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我不声不响回到学校。
我没有去求证任何事情,因为我不愿再触及自己的伤痛,我唯愿一切都已经过去。
这仿佛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个季节。每年梅花盛开的时候,整个校园都会显得格外嘈杂热闹。我把自己湮没在那种热闹里,来来往往,不引人注目,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学生。事实上,这一天我盼了很久了,不必再担心手机响起,不必再遮遮掩掩。我很努力地记下老师说过的每句话,很专注地做实验,很认真地写报告。我比对国外所有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大学,研究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我想考到奖学金,可以出国去。
整个春天,时间对我而言都是凝固的,从周一到周五,上课下课,重复而简单。双休日的时候寝室通常没有人,我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室里永远放满了书占据座位,我的座位一直靠窗边。
我喜欢窗前的那些树,它们郁郁葱葱,一些是洋槐,另一些也是洋槐。等到暮春时节,这些树就会绽开洁白芬芳的花串,一嘟噜一嘟噜,像是无数羽白色的鸽子。有时候复习得累了,我会抬起头来,那些葱茏的绿色就在窗下,放眼望去,隐隐可以看到远处市郊的山脉。
远山是紫色的,在黄昏时分,漫天淡霞的时候。而天空会是奇异的冰蓝色,将云翳都变得瑰灿绚烂,美得令人出神。通常这个时候我也饿了,背着书包下楼去食堂。一路上经过操场,永远有很多人在踢球。春天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春天也是这座校园最有离愁别绪的伤感季节,林阴道上不断有人成群结队高歌而过,他们是大四的毕业生,要去西门外的馆子吃散伙饭。
晚上五食堂有紫心红薯,食堂的菜永远是那样粗枝大叶,红薯也不过用蒸饭机一蒸,倒在很大的不锈钢盘子里卖。我买了一个配粥吃,掰开一半,看到它的紫心有细微的纹路,比心里美萝卜要漂亮得多。我咬了一口,才想起以前可爱挺喜欢吃这个,香秀每隔几天总要为它预备。我一直觉得奇怪,它为什么放着狗粮不吃,爱吃红薯。我一直不喜欢那条狗,它也并不喜欢我。可是有一次它救了我的命,就在我割开静脉的那次。如果不是它叫起来,也许我已经死成了。
可爱是怎么死的呢,我都没有问过管家。
晚上的时候自习室的人比白天更多,窗外的树生了一种很小的飞虫,从窗子里飞进来,落在书上。白炽灯照着它小小的透明翅膀,隐约带着青色。翻页的时候如果不留意,它就会被夹在了书页里,成了小小的袖珍标本。我总是吹口气,将它吹走,然后用笔继续划着重点的横线。
远处的寝室楼上又有歌声传来,是那些疯狂的大四学生,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总是又哭又笑又唱又闹。我觉得我的心已经硬得像石头一样,百毒不侵。我离开的时候一定不会有任何感触吧,因为我现在都已经想要走了。
四月的时候我又考了一次雅思,这次成绩比上次好很多。悦莹说:“童雪,你简直要疯了你,考这么高的分数干吗?”
我对她笑:“你要考的话,说不定比我分还高。”
悦莹已经放弃了雅思,因为赵高兴不打算出国。悦莹最近的烦恼比我多,她的爸爸反对她和赵高兴交往,理由是赵高兴是体育生,而且对商业完全没兴趣,最重要的是,他要求将来赵高兴做上门女婿。
“我那暴发户的爹,简直是旧社会封建思想余孽。我气得叫他去生个私生子,他气得大骂我不孝。”
“那你打算怎么办?”
“跟他斗到底。”悦莹愤然,“我谅他也生不出来私生子了,就算现在生也来不及了,他总有一天会服输,乖乖同意我和高兴的事。”
悦莹和她那暴发户的爹斗得很厉害,她爹把她所有的信用卡全停了,连她本来是挂在她爹的全球通账户下的手机号,现在也停了。
悦莹立马跑去买了个新号,然后短信通知朋友们换号了。她一边发短信一边恨恨地对我说:“我就不告诉我爹,看他找得着我吗。”
我知道劝她是没有用的,所以我只是很伤感:“你还可以和他怄气,多幸运。我想和爸爸怄气也是不可能的了。”
悦莹怔了一下,然后说:“别这样了,咱们快点想个招挣钱去吧。”她比我更伤感,“我就快没生活费了。”
真的要找兼职机会还是很多,我们学校是金字招牌,在网上那些家教信息,只要注上校名基本上可以手到擒来。唯一更强大的竞争对手是师大,悦莹恨恨:“谁让他们学的就是教书育人,我们学的全是配剂啊分子啊……”
我对做家教有种恐惧感,所以我从来不找家教这类兼职,我只留意其他的。
我和悦莹找着份展会的临时兼职,工作很简单也不需要任何技巧,就是把资料不断地补充到展台。我们在库房和展台之间跑来跑去,还得临时帮忙派发传单、填写调查表、整理客户档案……半天下来就累得腰酸腿疼,忙得连中午吃盒饭都是风卷残云。悦莹比我想的要坚强得多,她一声都没吭,我一直觉得她是大小姐,吃不来苦,结果她很让我刮目相看。
赵高兴根本不知道我们出来打工的事,悦莹说:“要是告诉他,他一定心疼拦着,我才不要花他的钱。”
我觉得很庆幸,我的朋友比我要幸福得多,她可以遇到她真心爱的人,而那个人也真心爱她,两个人可以坚持下去,不离不弃。
这是个大型的展会,很多公司都有展出间,来参观的人也特别多,尤其周六的下午,简直忙到脚不沾地,我连嗓子都快说哑了。隔壁左边展位是家卖滤水机的公司,他们拿了无数杯子,请客人喝水。等到人流稍减,那边展台有人跟我们打招呼:“过来喝杯水吧!”
悦莹跑过去端了几杯水过来,每个人都有了一杯。悦莹一边喝着水,一边悄悄对我说:“要是右边展位是卖烤面包机的就好了,说实话我都饿了……”
只有她在这种时候还可以苦中作乐,逗得人哈哈笑。
到晚上收拾下班的时候,悦莹差点从简易椅子里起不来:“哎,从来没有穿高跟鞋站这么久,还不停地跑来跑去。”
负责展位的经理是个女人,也是她招我们来做临时兼职的。她下意识地看着悦莹的脚笑了笑,忽然又低头看了一眼,脱口问:“你这鞋子是el的双色?”
悦莹大方地抬起脚来给她看:“淘宝上买的A货,仿得很像吧?”
我很佩服悦莹撒谎的本事,简直脸不红心不跳。
第二天中午吃盒饭,隔壁展位也在吃盒饭,这次悦莹不用对方招呼,就跑过去蹭了几杯水过来。我看她站在那里和隔壁的人说了好一会儿话,于是问她:“你跟人家说什么呢?”
悦莹朝我挤眉弄眼:“人家问我要你电话呢?”
“瞎说!”
