒在地广人稀的辽东补种些粟,他自己乘船急忙赶回青州。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得首先准备军需,才谈得上救援徐州。

  没想到张昭带着陈留边让从子跑来投靠,

  为他引荐的人叫桓晔

  刘备:“你是沛国龙亢桓氏人?为何跑徐州来?”

  桓氏非比寻常,乃是东汉有名的公侯世家,家传《尚书》,出过两任皇师、两名三公,比家世两千石档次还高,只比袁氏、杨氏稍微逊色。

  张昭介绍,桓晔是故三公桓焉幼弟桓良之孙,桓焉有孙桓典,即桓晔从兄,亦知名于世。

  弘农杨氏祖上是军功之家,到杨震一代,向帝师桓郁学习《尚书》,这才转变为儒学望族,从普通豪族一跃壮大,展开四世三公之美丽族谱。桓氏与弘农杨氏相互提拔、推荐的传承,故,桓典与桓晔皆亲近汝南袁氏、弘农杨氏。

  桓晔与桓典又正好相反——桓典亲近袁绍、曹操,桓晔亲近袁术、厌恶曹操。

  桓晔:“属下在沛国任职时,曾视曹操为阉党,试图将之杀掉!曹操深恨我。

  如今曹操领兖州刺史,我在沛国无处安生,就逃到袁公路麾下。没想到袁公路有勇无谋、豪华奢侈。

  料其难以成事,又闻刘青州宽仁待士、世之明主,故而来投。暂且充当县长一职。”

  边让从子献上《蒿里行》:“

  关东有乱士,兴兵反君王。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袁绍伪车骑,袁术据豫扬。

  兄弟且相争,群竖自伤亡。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刘备:“蒿里行不是曹操写的?”

  边让从子满脸悲愤:“是我叔父写的,曹贼抄边家,尽夺叔父之文稿,稍做修改,于是就有了曹操版本的《蒿里行》!”

  刘备被雷的外焦内嫩:“大新闻,没想到啊|!”

  边让之子以为刘备要剽窃:“叔父留下诗歌大多损毁或被曹操篡夺。还求将军能网开一面,免得叔父在青史上无名,在泉下不安。”

  “网开一面?”

  刘备好半天才弄明白:“本将不仅不会剽窃,还要将边太守的诗歌刻在石头上,可在人民英雄纪念碑旁,供众人瞻仰!”

  “原来是这样!”

  刘备一拍大腿。毛爷爷年轻时写出《沁园春长沙》,中年掌权之后写出《沁园春雪》,两两印证可见是毛爷爷亲笔所写。

  反观曹操起兵时已经35岁,若真具有不世之诗才,为何不见他像郦炎那样少年得名?

  35岁之前政务不繁忙,大把时间可以读书,郊游,写诗。以其公侯子弟、两千石之地位,诗文必定能使众人得知。

  事实上,曹操前半生却无可称道之诗歌。最近几年天天忙着打仗,却接连不断有佳作,岂非怪事!

  曹操掌权之前几乎无可称道作品,掌权之后却作品层出不穷,这中间道理,不是“才”字能解释,不是学习使人进步,而是“权”字使人进步啊。

  邴原:“且观曹操之诗歌,多有浪漫情怀,可他却是一个极端崇尚现实、功利之人,写出《短歌行》这种慷慨豪迈之诗歌正常,怎可能写得出清丽脱俗秋之诗,或《蒿里行》最后三局这般悲天悯人之诗歌?”

  刘备:“也不会全都是抄的吧?”

  邴原:“当然不会,抄一部分,属下帮忙写一部分。之后他自己再做修改就是!”

  就如后世的政府、公司领导,级别高了之后,下属有秘书或各种部门人员,可先写初稿,之后反复修改,直到领导基本满意。领导在此基础上加以修改,一篇文章就兼具很高的水准和该领导鲜明个人风格。

  很多大官僚年轻时候文章、演讲、诗歌几乎都是亲手所写,之后国事日益繁忙,就有着秘书或研究室写初稿,领导亲自修改之后,再经过领导集体讨论、酝酿,最终才是定稿。所以集体智慧之结晶,这句话写的清清楚楚!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刘备想清楚这一切,顿时发现自己剽窃杜甫之诗歌,并不可恨。

  他平时写檄文、公文极为辛苦,生怕写不好,为世人所笑。于是有了决定:

  后世诗歌,记得的就那些,越抄越少。观曹操所为,有了权力,既从鱼头吃到鱼尾,多半不是剽窃就是枪手。

  要刘备像曹操那样,杀人其人、剽窃其诗文,太过无耻,刘备不屑(容易露馅)。

  不如也像曹操父子那样,搞个建安七子之类的作为千金买的马骨,再招一批善写诗做文者写“初稿”,之后自己在做修改!

  如此或优美,或豪迈的诗歌、文章即可“为有源头活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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