“是真的!”悦莹悄悄指给我看,“就是那个男的,眉清目秀,看上去还不错吧。”
“你别把我号码乱给人。”
“当然没有,没你同意我敢给吗?”悦莹一边扒拉盒饭一边说,“不过你也可以试下,新恋情有助身心健康。你那个萧山也真是的,竟然石沉大海了,你白惦记他这么多年了。”
我拿筷子的手抖了一下,隔了这么久,提到萧山的名字,仍旧是痛,这种痛深入了骨髓,浸润了血脉,成了不可痊愈的绝症。
抑或我这一生都无法再爱上别人了,我已经灰心。
做了几天兼职我们每个人挣到几百块钱,对悦莹来说这只是杯水车薪。她从来没有在钱上头烦恼过,而她现在每天都学着记账,无论买什么都小心翼翼。她那暴发户的爹打过一次电话到寝室,悦莹不肯接电话,是我接的,我撒谎说:“伯父,悦莹上自习去了。”
“哦……”电话那端的声音听上去并没有任何感情起伏,“那你告诉她,这星期她要再不回家,就永远不用回来了。”
为什么资本家都是这种似曾相识的做派,我心里凉凉的,对方已经“啪”一声把电话挂了,我老实把这句话转告了悦莹,悦莹很不以为然:“不回就不回,他气死我妈,这笔账我还没跟他算呢。”
悦莹出事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以为她和赵高兴出去玩了,直到赵高兴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她那暴发户的爹等了大半个月看她还不肯低头服软,竟然派了几个人来直接把她绑回家,一路驱车千里扬长而去,等我们发现的时候,他们早就快到家了。
赵高兴非常愤怒,买了张机票就追到悦莹老家去。我非常担心,可是悦莹的手机估计被他那暴发户的爹没收了,怎么拨都是“已关机”。她爸爸派来的人还拿着医院证明向校方请了假,说悦莹身体不好,申请休学几个月。校方自然答应得爽快,我们连报警都没有理由。
我很担心赵高兴,不停发短信问他见着悦莹没有,他一直没有回我。第二天我才接到他在机场给我打的电话:“我已经回来了。”
“见着悦莹没有?”
“见到了。”
我不由松了口气,可是赵高兴一点也不高兴:“等我回学校再跟你说。”
原来,赵高兴找到悦莹家里去,悦莹那暴发户的爹倒也不拦不阻,任凭他们见了一面,然后开出最后条件:“想和我女儿在一起可以,但你要证明自己。”
“他要你怎么证明自己?”
赵高兴苦笑:“他给了我三份合同,让我任意签到其中一份,就算是合格。”
我一听就知道肯定不会是太简单的事,等拿到合同一看,更觉得悦莹的爸爸简直是异想天开地刁难。三个合同,一个是煤矿转让,一个是钢厂合并,另外一个则是化工厂建址。
“这年头谁会转让煤矿,煤矿就是金矿,就算有转让,我能跟对方谈什么?拿着这份合同请人签字?我什么都不懂……钢厂合并这种合同,我在机场等飞机的时候上网搜索了一下,这种案子基本得要一个律师团,还得跟国资委打交道。最后那个化工厂更难了,那得跟地方政府谈,甚至还要涉及到城市规划……”
我也知道这是绝望,不管哪个合同都不可能是赵高兴可以谈下来的,我们只是学生而已。而这些事情牵涉到的不仅有商业,更要有复杂的人脉网络。
“他爸爸说,要做他的女婿,就得有本事,我要是一个合同都谈不下来,就永远别想见悦莹了。”
“悦莹怎么说?”
“她说她爸爸不讲理,拿这样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来糊弄我。她爸爸也黑了脸,说接受我们俩的事情才是不可能的。最后我怕悦莹难受,还是一口答应下来。”赵高兴从来不曾这样无精打采,“就算是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会去努力的。”
慕振飞在香港,赵高兴说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我问赵高兴:“慕振飞怎么说?”
“他非常为难,在商业方面他不可能左右他父亲的决定,毕竟这些都不是十万百万的事情。”
赵高兴的家境只是小康,他的父母更不可能帮他谈成这样的合同。赵高兴绞尽脑汁地抱头痛苦:“我要有一个亲戚是大资本家就好了……起码能介绍我认识一下那些资本家们……”
我没有做声,因为我想起来我其实认识一个资本家。
可是这个资本家,我永远都不想再见他了。
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睡在床上,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床铺。那是悦莹的铺位,悦莹其实一点都不张扬,大部分时间她都和普通学生一样,她爹起初曾专门给她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公寓,她都逼着她爹挂牌租出去了。
悦莹说过:“走读哪有住寝室好啊,住寝室才叫念大学呢!”
我也爱住寝室,因为寝室里有悦莹。我和她在刚进校门搞军训的时候,就一块儿被晒晕,那时她就慷慨地把她的防晒霜借给我用,整个军训我们用掉整瓶名牌防晒霜,最后还是晒得和炭头一样黑;我们一起买饭打水,上课做实验,去西门外吃烤鸡翅喝鸳鸯奶茶;冬天的时候我们避着管理员用暖宝宝,夏天的时候用电蚊香;我去自习总会替她占座,上大课的时候她也会给我留位置。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可是在我心里,她像我自己的姐妹一样。
她从来没有瞧不起我,即使我骗她,即使她妈妈的死让她耿耿于怀,可她仍旧选择相信我,并且在网上替我辩白。
这样的朋友我只有一个。
我一直觉得庆幸,她比我要幸福得多,她可以遇见她爱的那个人,并且两个人携手同心。我一直觉得她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我这一生已经非常惨淡了,幸好我的朋友她要比我幸福得多。
我失眠了整夜,第二天早晨我爬起来就用冷水洗了个脸。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眉眼已经黯然,看不出有任何青春的气息。这三年来的经历比三十年更难熬,我二十一岁了,可是心已经老到如同七十八十。从前我一直恍惚觉得,总有一天一觉醒来,我会生出满头白发,然后这一生都已经过去了。
我走回桌子边坐下,出了一会儿神,然后把手机拿过来,拨打电话。
这个号码是我第二次打,上次他没有接,这次也没有。
我收拾书包上课去,上午有四节课,排得满满的,每一节都是必修课。
第三节课后我的手机在书包里震动起来。屏幕上的号码非常熟悉,我从来没有存也知道是谁。
我看了眼讲台前的老师,他正在奋力书写计算公式。
我从后门溜出去,一直跑到走廊尽头才接电话。我跑得有点喘,听到莫绍谦的声音时还有点恍惚,觉得自己又重新陷入某种梦境。
我一直以为他不会再接电话了,没想到他还会打过来。
他单刀直入地问我:“什么事?”
我有点讪讪的:“你有没有时间,我有点事想和你见面谈。”
电话那端有短暂的静默。我想他大约打算挂断电话了,毕竟我们的关系从来就不愉快,而且上次我还在病房里那样痛恨地骂他。
过了一会儿我才听到他问秘书,似乎是在问行程安排。这个时间他应该是在办公室,背景非常安静,连秘书的声音我都可以隐约听见。
“我明天下午过来,你如果有重要事情的话,可以到机场来见我。”
我急着问他:“你大约是几点的航班?”
“三点或者四点。”
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明天下午我没有课,可以去机场,可是三点是航班起飞还是降落时间?我拿不准主意,只好决定到时候吃过午饭就去机场守株待兔。
我向赵高兴要三份合同的复印件,我说我有个亲戚是做生意的,想拿给他看看想想办法。赵高兴估计也是急病乱投医,没多问什么就把合同都复印给我了。
第二天中午一点我就到了机场,一直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莫绍谦。我不知道他会从哪个航站楼出来,我去柜台查,不知道航班号也不知道航空公司,什么都查不到。我打他的电话,已经转到了全球呼。
天黑的时候我坐了机场快线回去,他放我鸽子也是应该的,毕竟我现在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上次我还把他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机场快线坐到了终点,我才觉得肚子饿。本来想去吃东西,又觉得没有胃口。地铁出口有不少的士在那里兜客,有人招呼我:“姑娘,坐车不?”
我本来摇了摇头,忽然又点了点头。
我打车到了公寓楼下,这里是酒店式的管理。门童上来替我开的车门,他显然还认识我,对我露出一个职业笑容:“晚上好。”
大门密码我还记得,搭电梯上去后我却有点迟疑了。不过既然已经来了,也没必要再犹豫。我按了门铃,没一会儿门就开了。
【十八】
开门的是用人,后面跟着管家,见着我似乎也不甚意外,甚至还笑眯眯地:“童小姐回来了?”
我很讨厌他的这种说法,可是我又不能不问他:“莫先生回来了没有?”
“莫先生刚从机场回来,现在在洗澡,童小姐要不等下他?”
我坐在客厅里等莫绍谦,用人给我端了盅燕窝来,这还是原来的做派,原来晚上的时候厨房总预备有。燕窝是专门给我的,我有时候吃,有时候不吃。
我很客气地对用人说:“麻烦给我换杯茶。”
茶端来我也没有喝,我只是怔怔地想着事情,连莫绍谦下楼我也没发现,他走到我面前我才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他。他明显还要出去,穿着西服外套,转头问管家:“司机呢?”
我硬着头皮:“莫先生,能不能麻烦你给我十分钟。”
他不置可否,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我抓紧时间将事情简单地向他描述了一下,然后把那三份合同都拿了出来。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过分,但我也没有别的朋友。如果可能,能不能麻烦你看下,哪个比较有操作性,起码可以让赵高兴少走点弯路。”
他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更没接那三份合同:“我没兴趣多管闲事。”
我几乎是低声下气:“我知道你很讨厌我,但我只有悦莹一个朋友……”
“我说了我没兴趣多管闲事,你可以走了。”
我咬了咬牙,到如今山穷水尽,还有什么退路可言?
“如果你答应帮忙,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脸,地上铺的地毯很深,一直陷到脚踝,绒绒的长毛像是一团团的雪,我知道自己送上门来也不过是让他羞辱罢了。
果然,他在短暂的静默后,忽然放声大笑:“童雪,你可真是看得起你自己。你把你自己当成什么?天仙?你觉得我离不了你?你从前对着我恨不得三贞九烈,光自杀就闹了好几回,没想到为了所谓的朋友,你还会跑来对我说这种话。”
我知道结果就是这样。我并没有抬起头来看他,省得让自己更难堪。我甚至牵动嘴角,想要苦笑:“你说得对,我真是太看得起我自己了。”
我抓着那几份合同,有些语无伦次地向他告别:“对不起,莫先生,打扰你了。”
我并不觉得后悔,能想的办法我都已经想过了,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哪怕得到的只有羞辱。我有点筋疲力尽地想,也许赵高兴自己还能想出别的办法来。
我搭电梯下楼,这附近全是高档住宅区,基本没有出租车过来。我也没有心思等出租车,只是低着头沿着马路往前走。
走了不知道有多远,忽然有人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一看竟然是莫绍谦,他的眼睛在黑暗里显得越发幽冷,声音更冷:“你还打算去找谁?”
“没有谁。”我丧失了一切希望,只觉得心如死灰,“我自己命不好,谁也不会帮我的。”
他摔开我的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反正他也不会帮我,我转头走了两步,回头看他还站在那里。路灯将金色的光线洒在他身上,他还是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样子,即使站在路灯下都不显得突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追下来。我从来都不懂他,他太高深莫测,心思不是我等凡夫俗子可以去揣度的。
我刚走了一步就被他重新拽住了,几乎是将我整个人拖到他怀里,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狠狠地吻住我。
从前他也会吻我,就像今天这样,带着野蛮的掠夺气息,霸道席卷得令人心悸。我闭起眼来任由他为所欲为,反正三年我都忍了,再忍一次也没有什么。
他停了下来,我睁大眼睛看着他。
“一个月。”他的声音里隐隐带着某种厌憎,仿佛是在痛恨什么,“你再陪我一个月。”
“你看下合同吧,”我根本没有情绪的起伏,“三个合同都不是那么简单,要不找你的律师看看。”
他的胸口微
微起伏,我知道自己很贱,我觉得已经无所谓了。他或者需要拿我来气慕咏飞,他或者现在仍旧需要我。但我和他的交易从来都不愉快,从一开始到现在。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拿我的舅舅来威胁我,三年里我们无数次假惺惺,在对方面前互相压抑着杀死对方的冲动,直到最后撕破脸。
可爱死后,在医院里,我们彻底撕破了脸,但我没想到自己还是不得不回来求他。
我没有指望他好好待我,我反正已经自暴自弃了。
令我觉得意外的是,当天晚上他并没有碰我。他睡主卧,我睡在自己的那间卧室里。
离开这里太久,我无半点睡意。
衣柜里还挂满了我的衣服,连梳妆台上都还放着我的化妆品和梳子。我原以为他会让人把这些东西都扔掉了,没想到一切依旧。桌上花瓶里面插着满满的紫色风信子,莫绍谦似乎很喜欢这种花,可是他的房间里从来没有花,倒是三年来我的房间永远都插着这种花,我都看得腻了也不曾换过。有时候他就是这样霸道,非要将所有的一切烙上他的印记。
或者他早想过我会回来,甚至悦莹的事情根本就是个局。资本家与资本家是一伙的,谁知道悦莹的父亲是否与他相识。
我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
但哪怕是圈套,这一切也是我心甘情愿。
早晨我起来的时候,莫绍谦已经走了。合同他并没有看过,他也没有留下半句话。我觉得很忐忑,事情不像我预想的样子,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司机送我去学校,在去学校的路上我想出了一个主意。
这天的课上完后我就跑到宠物市场去,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萨摩耶竟然那么贵,小小一条幼犬就要一千多,将近两千块。
我卡里的钱不够,还差三百,磨了半天人家也不肯卖给我。最后看着我都要哭了,老板倒噗地笑了:“算了算了,你这么喜欢这只,我贴点利润卖给你得了。”
我把那只还在哆嗦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路兴冲冲回去。
那天晚上莫绍谦却没回去吃晚饭,大约是有应酬吧。厨房给我做了饭,我也没多少心思吃。我一直看电视看到十二点,他也没有回来。
我只好上楼去洗澡睡觉,刚睡下没多大会儿,忽然听到楼下有动静。我知道是莫绍谦回来了,所以我连忙爬起来,抱起已经睡着的小狗迎出去。我在走廊里遇见莫绍谦,他走路的样子不太稳,明显是喝高了。
我从来没见过莫绍谦喝高,所以一时有点发呆。
他也有点意外地看着我,看着我怀里的那条狗:“你怎么在这儿?”
“我买了条萨摩耶……”我把小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和可爱小时候很像吧?”
他突然就翻了脸:“别提可爱!你以为你是谁——你买狗做什么?你想拿这个来讨好我?你把我当傻瓜?知道我会当傻瓜,你知道我会当傻瓜所以你才来找我。”他的眼中怒火幽暗,似乎对我有着某种切齿的痛恨,“你别欺人太甚,也不要太得意,我是傻瓜我自己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我!”
我有点呆呆地看着他,我没想到他会生气。我以为他会喜欢狗的,可是他一伸手就推开了我:“滚开!”
我被他推得撞到墙上去,小狗也被撞醒了,睁大了眼睛在我怀里呜咽着。我的肩膀被撞得很痛,他再没有看我一眼,径直走进主卧“砰”一声就摔上了门。
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小狗舔着我的手,一下一下,热乎乎的小舌头,它挣扎着想要把脑袋从我胳膊里挤出来,我低头看着它,它漆黑的眼珠也看着我。我确实不招莫绍谦待见,连累得它也不招他喜欢。
第二天,管家倒把香秀招回来了,小狗在原来可爱的房间住下来,香秀非常喜欢它。香秀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我才知道原来可爱是被车撞死的。香秀那天带可爱下去遛,结果可爱看到莫绍谦下楼来,突然挣断了绳索疾冲过马路,没想到正巧驶过来一部车,可爱就被撞了。
“先生脸色变了,他送可爱去医院,可是已经没有办法。”
我还不知道香秀会说中国话,我一直以为她只会说英文。
给小狗洗澡很好玩,我负责按住它,香秀负责给它洗。小狗用它两只爪子拼命扒着我的手,当花洒的温水淋到它身上的时候,它只差哀嚎了,两只眼睛泪汪汪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负疚极了:“是不是很烫?”
“小狗不喜欢洗澡。”香秀用她那生硬的中国话说,“洗完好。”
洗完澡后的小狗被包在大毛巾里,软软的像个婴儿,香秀用吹风把它的毛吹干。瘦弱的小狗渐渐变回圆白滚胖的模样。香秀突然说:“没有名字!”
我也想起来,小狗确实还没有名字。因为一连三天,我见着莫绍谦的时间都不超过半小时。我本来是想让他给小狗取个名字的,可是他根本就不理我,也压根不理这只狗。
第三天晚上我有些沉不住气了,因为我不知道这样僵持下去,他是否会真的帮忙合同的事,我下定决心想要求得一个保证。晚上他照例回来得很晚,我等他进了浴室,就悄悄溜进了主卧的衣帽间,我记得这里也有扇门是通往浴室的。
衣帽间到浴室的门果然没锁,我在衣帽间里把衣服换了,然后找了件他的衬衣套上。我记得去年有天晚上他睡在我房里,早晨我随手捡了他的衬衣穿去洗手间,出来后被他看到,他缠着我不肯起来,害得我旷掉整整半天课。我有点忐忑地拉了拉衬衣的下摆,男式衬衣又宽又大,这样子够诱惑的吧。
我小心地将门推开一条缝,看到莫绍谦躺在浴缸里,眼睛微闭像是睡着了。他今天应该没喝酒吧,我悄悄把拖鞋也脱了,赤足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一直走到浴缸边,我忽然看到LED显示屏上闪动的画面,那是《网王》。我做梦也没想到莫绍谦会在浴室里看《网王》,这也太滑稽了,他这样的大男人,怎么会看这种片子?可是我顾不上想为什么莫绍谦会看卡通了,因为他忽然像是觉察到什么,已经回过头来。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既冰冷又无情,更多的是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我有点尴尬,站在那里进退不得。
“谁让你穿我衣服的?”他的声音也十分冷漠,“出去!”
我看到他搁在浴缸边的手都捏紧了拳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气。我心一横就豁出去了,在他打算赶我出去之前,我决定豁出去了。我像只鸭子般扑腾进了水里,我本来是想去抓他的胳膊,但因为浮力我有些站不稳,最后狼狈而本能地搂住他脖子。他很厌恶地想要挣脱,我们在浴缸里几乎打了一架,结果就是全身都湿透了,我像八爪章鱼一样扒着他就不放,他气得连眉头都皱起来了。我死皮赖脸地亲他,从下巴到脖子,他终于被我亲得不耐烦了,反客为主按住了我。
最后我累得在浴缸里就睡着了,连怎么从浴室出来的都不知道。
后来其实我醒过一次,因为有人在拨弄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全都湿了,今晚我好几次差点没被淹死或者呛死,幸好每次扑腾到最后莫绍谦还能记得把我捞起来。
我睡得迷迷糊糊,只知道有人坐在床边给我吹着头发,因为我听到吹风机在耳边嗡嗡地响,温热的风拂在脸上,然后温暖的手指拂过我的脸,轻轻将我的头转到另一个方向。
我被那暖风吹得很舒服,小时候妈妈也会拿着吹风机替我吹头发,她总是说不要湿着头发睡觉,不然会头疼的。这种嗡嗡的声响很让我安心,仿佛还是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我喃喃叫了声妈妈,我想自己或者是在做梦吧,没过几秒钟就重新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脖子发麻,因为没有睡在枕头上,而是枕着莫绍谦的胳膊睡了一夜。他身上还有熟悉而清淡的香气,那种我最讨厌的气息。而我竟然窝在他怀里,毫无知觉,像只猪一样睡了整夜。
我觉得很可耻,也许一次次出卖自己,我已经麻木甚至习惯,到现在竟然觉得自然而然。我不做声悄悄溜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上课。
我倒了两次公交,结果迟到了。没有人帮我占座,悦莹不在,我独自坐在最后一排,觉得非常孤独。整堂课我都有点心不在焉,抄笔记的时候我总看到手腕上的菩提串。我记得悦莹当时说话的样子,病房灯光下,她的侧脸温柔而美好。我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我想如果真的可以帮到悦莹,什么都是值得的。
晚上我回到公寓去,莫绍谦难得在家里。我们两个一起吃了饭,我有点食不知味,这样家常的气氛真让我觉得格格不入。早上他没醒我就跑了,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态度。不过他一直没搭理我,我也不好跟他说话,吃完饭后香秀来跟我们打招呼,她要去遛狗了。小狗连走路都还有点歪歪扭扭,就会拿湿润润的眼睛看人,一脸的天真无邪。套上颈圈后不太习惯,它一直用爪子挠啊挠,香秀想阻止,它还是挠个不停。
莫绍谦皱眉看着那只狗,我趁机问他:“要不取个名字吧……”
他还是没什么表情,不过终于开口说话了:“就叫讨厌。”
我有点讪讪的,缩回去不做声。香秀却很高兴,以为讨厌是个和可爱一样的词。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讨厌这只狗,就像讨厌我一样。可是谁让我有求于他?
我和莫绍谦的相处似乎陷入一种僵持,他对我不冷不热,而我在他面前显得很心虚。从前他虽然对我不怎么好,虚情假意总是有的,比现在这种冷冰冰的样子要让我好受得多。我担心的是他不肯履行协议,虽然他从前还算是言出必行,但他这样翻脸无情的人,万一要反悔也是易如反掌,反正我也被他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幸好快要放假了,我主动提起来陪他出去玩,他也好像没什么兴致似的:“随便你。”
我觉得很气馁,这一个月的日子显得很难熬。他似乎工作挺忙的,我不太能见到他,因为他回来得晚,我在家他也不怎么搭理我,我几乎都有点担心了。等到放假的时候,莫绍谦终于问我:“上次你说要出去,想去哪儿玩?”
我很知趣:“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
【十九】
我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海滨去,下了飞机我就开始觉得害怕,等看到海边那幢别墅时,我简直都快发抖了。
别墅和上次来的时候没多大�
�变,我只是不愿意回想起在这里发生过的事情,海浪声让我觉得眩晕,关于这里的一切记忆都让我觉得难受。我勉强对莫绍谦说:“我就住一楼好不好?”
没想到他说:“一楼没有睡房。”
我痛恨二楼的那间卧室,哪怕落地窗帘关着,刚刚走进去的时候,我仍旧有种想逃的冲动。
这边别墅里没有用人,一切要自己动手,我把行李箱打开把衣服挂起来,我没带什么东西来,不过是换洗衣物。收拾好了后,我才鼓起勇气拉开窗帘。窗外是宁静的海,极目望去还可以见到岛屿隐约的影子。沙滩上有鸥鸟在散步,海浪泛着白色的花边,扑上沙滩,然后又退下去。我坐在床上发呆,三年过去了,我以为我再没有勇气对着这片海。或者时间真是最好的良药,让我把曾经的一切都淡忘。过去是从这里开始,他是想再在这里结束吗?
有人在开着的门上不轻不重地敲了几下,我回头看,原来是莫绍谦。大部分时间他都彬彬有礼,像个君子。他已经换了休闲的衣服,他问:“我要去买菜,你要不要一起?”
买菜?
上次来的时候好像全是吃的外卖,我都不太记得了。那是一段太不堪的记忆,我被迫将它从脑海里抹去,所有不愉快的回忆我统统用忘记的方式去处理。我不愿意一个人呆在这里,所以我老实地跟他去买菜。
我做梦也没想到资本家没有车在这里,不,还是有车的。当莫绍谦从地下室里把自行车推出来的时候,我都要傻了。
他看了我一眼:“你想走着去?”
这么大的太阳,这么热的天气……好吧,我坐上了自行车后架,让他带着我一路沿着林阴道骑过去。
在碧海蓝天的林阴路上骑自行车,听上去还是挺有美感的一件事。
只是骑车的人是莫绍谦,他还带着我,这事怎么都让人觉得别扭。
没骑多远就是一个很长的大坡,并不太陡,可是一直是上坡。虽然是暮春时节,不一会儿莫绍谦的T恤就汗湿了贴在身上,我一直觉得他不会流汗——除了某种情况下。可是现在他背心里汗湿了好大一块,看上去像幅写意画,平常他太衣冠楚楚了,看到他这样子我觉得简直太别扭了。
我忍不住用手把黏在他背心上的衣服轻轻扯起来,风从他的衣领里灌进去,他的衣服像帆一般鼓起来。海边的风吹得人很舒服,我的裙子也被吹得飘起来,我一手按着自己的裙子,一手扯着他的衣角,觉得又滑稽又可笑,起先还想忍住,可是没过一会儿我就忍不住了,我并没有笑出声,但莫绍谦却仿佛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他头也没回地问:“你笑什么?”
“我没见过你骑自行车……”
自行车已经踩到了坡顶,他似乎也放松下来,口气里仿佛带着某种愉悦:“你没见过的事儿多着呢!”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忽然就撒开了手。车子因为惯性笔直地朝着坡下冲去,风呼呼地从耳畔掠过,迎面撞来海的腥咸气息。这样冲下去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所有的树一棵棵飞快地后退,吓得我抱住了他的腰。
莫绍谦却异样轻松般吹起口哨来,我从来没听过他吹口哨,也从来没见过他这种放松的样子。他说得对,我没见过的事儿多着呢。
菜场里各种海鲜我有一大半不认识,虽然这两年跟着莫绍谦吃的东西挺多,但我只知道那些东西做熟后的样子,而且常常对不上号。莫绍谦挑海鲜倒还蛮内行,他砍起价来也是真狠,我觉得他可能把商务谈判的技巧都用上了,最后砍得小贩对着他直叫大哥。
我喜欢菜场,比超市好得多,东西也更新鲜,全是附近渔民供的货。我们住的地儿太偏僻了,离市区还有几十公里。
回去的路上当然还是莫绍谦骑车带我,而我拎着好几只黑色塑胶袋,里面全是鱼虾蟹之类,还有一大把绿绿的油麦菜。还有一只袋子里则全是油盐酱醋,让我有种过家家的错觉。只是过家家的对象是莫绍谦,这也太诡异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也好起来,或许因为这里天特别的蓝,云特别的白,阳光特别的灿烂,空气特别的清新;或许因为来时冲下坡的那一刹那,风拂过我的脸,让我觉得有种撒手般的痛快与洒脱。
等莫绍谦再次放手任凭车往坡下冲去的时候,我抓着他的衣角笑出声来。我好久没有这样轻松地笑过了,把一切烦恼都暂时抛却,在碧海蓝天之下,在艳阳高照之下,所有的心事都被蒸发了。
回到别墅我也汗湿透了,而且晒黑了一层,我忘了搽防晒霜就跟他买菜去了。等我洗完澡,莫绍谦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我一点也不诧异他会做饭,莫绍谦是万能的,他会骑自行车,他会吹口哨,他会跟小贩砍价,他什么都会。
我觉得不好意思坐享其成,于是把一张藤制的桌子搬到了院子里,然后又扛出去两把椅子。晚饭在外边吃比较凉快,总比开空调好。果然,没一会儿莫绍谦从落地窗里看到我在折腾,他在百忙之中给我另一个指示:“把蚊香先点上。”
从来都是所谓烛光晚餐,从来没有过蚊香晚餐这种东西。不过事实证明莫绍谦是英明的,因为真的有蚊子,而且点了蚊香我还被咬了好几个包。
莫绍谦的手艺不错,当然比起专业厨师差远了,可是比我强多了。这顿饭吃得我受宠若惊,不过莫绍谦胃口非常好,我的胃口也挺好,我们吃了一大只海蟹,两斤虾,一条清蒸的苏眉,连那碟清炒油麦菜也吃光光了。
吃完后莫绍谦下了另一个指示:“去洗碗!”
我很老实地去洗碗,这差事不难做,厨房有洗碗机,把碗碟放进去就行。只是厨房被他弄得很乱,到处都是菜叶和水渍,我忍不住拿起抹布收拾了一下。收拾到一半的时候莫绍谦走进来了,忽然从背后抱住我。他已经洗过澡了,身上有浴液的清淡香气,而他的动作近乎温柔,把我吓了一跳。拿不准是回头主动亲他好,还是就这样任由他抱着好。
厨房对着大海,太阳已经落进了海里,可是满天还有紫色的霞光,天就要黑了。这里的景色非常美,连厨房都有这样好的海景。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身体有点发僵,他把我的脸转过去,很温柔地吻我。
三年来我们有过无数次接吻,他从来没有吻得这样温柔,将我拥在他怀里,用双手捧着我的腰,缠绵的唇齿纠葛几乎像是水一般,可以将人溺毙。我终于想起来,为什么今天我会觉得高兴——因为萧山,我和萧山曾经有过这样的日子,在遥远的T市。那时候我们的快乐,那时候我们的情形,几乎是一种重温。
我有点透不过来气,莫绍谦的眼睛很黑,非常黑,瞳仁里面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我自己的倒影。我突然觉得害怕,不是平常害怕他的那种恐惧,而是另一种莫名的恐慌,仿佛有什么灭顶之灾即将来临。我不敢想是什么事,只觉得仿佛是黑洞,非常可怕、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让我的思维稍稍接近就恐惧得退缩回来。我闭上眼睛,却抑制不住微微发抖,他从来都非常敏感,立刻停下来,问我:“怎么了?”
我勉强对着他笑:“没什么。”
我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因为他连脸色都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冷笑:“装不下去了?”
我不想解释什么。最后一缕霞光消失在海面上,没有开灯,厨房里的光线渐渐暗下去,他的整个人也陷入那种混沌未明,可是他的声音清楚得近乎森冷:“哪怕是敷衍我,你也敷衍得用点心。哦,我忘了,你没有心——你根本就没有心。你以前不是挺能忍吗?就这么几天就忍不住了?还有十二天呢,再难受也还有十二天。我知道你最恨这里,我偏要带你来。你不是一直在忍,一直在装吗?怎么,忍不下去了?真是连一点耐性都没有,我还没在合同上签字呢,你就忍不住了?忍不下去你现在就给我滚,你愿意上哪儿就上哪儿去!”
他转身就走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听到远远传来他摔上大门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偌大的屋子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知道怎么又弄成这样,我其实一直想要讨他的欢心,可是讨他的欢心太难了。我没装,今天我是真的很高兴,可是后来我不应该想起萧山——我不应该。萧山是这个世上最奢侈的事情,并不属于我的,我不应该去想。只是似曾相识的一切让我忍不住,如果莫绍谦对我坏一点儿,或者我又会清醒些。可是今天他偏偏特别温柔,让我有种恍惚的错觉与恐惧。
我一个人站在黑暗里,觉得很害怕,摸索着把灯打开了,也不敢上楼去。我把客厅里的灯都打开了,然后把电视也打开。我的腿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一直又痛又痒,让我坐立不安。更让我坐立不安的是我又惹莫绍谦生气了。本来他今天心情似乎挺好的,可是我又惹他生气了。
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儿去了。海浪的声音渐渐响起来,外面的风越刮越大,风声、浪声像是某种不知名生物的啸叫,我无法去想别的,因为对这种声音的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把自己缩到沙发的角落里,我连电视也不敢看了,仿佛那屏幕里会爬出一个怪物来。我害怕,怕得瑟瑟发抖。我觉得这屋子里藏满了怪物,我觉得再也受不了了。
我抱着电话开始拨打莫绍谦的手机,但手机在茶几上响起来,原来他没有带电话。他连手机都没有带,会到哪儿去了?
这四周都是荒芜的海滩,只有零零星星的别墅,连邻家的灯光也看不到一盏。我害怕得把他的电话紧紧攥在手里,却无意间触动了键盘。那是通讯录的快
捷键,我看到他的手机里,整个通讯录只有两个联系人,一个是“妈妈”,还有另一个孤零零的名字,而那个名字,竟然是我。
我本能地按动着翻页,翻来翻去只有这一页,我的名字下面记着三个号码,一个是我的手机号,一个是我寝室的座机号,最后一个是公寓的座机号。我知道他还有一个手机是公事用的,这个手机只是私人号码,但我没有想到,他的私人号码除了他妈妈,就只有我。
我知道我不应该动他的手机,我也从来没有碰过他的东西。现在我也应该把手机放下来,搁得远远的,他怎么样和我没有关系,我回来就是一个交易而已。可是我管不住自己,我的手指机械地按着,最近三十次通话记录:“童雪1,童雪2,童雪3……”
我一直翻到最后,看到的仍旧是自己的名字。
也许他老婆的电话他都已经记熟到不用存在联系人里。我有点仓皇地安慰着自己,可是手机里存着两张照片,唯一的两张:一张是我,另一张仍旧是我。
第一张我闭着眼睛睡着,照片拍得很近,连我的眼睫毛似乎都历历可数。第二张我在笑,笑得很灿烂,两个酒窝都露出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在他面前这样笑过,也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有机会拿手机拍下来。这画面让我恍惚,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恍惚,他手机里的这一切痕迹,就像是凭空捏造,不,是我的错觉,我不可能看到这些,他也根本不应该存这些。
我一个功能一个功能地翻下去,我翻到邮件信箱,收件箱为空,发件箱为空,回收站里有一则短信,我调出来看。
日期还是几个月前,一个字一个字排在屏幕上:
“莫绍谦,你不接我的电话你会后悔的。童雪怀孕了,不过你别高兴。第一,你知道她和她的小男友旧情复炽,这孩子八成不是你的;第二,是你的你也见不着了,她已经去医院拿掉了。”
没有落款,发信人的号码非常陌生,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个人是谁,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想。我把手机扔开,像扔开一个烫手山芋。莫绍谦从来对我都不好,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恨我,恨透了我,所以他轻易就毁掉我的一生。慕咏飞说过,他因为爱她,做过很多事情,而我不过和苏珊珊一样,是他信手拈来的一颗棋。
他一直恨我,而我一直恨他。
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突然找到酒店去的,现在才知道是有人告诉了他。可是这个人是谁,我根本没有力气去想。我只想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害怕,也许他是故意——故意让我看到手机。他骗我骗得还不够,他折磨我折磨得还不够。他毁了我的一生还不够,他还贪婪地想要更多。我知道他有多恨我,我一直都知道。
我终于从房子里跑出去,仓皇得像是落荒而逃。我沿着路一直往前跑,一直到跑不动了才停下来喘气。隔很远才有一盏路灯,有薄薄的雾正从海上飘过来,远处的一切都是漆黑一片,除了海浪噬蚀沙滩的声音。我觉得更害怕了。这里太僻静,走很远才看得到一幢别墅,大部分房子没有人住,没有灯光,路上连一部车一个人也没有。
我连自己的脚步声都觉得害怕,我想妈妈,我想悦莹,我想有人来。可是不会有人来的,我跌跌撞撞朝前走,像走在噩梦里,这一切都像是噩梦,我不知道怎么走出去。莫绍谦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如果他在,或者会好点,虽然他可怕,但没有比我一个人在这里更可怕的了。
路面上有细微的石子和沙粒,我的脚被硌得很疼。我只是迫切地想要找到人,可是我更害怕雾气里会冒出个妖魔,海浪声令我不寒而栗。我的背心发凉,冷汗直冒,我连走路都不敢大声,觉得一切漆黑的地方都会跳出个鬼怪来。
妈妈不会来救我,悦莹不会在这里,我想我快要哭了,只有莫绍谦。但他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走了很久仍旧没看到另一盏灯光。我怕得要命,路灯是坏了吗?是我走错了路,还是这附近已经没有路灯了?
我害怕极了,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却觉得更害怕。突然看到前方有个黑糊糊的影子从雾气里冒出来,四只蹄子踩在石子上嗒嗒作响,眼睛竟然发着红光。我吓得大叫一声,掉头就跑。我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那怪物竟然在追我。我越来越觉得恐惧,一切不好的念头全冒了出来,我跑得越来越快,终于跑到了路灯下,那怪物嚎叫起来,我才听出来是狗,原来是一条大狗。我一边跑一边回头,它朝着我直冲过来。路灯下可以看见它尖利的牙齿和身上斑驳陆离的皮毛,这是一条野狗,不,这是一条疯狗!
我吓得要哭了,我大声地尖叫,可是没有人理我。我拼命往前跑,疯狗一直追在后面,我慌不择路,根本不知道跑出了多远。我脚下全是软绵绵的沙子,我逃到了沙滩上,沙滩上也没有人。四处都是嶙峋的怪石,被海浪侵蚀得千奇百怪。我一直哭一直逃,远处礁石下似乎有人,没有月亮,海面反射着细碎的星光,我看不清楚那是个人还是块大石头,我抱着最后的希望朝着那方向奔去。我胡乱地叫喊着什么,也许是在叫救命,也许是在叫妈妈。但沙子里有石头,我被重重地绊倒,摔在了地上。
膝盖钻心一样地疼,我来不及爬起来了,我根本都不敢回头看,只会尖声大叫。那个黑影动了,是人,原来真的是人。他朝着我直冲过来,一定是听到我在叫喊。而那条疯狗终于追上来。我胡乱地抓起沙子朝它掷去,它退了两步,然后又扑过来。有人挡在了我面前,我只看到他一脚朝疯狗踹去,然后又拾起石头,砸得它呜呜乱叫。
【二十】
疯狗夹着尾巴逃走了。我还上气不接下气,那人伸手拽住了我的胳膊,他的声音熟悉而焦急:“有没有咬到你?”
莫绍谦!竟然是莫绍谦!
我从来没有这样迫切地想要见到他,我从来没有这样庆幸是他。我扑到他怀里,把脸藏在他胸口。他的心跳得又急又快,我的也是,我根本喘不过来气。但几乎是马上,他就把我抱起来了,抱到亮一些的地方。我的膝盖流血了,他按着我的骨头:“怎么样?这样疼不疼?”
我还在哽咽:“不疼。”
“骨头应该没事。”他问,“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害怕。”我哽咽着说,“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
他还在仔细观察我的伤口:“是摔的还是狗咬的?”
“是摔的。”
“它没咬到你?”
“没有……”我吸了吸鼻子。他突然停下了一切动作,然后冷冷地说了句:“活该!”
我的膝盖还钻心般的疼,他已经扔下我要走开。我还抓着他的衣袖,他这么幸灾乐祸我都没觉得,我低声下气:“你别生气了。”
“谁说我生气了。”他淡淡地说,把我的手拨开,走到一边去看海浪。
我哭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的脚踝也崴了,根本站不稳。我刚跳了一步,就听见他说:“你要再乱动,等脚肿起来,你就一个人呆在这里。”
我只好讪讪地蹲下去,重新坐在沙滩上。
他不再理我,我也只能默默地坐在那里。
漆黑的海面上看不到任何东西,细碎的星光偶尔一闪,远处的岛上有灯塔,笔直的光柱朝着悠远的大洋。海风吹拂着海浪,一波一波地叠向岸边,我觉得很冷,冻得发抖。
莫绍谦好像完全不为之所动,他就站在沙滩上,无数浪花碎在他脚前咫尺。夜风吹拂着他的衣袖,仿佛黑色的羽翼。因为高,我从来都是仰视他,现在他站着我坐着,我更是仰视。
“你看什么?”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不冷不热,我一直怀疑他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都没有回头,就知道我在看他。
我含含糊糊地说:“我在看……你在看什么……”
他回过头来,忽然对我笑了笑,我不是很确定,因为太黑了。他伸手指着灯塔的方向:“很不错的天然良港,对不对?”
这就是普通人与资本家的区别,资本家无时无刻不在想赚钱,而我这种人,永远只能惴惴不安地猜着他的心思。我一点也不懂港口,更看不出什么是良港。
“当年我的父亲就是看中这里,希望做一个油轮港。因为在附近沿海的省市,已经有了几个大型的深水港,但那些基本是集装箱码头。如果可以在这里兴建大型油轮码头,所有从印度洋来的国际油轮,将比到宁波更节省航线。”
我有点听不懂,但他声音中有种讥讽:“四十万……不过是区区四十万。我父亲那样信任你爸爸,你爸爸却为了四十万就出卖了他!”
我瞠目结舌,我一直不知道原来就是这片大海,原来就是在这里,我们的上一辈开始了恩怨纠葛。
“前期工程已经开始,而他们煽动村民闹事,抗议油轮码头会有污染,然后说服政府改变规划,重新选址建码头。一环套着一环,计划真严密对不对?我父亲冒着酷暑飞来飞去,试图阻止或改变这个进程,最后他倒在机场里……再没能睁开眼睛。
“最终在离这里二百公里的地方新建了油轮码头。招标被独揽,整座岛变成了一座大油库。整个投资比我父亲当年的标底还要多出几个亿,在商言商,这一仗他们赢得真是漂亮。
“每当走到这里,每当看到这片大海,我就觉得我这辈子也无法原谅,原谅害死我父亲的那些人。”
我知道其中也包括我,因为我父亲,他永远不打算原谅我,所以才会对我说出这些话。他的眼中有闪动的泪光,或许是我看错了,因为他很快转过脸去。面对那一片漆黑的大海,波浪的声音像是一场疾雨,刷刷轻响着。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又高,又远,天与海都是辽阔的背景,而他只有孤零零一个人。
我说不出来任何话,我从来没有想过太多,我一直觉得他是最恨我的那个人。可是他的手机里只有我的照片,那还是我睡着了他拍下来的。
我还记得他给我吹头发,那样暖的一点点风,拂在我的脸上,我一直以为,那是做梦。
他极力地压抑,压抑到我都觉得绝望,但现在我终于知道,比我更绝望的原来是他。
我抬起眼睛来看他。
而他只是看着海面。
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个男人抱有怎么样一种感情,从前我恨他,单纯而纯粹地恨他,后来我们互相厌憎,都希望对方可以在自己面前死掉。现在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想些什么,我爱过萧山,那样深沉那样无望,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命运的灰烬。
而我和莫绍谦,或许只是一场注定了纠葛不清的孽缘。
我们在沙滩上一直坐到天色发白,大海渐渐露出它广阔的天际线。海和天的分别渐渐明显,大海是深蓝近乎墨黑,而天空是墨黑近乎深蓝。
东方有很刺眼的彩霞。
我的脚踝肿到老大,根本不敢落地。
清晨的风比午夜的风更冷,我冻得都麻木了,试图自己站起来,努力了几次都是徒劳。他终于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我看着他的背,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可是总不能在这里坐一辈子。我被他背在背上,背回别墅去。海浪还是一声迭一声地压上来,身后的沙滩上只留下他的脚印,清晰地烙在湿沙里,然后被海浪渐渐舔噬干净,再也看不见。我搂着他的脖子,被他摇晃得像个小孩子,快要在他背上睡着了。
我的脚用冰块敷了大半天,没有明显的好转,也没有明显的恶化。莫绍谦去买了正红花油,擦得我泪眼汪汪,他的手不是一般的重。
可是也不知道是正红花油有效果,还是他那手重的按摩有效果,到晚上的时候我的脚终于敢落地了。
但我感冒了,在海边被冻了大半夜,开始只是嗓子疼,第二天起来就头晕发烧咳嗽,窝在床上软绵绵像煮熟的面条。莫绍谦很快被我传染,我们两个各自捧着大杯子喝冲剂,然后根本懒得去买菜,只是煮白粥来吃。
没有任何佐菜的白粥其实是甜的,我喝了三天的白粥,几乎喝得都快升仙了,感冒终于有好转的趋势了。吃过感冒药做什么事都晕乎乎,我一时勤快把莫绍谦换下的衣服塞进洗衣机,结果把他的钱包也洗了。
莫绍谦午睡起来的时候,我正把湿透了的钞票贴得满落地窗玻璃都是。
我对他讪讪地笑:“银行卡估计没有事……”
我把他的照片也洗了。他放在钱包里很小的一帧合影,年轻的父母抱着小小的婴儿,婴儿漆黑的眼睛依稀可以看出成年后的影子,没想到莫绍谦小时候是个胖乎乎的苹果脸,脸上竟然还有红晕,看上去像个小女孩。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莫绍谦的父亲,成年后的莫绍谦长得非常像年轻时的他,两人都是典型的北方男子,眉宇间有种凛冽的气质。
我本来把那张照片贴在玻璃窗上晒干,但晒到一半它就掉在了窗台上。莫绍谦将它拾起来看了看,出人意料地没有对我发脾气。
我有些不安地看着他,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对不起。”
这声“对不起”,或者已经迟了十余年。莫绍谦没有回头看我,他只是低头注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他才说:“和你没有关系。”
在海滨的这段时间,可能是我和莫绍谦之间相处最平和的日子,虽然感冒占去了大部分时间,但难得不再吵架。我想他大约懂得我的意思,我们之间也不过只有十二天了,这十二天像是凭空多出的一截生命,让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相处。虽然我看到那片广阔的海域就会有种莫名的歉疚,如果我爸爸没有做出那样的事,或者这里早已经成了大型的港口码头,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包括我和莫绍谦的生活。
我没有在他面前提过他手机的事,我更没有在他面前提起慕咏飞,他也不提,我想如果他与慕咏飞的婚姻真的只是一场交易,那么这肯定是他最难过的地方。
而我和他也只有这十二天而已。
天气晴好的时候莫绍谦会去海边游泳,我被海边的太阳晒得又黑又瘦,但我学会了捉沙蟹,还学会了挖蛤蜊。这些东西每天都被我们吃掉了,莫绍谦做蟹粥简直是一绝,我觉得他大有当厨师的前途。我虽然笨,也学会了用微波炉做蛤蜊,淋上一点点酱汁,非常鲜美。
莫绍谦应该非常喜欢我系着围裙的样子,因为每次我在厨房做事的时候,他总会从后面抱住我,那是他待我未曾有过的温柔举动。从落地的玻璃里我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系着围裙的样子,或者像个最寻常的家庭主妇。而他的怀抱,其实很温暖。
我们没有继续分房睡,好像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我终于习惯了和莫绍谦同床共枕,或者说,他终于习惯了床上多了一个我。有时候深夜我偶尔醒来,他总是还没有睡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的睡相老是不好,大半个人压在他身上,他肯定是被我压得睡不着。我觉得歉疚,往床里面挪了挪,问:“你怎么不睡?”
他通常并不回答我,只是让我快点睡。
在海滨的最后一晚,我照例在半夜醒来,莫绍谦却不在房间里。落地窗帘虽然拉上了,可是仍旧听得到隐约的海浪声。卧室里格外寂静,听得见我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我以为他去了洗手间,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回来,我终于忍不住伸手把台灯打开,温暖的橙色光晕中,窗帘被晚风吹得微微拂动,海风腥咸的气息我早已经习惯,海浪在安静的夜晚声声入耳。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里去了。
我在楼下找到他,他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抽烟。客厅比二楼卧室更漆黑一片,如果不是他烟头上的那点红芒,我差点都看不见他。
我穿着拖鞋,走路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任何声音,他却偏偏看见了:“醒了?”
我摸到沙发前,藤制家具有种特有的清凉触感,我摸索着坐下来,看他将烟掐熄了,又点上一支,于是问:“你怎么不睡觉?”
他说:“我坐一会儿,抽支烟。”
我磨磨叽叽蹭到了他旁边,看他没有赶我走的意思,于是我胆子也大了点,把他嘴上的烟拔了下来,我试着吸了一口,微凉,很呛。
他在黑暗里笑,因为我感觉到他胸腔的震动。我靠在他身上,软软的是他的肚皮,硬硬的是他手臂的肌肉。
“原来就是这味道……”我把烟掐在了烟灰缸里,“一点也不好闻。”
“那你以为是什么味道?”
我没有说话,只是抬起头来吻他。这是我第一次心甘情愿地主动亲吻他,不沾染情欲,没有动机,只是纯粹地想要吻他而已。烟味带点苦苦的,他身上的气息永远是清凉的芳香,那种香水的味道很淡,被海风的味道淹没了。我抱着他,像无尾熊抱着树,他的胸膛宽阔,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过了很久,我才听到他微微沙哑的嗓音:“好女孩子不应该这样。”
“你这是什么古董观念?你没听电影里说,90后都出来混了,我都多大年纪了。”
“我是说抽烟。”
“我也是说抽烟。”我很鄙薄地斜睨了他一眼,反正黑漆漆的他也看不见,“你想到哪儿去了?”
他没再跟我斗嘴,而是用行动告诉我他想到哪儿去了。
早晨的时候我醒来,发现自己还睡在沙发上,却是独自一个人。我睡得头颈都发僵,全身的骨头都似乎散了架。我真的老了,在沙发上趴一夜原来就这样难受。我爬起来上楼去,却看到莫绍谦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他看到我站在门口,连头也没抬:“走吧,去机场。”
原来十二天已经过去了。
我看着他的样子都有点发怔,他已经换了衬衣,虽然没有打领带,可是与海边休闲的气氛格格不入。我终于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一直以为这个月会非常漫长,直到一切结束,我才觉得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长。我不知道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如释重负?也并不觉得,反而有种异样的沉甸甸,甚至带着一些失落。他很轻易就从这一切中抽离,而我就像演员入戏太深,到现在还有些回不过神。我想我大约是累了。最近这几个月,我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我真的累了。
我们回到熟悉的城市,下了飞机有司机来接。天空下着小雨,北方的暮春难得会下雨。司机打着伞,又要帮我们提行李,莫绍谦自己接过那把黑伞,阻止了司机拿我的行李箱。他对我说:“你回学校去吧。”
我跟学校多请了一周的病假,可是今天也到期了。
“我选了化工厂那份,我手头有个化工项目,正好谈得七七八八了,你可以直接拿过去,余下的事自然有人办。”
我看着他,他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语气也淡淡的,像在说件小事:“合同在你的行李箱里,你拿给刘悦莹的父亲,他是内行,一看就知道了。”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雨丝濡湿了我的头发,有巨大的波音飞机正在腾空而起,噪音里他的声音并不清晰。而细密的雨中,他的脸庞似乎也变得不甚清晰。
“童雪,这是最后一次。”他稍微停了停,“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了。”
他转身就上了车,司机接过雨伞替他关上车门,车子无声无息地驶离,在我的视线里,迈巴赫渐渐远去。细密的雨丝如同一张硕大无朋的玻璃帘幕,将天地间的一切都笼在浅灰色的薄薄水雾里。
我看着我脚边小小的旅行箱,雨水丝丝落下,它上面全是一层晶莹的水珠。这只箱子还是三年前莫绍谦买给我的,他说这箱子女孩子用刚刚好,正好可以装下衣服和化妆品。其实他买给我的东西真的挺多的,这三年里,我拥有所有最好的一切,在物质上。所有的东西我都留在公寓没有带走,当时我一心只要摆脱与他的关系,再不愿意与他有任何交集。